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的产院
茹志鹃
晚霞的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变成淡墨画似的几笔。公社产院外面的篱笆上,那些粉色的小花,也分不清朵数,形成模糊的一片,天色晚了。
谭婶婶挑满了一缸水,连气都没有歇一口,就忙着给两个休养的产妇做饭。在她这样的年纪,有这一份精力,这是她觉得自豪的。
在这里,在这所“跟医院差不多”的产院里,谭婶婶不但剪掉了发髻,她还学会了打针,打肌肉针、静脉针,学会了做产前检查,学会了量血压抽血、缝线、拆线。每每碰到一些小手术,请镇上医生来动手术的时候,她就从容地做助手。对她的熟练沉着,医生也夸奖,甚至有的医生进一步要她自己学着动些小手术。谭婶婶笑笑,有些得意,同时这些医生把这产院要求得跟城里的医院一样,她又觉得好笑。谭婶婶对这一切都感到满意,不是没有道理的。
锅里的水嘶嘶地响了,谭婶婶心里翻腾了一阵,就望着电灯,恨不得立时来一个产妇,她真想在电灯光下面接生,就像在镇上,在城里的医院里一样:产妇躺在洁白的产床上,躺在雪亮的灯光下……
忽然啪的一声,电灯亮了,谭婶婶吓了一跳,回身一看,一个面孔黑黝黝的年轻姑娘,扛着行李,一手挟着一只氧气瓶,浑身热气腾腾地站在门口。
“婶婶,你不认识我啦!”那姑娘笑眯眯地站着没动。
“是二丫头!”谭婶婶跟二丫头的娘,还是做姑娘的时候就是好朋友,直到现在老姊妹俩还要好得很。
“婶婶,我派到这里来工作了。”荷妹回身坐下,就要谭婶婶介绍些产院的情况。
“其实,差不多的情况你也都知道。这产院负责附近两个大队的产妇。跟我一起工作的,还有一个周嫂嫂,现在她害喜(指妇女怀孕初期种种感觉不舒适的反应),回家休息去了。产院成立这两年里,我们一共接了三百五十六个宝宝,还都顺顺当当。”谭婶婶一说到这些问题,不由得话就多了。三百五十六个,这可不是容易的啊!这要担多少风险。特别是产院还没有条件自己动手术,很多情况就得当机立断。该请医生的就请医生,该送医院的就送医院,差一点点就会坏事,所以谭婶婶说到这里,特别加重了语气:
“二丫头,这可是一副风火担子,担子不轻啊!两年里,我们没出过什么事情,大人小孩都是平平安安,一个人进来,两个人出去。产妇等小孩一落地,就躺在床上,不要她动一动了,烧,洗,煮,弄大人,弄小孩,都是我们来,到出院的时候,一个个都长得胖胖的……”谭婶婶滔滔不绝地说着,荷妹不停地点着头。
“婶婶,这里有没有碰到过产妇不顺产的情况?”荷妹提问了。
“怎么没有,风险也就在这些事上,一看苗头不对,就得赶紧给医院打电话来救护车。”
“要是来不及呢?”
“打电话请医生来!”
“要是产妇产后发生变化呢?”
“打电话嘛!”
“婶婶,我们在哪里洗手呢?”荷妹忽然问。
“洗手?”谭婶婶不明白为什么忽然问这个,“洗手当然在脸盆里洗。”回答以后,她又辨了辨这问话的味道,心里又是一个不快。
“二丫头,这里不能和城里那些大医院比。”谭婶婶有些生气了,话也加重了分量。
“对!”荷妹一点也没觉出话里的责备意味,径自推窗开门,向外面张望起来。“婶婶,可有了办法了!”荷妹眉飞色舞地跳进来了,“婶婶,我们自己可以做土造自来水。人家托儿所都用自来水洗手了,我们产院里更需要这个。我看过了,井不远,只要墙上打一个洞……”
“荷妹,你刚来,还是看看再说吧!”说罢,谭婶婶就走进厨房,端消毒锅,封煤炉。
第一次见面,谭婶婶对荷妹的印象不能说好,但是要说坏,她也说不出坏在哪里,就是觉得不顺眼,不入调。
(选自《茹志鹃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段交代了产院的工作人员谭婶婶精力很好,工作热情高,也写出了谭婶婶对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 |
B.医生夸奖谭婶婶,甚至有的医生进一步要她自己学着动些小手术,于是,她很期待在电灯下亲自动些小手术。 |
C.谭婶婶给荷妹介绍产院共顺顺当当接了三百五十六个宝宝时,提到担风险,认为在产院工作![]() |
D.小说虽然写的是农村产院里发生的小事,但是却充分地展现了谭婶婶丰富的思想情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A.小说取材以小见大,作者没有一味歌颂英雄人物的光辉事迹,而是通过叙写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来表现普通人物的思想性格。 |
B.小说开头描绘了一片静谧的晚景,晚霞,竹篱,野花,组成一幅淡墨画,紧扣标题的“静静”,寥寥几笔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环境。 |
C.“径自推窗开门,向外面张望起来”“荷妹眉飞色舞地跳进来了”两句运用动作描写和神态描写,表现了荷妹莽撞的性格。 |
D.有些医生把谭婶婶工作的这个农村产院要求得跟城里的医院一样,对此谭婶婶觉得好笑,体现了谭婶婶思想有保守的一面。 |
4.请概括小说中谭婶婶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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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
茹志鹃
1946年的中秋。
我们文工团的几个同志,由主攻团的团长分派到各个战斗连去帮助工作。大概因为我是个女同志吧,团长最后才叫一个通讯员送我到前沿包扎所去。到包扎所时已是下午两点钟了,那里已有几个卫生员在弄着纱布棉花,满地上都是用砖头垫起来的门板,算作病床。
我们刚到不久,来了一个乡干部,他一边放东西,一边喘息地喝着水,同时还掏出一包饭团来嚼着。他说的什么我没大听清。好像是说被子的事,要我们自己向老百姓去借,因为部队上的被子还没发下来。
我和通讯员到附近一个村子,进村后分头去动员。不一会儿,我借到两条棉絮,一条被子,手里抱得满满的;通讯员从对面走来,两手还是空空的。
“女同志,你去借吧!……老百姓死封建……”
“哪一家?你带我去。”我估计一定是他说话不对,说崩了。走进老乡的院子里,只见堂屋里静静的,房门上垂着一块蓝布红额的门帘,门框两边贴着鲜红的对联。我们向里“大姐、大嫂”地喊。一会儿门帘一挑,露出个年轻媳妇来。这媳妇长得很好看,高高的鼻梁,弯弯的眉,额前一溜蓬松松的刘海。我看她头上已硬挠挠地挽了髻,便大嫂长大嫂短地道歉,讪讪地开口借被子。被子拿出来,我才明白她刚才为什么不肯借了。原来这是一条里外全新的新花被子,上面撒满白色百合花。
她好像是在故意气通讯员,把被子朝我面前一送,说:“抱去吧。”我一努嘴,叫通讯员来拿。他绷着脸,垂着眼皮,接过被子,慌慌张张地转身就走。不想他一步还没有走出去,就听见“嘶”的一声,衣服挂住了门钩,在肩膀处挂下一片布来,口子撕得不小。那媳妇一面笑着,一面赶忙找针拿线,要给他缝上。通讯员却高低不肯。走出门不远,有人告诉我们,刚才那位年轻媳妇,是刚过门三天的新娘子,这条被子是她唯一的嫁妆。我听了,心里便有些过意不去,通讯员也皱起了眉,默默地看着手里的被子。我想他一定有同感吧!
包扎所的工作人员很少,乡干部动员了几个妇女帮我们,那位新媳妇也来了。后来她问我:“那位同志弟到哪里去了?”我说到前沿去了。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刚才借被子,他可受我的气了!”说完,动手把借来的几十条被子、棉絮,整整齐齐地分铺在门板上。我看见她把自己那条白百合花的新被,铺在了外面屋檐下的一块门板上。
天黑了,天边涌起一轮满月。我们的炮响起不久,断断续续地有几个伤员下来,包扎所的空气立即紧张起来。我拿着小本子,去登记他们的姓名、单位。我不能解除他们任何痛苦,只能带着那些妇女,给他们拭洗身上的污泥血迹,或是喂一点饭食。做这种工作,我当然没什么,可那些妇女又羞又怕,就是放不开手来,大家都要抢着去烧锅,特别是那新媳妇。我跟她说了半天,她才红了脸,同意了。不过只答应做我的下手。
又下来一个重伤员。屋里铺位都满了,我就把这位重伤员安排在屋檐下的那块门板上。担架员把伤员抬上门板,但还围在床边不肯走。一个上了年纪的担架员,大概把我当作医生了,一把抓住我的膀子说:“大夫,你可无论如何要想办法治好这位同志呀!你治好他,我……我们全体担架队员给你挂匾……”他说话的时候,我发现其他的几个担架员也都睁大了眼盯着我,似乎我点一点头,这伤员就立即会好了似的。我心想给他们解释一下,只见新媳妇端着水站在床前,短促地“啊”了一声。我急拨开他们上前一看,我看见了一张十分年轻稚气的圆脸,原来棕红的脸色,现已变得灰黄。他安详地合着眼,军装的肩头上,露着那个大洞,一片布还挂在那里。
“这都是为了我们……”那个担架员负罪地说道,“我们十多副担架挤在一个小巷子里,准备往前运动,这位同志走在我们后面,可谁知道狗日的反动派不知从哪个屋顶上撂下颗手榴弹来,手榴弹就在我们人缝里冒着烟乱转,这时这位同志叫我们快趴下,他自己就一下扑在那个东西上了……”
新媳妇又短促地“啊”了一声。我强忍着眼泪,给那些担架员说了些话,打发他们走了。回转身看见新媳妇已移过一盏油灯,解开他的衣服。她刚才那种忸怩羞涩已经完全消失,只是庄严而虔诚地给他拭着身子……等我和医生拿了针药赶来,新媳妇正侧着身子坐在他旁边,低着头,一针一针地在缝他衣肩上那个破洞。医生听了听通讯员的心脏,默默地站起身说:“不用打针了。”
新媳妇却像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依然拿着针,细细地、密密地缝着那个破洞。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低声地说:“不要缝了。”她却对我异样地瞟了一眼,低下头,还是一针一针地缝。
卫生员让人抬了一口棺材来,动手揭掉他身上的被子,要把他放进棺材去。新媳妇这时脸发白,劈手夺过被子,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自己动手把半条被子平展展地铺在棺材底,半条盖在他身上。卫生员为难地说:“被子……是借老百姓的。”
“是我的——”她气汹汹地嚷了半句,就扭过脸去。在月光下,我看见她眼里晶莹发亮,我也看见那条枣红底色上洒满白色百合花的被子,这象征纯洁与感情的花,盖上了这位平常的、拖毛竹的青年人的脸。
1.下面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百合花》塑造了通讯员、新媳妇两个人物形象,讴歌了为了崇高的信念可以献出一切的人,赞美了严酷环境下年轻战士的革命精神和军民鱼水情。 |
B.作者用自己独特的见解诠释了战争、人性,虽然是以战争为题材的作品,但却与同一时期的其他作品有很大的区别。 |
C.《百合花》中的英雄人物——通讯员,并不是一位“高、大、全”式的完美英雄,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和业绩,他更接近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 |
D.写新媳妇,也是借“我”之眼来描写的:“这媳妇长得很好看,高高的鼻梁,弯弯的眉,额前一溜蓬松松的刘海。”这段神态描写使得漂亮而鲜活的年轻媳妇跃然纸上。 |
A.“大家都要抢着去烧锅,特别是那新媳妇”,这句话是作者对“新媳妇”的指责,流露出对她的不满之情。 |
B.“只见新媳妇端着水站在床前,短促地‘啊’了一声”,表明此时她发现伤员竟是那个小通讯员,非常惊讶;“新媳妇又短促地‘啊’了一声”,表明她被小通讯员勇敢的举动所感动,并为他的伤情而痛心。 |
C.作者写“新媳妇”这样一个鲜明的形象是想以“一个正处在爱情幸福之旋涡中的美神”来“反衬这个年轻、尚未涉足爱情的小战士”,从而谱写出一曲“没有爱情的爱情牧歌”。 |
D.文中的“百合花被”是全文的情节线索,“百合花”既象征了纯洁的感情,又象征了军民鱼水之情。 |
4.这是一篇有关战争的文章,作者在选材上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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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支枪
茹志鹃
记得我第二次向营长要求一支枪,是在那年的秋末冬初。我们部队过沂水,进入了鲁西南,那是一片遭受敌人严重践踏的地方。谁见过死去的村庄么?四处没有庄稼,村里没有树,听不见狗叫,更没有鸡啼,屋上不冒烟,路上不见人。一进去,人会浑身起一层鸡皮疙瘩。那个时候,那个地区,就尽是这样的“村庄”。部队在这样的地区作战,是相当艰苦的,要打仗,要行军,要挨饿。那一天,天还没透亮,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村庄宿营。营部住在一个从前我们的村干部家里。这一家好像没有男丁,房里炕上,只有一个两岁光景的孩子。房东是个大嫂,呆板着脸,给我们开门、腾地方,是欢迎我们的,可是总不开口,似乎没有其他地区的老乡那样亲热。弄好了铺,我便和通信员商量:我们放倒头睡了,不吃东西不要紧;但是营长,他还要工作呢!无论如何,得设法给他弄点吃的来。我们两个人商量来,商量去,除了找群众想办法外,没有第二个办法可想。于是就决定去找那位不露笑脸的房东大嫂。不用说,这任务当然是我的。但是我找不到她,房里房外,屋前屋后,都没有她的影子,炕上那个孩子倒醒了,有气无力地哭着要娘,不用说,这又是我的任务了!于是我过去抱着她,哄着她,不到一盏茶的工夫,大嫂来了。她见我在哄孩子,好像有点高兴,但不等我开口提出吃食的事,她先向我借个手电筒。我把电筒交给她,同时迅速地提出了问题。她听了,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不表示有,也不表示没有,只招手要我跟她走。
“大嫂,咱们上哪里?”我看她领我走出了大门。她也不回答,用嘴向村外呶了呶。反正这一带都是我们的部队,我放放心心地跟她走。
“大嫂,你家大哥呢!”山东人一般称女人的丈夫叫大爷、大哥,我想和她攀谈攀谈。
她没有回答,还是用嘴向村外呶了呶。这时,东方已经露白,可望见村外是光秃秃的一片,什么人也没有,只有村边边上,拱起几堆新土。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问道:“他?……”
“牺牲了。”大嫂撮起三个指头,在我面前摇了摇说:“一起七个。”
“什么时候?”我这时才看见她腰上束了一条麻绳。她没有回答,只是走,走过一盘石碾旁边的时候,她停下了,轻轻地用脚点了点碾旁的土地说:
“在这里,上铡刀铡的。”
我看见,这块土地的颜色是黑褐色的,那是血。血,唯有血才能偿还。营长同志,你给我一支枪吧!
“没有枪!”大嫂的脸仍是呆板的,好像总结似的说了一句,接着又喃喃地说:“咱们没有枪!没有,手榴弹也没有……”
她带我到一片被抢过、被践踏过的黄豆地里,我们打着手电筒,寻拣着掉落在地上的黄豆。拾了有两大把,捧回家,放在锅里炒,大嫂一边炒,一边呆呆地睨着自己的孩子。豆炒好了,喷香,大嫂把它盛进我们的茶缸,孩子微微张着嘴,满怀希望地看着娘,大嫂顿了顿,就用两个手指取出两颗豆子,放在孩子手里,然后拿到堂屋里,放在营长面前。营长大概也知道这家房东的事,他望着茶缸,久久地沉默着。最后,他把那孩子抱过来,放在自己腿上,然后把黄豆一颗一颗地排在桌上,摆成了二列横队。他和孩子说着笑着,把豆子当作敌人,他喊着口令:“出列!”“齐步走!”于是“一二一,一二一”黄豆便一颗颗地走进了孩子的小嘴。孩子的嘴跟不上了,她的牙还不能同时咬两颗豆子呢!她吐出一颗带着口水的“敌人”捏在手里,然后集中力量对付嘴里那一颗。
我从来也没有注意到,孩子的小嘴,竟是这样的柔嫩,小红唇里面的一切都是粉色的,软软的,就连那几颗小小的乳牙,也是那样细软无力。咬一颗豆,都需要她全神贯注,用出了吃奶的力气。营长拿起“横队”前面的一颗大黄豆,还没塞进孩子的嘴,突然,响起了空袭警报的号声。天拂晓了,敌人的轰炸机嗡嗡地又出动了。村里的部队迅速地作了防空准备,能进屋的都进屋,不能进屋的马匹、物资,全部密密的插上树枝。
黄豆是黄豆,不是敌人。敌人,武装到牙齿的敌人,就在前面,离我们只有三十里路,不!就在我们头顶上,他们有炸弹、机枪,有坦克、大炮,还有……铡刀。
营长听到号声,立即将孩子交给了我,把一颗已经“一二一”走出队来的豆子也交到我手上,然后,将卜壳枪转到胸前,出去了。通讯员立即挎上枪,跟在后面。孩子信赖地靠在我怀里,圆圆的小嘴,还在挪啊挪地扭动。她把豆子搬到左面牙上咬咬,又把它搬到右面咬咬,最后又把它搬回到左面,于是全神贯注,眼睛挤成一条缝,才咔嚓一声咬开了。我闻见些些黄豆夹着奶花的香味……敌机在上空盘旋,寻找着目标。
营长啊,亲爱的同志们,给我一支枪吧!哪怕是一支短枪也好,为了沂蒙山臂上的枪眼,为了碾旁那黑褐色的土地,更为了这花似的小嘴,为了幸福和理想,给我一支枪吧!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呆板”“不露笑脸”等神态表现了大嫂丧夫后的情绪,表面的麻木呆滞下凸显的是其内心的哀痛。 |
B.孩子等待炒黄豆的场景与营长喂孩子吃黄豆的场景,凸显出战争时期条件的艰苦和军民间的鱼水情。 |
C.作者以黄豆为“小道具”,围绕找黄豆、炒黄豆、吃黄豆展开情节,这让小说情节更加集中紧凑。 |
D.小说语言带有浓郁的抒情性,作者对“我”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刻画细致,呈现出浪漫主义的风格。 |
A.营长把黄豆“摆成二列横队”“把豆子当作敌人”“喊着口令”等细节,契合人物身份和战争背景。 |
B.作者对营长进行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等描写,使人物形象鲜明生动、细腻真实,极富感染力。 |
C.孩子努力而有策略地啃黄豆仿佛是另一场“战争”,作者以孩子天真的形象反衬现实战争的残酷。 |
D.该场景与下文空袭警报响起时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让读者在比较中强烈感受到和平安宁的珍贵。 |
4.茅盾先生曾评价茹志鹃战争题材小说具有独特风格,请就本文的“独特性”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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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枝枪
茹志鹃
我赤手空拳,紧贴在绝壁上,面前是万丈深渊,战斗机笔直地俯冲下来,在我头上掠过,接着,咯咯地射来一串机枪子弹,第二架又怪声啸叫着,从我头上擦过去,接着第三架,羞辱我,威吓我,而我只有怒目相对。我要是有一枝枪,哪怕是一枝短枪,我也不会遭到这样肆无忌惮的欺凌,我愤怒地大喝一声:“强盗!”
我从床上直坐了起来,犹觉得心在乱跳。好熟悉的梦啊!它又不是梦,是我在熟睡中重新记起的十几年前的一次经历。
那年,我从文工团下到营部,是营里唯一没有枪的兵。在一次回营部的路上,我碰到了三架战斗机的围攻。最后,是沂蒙山的臂膀掩护了我。我回去,跑到营长面前:“发我一枝枪!”
营长朝我看看,没有说话。我们是没有枪的,我们的枪都是从敌人手里缴获的。
于是,我仍是全营中唯一没有武器的人,穿着军装,但没有枪。
“我一定要一枝枪。”这一要求在我心中越来越强烈起来。
钟敲了十二下,已经是半夜了。我重又躺下,感到一种夜的馨香,纯洁恬静,自由舒畅。我越发想起了枪。
“我要一枝枪!”这声音好像就在我的跟前,不是十多年前的。是小鲁,我明白了,是他引来这难以平伏的思潮。
小鲁是战友的儿子。昨天傍晚,小义惊喜地跳进来报告,“妈妈,小鲁大哥哥来了!”小鲁站在房门口,穿着簇新的军装,帽沿压到眉上,拘束地在我身边坐下。
孩子扒在他膝上,尊敬而又羡慕地端详他。“叔叔!”突然,孩子改变了对他的称呼,问道:
“你怎么没有枪?”
我看见小鲁的脸慢慢地红了,停了半晌,才说:“我说我要一枝枪,他们说还要慢一慢。”当然,现在给新战士发一枝枪,已经不是问题了,从第一批工农拿起系着红缨的梭镖起,我们就知道,没有枪,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伸手开了灯,床前的玫瑰花儿立即跳回窗帘上去了。小鲁明天就要出发,昨晚硬给小义留了下来,说是要和解放军叔叔睡一夜。我走到外间,电灯还亮着,柔和地照着两个人。小鲁眉毛乌黑,舒展两臂,像要展翅奋飞。孩子那毛茸茸的头,略仰着脸,似乎在问:“叔叔,你有枪吗?”
我第二次向营长要求一枝枪,是在同年的秋末。我们部队过沂水,进入了鲁西南。四处没有庄稼,村里没有树,屋上不冒烟,路上不见人。那一天,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村庄宿营,住在一位以前的村干部家里,家里没有男人,房东是位大嫂。
“大嫂,你家大哥呢?”
她没有回答,用嘴向村外呶了呶。村外是光秃秃的一片,村边上拱起堆新土。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问道:“他?……”
“牺牲了,一起七个。”大嫂的脸呆呆的,好像总结似的说,“没有枪!咱们没有枪!手榴弹也没有……”
忽然,小鲁在梦中皱了皱眉,一个翻身,把小义抱在怀里。年轻的战士,你梦见了什么?梦见自己还没有一枝枪吗?我给他们关上了半扇窗。窗外是洁白的月光,一只纺织娘时断时续地在唱。生活在行进,时而严峻、鲜明,时而又温和、含蓄,絮絮地向我们披心沥胆。
我们的队伍集合出发了,房东大嫂抱着孩子,站在门口目送我们,我对营长说;“让我上去缴一枝枪。”营长轻轻说道:“这次战斗下来,给你想办法。”
战斗结束,敌人被歼的消息传来,通讯员果然给我送来一枝枪。小巧的左轮枪,用一块大红绸子包着,装着六颗子弹,正是营长皮带上的那枝。
“营长牺牲了。”通讯员垂下眼。
一枝左轮,六颗子弹,用一块大红绸子裹着,这就是我拿到武器时的情景。小鲁,年轻的战士,不用我说,你能懂得我当时的心情……
一点了,生活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我们离过去又远一天了,但是,历史是不会消亡的,也决不重复。小鲁,现在你不会等自己同志牺牲以后再有一枝枪的。
我有一枝枪了,我到底有一枝枪了。我揣着它,日夜不离,一直到我转业的时候,交给组织,一把左轮,五颗子弹。还有一颗,我用了。
虽则是轻风徐来,但凉气更重了。电灯光温柔地照着战士和孩子。他们盖得很好,睡得也很好。我拉直小鲁挂在椅背上的军衣,轻轻地给他们关上了电灯,掩上了门。
回到床上,我却无法入睡。一闭眼,又仿佛看见战斗机在我头上盘旋、低飞,侧着身子俯冲、扫机枪。我伏在一片开阔地上,还带了一个妇女会的姑娘。敌机没有遭到任何抵抗,越飞越低,毫无顾忌地在我们头上削过去,搅起地上的灰土。姑娘脸色有点苍白,伏着一动不动。我愤怒,但没有屈辱的感觉,因为我想起我有一枝枪,我到底有了枪。我朝那直插下来的飞机打了一枪。子弹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但是我在战斗,在保卫自己,保卫解放了的土地。敌机尾巴一沉,朝上飞去,小心地在上空盘旋扫机枪。他怕了,他胆怯了。
钟敲两点了,窗帘上的玫瑰已悄悄地爬上了墙。真是该睡了,天明还有工作呢!我们的夜纯洁恬静,自由舒畅,她守护我,我也守护她。
天亮了,小鲁穿着簇新的军装,向我告辞。小义眼睛焕然发亮,从身后拿出一朵花来,花是普通的纸做的,每一个花瓣都涂了不同的颜色,他踮起脚,把花插在小鲁的胸前,欢快地喊道:“敬礼,解放军叔叔!”
小鲁低下头,摘下那朵花,小心翼翼地放进内衣口袋里。我看见在那穿着军装、束着皮带的身影上,仿佛已经背上一枝枪……
1962年1月5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的梦境缘于战争时期的一次真实经历,面对敌机却没有武器反抗的愤怒,让“我”多年后仍然不能忘怀。 |
B.小鲁入伍却没有领到枪,因而显得十分拘束,当小义问起时,他的脸“慢慢红了”,说明还是有些委屈的。 |
C.小义开始叫“大哥哥”,后来又改称“叔叔”,对小鲁称呼的改变,表现出解放军战士在孩子心目中的分量。 |
D.“村外是光秃秃的一片,村边上拱起几堆新土”,鲁西南地区的这种景象,反映了战争的残酷和民众的苦难。 |
A.玫瑰花图案“悄悄爬上墙”,运用比拟手法,写出了夜的恬静、时间的流逝,也增添了灵动气息。 |
B.作者通过女性视角,描写温馨的夜色和孩子们安睡的场景,凸显了歌颂和平追求幸福生活的主题。 |
C.本文淡化情节,简笔勾勒,通过简洁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塑造出特征鲜明、性格各异的普通人形象。 |
D.文中写到左轮枪子弹数量由“六颗”变为“五颗”,反映了“我”心境的改变,也引出后文故事。 |
4.同为战争题材小说,孙犁的《荷花淀》叙事完整连贯,本文的叙事方式与之有明显不同,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甲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披肩,苏艾把她连枕头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的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剩有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一 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一 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最后的常春藤叶》)
乙
茶未吃了,只见一个穿红绫袄青缎掐牙背心的丫鬟走来笑说道:“太太说,请林姑娘到那边坐罢。”老嬷嬷听了,于是又引黛玉出来,到了东廊三间小正房内。正房炕上横设一张炕桌,桌上磊着书籍茶具,靠东壁面西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却坐在西边下首,亦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见黛玉来了,便往东让。黛玉心中料定这是贾政之位。因见挨炕一溜三张椅子上,也搭着半旧的弹墨椅袱,黛玉便向椅上坐了。王夫人再四携他上炕,他方挨王夫人坐了。王夫人因说:“你舅舅今日斋戒去了,再见罢。只是有一句话嘱咐你:你三个姊妹倒都极好,以后一处念书认字学针线,或是偶一顽笑,都有尽让的。但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便知了。你只以后不要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
(节选自《林黛玉进贾府》)
1.甲、乙选文都用了侧面描写的手法,指出这一手法在各自作品中的作用。2.简析甲文和乙文画线语句在表现人物心理性格方面的作用。
【文本一】
国文教员
金克木
国文之称,始于“五四”时期,是中华民族的语言文学。
①我上小学时白话文刚代替文言文,国语教科书很浅,没有什么难懂的。(交代背景,“五四”时期,新旧交替。)五六年级的教师每星期另发油印的课文,实际上代替了教科书。他的教法很简单,不逐字逐句讲解,认为学生能自己懂的都不讲,只提问,试试懂不懂。先听学生朗读课文,他纠正或提问。轮流读,他插在中间讲解难点。(教法独特,以答疑解惑代替逐句讲解;为人师表,作者深得真传。)课文读完了,第二天就要背诵。一个个站起来背,他站在旁边听。背不下去就站着。另一人从头再背。教科书可以不背,油印课文非背不可。文长,还没轮流完就下课了。文短,背得好,背完了,一堂课还有时间,他就发挥几句,或短或长,仿佛随意谈话。一听摇铃,不论讲完话没有,立即下课。
整体介绍国文教员的教书流程:自编油印教材,让学生大量背诵,师者或长或短地发挥。师者执教看似随意而为,实则匠心独运,其教法朴素,彰显智者风范,“做减法,少即是多”,此处“面”的全局广度为后文“点”的局部深度做铺垫。
②他选的文章极其杂乱,古今文白全有。有些过了六十多年我还记得。不是自夸记忆力好,是因为这些文后来都进入了中学大学的读本。那时教小学的教员能独自看上这些诗文,选出来并能加上自己的见解讲课,不是容易的事。现在零星写几段作为闲谈。记得五年级上的第一篇油印课文是蔡元培的《洪水与猛兽》。文很短,又是白话,大家背完了还有点时间。老师就问:“第一句是‘两千多年前有个人名叫孟轲。’为什么不叫‘孟子’你们听到过把孔夫子叫作‘孔丘’吗”那时孔孟是大圣大贤,是谁也不敢叫出名字的。我在家念的《论语》里的“丘”字都少一笔而且只能念成“某”字。对孟子轻一点,轲字不避讳了,但也不能直呼其名。老师的问题谁也答不出。于是他讲,这第一句用一个“轲”字就是有意的,表示圣贤也是平常人,大家平等。这就引出了文中的议论。
有远见,编纂古今文白入油印教材,“杂乱”贬义褒用,肯定其涉猎范围广;有卓识,适度讲解,于精细之处见学问;剔除避讳,人人平等,彰显着时代主题。目的引出原文后文的对比、比喻论证,于“一乱一治”中立场鲜明,支持新潮,反对守旧,斥责军阀为“率兽吃人”,揭露军阀指派军人“乱打爱国的青年”是“野兽的派头”。
③还有一篇也是白话,是《老残游记》的大明湖一段。这篇较长,背书时堂上有许多人站着。(要求严格,重视国文传统教法的背诵环节,此为语文学习行之有效的积累方法。)他们会高声唱古书,不会背长篇白话。好在选的还是文言多白话少。有一篇是龚自珍的《病梅馆记》。从他讲课中我第一次听到桐城派、阳湖派、“不立宗派”的名目。(文学的领路人,文化与美学素养处处可见,其文学造诣、美学修养非同一般。)课文背完了,老师说了一句:“希望你们长大了不要做病梅。”刚说完,铃声响了,他立即宣布下课。
古为今用,龚自珍托“病梅”议政,针砭时弊,形象地抨击清王朝摧残人才的种种罪行,表达追求个性解放的强烈愿望;留白式教学,国文教员托“病梅”言志,希望学生“不要做病梅”,而要冲破思想藩篱,做追求个性解放的热血青年,做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精神的新青年。
④他也教诗词。教了一首七言古体诗,很长,题为《看山读画楼坐雨得诗》,写雨中山景变化。诗中提到不少山水画名家。荆浩、关仝、董源、巨然等名字,我就是从这篇诗知道的。当然那时我们谁也无福见到古画。教词,他选了两首李后主的,两首苏东坡的。背完了,他又提出问题,说,“罗衾不耐五更寒”“高处不胜寒”,两个“寒”有什么不同?一个怨被薄,是皇帝;一个说太高,是做官的。为什么一样寒冷有两种说法?他还没发挥完,下课了。
知识渊博,选材典型,对名家名作阐发精妙绝伦的认识与见解;设置悬念,激发兴趣,引领学生自发自觉增知识、长见闻。
⑤有意思的是他选了《史记》的“鸿门宴”。文较长,教得也较久,还有许多人背不出,站着。老师说,重念重背。第二天背完有时间了,他又高谈阔论了。他说,起头先摆出双方兵力。刘邦兵少得多,所以项羽请他吃饭,他不能不去。不能多带人,只带一文一武:张良、樊哙,这就够了。司马迁讲完这段历史,最后一句是“立诛杀曹无伤。”这个“立”字是什么意思?有人回答是“立刻”。又问:为什么着重“立刻”?自己回答:因为这是和项羽通消息的内奸,非除不可,还要杀得快。项伯对刘邦通消息,又在席上保护刘邦,也是内奸,为什么项羽不杀他反而把自己人曹无伤告诉刘邦,难道想不到刘邦会杀他?从这一个“立”字可以看出司马迁要指出刘邦有决断。项羽有范增给他看玉玦也决断不下来。刘邦是聪明人,所以兵少而成功。项羽是糊涂虫,没主意,办事犹犹疑疑,所以兵多将广也失败。他把自己手下的韩信、陈平都赶到刘邦一边去了。太史公司马迁不仅叙述历史还评论历史,先讲什么,后讲什么,字字句句都再三斟酌选用,所以是头一位大文人,大手笔。看书作文,必须这样用心思。不背不行,光背也不行。
讲解有趣,深度剖析,以《鸿门宴》用一“立”字为窗,结合历史故事架构,对比人物做法,辩证分析,进而打开人物的世界;见解独到,教学有深度,指点学生既要背诵,又要看书作文,且必须字斟句酌,着实令人钦佩。
⑥这位教师引我进了文字,而我也被文字纠缠了一辈子。我究竟应不应该感谢他,自己也不知道。
育人有方,国文教员采用趣味式教学法,逐一解决思维疑惑处、语言疑虑处、章法疑难处;用事抒情,对师者的感谢、感激、感恩之情委婉道出,升华主题;自问自答,又似无答,发人深省。
【文本二】
⑦评曰:这些小品文算不算小说?绝不是从外国介绍进来的essay,那种散文的标准是法国蒙田和英国培根的议论短文以及英国兰姆的随笔文章。这些小小说倒像是中国的老传统,《汉书•艺文志》说小说家者流出于稗官,是“九流”之外的第十流,但仍旧是出于“王官”即中央政府部门,不过气派不大,所以比作小稗子。《世说新语》也是这一类小说。尽管里面的大人物有名有姓,但其言行查考起来,还是传闻居多。若不叫“小说”而叫“世说”,那就既好听又符合《汉书》里关于稗官小说的说法:“街谈巷语,道听途说。”清末民初所谓社会小说、言情小说、武侠小说、侦探小说等等的分类多指长篇,短篇的叫作笔记小说,把唐人宋人的一些短文有点故事的都算进去,不论所记是真是假,外国到了现代,小说的体裁也够包罗万象了,所以这里的一些小文收入小说集不能算错。好在都没有列出姓名,是真是假,也就无须考证了。
精讲精进,善于设问、启发。由“这些小品文算不算小说”设问引入,启人心智,区别国内外散文标准的异同,鉴别小品文与小说的历史“官司”,引经据典,得出“一些小文收入小说集不能算错”的结论,对于小品文与传统小说的理解与阐释,无不令人信服。
作者:金克木
注:金克木(1912-2000),著名学者。晚年曾写有多篇回忆性的短文,集为“化尘残影”随笔集,并附自评。文本一《国文教员》为“化尘残影”之一,文本二即“化尘残影”自评。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国文教员在教科书之外自编讲义,在课堂上又往往“随意谈话”,文章重在塑造他潇洒率性的先进知识分子形象。 |
B.国文教员讲授课文时的“发挥”,不但有他本人对诗文的独到见解,而且含有指点学生读书作文的方法。 |
C.这篇“闲谈”文章回忆国文教员的课堂言行,清淡中有深意,其行文体现了国文教员潜移默化的影响。 |
D.尽管也曾因为文字而经历波折,被文字纠缠了一辈子,作者始终对引领他走上文字生涯的国文教员心存感念。 |
A.蔡元培《洪水与猛兽》一文称孟子为“孟轲”,既表达了“五四”时期鲜明的反封建精神,更符合白话文的文体需要。 |
B.《老残游记》中大明湖听说书一段,是精彩的白话小说片段,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段来渲染王小玉说书时激烈紧张的气氛。 |
C.司马迁的《鸿门宴》写出了刘邦的决断与项羽的糊涂,直接影响到后世李清照写“生当作人杰”一诗时贬项扬刘的态度。 |
D.金克木的“化尘残影”,在命名上同鲁迅的“朝花夕拾”有异曲同工之处,两者都隐含了追溯往事的独特意味。 |
4.如欲以“一则‘新世说’”为题写一则《国文教员》的小评论,请结合文本,列出评论要点。
霸王别姬
张爱玲
①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来,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微黑的皮肤,阔大、坚毅的方下巴。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他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②“米九石,玉蜀黍八袋,杂粮十袋。虞姬!”他转过脸向那静静地立在帷帐前拭抹着佩剑上的血渍的虞姬,他眼睛里爆裂的火花照亮了她的正在帐帷的阴影中的脸。“是的,我们还能够支持两天。我们那些江东子弟兵是顶聪明的。虽然垓下这贫瘠的小土堆没有丰富的食料可寻,他们会网麻雀,也会掘起地下的蚯蚓。让我看——两天半……虞姬,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会来解围的。”
③“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虞姬用团扇轻轻赶散了蜡烛上的青烟。“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虞姬悄悄地出了帐篷。夜是静静的,在迷茫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来,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④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⑤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来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哨兵擎着蛇矛来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她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⑥虞姬托着腮凝想着。冷冷的风迎面吹来,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她以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
⑦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⑧虞姬回到帐篷中。“虞姬,我们完了。看这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刻。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大王,我想您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王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您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您的神威,充分地享受战斗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⑨“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⑩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不落俗套,作者避开一些世人皆知的故事情节,以虞姬为主线,通过她的所见所闻所思,刻画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虞姬形象。 |
B.本文篇幅不长,人物不多,场景不复杂,但通过作者的多角度描写,读者还是能感受到垓下之围中战斗场景的残酷、激烈、血腥。 |
C.第①段中通过对项王的动作、外貌描写,刻画出了项王高傲、英武的形象,而这其实也是虞姬的视角,反映了她对项王的崇拜与深情。 |
D.第⑦段的结尾,虞姬在回顾和设想了自己人生的过去与未来之后,“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清醒之后的她无路可走,这直接导致了她后来的自杀。 |
A.运用了比喻手法,把缀满山坡的漏出火光的白帐篷比作满山遍野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生动形象,旨在突出楚军军力强盛。 |
B.综合运用了多角度描写,有虞姬眼前所见,有听觉上的风声、更声、马鸣声,还有嗅觉上的马粪味、血腥、干草香,使这个夜晩更具立体感,使读者如身临其境。 |
C.运用了以声衬静的手法,用更声、马鸣声来衬托出这夜晚的既寂静、清冷又暗含杀机与恐怖的氛围。 |
D.运用了以明衬暗的手法,用帐篷里漏出的点点火光和守兵长矛上闪闪的微光来衬托出这夜晚的无边幽暗、凄冷,这种凄冷之象也是主人公心境的一种写照。 |
幸福的玫瑰
【美国】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没有名片,詹姆斯。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奥森老爹说。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奥森老爹叹了口气:“唐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
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一位太太。”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最经典的微型小说》)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镇上的女人鄙视克丽斯汀,说她的坏话,是因为她们普遍认为克丽丝汀抢走了凯洛琳的未婚夫,害惨了凯洛琳。 |
B.医生潘尼曼抛弃未婚妻,见色忘利,寡廉鲜耻。小说通过塑造这一形象,反衬了年轻女郎克丽丝汀的美德。 |
C.故事一开始,奥森老爹要求我为送花的人保密。这一情节设置了悬念,引起了读者“寻找”真正的送花人的兴趣。 |
D.凯洛琳送“我”帆船模型,既是感谢“我”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她带来温暖,也是希望“我”以后的生活能一帆风顺。 |
E.小说叙述了一个时间跨度很长的故事,但作者以奥森老爹的花店为线索,使整个故事结构紧凑,给人一气呵成的感觉。 |
3.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4.结合文本内容,探究“幸福的玫瑰”的意蕴。
粒儿
冯骥才
粒儿是刘八的闺女。
因说话磕巴,人称刘磕巴,他老婆没了,和闺女粒儿相依为命。他在三岔河口开个小吃铺,只卖一种吃的——嘎巴菜。
粒儿打小眼睛刚看见桌面时,就帮她爹端碗扫地,搬凳挪桌,张罗客人,一直忙到了十九,还在忙。现在忙还为了一件事,为了自己的嫁妆。邻家一位教私塾的郭先生,看粒儿这姑娘好,能干、乖巧又实在,要给儿子娶过来当媳妇。郭先生知道刘八的家境差,不叫刘八花钱,可嫁闺女哪能没有陪嫁?这就得拼力气干活,多赚点钱。
嘎巴菜不过是把煎饼切碎煮了,上边放些佐料,可天津人做小吃很用脑子,东西不贵却好吃解馋。刘八这小吃店虽然连个名号也没有,整天人来人去很少闲着。河边都是船工脚夫,饿了就来要一碗,热热乎乎,连嚼带喝,有滋有味,吃饱便走。
一天,来了两个穿长衫的人,这种小摊小铺很少来这种打扮的客人,衣衫讲究,细皮嫩肉,举手投足都斯文,尤其那略高略瘦的一位,眉清目朗,脸上带笑,还向四边看个不停,看什么都新鲜好奇。瘦高这位,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时而打开,时而合上,檀木扇骨,丝线穗子,一面题诗,一面有画,挺讲究。
两人进了店铺择了靠外的一张桌,粒儿立刻像只小鸟飞至桌前。问他们吃什么吃多少。执扇这人抬眼一看粒儿,眼睛一亮。粒儿是人见人喜欢的姑娘,别看不是大家闺秀,不是金枝玉叶,却清纯得如小花小树,小兔小鸟。看这姑娘的长相,应是地道天津的闺女,惟有弯弯眼角,鼻儿微翘,下巴略尖,透出一点江南模样。人说粒儿她娘是扬州人。
两位客人刚点了吃的,粒儿即刻把嘎巴菜送来。执扇那人问她:
“姑娘,我看你这儿人来人去,每人要的东西不同,你都记得一清二楚,不会乱吗?”
“我爹说,用心就乱不了。”粒儿说。
执扇人点头说:“这话说得好。”顺口一吃,便说,“你家这嘎巴菜味道特殊,比我上次在城里吃的好得多。”
“是我爹做得细心。米浆要熬得稀稠合度,煎饼要烤得只焦不糊,葱花、菜叶、辣椒,都是我爹精选的,你们要吃着哪点不对口,我去跟我爹说。”粒儿说。
“难怪你爹,这点小吃还这么用心用力。”
“我爹说,东西不贵,口味就更不能差。差了就等于骗人家钱。”
粒儿说完,一笑便去,却叫这执扇人十分感叹。真正的好人原来都在民间。
一会儿两人吃完,执扇人叫同来的人掏出二十个铜子儿码在桌上。粒儿来收碗收钱,一看这么多钱, 是两碗嘎巴菜的十倍,慌忙摇着两只又厚又红的小手,连说不能要。
刘八来了也是摇手不要。他是磕巴,愈急愈想说,就愈说不出话来。执扇人忽问刘八:“我听你叫这闺女粒儿,她大名叫什么?”
“我没大名,就叫粒儿。”
“粒儿这名字特别,为什么叫粒儿呢?”
粒儿眉头皱起来,似有难言之隐,但对方诚心问,她还是说了出来。原来她娘生她时是难产,肚子没食,身子没劲,眼看要憋死在她娘肚子里。多亏她爹从锅底抠下一些饭粒,塞在她娘嘴里,才把地生出来。完事她娘力尽气绝。她爹感谢那些救她一命的饭粒,便给她取名粒儿。粒儿说到这儿,已哽咽无声,流下眼泪。
执扇人动了性情,便对刘八说:“我喜欢这孩子,收她做干闺女了。以后你们碰到什么难处,自管来找我,你们就去京城找台阶最高的房子,找到台阶最高的房子就找到我了,凭这把扇子就能见到我。”顺手把他手中金贵的扇子递给粒儿。
一年后,粒儿没嫁,还没凑上嫁妆。爷俩再三合计后便去了京城,终于数到一座台阶最高的深宅大院。门口站着不少执枪挎刀的兵弁。守门的官兵收了折扇,问清她在京城的住处,叫她回去听信。
爷俩在小客栈等到第三天晌午,还是没信儿,出门吃饭回来,客栈老板却迎上来问他们在京城惹了嘛事。再一说,原来刚刚来了四个官差寻他们,嘛事没说,可样子挺凶。
爷俩从没惹过官,一听不好,浑身发凉,赶紧退房回津。粒儿姑姑家有个表姐出家在西城外一个小尼姑庵里,四边是水,很是清静,便把粒儿送到那里躲一躲,自己藏身到芦台镇一个远亲家中。
据说一天忽然来一帮官家的人,打鼓敲锣,来到西城外小尼姑庵,在门前竖起梯子给小庙挂匾,木匾青底金字:皇姑庵。
庙门“吱呀”一开,打里边走出一个剃度过的姑子,四十多岁,穿一件素色袈裟,并非粒儿。她说小庙里只她一人。那个叫粒儿的姑娘在这里借宿几天,便被她爹接走。去了哪里,只有天知地知。
从此这小尼姑庵倒有了“皇姑庵”一名。
(摘编自《收获》2020 年第1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了粒儿的身世和从事的职业,交代了故事的缘起和叙述对象,引发了读者阅读兴趣。 |
B.文章叙述了粒儿的婚姻情况,-一个穷苦女孩为自己的嫁妆拼命努力展示了粒儿自尊的性格,为下文情节埋下伏笔。 |
C.客栈老板说官差“嘛事没说,可样子挺凶”,看似平常的一句口语,却暗示了故事的时代背景和地域特征。 |
D.小说详细介绍了民间特色小吃“嘎巴菜”,通过吃“嘎巴菜”引出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揭露了统治者的伪善。 |
3.有人评论这篇小说“充满传奇色彩”,试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夜归人
[美国]爱伦·坡
年轻的妇人静静站在窗台前面,她像是盼望着什么似的,倾听着屋外的动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窗外在下着大雪,这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喜雪,大雪覆盖了窗外那荒寂的大草原。妇人隔着窗户痴痴地向外望去,但她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单身孤影投在那锃亮的窗玻璃上。
此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感到孤寂和害怕。她丈夫常常出门远走,一去就是好几天,只留下她一个人守在家里。但是,这次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现在她已确知自己怀孕了。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把这件喜事早点告诉丈夫。
他已经对工作产生厌烦的情绪了,如果知道她已有了身孕,一定不会再出远门的。然而她却不愿意让他为自己而焦灼。她回想起几小时前的一个插曲:他告诉她关于那一包钱的时候,正是站在这个窗台前,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膀上。她丈夫是一个边区的税务员,把一大包税款拿回了家,放到一个饼干箱里,藏到厨房的地板底下。
“为什么呢?”
唉,倒大霉了!小俩口自己的那一点存款,存在老远的一家农村银行里了,现在银行就要倒闭了,他只好赶快去取回他们的钱。然而他不敢随身带着公款跑这么远,所以把它藏在家里了。
“你得答应我,我不在家你千万别离开屋子,”他说,“不许让任何人进房子,无论说什么都不能让人进来。”
“好的,我答应。”她说。
现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了,天色已昏沉下来,夜幕降临了。大雪和黑暗笼罩着孤寂的木屋。她听到了声音。这不是风声,风吹门窗的声音虽然像有人想偷偷地进来,可是她能分辨得出,她听到的是一阵敲门声。声音很低,但很急促。妇人把脸紧贴在窗户边,只见有一个人靠在门前。
她连忙走开,从壁炉边取下了丈夫的手枪,真倒霉,这是一支没有用的手枪,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她只好拿着空枪,快步走到紧紧地锁着的大门边。
“是谁在外边?”她喝道。
“我是伤兵,迷了路,走不动了,请你做件好事,让我进来。”
“丈夫吩咐我,他不在家,谁也不让进来。”年轻的妇人实实在在地告诉他。
“那么,我就只好死在你们家门口了。”
再过了一会儿,他又恳求说:“你打开门看看我,就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丈夫是不会饶恕我的……”她哭诉着,开门让他进来了。这伤兵的确已筋疲力尽,似乎就要垮了。他高个子,步履踉跄;苍白粗糙的脸,手臂上包扎着绷带,浑身是雪花。妇人让他到火炉边,坐在她丈夫的椅子上,替他清洗伤口,换绷带;又把准备自己吃的晚餐给他吃。等他吃完,她已经在后房里用地毯为他铺了一张床,他往床上一倒,似乎马上就睡了。
真睡着了还是假的?是在骗她,等她去睡觉吗?妇人在自己卧室里走来走去,心里忐忑不安,像是要出什么乱子。深夜里,万籁俱寂,只有炉火劈劈啪啪地低声作响。忽然有一阵非常低的声音,很轻,显然是有人在干什么,鬼鬼祟祟地,比老鼠偷啃东西的声音还要轻。这到底是哪儿来的声音呢?难道是隔壁房里的那个男人?想到这,她拿起灯,轻轻地走到狭窄的通道,站着静听。伤兵的呼吸声音不会那样响,准是故意装的。她把门推开,走进后房,俯身去看伤兵,只见他睡得很甜。她走出房间,立刻又听到了那个声音。这次她知道了:有人在撬前门的锁。妇人立刻从工具箱里拿出丈夫的一把折叠式洋刀,然后轻轻摸到那伤兵床边,推醒他。他哼了一声,睁开了眼睛。
“你快听!”她低声地说,“有人要偷进屋里来,你来帮我一下忙!”
“谁要偷进来呵?”他困倦不堪地说,“这又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
“有的,有很多钱,藏在那厨房地板底下。”这件事怎么可以告诉他呢?她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那么,你拿我的手枪,我右手伤了,拿不了枪,你把刀给我。”他说。妇人迟疑了片刻。这时,又听到前门被撬的声音。她立刻把刀递给伤兵,自己拿了他的手枪。
“你来对付头一个进来的人,”他说,“靠近门边站着,门一开就开枪,枪里有六发子弹,一定要打到他倒下来动不了为止。我拿着刀,在你后边,应付第二个进来的人。我们一站好位置就把灯吹灭。”
顿时,屋子里一片漆黑。撬锁的声音停止了,传来了扳扭东西的声音,门锁被打掉了,门开了,溜进了一个人来。刹那间,白雪衬托着那人的身影,她看清楚了,立刻一枪打去,那人倒下了,但马上又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妇人再开了一枪,他这才慢慢地倒下。脸碰着墙脚,再也不能动弹了。伤兵俯着身子,咒骂了一声,然后叫道:“原来只有一个人!好枪法呵,太太!”接着,他把尸体翻过身来仰天躺着,这才看到这强盗还蒙着一个面罩。伤兵把面罩揭开,妇人凑近去看。“认识这个人吗?”伤兵问。
“从没见过!”她说。这时妇人比任何时候都有勇气,盯着死者的脸,看着这个回来抢劫自己的人——她的丈夫。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冬雪”的典型环境,不仅烘托和渲染了紧张的气氛,而且为下文故事的展开埋下了伏笔。 |
B.枪是小说的重要细节,一支没有用的手枪留在家中,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这恰恰凸显出丈夫的不良居心。 |
C.伤兵是小说的次要人物,因为彼此陌生,所以女主人公对伤兵心存防范,然而危急关头值得信赖的却是伤兵,这与女主人公丈夫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
D.本文主要通过人物的对话和细腻的心理来推动情节发展,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
3.小说在情节的安排上,不断地否定前面的叙述,造成情节的摇摆,请概括这些摇摆的情节并简述这样安排的作用。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毫无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
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强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 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 5 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但我从不用那些打人的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
1.文章采用第二人称的叙述方式,在表达上有何好处,请简要说明。2.根据文意,“我”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才会动手打孩子?
3.文章题目“孩子,我为什么打你”,根据文意,请说明“我”为什么打孩子?
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主要通过具体详细的叙事,真切的记录了作者打孩子的心路历程,语言亲切自然,真挚感人,使为父母者深思,让作儿女的感动,称得上是一篇情真意切的挚文。 |
B.作者认为,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的孩子,就像顽皮的小兽,应该让他们放任无羁的奔向他们向往中的草原,不应该采用殴打的手段,强迫他们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 |
C.作者在文中做了一个“摸火”的假设,是用于说明自己打孩子就是为了让孩子感受到切肤的疼痛,从而牢记这种体验,像不再“摸火”一样,永远与一些最肮脏的品质隔绝。 |
D.在这个世界上,作者只打过一个人,就是自己的孩子,“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从而给自己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也是痛苦的记忆,这种记忆让作者回想起来感到深深的后悔,从而决定不再打孩子了。 |
E.作者认为,虽然打孩子让孩子疼痛,让自己不仅“身累”,而且“心累”,感到比孩子更为久远悠长的痛楚,但该打的时候必须打。 |
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老舍
近来忙得出奇。恍惚之间,仿佛看见一狗,一马,或一驴,其身段神情颇似我自己;人兽不分,忙之罪也!
每想随遇而安,贫而无谄,忙而不怨。无谄已经做到,无论如何不能欢迎忙。
这并非想偷懒。真理是这样:凡真正工作,虽流汗如浆,亦不觉苦。反之,凡自己不喜做,而不能不做,做了又没什么好处者,都使人觉得忙,且忙得头疼。想当初,苏格拉底终日奔忙,而忙得从容,结果成了圣人;圣人为真理而忙,故不手慌脚乱。即以我自己说,前年写《离婚》的时候,本想由六月初动笔,八月十五交卷。及至拿起笔来,天气热得老在九十度(约等于32℃)以上,心中暗说不好。可是写成两段以后,虽腕下垫吃墨纸以吸汗珠,已不觉得怎样难受了。七月十五日居然把十二万字写完!因为我爱这种工作哟!我非圣人,也知道真忙与瞎忙之别矣。
所谓真忙,如写情书,如种自己的地,如发现九尾彗星,如在灵感下写诗作画,虽废寝忘食,亦无所苦。这是真正的工作,只有这种工作才能产生伟大的东西与文化。人在这样忙的时候,把自己已忘掉,眼看的是工作,心想的是工作,做梦梦的是工作,便无暇计及利害金钱等了;心被工作充满,同时也被工作洗净,于是手脚越忙,心中越安怡,不久即成圣人矣。情书往往成为真正的文学,正在情理之中。
所谓瞎忙,表面上看来是热闹非常,其实呢,它使人麻木,使文化退落,因为忙得没意义,大家并不愿做那些事,而不敢不做;不做就没饭吃。在这种忙乱情形中,人们像机器般地工作,忙完了一饱一睡,或且未必一饱一睡,而半饱半睡。这里,只有奴隶,没有自由人;奴隶不会产生好的文化。这种忙乱把人的心杀死,而身体也不见得能健美。它使人恨工作,使人设尽方法去偷油儿。我现在就是这样,一天到晚在那儿做事,全是我不爱做的。我不能不去做,因为眼前有个饭碗;多咱我手脚不动,那个饭碗便“啪”的一声碎在地上!我得努力呀,原来是为那个饭碗的完整,多么高伟的目标呀!试观今日之世界,还不是个饭碗文明!
因此,我羡慕苏格拉底,而恨他的时代。苏格拉底之所以能忙成个圣人,正因为他的社会里有许多奴隶。奴隶们为苏格拉底做工,而苏格拉底们乃得忙其所乐意忙者。这不公道!在一个理想的文化中,必能人人工作,而且乐意工作,即便不能完全自由,至少他也不完全被责任压得翻不过身来,他能把眼睛从饭碗移开一会儿,而不至于立刻“啪”的一声打个粉碎。在这样的社会里,大家才会真忙,而忙得有趣,有成绩。在这里,懒是一种惩罚;三天不做事会叫人疯了;想想看,灵感来了,诗已在肚中翻滚,而三天不准他写出来,或连哼哼都不许!懒,在现在的社会里,是必然的结果,而且不比忙坏;忙出来的是什么?那么,懒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世界上必有那么一天,人类把瞎忙从工作中赶出去,人人都晓得,都觉得工作快乐,而越忙越高兴;懒还不仅是一种羞耻,而是根本就受不了的。自然,我是看不到那样的社会了;我只能在忙得——瞎忙——要哭的时候这么希望一下吧。
(选自《益世报》“益世小品”第十五期,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始终围绕中心议题“忙之罪”展开,给“忙”下了准确的定义,论述思路清晰,主线鲜明,给人明确的思想指向。 |
B.“饭碗文明”时代,为了生存,人们只好强迫自己做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事,忙碌大多就成了“瞎忙”。 |
C.在作者笔下,我们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而对“忙”有了正确认识,作者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真忙”而不是“瞎忙”。 |
D.文章指出,只有人人得其工作所乐,乐意工作,快乐工作,才能消灭“饭碗文明”,达到理想的文化。 |
A.文章开篇点题,借助幽默的语言,既凸显了作者的忙碌,又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无形中也流露出作者对瞎忙的厌恶之情。 |
B.文章运用对比的手法,在形象的叙述中让读者明白了“瞎忙”与“真忙”的区别,暗示了作者渴望过越忙越幸福的生活。 |
C.文章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通过自身的行为体会,对“忙”进行了阐释说明,增强了作品感染力,让人感到真实可信、有说服力。 |
D.文章似乎是即兴命篇,随意写成,但别有风味,其语言典雅精致,确实是大家手笔,平而不凡。 |
4.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一个著名论断:“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劳动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结合马克思的论断,谈谈你读了这篇文章,对“忙”有了怎样的理解和感悟。
套袖
铁凝
①插队时,邻家姑娘总帮我们做针线。她话不多,手巧,全村妇女绣枕头、纳鞋底,几乎都用她出的花样。姑娘常年戴一副素净的套袖,显得勤快、干练。
②不久,她也送我一副布套袖,告诉我说,戴上它,省衣服。我没有省衣服的概念,戴上后只觉得多了一层从姑娘身上感觉过的气质。另外,冬春两季,冀中平原多风,有了套袖,黄风就灌不进袖筒了。
③我戴着套袖赶集,买菜籽、碱面;戴着套袖去公社参加“三夏”动员会;戴着套袖起猪圈,推碾子,摘棉花,下山药窑,烫四十个人吃的棒子面……
④我回城了。要办各种手续,戴着那副套袖东奔西跑,在各种纸片上盖过二十多枚公章。后来手续办完了,我的花套袖就没了。它丢得很自然,不知不觉。
⑤以后,在熟悉或陌生的环境里,我又见过很多戴套袖的人:严谨的银行出纳,结实的卖肉师傅,托儿所阿姨,传达室老伯,印刷厂捡字工,公共汽车上的售票员……工作的需要啊,我想。
⑥我没有想过我那副花袖套。
⑦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因事去天津。行前朋友嘱我带封信给孙犁老师。我脸上竟显出了难色,我怕见大作家,尽管他的优美篇章有些我几乎可以背诵。我还听人说过,孙犁的房间高大幽暗,人也很严厉,少言寡语,连他养的鸟在笼子里叫得都不顺畅。向我介绍孙犁同志很注意细节的渲染,而细节是最能给人以印象的。我怎么也忘不掉这点:连孙犁的鸟都怕孙犁。
⑧我带了信,终于走进了孙犁老师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了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
⑨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先看到老人的侧面,就猜出了那是谁。
⑩看见我,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⑪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目光很少朝你直视, 你却时时感觉到他的关注。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写作、工作情况。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⑫再次见到孙犁老师,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还刮着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老师迎过来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
⑬“您是见老。”我说。
⑭接着我便发现,孙犁老师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套袖的颜色是凝重的,但人却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
⑮我又见孙犁老师,是和六七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子,也没糊窗缝,正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还是先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
⑯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却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次我才意识到, 戴套袖并不是老人的临时“武装”。
⑰一副棉花套袖,到底联系着什么,我说不清。我没问过孙犁老师为什么总戴着套袖。 也许,他也会说是为了爱护衣服,但我深信,孙犁老师珍爱的不仅仅是衣服。不然,为什么一位山里老人的靛蓝衣裤,就能引他写出《山地回忆》那样的名篇?尽管《山地回忆》里的一切和套袖并无联系,但它联系着织布、买布。作家没有忘记,战争年代山里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为他缝过一双结实的布袜子。而作家更珍爱的,是那女孩子为他缝制袜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在这劳动中倾注的难以估价的感情,展现的中华民族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天性。是这种感情和天性,滋养着作家的心灵。
⑱正月已近。“正月里来是新春”,春天是开拓、创造的季节。春天永远属于勤劳、质朴、潜心创造着的人。春天离珍惜它的人最近。
1.有人建议将①-⑥段删去,请说说你的看法及理由。2.联系下文,请评析第⑦段写法上的特点。
3.捡豆子,糊窗缝,写作——文中的孙犁所做的三件事。请从选材的角度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4.文题“套袖”,除了是本文的线索,它显然与主旨有关。请分析“套袖”与本文主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