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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1-12高二下·云南昆明·期中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0.4) |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1.下列对散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文章开篇作者说:“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这一行文的好处是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作者对乡村的热爱之情。
B.在第三段作者运用比喻的手法把高粱、谷子、玉米等农作物比作了自己的兄弟,细致入微地描写了它们正在健康成长的模样。
C.第五段作者运用排比修辞,使文章的行文充满气势,生动地写出了在充满铁质的乡村中生活的农人们旺盛的生命力和他们坚强、直率、质朴的性格。
D.作者用饱含深情的笔墨,描绘了乡村生活的图景以及在乡村中生活着的人们,凸显了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的风貌。
E.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我”的根就在乡村。与乡村比较起来,城市是让人厌恶的存在,是宁静美好的乡村的对立面,文章中处处都有“我”对城市和城市文明的批判。
2.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怎样的意义?作者在行文中着重描写了乡村的土地,有怎样的妙处?
3.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的理解。

①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

②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

4.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文章中的“铁质”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根据你对文章的品读,谈谈对“铁质”象征意义的理解。
2016-11-18更新 | 611次组卷 | 4卷引用:2012-2013学年辽宁省五校协作体高二上学期联合竞赛语文试卷
2010高二上·辽宁大连·竞赛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0.4) |
名校
2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
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上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
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有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
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平安的电话。
1.下列对散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E.作者直接引用了余纯顺父亲的话,明确的表达了作者对余纯顺行为的不理解,同时也呼吁社会不要盲目的去赞美那些忽略亲情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
A.本文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对母爱,对亲情的赞美,呼吁大家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B.“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一句,运用比喻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志在四方、热衷于工作的青年形象。
C.“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一句,写出了作者对故去的亲人在情感上的愧疚,表达了作者对逝去亲情的珍惜和眷恋。
D.本文的细节描写非常成功,例如写母亲吃力地试背沉甸甸的行囊这一细节,就很好地刻画出既平凡又伟大的母爱,让人觉得真切可感。
2.文章2~4段写了作者少年时看过的一部外国影片,试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3.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4.《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2016-11-18更新 | 558次组卷 | 6卷引用:2010年辽宁省大连协作体高二上学期竞赛题语文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