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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4 引用次数:131 题号:11905138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夫老妻

冯骥才

①他俩又吵架了。

②可是今天的架吵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就像大多数夫妻日常吵架那样,往往是从不值一提的小事上开始的——不过是老婆子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片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子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子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子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子们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们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许多陈年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子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打落地上。还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老婆子直气得冲着老头大叫:“离婚!马上离婚!”

③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翻腾着。只见他嘴里一边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声音,一边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

④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

⑤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过后两小时,她的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好像节气一进“七九”,封冻河面的冰片就要化开那样。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么?——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也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吃晚饭,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出去了,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不会一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竞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走出房子去了。

⑥雪正下得紧。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色,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茸茸、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鲜活的生气了。

⑦一看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土八点来钟,在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⑧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⑨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她想到楼上邻居李老头,“文化大革命”初期老伴被折磨死了。尽管有个女儿婚后还同他住在一起,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总是有距离的。年轻人应该和年轻人在一起玩,老人得有老人为伴。

⑩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两人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的事;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只有先回去,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她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

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被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刚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还煎上两个鸡蛋……

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这对老夫妻吵架不止一次,但妻子在家强势,每次都是老头气得离家出走,小说结尾老头“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的细节正说明了这一点。
B.小说选择老夫老妻为对象,选择“吵架”这一生活小事为冲突点,正是要歌颂真挚感情的伟大,可贵。
C.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但又使用倒叙来丰富情节,如加入“恋爱时”的场景,来说明他们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的,从而为和好作伏笔。
D.老婆儿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妇女形象,她生性好强,性情急躁,但又重情重义,还善于反省。
2.老婆儿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结合文中第⑥段对“雪”的描写,简要分析本文环境描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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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2017-03-14更新 | 10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秋天的音乐

冯骥才

①秋天十月,我松松垮垮套上一件粗线毛衣,背个大挎包,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只带了录音机,却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进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都是背景音乐。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怔了怔,看我一眼说:

秋天的音乐。

③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

④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乐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躺着,丰满而柔韧的躯体!从麦茬里裸露出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炎夏的竞争中把自己的精力膨胀到头,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做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际会,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⑤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头那儿一头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⑥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地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伸出的最后一次招手……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销匿而去,无可挽回。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它不过在寒潮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阳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哪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死亡,不正是一种生命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⑧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⑨这时,忽见对面坐着两位老人,正在亲密交谈。残阳把他俩的脸晒得好红,条条皱纹都像画上去的那么清楚。人生的秋天!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所有精力为这世界付出,连同头发里的色素也将耗尽,那满头银缎不是人间最值得珍惜的么?我瞧着他俩相互凑近、轻轻谈话的样子、不觉生出满心的爱来,真想对他俩说些美好的话。我摘下耳机,未及开口,却听他们正议论关于单位里上级和下级的事,哪个连着哪个,哪个与哪个明争暗斗,哪个可靠和哪个更不可靠,哪个是后患而必须……我惊呆了,以致再不能听下去,赶快重新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再听,再放眼窗外的景物。奇怪!这一次,秋天的音乐,那些感觉,全没了。

艺术原本是欺骗人生的。

⑪在我返回家,把这盘录音带还给我那朋友时,把这话告诉他。

⑫他不知道我为何得到这样的结论,我也不知道他为何对我说:

艺术其实是安慰人生的。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④段的末尾借小鸟扎入云团,形象地写出了“我”乘着音乐的翅膀达到了一种空灵的境界,感觉无比轻松和自如。
B.第⑨段“我”看到两位满头银丝的老人“不觉生出满心的爱来”,是基于之前对秋天以及对人生感悟的自然心理反应。
C.第⑦段中“秋天的凋谢全是假象”与第⑩段中“艺术原本是欺骗人生的”形成了巧妙的印证关系,体现了作者在构思上的匠心独运。
D.“朋友”这一形象在文章的首尾出现,既使作品首尾圆合,又达到开头借朋友的话引出下文、篇末借朋友的话升华主旨的效果。
2.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美文声情并茂,作者聚焦秋天的原野,让读者在优美的文字中,感受到秋日田野的萧疏凄凉。
B.第⑥段“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运用比喻的手法,作者产生了让生命留驻、时光倒转的强烈愿望。
C.作者写一棵垂死的老树,在结构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上文对秋景的描写,转入下文对秋的感受。
D.音乐本无形,描摹殊未易,但高明的作者以形写声,用麦秸垛,炊烟等,描写平稳又舒畅的音乐。
3.分析第⑦段画线的句子含义及在文中的作用。
4.艺术到底是“欺骗人生”的还是“安慰人生”的?请结合文章阐明原因,并结合自己对艺术的理解谈谈你的看法。
2021-03-04更新 | 13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酒婆(有改动)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帐。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B.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连死都要死在酒上。
C.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D.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讽刺。
2.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3.文中第三段画线的句子在描写人物上有何特点?写出了人物怎样的性格?
4.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2016-11-18更新 | 70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