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文化
汪曾祺
⑴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的方位走向大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⑵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
⑶胡同有的很长,如交民巷胡同;有些胡同很短,如一尺大街;有些胡同很宽,如灵境胡同;有些胡同很窄,如小喇叭胡同;有些胡同拐弯很多,如九道弯胡同;有些胡同竟还断断续续,如庆平胡同。到底北京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⑷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的位置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
⑸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⑹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⑺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不时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⑻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招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⑼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这其中的精义就是个“忍”字,安分守己、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⑽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⑾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⑿每每看到那些消逝的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⒀再见吧,胡同。
1.分析第⑷段中加点词“很远”的含义。2.结合全文,概括住在北京胡同中的人的特点。
3.请简要分析第⑽段的语言特点。
4.联系全文,探究本文最后一段“再见吧,胡同”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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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她低着头,正一针一针地在缝他衣肩上那个破洞。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默默地站起身说:“不用打针了。”我过去一摸,果然手都冰冷了。新媳妇却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依然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低声地说:“不要缝了。”
她却对我异样地瞟了一眼,低下头,还是一针一针地缝。我想拉开她,我想推开这沉重的氛围,我想看见他坐起来,看见他羞涩的笑。但我无意中碰到了身边一个什么东西,伸手一摸,是他给我开的饭,两个干硬的馒头……
卫生员让人抬了一口棺材来,动手揭掉他身上的被子,要把他放进棺材去。新媳妇这时脸发白,
“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在月光下,我看见她眼里晶莹发亮,我也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这象征纯洁与感情的花,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
——茹志鹃 《百合花》
(二)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有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
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1.选文(一)加点词语“劈手”表现了新媳妇用自己的新被子为通讯员入殓时一种怎样的态度?2.选文(一)划线句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表现了新媳妇怎样的感情?
3.概括选文(二)第三段所描写人物的形象特点。
4.《百合花》一文,作者主要通过小通讯员和新媳妇的形象来体现“百合花”的意蕴,从而揭示了主题。选文(二)汪曾祺刻画了“捡烂纸的老头”这一人物形象,请从人物的现实处境入手,分析作者刻画这一人物形象有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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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老头
汪曾祺
郭老头、耿老头,俩老头。这两个老头,从前面看,象五十岁;从后面看象三十岁,他们今年都已经做过七十整寿了。身体真好!郭老头能吃饭。斤半烙饼卷成一卷,捏在手里,蘸一点汁,几口就下去了。他这辈子没有牙疼过。耿老头能喝酒。他拿了茶碗上供销社去打酒,一手接酒,一手交钱。售货员找了钱给他,他亮着个空碗:“酒呢?”售货员有点忧伤:记得是打给他了呀!——售货员低头数钱的功夫,二两酒已经进了他的肚了。俩老头非常“要好”——这地方的方言,“要好”是爱干净爱整齐的意思。不论什么时候,上唇的胡子平崭乌黑,下巴的胡子刮得溜光。浑身的衣服,袖子是袖子,领子是领子,一个纽扣也不短。俩老头还都爱穿撒鞋,斜十字实纳帮,皮梁、荡底,是托人在北京步云斋买的。这种鞋过去是专门卖给抬轿的轿夫穿的,后来拉包月车的车夫也爱穿,抱脚,精神!俩老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类似“哥俩”、“姐俩”。按说应该叫他们“老头俩”,不过没有这么说话的,所以人们只能叫他们“俩老头”。
两个老头现在都是生产队的技术顾问。郭老头精通瓜菜,也懂大田;耿老头精通大田,也懂瓜菜。
两个人的身世可不一样。
我第一次遇见郭老头是在一个卖老豆腐的小饭铺里。他坐在我对面,我对他看了又看,总觉得他脸上有点什么地方和别人不大一样。他看着我,知道我心里琢磨什么,搭了碴:“耳朵”。可不是!他的耳朵没有耳轮。“你拿牙咬咬!”那可不行,哪能咬人的耳朵呢!“那你用手撕撕!”我也没有撕,倒真用手指头捏了捏:他的耳朵是棒硬的!——“这是摔跤的搭膊磨出来的。”
他告诉我,他不是此地人,是北京人,——他说的是一口地道北京话。安定门外住家,就在桥根底下。种一片小菜园子,自种自卖。从小爱摔跤。那会摔跤,新手初下场子,对方上来就用褡膊蹭你的耳朵。那会的褡膊都是粗帆布纳的,两下,血就下来了。他的耳朵就这么磨出来了。
我有一天傍晚从城里回来,那天是八月中秋,远远听见大队的大谷仓里有个小姑娘唱《五哥放羊》,真是好嗓子,又甜,又脆,又亮。哪来这么个小姑娘呀?去看看!走进门,是耿老头!
耿老头唱过二人台。艺名骆驼旦。“骆驼”和“旦”怎么能联在一起呢?再说,他哪儿也不象骆驼呀?既不驼背,也不是庞然大物,——他是个瘦瘦小小的身材,本地人所谓“三料个子”,据说年轻的扮相俊着呢。也许他小名叫个骆驼。这一点我到现在还没弄清楚。他这个“旦”是半业余的。逢年过节,成个小班子,七八个人,赶集趁庙,火红几天。平常还是在家种地。
俩老头都是在江湖上闯过的人,可是他们在作务庄称上,都是一把好手。
他们现在不常下地干活了,每天只是到处转转,看看,问问,说说。
也许因为俩老头闻过江湖,他们不怕官。
大跃进那年月,市里下来一个书记,到大队蹲点。在预报产量的会上,他要求一再加码。有人害怕,有人拍马,产量高得不象个话。耿老头说:“这是种庄稼?是起哄哪!你们当官的,起了哄,一走!俺们秋后咋办呢?拿什么往上交,拿什么吃呀?”书记有点恼火,说:“你这是秋后算帐派。”郭老头说:“秋后算帐派有什么不好呀?就是要秋后算账嘛!秋后算账比春前瞎闹强!”胳膊拧不过大腿,产量还是按照书记要求的天文数字报上去了。措施呢?主要是密植。小麦试验田一亩下了二百斤麦种!高粱、玉米、谷子,一律缩小株行距,下种超过往年三倍。郭老头,耿老头坚决不同意,书记下不来台,又不能拍桌子,气得他说:“啊呀,你就做一次社会主义的冒失鬼行不行?”
到了锄地时,俩老头拿着小锄,下地干起活来。他们把谷子地过密的小苗全给锄掉了。锄一棵,骂一句:“去你娘的!”--锄一棵,骂一句:“去你娘的!”队长知道了,赶紧来拦住:“啊哟!你们这是干啥呢!这是反领导呀!”俩老头一起说:“怕啥?他打不了我反革命!”
秋后,大田全部减产,有的地根本没有秀穗,只能割了喂老牛。只有俩老头锄过的地获得了大丰收。
在市里召开的丰产经验交流会上,俩老头当了代表,发了言,题目是《要做老实庄稼人,不当社会主义的冒失鬼》。主持会议的就是来蹲过点的那位书记。书记致过开幕词,郭老头头一个发言,头一句话就是:“书记叫俺们做社会主义冒失鬼……”
俩老头后来一见这位书记,当面就叫他“社会主义的冒失鬼”。书记一点办法没有。看来他这顶“冒失鬼”的帽子得戴几年。(有删改)
一九八〇年一月五日写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郭老头精通瓜菜,也懂大田;耿老头精通大田,也懂瓜菜。”这句为后文俩老头把过密的小苗全锄掉反而获得大丰收埋下伏笔。 |
B.小说运用外貌描写刻画人物,“上唇的胡子平崭乌黑,下巴的胡子刮得溜光”写出了俩老头非常“要好”的特点。 |
C.小说有意识地采用一种“过去时态”的写作,将小说置于回忆笔调之中,这增强了小说抒情性,形成了作家的独特风格。 |
D.小说通过俩老头和蹲点书记在预报粮食产量上的尖锐冲突,讽刺了书记的虚伪和好大喜功,赞扬了俩老头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 |
3.汪曾祺的小说善于表现善良、美好、健康的人性,请结合原文具体分析。
金岳霖先生(节选)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的镜片一只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麋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门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⑤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⑥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小朋友,他再去买。
⑦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系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⑧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80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1.作者开篇就说“西南联大有许多很2.结合相关内容,说说除了“有趣”之外,金岳霖先生还有怎样的形象特征?
3.第⑧段表达了作者对金先生怎样的情感与态度?
大禹的寂寞
何向阳
时隔四千年之后,已经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了,只剩了传说,在往事与神话间游走,还有“古辕关”这几个清人的字,刻在关隘立壁上,写着历史。夏禹,一半被压了纸型,叠藏在文典史籍里头,一半化作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
然而,真的跑了几十里地,到“萃两间之秀,居四方之中”的嵩高之地登封城北约两公里万岁峰下,面对高 10 米、周长 43 米的巨大“启母石”时,才知道那个英雄是彻底地寂寞的。
早年读《史记·夏本纪》,印象中叫禹的英雄与洪水斗了一辈子,太史公用了几大段写他从这里到那里,好像走遍了天下河流,连一些不知名的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河都布满他的足迹,哪里有水难,哪里就能眼见他的身影,忙碌得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重翻《史记》,“敏给克勤”“劳身焦思”的句子扑进来,对应“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的功劳,“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撬,山行乘辇”的做法更惹人眼目,“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终于告功于天下,天下也终于因这个人的忙碌操劳而“太平治”。然而行为、功绩之外,仍有一句不能舍下,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较之,我倒更喜欢口传历史中那句——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去了“敢”字,可能更见禹的风格。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司马迁的文人叙事中说的是责任,民间叙事中说的是精神。二者叠加,仍不能抹去个寂寞么?
禹治水前,还有一个人因治水建功,也因治水被杀,当那个叫鲧的人用堵的方法没有最终止住而失败时,死的命运其实已等着他了,“九年治水而不息”,功用不成是小事,关键是民生之系。《史记》中那一句让人看了心悸——“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可见当时的责任制之严明。“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这里面有种难以人情释解的苦痛,前赴后继才不那么浪漫,舜此举之用意今人不好揣摩,然而也让人觉出搭了性命的压力,不知尚年轻气盛的禹怎么想?反正,他是上路了。面对因洪水生灵涂炭的百姓,他是非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了。
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谁又是第二个要他付出的亲人呢?五层楼高的启母石就是另一场不幸的实证。“禹治洪水,通面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淮南子》里这篇故事一波三折,熊身的禹,和无意中见了熊身禹的为妻的涂山氏的“惭而去”——写得太生动,也太涩苦,还有启之生,都神迹般,扑朔迷离;然而立于启母石前的下午,阳光是这么好,壁峭的石头破裂开来,一分为二,围着它走,有种本真的崇慕,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雕饰或者后天的人文附丽,就是一块巨石,风雨阳光都经过了,还是一块巨石。对于那不知神迹的过路人,它会因没有文字与解说而沉默为一块真正的顽石。大禹寂寞着,他的寂寞还不是后天的懵懂,而在当时,最亲密如妻子的人仍然会“惭而去”,离开他,不解是深的,比水更深一些。大禹,枉有回天之力,能够劈山让泄流改道,却不能够让一个心爱的女人回心转意,一任那自心流漫的大潮淹没自己。
何况诸侯们叫叫嚷嚷,争相出着主意,到了要走向水泽大野时,便多缩进家门不愿出去。
对于这帮人,大禹怎么不会冲他们把那双总是在走长满老茧的大脚伸开呢。这个英雄,领着一批人实干,却还要永担背后的热嘲冷眼、唾沫星子,那也是一种水,堵或者导似已不是对付的方法,它汇聚着另一场洪水要淹没这个治水的人。还有民众,他们的纪念随时随处,然而民众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也因随时随处而心境迁移,也会遗忘。他们忘了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将人打入历史,在史录的隧道里或可赢取一个空间,几行文字,然而内心呢,当洪水不再,阳光灿烂,歌舞升平,与幸福伴行之际,谁会想起、忆念、沉吟,或者祭奠?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从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写起,点出大禹是彻底的寂寞的,然后转入对大禹治水的叙写,再现了英雄的业绩。 |
B.文章以丰富的史料、细腻的笔触表达了对大禹公而忘私精神的赞扬,更对大禹的寂寞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 |
C.以民众对大禹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乃至遗忘结尾,含蓄而深沉,既照应了标题,又表明作者的叹惋,引发读者进行深入思考。 |
D.鲧因治水失败而被杀,大禹因治水成功而被人纪念,文章以对比的方式深刻揭示了主题:个人功绩事小,民生之系事关重大。 |
A.文章开头“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与结尾在结构上遥相呼应,表达了作者深沉的思考,引人发省。 |
B.文章大量引用《史记》中的句子,既写出了治水的难度,更表现了大禹的辛劳与忙碌,增强了文章的文化底蕴。 |
C.作者行文严谨,善于斟酌字词。他认为“不敢入”体现的是责任,“不入”体现的是忘我精神,作者更欣赏大禹将国之大事扛于肩上的担当与责任。 |
D.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既写出了大禹的勇往直前,也展现了他的寂寞与忍耐。 |
4.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许多“大禹”式人物,请结合文本和社会现实谈谈你对“大禹”式人物的理解。
遗憾莫高窟
张晓惠
特喜欢舞剧《丝路花雨》中伎乐天(飞天)的飘逸、灵动,他们使在凡间行走的吾等之辈有了飞翔的幻想。那女主角英娘身着绚丽的裙衫反弹琵琶的舞姿更是令人印象深刻:左膝微弯,右腿略收于左膝,左胯送出,张开双臂向上向后,举着一柄琵琶。舒展又典雅,含蓄又风情。这就是我心中最初的莫高窟。当跟随着莫高窟那位身着黑色上衣银色短裙的讲解员在一个个洞窟中转悠时,灰暗的灯光使我这视力不好的人看不见一位飞天,瞪大眼睛寻来看去,御风翱翔、翩翩起舞的飞天我真是一个也没看见,只看到人面蛇身的女娲、翱翔天际的凤鸟凌驾太阳的飞车,还有大大小小的佛。几个洞窟下来,我忍不住发问:飞天在哪里?讲解员头也不回,用手电筒不经意地向洞壁晃了晃,说:处处有飞天。那不是吗?
模糊中终于看见,顶壁上似乎有几根圆润又流畅的线条。这线条勾勒的是飞天的裙袂吗?我还没分清是几位飞天在飞舞就被吆喝着去下一个洞窟了。我说:怎么没有画册上的色彩瑰丽?我又问:如何不见《丝路花雨》中英娘反弹琵琶的那种曼妙舞姿?那普通话字正腔圆却不带丝毫情感,职业性解说的姑娘面无表情地把我上下打量一番,说:你是搞敦煌研究的还是舞蹈爱好者?最好都像你这么感兴趣,还都有大把大把的钞票。话音未落又掏着钥匙吆喝着游人向下一个洞窟走去。丢下我一个,静静地伫立在莫高窟第三层的崖壁之间。
开凿在鸣沙山崖壁上的莫高窟有492窟洞窟上下五层,高低错落,迤逦绵延。但栈道蜿蜒曲折,楼阁巍峨兀立,这样的景象与我来之前想象的苍茫间的古朴,古朴间的荒凉之景象很不一致。更大失所望的还不是没见着想象中的瑰丽的飞天,是那将莫高窟生硬拦起的绿色栅栏,是那将每一个洞窟冷漠地锁起的金属门,是那不能随心所欲选择洞窟观瞻只能跟着解说员的机械和匆忙。我魂牵梦萦这么多年,就这样跟着人流急匆匆地“游行”,连千佛洞都观瞻不到,且只能无序地看几个洞窟,真是不甘!
可我知道,真的知道,这些自公元366年始建,历经北凉北魏、西魏、北周、隋、唐、五代、宋、元等十多个朝代的苍老的壁画实在经不起大量的观者观瞻了。窟室、塑像、壁画、雕饰,或壮丽浓烈,或深邃逼真,或细密流畅,许多精美绝伦的壁画和彩塑已经黯淡或者损伤,早已不再光彩夺目。我想起樊锦诗这个名字。樊锦诗是敦煌研究院院长。这位女性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敦煌研究和保护事业。她23岁时就在极其简陋和恶劣的条件下对莫高窟进行研究。是她提出关于敦煌石窟也必然从诞生走向衰退的观点,是她提出筹建数字敦煌、保护敦煌、展示敦煌三大综合中心的远景规划。
莫高窟的对面,有一条小河,几株金色的向日葵在热浪中摇曳。小河的那面分布着几座小小的塔。那座圆顶的,就是那个为了一壶浊酒几块银圆,将莫高窟文物拱手送给斯坦因、伯希和与大谷光瑞等国际大盗的千古罪人王圆箓的圆寂塔。王圆箓也算长眠在此,目睹着莫高窟的兴衰存亡。这个姓王的道士在被人唾骂之时,会偶尔将眼光投向大英博物馆吗?心中是不是也有点些许得意:骂我呢!你看,我卖出去的东西不是得到很好的保护了吗?
四周一片静谧。
如果能给予莫高窟的研究与保护以更好的设施与条件,也许樊锦诗们的计划将不再是纸上的梦想。
如果有意识地培养更多的莫高窟研究者,也许可以令更多专业的目光关注这窟壁、藻井和人字坡上的壁画。
如果能给予莫高窟的研究人员以及讲解员相对丰厚的薪酬——毕竟这儿的气候与工作条件很艰苦——也许这块东方瑰宝能在沙洲中向世人展现出更美的佛教世界和永恒的艺术世界。
敦者,大也;煌者,盛也。已是晚上8时了,敦煌的太阳依旧高蹈着长天。这世界可以“如果”,但有许多“如果”岂是我一个写作者可以实现的?这人间的“也许”更是存在着若干的可能与不可能。将“如果”“也许”这两个词变成现实,真的会实现奇迹——一个积聚着智慧感悟与历史沧桑的莫高窟,一个古拙又厚重、神奇又雍容的新敦煌。
那么,我的敦煌梦,将不是残梦。
我将,再次、再次地朝拜这非个体生命一次就能解读、能感悟的莫高窟、大敦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头也不回”“面无表情”等词语表明讲解员工作态度不好,从文中看,作者对这位讲解员有所不满,但又能体谅她。 |
B.敦煌石窟历经十多个朝代得以保存下来实属难得,现在,由于接待大量的观瞻者,石窟内的壁画、彩塑变黯淡或受损伤。 |
C.文章多次运用排比手法,增强了情感的表达,如文章后半部分“如果”引起的三个段落形成排比,突出了作者的思想观点。 |
D.从表达方式看,文章运用了记叙、描写、议论等表达方式,前半部分侧重于记叙、描写,后半部分侧重于记叙、议论。 |
3.文章的标题具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到一大堆金发外国人,又一会儿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价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的,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坚持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那是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都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朋友:“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是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
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芭蕾
贾志红
母亲和我一起泡脚是整个冬天最暖和的时候。记不清是哪一次了,母亲给我擦完脚,让我绷直脚尖、脚背,然后她说,高脚背、深脚弓、大拇趾二拇趾和中趾一样长,“红儿长了一双跳芭蕾的脚呢。”说完,她抬起自己的腿,也绷直脚尖、脚背给我看,有些得意地说:“你看,咱俩一样。”
“长了一双跳芭蕾的脚”,此后这句话几乎出现在每个泡脚的夜晚。那会儿,我们借住在农村的小院子已经有些时日了,总以为住不了多久,或许政策一变,下放农村的母亲很快就能返回城市了呢。
我的父亲,一个年轻的地质队员,他从武汉的地质院校毕业以后分配到豫西,背着铺盖卷,也背着家族里一位长辈送的黑管,踏入了豫西的山山岭岭,带着罗盘和地质锤常年行走在崇山峻岭中。父亲有时会在我们的小屋里吹奏他的黑管,那是母亲的快乐时光,她跟着节拍哼唱,在这旋律中忘记了被雪覆盖的麦田,忘记了去井台上挑水要走过一条结了冰的小路,也忘记了小屋角落里的粮缸中其实已经没有多少米、面了。这个时候,她被父亲的音乐还原成了一个孩子,比我稍大一些,像我的小姐姐。
成年之后,我也在地质系统工作,走在父辈们勘探过的山山岭岭中,宛如逆着时间走进往昔。有一次在溪流之畔,我想起父亲和他的黑管,想象着他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吹那支黑管。他鼓起腮帮,将高音区的嘹亮明朗送给掠过头顶的云朵,又凝神静气在中音区找寻最恰当的音符以便飞翔的鸟雀能够听懂,而低音区的沉浑柔美是要留给溪水的,溪水叮叮咚咚,参与了他的吹奏。我极尽所能地想象那支黑管在这山岭间、溪流畔所发出的声音与我听到过的山村小屋的旋律有何不同,却终究因为我对音乐的迟钝而始终没能想明白。青春的我站在大山深处,重重叠叠的山压迫着我、阻碍着我的视线,而陪伴过父亲的云朵、飞鸟和溪水在旋律中轻盈舞蹈,这旋律不是任何乐器带来的,它们属于自然和生命本身。它们接纳过一个吹奏黑管的青年,它们让那个青年以为自己的吹奏创造了这一切。
那个时候回忆黑管是一件令我痛苦的事情,因为吹奏黑管的人已经离我远去了。他的生命终止在中年的路上。后来,我渐渐忘记了那支黑管,就像忘记了许许多多曾经做过的梦。
许多年之后,我也走在中年的路上。有一年我到新西兰看望儿子,那是11月,南半球的春天,到处花团锦簇。儿子与朋友们在客厅里聊天,我听着他们的谈话。令我走神儿的是海伦的话,她说她要去上芭蕾舞课。我听到这句话时,像多年以前我的母亲听父亲吹奏黑管时一样也悄悄地绷直了我的脚背和脚尖,仿佛有黑管的乐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触碰了一个梦想。
我小心翼翼地问年轻的姑娘:海伦,我,可以跟着你一起去学跳芭蕾舞吗?姑娘扭头看着我,几乎不假思索地说,当然可以,学习班里有好几个中年妇女呢。
舞蹈老师是一位中年人,她来自俄罗斯。老师站在前排做着动作示范,学员跟着她学做一些基本动作。先是站好脚位:双脚完全外开,两脚跟相接形成一横线。然后摆好手位:手臂与手成椭圆形,放在身体的前面,手的中指相对,保留一拳的距离。然后,我们在老师的口令声中继续做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动作。当第四个动作定格时,它已经是舞姿了。这个最初级的舞姿令我激动,仿佛遥不可及的芭蕾已经不再遥远,我触摸到了它高贵的身体。
我就这样站了好一会儿,沉迷其中。老师提醒要紧绷身体的每一块肌肉,但是要看起来毫不费力。舞蹈的动作令我想起多年以前母亲在豫西小村庄去井台上挑水的情景。我一直觉得母亲扛着扁担走在村道上的样子像是跳舞,她是那么轻盈。她挑不动满桶的水,就半桶半桶地挑,多往返几回,这样,她就能保持轻盈,保持舞蹈一样的姿势。我想,母亲是迷恋舞蹈的,她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拥有一双适合跳芭蕾的脚。只是
老师的身材肥胖却柔软得令人惊讶,舞姿曼妙,一招一式都令人想象她往昔在舞台上的风华。大概是为了更好地示范脚部的动作和用力吧,她裸着脚,我便看见了一双芭蕾舞演员的脚,没有足尖鞋装饰的脚。我看到了高脚背、深脚弓、大拇趾二拇趾和中趾一样长。我也看到了伤痕。那实在是一双丑陋的脚,骨节粗大,脚趾发黑,双脚的前三个脚趾几乎没有趾甲。她曾经是俄罗斯芭蕾舞团的优秀演员,芭蕾舞中不停的半脚尖和全脚尖的起落变换让老师的脚趾变形。如今她的腰身也变形了。她离开舞台很久了,不过,她从没有离开过芭蕾。
几个月以后,我在北京观看了俄罗斯芭蕾舞团演出的芭蕾舞剧《胡桃夹子》。是我的朋友老狄请我看的,他是一个芭蕾舞迷。那其实不是一个好时候,老狄的家庭正陷入一场民事诉讼中,开庭在即,结果不好的话,他可能会居无定所。
那天坐在剧院,他绝口不提家里的诉讼之事,就像那些烦心的事情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只有耳畔的旋律,演奏着永恒之美。
舞台上的仙子们翩翩起舞,旋转、跳跃、伸展,光束下的王子和姑娘带领我们进入一个玩具和舞蹈的盛宴。
我想起了并不久远的新西兰之行,想起了舞蹈老师说过的话:要紧绷身体的每一块肌肉,但是要看起来毫不费力。
这就是芭蕾。
也是人生。
(有删改)
1.对母亲的舞蹈,第③段中作者说“我知道”而第⑨段又说“我不知道”,请对此加以分析。2.作者为什么花费许多笔墨抒写父亲在溪边吹奏黑管,请对此加以分析。
3.分析“芭蕾舞老师”这一人物在文中的作用。
4.文章的结尾说:“这就是芭蕾。也是人生。”而另一个版本是:“这就是芭蕾。或许这也是人生。”你认为哪一个版本更好?请对此加以分析。
钱塘江尽到桐庐
在浙西北桐庐的山水间行走,时常会与吟咏此地风光的古诗词相遇。这些刻写在江畔诗碑、餐馆墙壁等处的诗句不期然而然地跳进游人眼帘,为这一方土地上的美丽做着生动的注脚。
桐庐境内,峰峦竞秀,江河争流,山水交融。它的魅力的源泉,当首推富春江。富春江仿佛一条银色的玉带,绾接起两岸的山峦、田野和村落,迤逦连绵。“钱塘江尽到桐庐,水碧山青画不如。”出自晚唐诗人韦庄笔下的诗句,清浅明丽,如同江水带给人的温润
对于这个地方,早在南北朝时期,吴均的《与朱元思书》中就已经有着极为生动的描写了,并发出“望峰息心”“窥谷忘反”的慨叹。诗画不分家。富春江的涛声,在诗人吟哦声中化成一行行韵脚,而它的浪花溅落到宣纸上,便晕染成一幅幅画卷。元代,年近八十的黄公望游历至此,感慨于这里的山水美景,于是长住下来,绘就了被誉为“画中之兰亭”的《富春山居图》。画卷上,天地静穆,远山微茫,江阔波渺,村舍茅亭之间,樵夫钓客的身影参差隐现,弥漫着萧散淡泊的诗意。凭借艺术的非凡力量,大自然之美获得了永恒的生命。
我与富春江的首次相遇,是在桐君山对岸。桐君山是桐庐的标志,相传有一老人,于此山中桐木之下采药结庐,人问其名,老人不语,手指桐木。后来人们就称其为桐君,其所居之山为桐君山,所居之屋为桐庐。这“桐庐”之名也散发着浓郁的隐逸气息。而桐君老人,也成了后世供奉的中药鼻祖。
将身心融入这一片清幽山水,显然更容易萌发对自由洒脱生活的向往。
的确有人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决绝,将整个生命交付给这里的灵山秀水。富春江畔,那一处高阁连亘、飞檐翘角的所在,便是严子陵钓台。严子陵为东汉时代的高士,曾与刘秀一同游学,后来刘秀即帝位,以盛礼邀严子陵入京,许以谏议大夫的高位,严子陵固辞不就,归隐富春江畔。清晨,山林间飘荡着淡蓝色的雾气,黄昏,江面上闪烁着碎银般的波光;修竹佳木在和风中窸窣作响,岩石旁侧奇花异草静静开放……数十年间,仰观俯察,静思默想,这里的每一幅画面,每一个细节,都是对自由旷达的生命方式的生动诠释。一缕精神的烟云,自此间的林泉烟霞中
连那些胸中鼓荡着侠气剑胆的人,脚步一踏上桐庐的地面,心灵也不由变得柔软温润。最有说服力的,无疑该是范仲淹了。这位北宋名臣,因为上疏直言,不为当权者所喜,一生屡遭贬谪。第二次被贬,便是出任睦州知州,当时又叫桐庐郡。虽然在此仅半年多时间,范仲淹却先后写成《出守桐庐道中十绝》《萧洒桐庐郡十绝》等许多作品,描绘了桐庐的风光物事以及桐庐人惬意恬适的日常生活。显然,他从桐庐山水中发现了一种能够让人移心易志的气质,这使得他在渴望报效社稷,造福苍生的同时,又向往闲云野鹤,优游林泉。这期间,范仲淹重建了破败坍圮的严子陵祠堂,并写下著名的《桐庐郡严先生祠堂记》,以表达无限的心仪之意。是的,置身于这样的山水现场,那些日常梦寐以求的功名利禄之属,不知不觉中失却了分量;相反,那种似乎遥远缥缈的事物却变得具有质感。
今天,在桐庐的山水原野间
沉浸在质朴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历史人文氛围中,会不会不经意忽略了桐庐的另一种光彩?今天的桐庐经济发达、产业丰富,是多个领域中的
就要离开桐庐,又一次从桐君山对面的江畔经过,又看到传说中中药鼻祖栖身的地方,不由得想到:星移斗转,人世更替,而大自然始终是人类的一味大药。
(取材于彭程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温润 |
B. |
C. |
D.多个领域中的 |
A.文章将现实世界里的桐庐山水与艺术世界里的桐庐山水融为一体,展现出秀丽的风光形胜和丰盈的诗画情韵。 |
B.东汉的严子陵、北宋的范仲淹以及元代的黄公望归隐富春江,将身心融入自然山水,构筑出别样的生命方式。 |
C.今天的桐庐所开发的一些旅游休闲项目,依托明清时代的古村,融合了多种元素,充分体现出“慢生活”的理念。 |
D.文章两次写到桐君山,作者在此处与美丽的富春江相遇又告别,桐君传说深厚的文化内蕴引发了作者深沉的思考。 |
4.文章最后一段说:“星移斗转,人世更替,而大自然始终是人类的一味大药。”这句话有着怎样的深刻含意?试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黄昏的威力
杨炼
敦煌莫高窟的顶上是一片戈壁,在这儿我曾领略过两次截然不同的黄昏。
第一次是一个秋季柔和的傍晚,遥远的沙漠和天空之间,大自然裸露着纯朴苍劲的曲线,宁静充满耳鼓,仿佛有着微微的压力。
河谷和树林的喧哗都已退去。西部的高原,敞开胸膛拥抱一轮落日,那乐尊和尚的落日,岑参和高适的落日,再一次从古老的传说中走来,使三危山迸发出一片红光,而我,就被这片无垠的红光提升着,超越巨大的一瞬,进入了永恒。
还有一次也是秋天,但整个大自然正举行着残暴的法则。狂风没有间歇地掀起沙石的滔天巨浪,把古塔遮蔽、把无字的土碑打得斑斑驳驳。到处一缕缕沙砾像暗色的金属粉末曲折爬行。四脚蛇细细的身子,蜷缩在芨芨草丛中。万物正在被一个破坏的欲望所统治、所摧毁。
但是,忽然,我的眼睛又触到了光——茫茫沙幕之上,飘浮着一轮淡蓝色的太阳!仿佛有意让两次回忆轮回到同一点,太阳的蓝色多么静谧!是包容了所有不安、践踏过一切死亡之后生命的轻盈和骄傲。那只神圣之鸟,本身就是蓝色,只应当是蓝色,为大地受伤的心舒展开安宁的羽毛。
那时,世世代代被流沙埋没的逃亡者的足迹都醒来,向黄昏致敬。千年的商旅随着隐约驼铃,出现在沙丘浑圆的剪彩上。一只半坡彩陶重新旋转出它红黑两色的河流,我被浸透,我被洗涤,从这一刻起被选中成为高原和落日的宣喻者。
从这一刻起,我的心中就充满了两个世界。一个是我身处其间的世界,像沙暴的日子一样遍布敌意,一个个时辰笔直地走来,在周围堆积起厚厚的墙,夜的黑彩像一个预谋似的在窗口游弋……这是一个我无法回避的世界,不是因为它的强大,而是因为只有穿透它才能抵达我的第二重天地,那儿所有逝去的都依然存在着:屈原佩着他的兰花,李白抚着他的长剑,竹林间一片酣畅的……每个诗人是一棵黄金树,风摇响从甲骨和金石上叮叮当当撒下来的图画般的语言。我知道,我的全部生命只为了获得用这种语言谈话的秘密!
带着创造的意志,我在黄昏的国度漫游。这是我千年以来就已占有的领土,我的手把大地染成金黄,我按照自己的形象塑造女娲。我把我打凿的石斧交给开天的盘古,我为百草找到神农,让看不见的道显形给聪明的老子,直到肌肉炼成青铜,敲出钟声,我一次又一次把沉重的痛苦提纯成优美的音乐,使每滴鲜血中饱和了智慧。
于是我的诗在历史和现实的交叉点上铸成,永远经历着结束与开端之间的一刹那。黄昏滋润我,带着不确切的迷惑和肯定的预感,随同具有流向的辞句清澈地涌现。一组花岗石群雕,一座辉煌的宫殿,像水中倒影和灼热沙漠的屋楼似的变形,却使世界在恍惚中发现了自己的真实。我希望具有一种力量——它千百年来支撑过苦难而光荣的祖先——建造起那早在我梦想中存在的大厦:我的诗。
我将永远感谢这令我耗尽心血的使命。
这片土地是丰富的,如果我至今没有能够体现它的威力,我承认危机只在我自己身上:我们能否像接触爱人似的深入诗的一层层宝藏?我们能否走到世界的尽头,把野兽的嚎叫和神的祈祷紧握在手里?我们是否已穿过心中之夜,终于登上那将与人类合为一体的万古的黄昏?然后,让胜利与失败,幸福与苦难,永远期待但又绝望的一切,都升华为一个必然的启示?
有什么必要担忧白昼与黑夜哪一个更接近地狱呢?我已占有黄昏,我永生在东方高原的这座金黄色峰巅上,我自己将成为那全部:纸写成的、石头刻成的、水浇灌的、火熔炼的、罪恶的、无辜的、卑贱的、高贵的、死去了的、复活了的、沉沦的、超生的……我一旦化身为诗,就将加入那无始无终的存在的行列。我相信在自己心里就能采到那枝日精月华的灵芝草!
一个永远的秋天,一个既是现实又是想象中的黄昏,大自然的悟性最完美的形式,在空旷中充实着我,在震撼中提升了我。
(选自《散文选刊》)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列举了许多著名诗人,揭示出虽然斯人已逝,但传世的诗篇足以使其生命价值不朽。 |
B.文章第4段使用比喻、比拟、借代的修辞手法,凸显了灵活生动、优美诗意的语言风格。 |
C.作者推崇诗歌,认为诗歌既是支撑祖先走过苦难的精神力量,也是值得耗尽心血的使命。 |
D.文章第7段中的“两个世界”既可指现实世界和历史世界,又可指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 |
3.文中的“黄昏”具有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浅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zhuì。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选自郁达夫《故都的秋》)
1.根据拼音写汉字,给加点的汉字注音。①点zhuì
2.选文第一段对“江南之秋”的叙写属于“闲笔”,但“闲笔”不“闲”。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3.请简要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任选一句作答)
(1)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2)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4.景物的选取往往体现了作者的审美取向。本文选景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我所知道的康桥 (节选)
徐志摩
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河的名字是葛兰大,也有叫康河的,许有上下流的区别,我不甚清楚。河身多的是曲折,上游是有名的拜伦潭——“Byron' s Pool”——当年拜伦常在那里玩的;有一个老村子叫格兰赛斯德,有一个果子园,你可以躺在累累的桃李树荫下吃茶,花果会掉入你的茶杯,小雀子会到你桌上来啄食,那真是别有一番天地。这是上游;下游是从赛斯德顿下去,河面展开,那是春夏间竞舟的场所。上下河分界处有一个坝筑,水流急得很,在星光下听水声,听近村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是我康桥经验中最神秘的一种: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谐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
但康河的精华是在它的中消,著名的“Backs”,这两岸是几个最蜚声的学院的建筑。……最令人留连的一节是克莱亚与王家学院的毗连处,克莱亚的秀丽紧邻看王家教堂的宏伟。别的地方尽有更美更庄严的建筑,例如巴黎赛因河的卢浮宫一带,威尼斯的利阿尔多大桥的两岸,翡冷翠维基乌大桥的周遭;但康桥的“Backs”自有它的特长,这不容易用一二个状词来概括,它那脱尽尘埃气的一种清澈秀逸的意境可说是超出了画图而化生了音乐的神味。再没有比这一群建筑更调谐更匀称的了!论画,可比的许只有柯罗的田野;论音乐,可比的许只有肖班(通译肖邦,波兰作曲家、钢琴家)的夜曲。就这,也不能给你依稀的印象,它给你的美感简直是神灵性的一种。
假如你站在王家学院桥边的那棵大楠树荫下眺望,右侧面,隔着一大方浅草坪,是我们的校友居,那年代并不早,但它的妩媚也是不可掩的,它那苍白的石壁上春夏间满缀着艳色的蔷薇在和风中摇头,更移左是那教堂,森林似的尖阁不可浼的永远直指着天空;更左是克莱亚,啊!那不可信的玲珑的方庭,谁说这不是圣克莱亚的化身,哪一块石上不闪耀着她当年圣洁的精神?在克莱亚后背隐约可辨的是康桥最潢贵最骄纵的三一学院,它那临河的图书楼上坐镇着拜伦神采惊人的雕像。
但这时你的注意早已叫克莱亚的三环洞桥魔术似的摄住。你见过西湖白堤上的西泠断桥不是?你忘不了那桥上斑驳的苍苔,木栅的古色,与那桥拱下泄露的湖光与山色不是?克莱亚并没有那样体面的衬托,它也不比庐山栖贤寺旁的观音桥,上瞰五老的奇峰,下临深潭与飞瀑;它只是怯伶伶的一座三环洞的小桥,它那桥洞间也只掩映着细纹的波粼与婆娑的树影。它那桥上栉比的小穿兰与兰节顶上双双的白石球,也只是村姑子头上不夸张的香草与野花一类的装饰:但你凝神的看着,更凝神的看着,你再反省你的心境,看还有一丝屑的俗念沾滞不?只要你审美的本能不曾汨灭时,这是你的机会实现纯粹美感的神奇!
(选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徐志摩散文》)
1.下列各项对文本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是对康河的总写,从视听、声色、昼夜、动静等多角度体现了康河的美,丰盈饱满而灵动多姿。 |
B.文章多次运用“你”的称呼,使全文笔调显得热情活泼,令读者觉得格外亲切,甚至可以想象自己身在其中。 |
C.文中语言如诗一般, 写景之处多用长句,抒发感悟多用短句。长短相间,错落有致,形成一种起伏韵律美。 |
D.《再别康桥》抒情基调低缓,有着淡淡的离情别绪;而本文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作者无限欢喜和愉悦的感情。 |
3.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套不住的手
赵树理
白云岗公社大磨岭大队有个教练组,是高级社时期成立的,任务是教初参加农业生产的人学技术,两个做活质量最高的老农民当教师,陈秉正兼任组长,王新春兼任副组长。
组长陈秉正已经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按一般惯例,这样大岁数的人本来早就该不参加主要劳动,大队成立敬老院,经过评议,请陈秉正老人退休入院。这老人只进去了三天,就觉着只做那些揭麻皮、拣棉花之类的轻微劳动,有气力没处使,自动要求出院,依旧当他的教练组长。
他教人做活,不但要求规格,而且要教架势,他先做榜样,让徒弟们在一边跟着看。他一边做一边讲,往往要重复讲十几遍,然后才让大家动手他跟着看。因为格律太多,徒弟们记着这样忘了那样,有时候腰太亘了,有时候步子乱了,有时候下锄没有计划 ……陈秉正不住口地提醒着这一个,招呼着那一个,也常常随时打断他们的工作重新示范。
徒弟们练架势练得累了,陈秉正便和他们休息一阵子,也招呼相隔八九段梯田下边的沟岸上的副组长王新春。陈秉正一见王新春过来,就伸出手来和他握手,王新春却常是缩回手去躲开。王新春比陈秉正小十来岁,和陈秉正很友好,就是怕和他握手,因为被他握住像被钳子夹住那样疼。
陈秉正的手确实和一般人不同:手掌好像四方的,指头粗而短,而且每一根指头都展不直,里外都是茧皮,圆圆的指头肚儿都像半个蚕茧上安了个指甲,整个看来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
王新春对周围的青年人说:“没有那两只手,咱们现在种的这教练场恐怕还是荒坡哩!这些地都是他老哥和咱们现在的大队长父子俩一攫头一攫头剜开、一条堰一条堰垒起来的。”
陈秉正一本正经地说:“是叫你们学成我这手,不是叫你们长成我这手!不是开山,我这手也长不成这样;不过上辈人把山都开了,以后又要机械化了,你们的手用不着再长成这样了!”
一九五九年冬天,儿孙们为了保护老人那双劳苦功高的手,给他买了一双毛线手套,老人带好了握了握、伸了伸说:“还好!”说罢,卸下来交给满红媳妇说:“暂且给我放过去吧!” 满红媳妇说: “爹!你就带上走吧!到地里手不冷? ”老人说:“在沟里闸谷坊,戴上它搬石头不利落!”说着就放下走了。以后谷坊闸完了,别的活儿又陆续接上来——铡干草、出羊圈、窖萝卜、捶玉米 ……哪一种活儿也不好戴着手套做,老人也就忘了自己还有一双手套。
一天,陈秉正被评选为本年的劳动模范,要到县里去出席劳模大会。他除了换上新棉袄和新腰带外,又把他的手套带上。
他住在招待所,当天吃过午饭,人们差不多都想上街逛逛,老人束上腰带,戴上手套,便走出房间。因为院里两截剩余木料碍着路,他总觉着不太顺当。其中一截木料是截去两头、留下中间的一段盘节,又粗又短又弯又扁,很不好转动。老人很费了点气力才掀起来,转了一个过就又跌死了。老人邀四个青年一同去转动木料,且趁空子解了腰带脱下他的新棉袄来放在床上,就跟着走出去了。短短一截木头,四个人就护满了,老人插不上手,只好让他们转,而自己去搬动另一截。接着弯下腰用两手托住,两腿摆成骑马架势,两肩一耸,利利落落扛起来。
紧接着,大家用铁锨拢着院里的残砖、破瓦等类的零乱东西,老人跟在后边扫地。不过个把钟头就把六个院子都清理完了,垃圾都堆在大甬道的两旁,成材的东西都抬到存剩余材料的后门外,只等夜间有卡车来装载。老人对这成绩欣赏了一阵,觉着这样一清理,走起路来也痛快得多。
老人重新穿起新棉袄。束住了腰,伸手去戴手套,才发现把手套丢了。老人跑到雨道旁边的垃圾堆里找,可几十筐垃圾,怎么会找到呢?
……
老人的手套洗得干干净净的,搭在靠近火炉的一个椅背上,都快烘干了。
第二天他回到家,换过衣服之后便把手套还给儿媳妇说:“这副手套还给你们吧!我这双手是戴不住手套的!”
(摘选自《人民文学》1960 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通过对一双闲不住的手的真切描绘,创造了勤劳质朴的陈秉正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人物,选择了日常劳动中的几个片断表达了一个重大的主题:劳动是崇高而光荣的。 |
B.陈秉正老人在招待所利利落落扛起木头的情节,表现老人有一双闲不住的手,有着很高的思想觉悟。 |
C.小说情节可分为两个部分:先集中刻画陈秉正的手的故事,再集中讲述手套的故事。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入延伸。 |
D.小说通过对陈秉正以及像他这样的劳动人民的赞美,讴歌了他们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间接批判了当时社会上一些歧视劳动的现象。 |
A.王新春对青年人说的话,从侧面描写陈秉正老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对大磨岭大队所做的贡献。 |
B.“不是开山,我这手也长不成这样”运用语言描写,表现了陈秉正对过去没有机械化助力开山,表示遗憾,且有稍稍的怨意。 |
C.小说的语言既质朴平易又生动幽默,口语化很明显,达到了通俗化和艺术化的高度统一。如“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 |
D.手套在小说中有烘托人物的作用,陈秉正老人有手套而不戴,是为了让双手更利落地劳作,烘托老人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
4.本文以“套不住的手”为标题,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