材料一 故宫导游说:“这个不起眼的‘偏房’(如图7),在雍正时代及以后的清朝政治生活中,成为了这个王朝的权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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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近代部分》(修订本)
材料三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构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的这个“偏房”是什么机构?它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二体现的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结合所学知识,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A.限制袁世凯权力 | B.防止帝制复辟 |
C.确保革命派掌权 | D.推翻清朝统治 |
A.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B.否定了封建专制和等级制度 |
C.使人民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 | D.使中华民国实现了真正的民主政治 |
材料一 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根据所学知识结合材料回答:
(1)材料一所述及的法律有何特点?
(2)结合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重要历史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A.三权分立原则 | B.责任内阁制度 | C.主权在民原则 | D.自由平等原则 |
材料一 政府主动提倡工商业以来,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就变得明显起来了;同时,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不平等条约的种种不利,并希望取消治外法权。英、美、日也在它们1902和1903年签订条约时要求修改法律。为此,清政府设立了官署,由沈家本主管修律。在修律过程中,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法制传统”的方针,修订法律馆等机构组织翻译了几百种西方各国的法律文本和法律著作,陆续公布了《大清商律草案》《公司律》等数目众多的法律。初步建立起一套近代意义上的,与原有法律体系完全不同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等
材料二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第二天,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国务员“辅助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临时约法是伟大的辛亥革命的产物,然而它却命途多舛,1914年被袁世凯废除,袁世凯死后,约法被恢复,但很快又被《中华民国宪法》取代,1925年,段祺瑞以“传统已坏
——据林炯如等《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1787年宪法规定,中央政府按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总统掌握行政和军事大权,对立法拥有否决权,最高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美国宪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为它确立起一系列全新的原则和机制。两百多年以来,美国的这部宪法历经风雨,先后颁布了27项修正案,至今仍在适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据杨薇《1787年美国宪法的形成及启示》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清末修订法律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比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1787年宪法的异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