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材料二
材料三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者,均为合众国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任何州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剥夺合众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任何州……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对任何在其管辖下的人,拒绝给予平等的法律保护。”
——《关于黑人公民权利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
材料四
第5条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第12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15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16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17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第63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请回答:
(1)材料一出自什么文献?该文献产生的重大影响是什么?
(2)材料二所示的政体形式体现的原则和建立的政体类型是什么?
(3)依据材料三,概括《美国宪法修正案》反映的内容。
(4)材料四出自什么文献?该宪法规定的国家政体类型与材料一规定的政体有何区别?指出德、法两国政府与议会之间的关系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