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新加坡和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早在1955年,新加坡政府实施了《中央公积金法令》和中央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在法令的规范下有条不紊地施行,成功解决了国民养老、住房、医疗等社会难题,是发展中国家探索出的一种迥异于福利国家模式和传统社会保险模式的社会保障模式。新加坡要求国民充分履行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鼓励家庭成员集合资源照顾子女和奉养父母,互助共济。这一理念充分反映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
日本是一个发达资太主义国家,同时也是亚洲国家中保障制度比较完备、保障水平较高的国家。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涉及诸如雇佣失业保险、劳动者灾害保险、儿童福祉、障碍者福祉、母子福祉、老人福祉等40多项内容。新《国民健康保险法》《国民年金保险法》使日本在1961年实现了“国民皆保险”、“国民皆年金”的目标。日本国宪法规定,直系血统、兄弟姐妹、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这一思想和原则也体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之中。
——摘编自郭伟伟《亚洲国家和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1)据材料,概括新加坡与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同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形成原因。
(2)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两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