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蛙小侠”是已经核准注册并正常使用的商标,主要从事牛蛙类菜品销售。某餐饮店使用“蛙小侠”为招牌,招牌设计明显突出“蛙小侠”三个字,从事的也是牛蛙类菜品销售,被市监局罚款20000元。这是因为( )
①注册者享有商标专用权,永久获得法律保护②任何人不得以盗用的方式侵害他人姓名权
③仿冒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④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是不正当竞争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基本案情】
肇自康熙五十八年的“吴良材”眼镜历史悠久、盛誉海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吴良村”入选“中华老字号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在眼镜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022年7月,“吴良材”商标持有人发现,江苏省丹阳市某公司未经授权,即在某网购平台上以“丹阳吴良材”为名称开设店铺。该店铺不仅在店铺名称、店铺联系人、快递寄件人等各方面均使用了“吴良材”名称,并且在店铺装潢上也使用了“吴良材”商标的专有字体。但是,该店铺实际销售的却是“某特纳兹”牌老花眼镜。另外,商品评价显示,消费者是基于对“吴良材”商标的信任而购买眼镜的,但该店铺出售的商品实际与“吴良材”商标没有任何关系。据此,“吴良材”商标持有人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法院裁判】
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在店铺首页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相关维权费用损失。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裁判的法律依据。(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所产生的社会意义。
三、二、一,上链接!近几年,直播带货如旋风般兴起。据商务大数据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前10个月,我国直播销售额超过2.2万亿元,同比增长58.9%,占网络零售额的18.1%,行业发展欣欣向荣。
但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对产品的了解基本来自主播的单方面描述,难辨真假。为了吸引流量、提高销量,有些主播往往会过分夸大商品的功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根据《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直播电商平均退货率高达30%-50%。而在退货的原因调查中,商品质量排在第一名,占43.3%。
虚假宣传与质量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整个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及消费者足够的重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说在遭遇虚假宣传与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怎样维权。①将导致李某张某的合同内容全部无效 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市场竞争规则
③是正常的商业营销活动,应得到保护 ④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系不正当竞争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B公司对“永和豆浆”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②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B公司的商标权
③A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B公司可要求A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违约金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①他们适合创立有限责任公司
②创办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③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
④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近年来,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妥善审理一大批涉电影知识产权案件,积极服务保障电影产业高质量发展。
A公司系某电影的著作权人,其将该影片音频后期制作事宜委托B公司执行,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有保密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违反保密约定将部分工作外包给案外人实际完成,并将A公司交付的电影素材以“WKZ”命名,通过百度网盘传输给案外人。该影片素材留存百度云盘期间,被不法分子破解,致使涉案电影在公映前通过互联网流出。C公司在泄密期间私下获得该电影素材,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电影素材进行改编,并在网上公开发行。A公司损失惨重。事后,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C公司停播撤回改编影视,同时要求B公司和C公司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该市人民法院判决B、C公司分别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500万无及维权支出的30万余元,并公开声明消除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①要求经营者公示盲盒的关键信息,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盲盒经营者都应当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人身财产权益
③与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订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④盲盒存在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相关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该起案例中( )
①影院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
②影院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③影院通过“搭便车”误导消费者
④消费者可以通过商事仲裁解决争端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