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推动西部大开发”与“发展战略”是种属关系,“必须长期坚持”是“推动西部大开发”的种差
②“有的传统产业不是落后产业”进行换质推理可得出“有的传统产业是新兴产业”
③以“有的传统产业里面是有新质生产力的”为前提,不能进行换质位推理
④从“推动西部大开发是一项世纪工程”“推动西部大开发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推出“必须长期坚持的发展战略都是一项世纪工程”犯了“小项不当扩大”的错误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 |
①不愿意坐下来先接触交流,所以,不认同两岸都是一家人
②不认同两岸都是一家人,所以,就不愿意坐下来先接触交流
③“两岸同胞从来都是一家人”不能进行换质位推理
④“两岸同胞从来都是一家人”可调整为“有的一家人从来都是两岸同胞”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漏水了,检查后认为水是从楼上302室漏下来的,便上楼查看,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是302室的卫生间。从户型图可以看出,302房主对卫生间的位置进行了很大改动,直接导致他家卫生间相当一部分面积正好位于楼下202室厨房的上方。在多次协商、投诉无果的情况下,202房主张先生将302房主起诉至法院,要求302恢复房屋原有结构布局。在调查过程中,302房主承认房屋原厨房部分面积改造成卫生间并安放了马桶的事实,但辩解说这个房子是他买的二手房,是2014年前业主装修时改动的,这种格局到诉讼时已维系9年,不存在对202房主心理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并且案涉房屋建于1988年,属于典型的老旧小区,该小区楼房系砖混结构,质量堪忧。302房主还出示邻居证言,称如果按照202房主的要求将房屋结构恢复原状,势必需要再次开凿地面、拆除旧墙、建立新墙,这样大的装修改动可能会导致楼体开裂,造成更大安全隐患。对此,202房主不予认可,并提供了照片说小区里就有业主正在装修。双方就此争执不休。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并且该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 |
邹某于2021年12月入职某保险公司时,为获得北京户口而与公司签订协议:“在五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本人自愿支付公司补偿金50万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载明:该生须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办理落户手续。2023年8月,邹某提出辞职,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9月31日解除。保险公司要求邹某支付补偿金,如未支付将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随后,保险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邹某支付补偿金50万元。仲裁裁决结果驳回保险公司的仲裁请求,后保险公司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遂诉至法院。昌平区法院经予以登记立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认为,邹某因未在保险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故未能办理落户手续,但户口进京指标系稀缺资源,邹某提前离职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为其办理户口落户指标存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成本支出,并对未来人才引进造成一定损失,故判决邹某向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酌定金额为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上述案件是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①信用社要与曹某进行协商才能提起诉讼
②信用社可与曹某协商以其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③信用社可请求法院裁判将房产拍卖、变卖
④信用社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成本相对较低、效率高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 |
2023年12月,村民陈某与妻子刘某离婚,陈某的亲属只有养母和女儿。2024年2月,陈某向吴某借款108万元,一分钱没还就突然病逝。债主吴某找刘某、陈某的养母和女儿要钱,都没要到,只好把刘某及陈某的养母、女儿告到法院。在法院,陈某的养母、女儿当场写下放弃陈某遗产继承的声明,并表示无力替陈某还债。吴某为追回借款到处打听,终于打听到陈某去世的时候,还留下一套房子。于是,吴某又将陈某生前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处理这笔债务。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
(2)结合材料,运用假言推理的相关知识,谈谈吴某将陈某生前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告上法院的合理性。
7 . 年逾六旬的王乙在家排行老二,一生未婚,对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也算孝顺。
【纠纷】
王乙不幸被确诊胃癌晚期,哥哥王甲一家对其悉心照顾,无微不至,但弟弟王丙对其却一直不闻不问。临终之际,意识尚清醒的王乙让王甲找来两位邻居,当面表示为了报答哥嫂一家,自己的唯一财产,价值100万的房产在他去世后要留给侄子,即王甲的儿子。王乙让哥哥王甲在病床边把这些内容记录在纸上,并用尽力气在这份遗嘱上签名、写日期、按手印,两位邻居作为见证人也郑重地签上了名字。
王乙去世后,王丙认为王乙所立遗嘱无效,要求重新分割王乙房产,王甲和儿子不服,为此两家发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录)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化解】
因两家未能达成合意,王甲及儿子向居委会提出调解申请,通过沟通,王丙也愿意调解,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调解员通过走访医院及小区,了解到王甲确实常年悉心照顾王乙,陪同就医。当时在场见证的邻居也证明王乙那时意识非常清楚,遗嘱确实是王乙的真实意愿,而王乙的母亲也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调解员对两家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归王甲儿子所有,由他给王丙20万元作为补偿。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2019年2月14日,孙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孙某父亲病逝,孙某法定继承了一辆轿车。后孙某与张某二人关系不和,经常吵架,孙某心情烦闷,外出散心时遇到女青年范某,两人相谈甚欢,之后不久就在孙某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孙某自己名下的房子里同居。同居期间,孙某将这套房产送给范某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后又将轿车送给范某。后来,孙某遭遇车祸去世。在分割遗产时,张某了解到孙某将房子和轿车送给范某的事实,十分愤怒,遂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归还孙某的房产和轿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原告张某与被告某电子科技公司签订了《电子商务项目加盟合同》,就原告成为某平台加盟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为原告提供该平台的运营指导,原告向被告支付加盟费6万元及手续办理费7千余元。
原告在使用被告提供的软件运营过程中,出现软件无法正常使用且以违规方式处理订单被罚的情况。原告与被告沟通无果后遂起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与被告所签订的合同,并返还加盟费、手续办理费、罚款费、交通费等共计7万1千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的相关知识,分析法官是否支持原告的诉求,并说明理由。A.烈性犬饲养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
B.徐某某逗犬有过错,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 |
C.本案已经提起诉讼不能再申请调解 |
D.徐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法律授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