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造
白龙涛
义盛泰,虞城最大的百货行。老板任蕴清有件宝物,是努尔哈赤戴过的一枚鹿骨扳指。上海双线胶鞋厂老板朱友航用五万双胶鞋来换,任蕴清眼皮未抬:“祖传之物,岂可交易!”
朱友航笑哂:“侬这个门槛精①,当成命根子了?”
任蕴清真正的命根子是独子任志明。明少爷原在河南大学就读,因参加反日游行,被任蕴清拉回家中,专事经商。
初见明少爷,他身穿英国呢料西装,脚蹬德国爱顿皮鞋,修长的手指将算盘拨拉得噼啪作响。朱友航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俊朗的少爷。
“我认作干儿如何?侬亏不了。我在教育部里有相熟的,可为小赤佬②申请官费留学。”朱友航将茶饮尽,“去国外留学深造,以明世界大势。”
“外寇纵横,夷族错落,还是伏处深居,经商置业为好。”任蕴清叹息一声,关掉了留声机。
“虞城仄狭地界能做甚大事?”朱友航鼓凸双眼,“做生意也要到上海滩闹腾闹腾。”
任蕴清闭了眼,不再理会。
晚饭后,两位故交杀完一盘棋,夜幕就拉上了。任蕴清将一把铜锁交与管家,继续下棋。不大会儿,楼上传来茶盏破碎的声音。管家下楼,将一把钥匙交给任蕴清,附耳道:“老爷,明少爷歇了。”
朱友航一脸骇然,将棋盘拨拉到地上,骂道:“任老胖,侬腐朽愚钝至极!”说罢拂袖而去。
虞城沦陷,市民和溃军潮水般南逃。任蕴清竖起门板,关门歇业,几十号人躲在商行里屏声敛气,听风望雨。
一日,明少爷立窗前南望,目睹日伪罪行,旋即回到柜台,一把将算盘摔得珠子四散。
任蕴清将茶盏用力一蹾,瞥向儿子,却碰到了两道寒光。晚上,他亲自给儿子的卧房上了锁。
日伪给义盛泰摊派了一万双胶鞋两千匹洋布的任务,一个月期限。自虞城沦陷,朱友航就一次也没来过,任蕴清愁得满嘴燎泡。明少爷自荐到上海购买胶鞋和布匹。
是夜,任蕴清向楼上走去。儿子房间里灯火忽闪,任蕴清愣了一下神,推门进去,明少爷慌忙将一卷《中华民国现势图》塞到枕下。
“走哪条线?”
“……”
“去时,可走陇海线到连云港,再乘船到吴淞口,购货后原路返回,万不可走南京、芜湖水路途经皖南地界,那里正闹新四军哩。”
“……”
“切记!”
任蕴清被儿子凌厉的目光蜇了一下,他稍作踌躇,从袖筒里拿出一个紫檀木盒,递给儿子。明少爷迟疑了一下,接过来,打开,一枚包浆浑厚的鹿骨扳指静静地躺在盒底。他扑通跪地,泪流恣肆,重重地磕了两个响头。
“交与朱友航。”任蕴清喉结耸动,“可换五万双胶鞋和若干布匹。”
言罢,任蕴清起身向门外走去。在门口,他犹豫了一下,抓起铜锁向楼下走去。
翌日一早,明少爷带领管家出城而去。任蕴清站在窗前,眼望南方,倏然,两滴清泪夺眶而出。
半月后的一个傍晚,管家踉踉跄跄奔进义盛泰,长跪不起。
“老爷,明少爷他——”管家头在地上磕得咚咚作响。
“莫慌,细细说来。”任蕴清将管家搀起。
“前日途经芜湖,明少爷让我去操办饭食。回来,明少爷和货都不见了。”
任蕴清身子晃了一下,立住,眼里亮光闪闪,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爬上嘴角。他招呼来众人,分发了银两和物什,携老伴儿出城而去。
1965年劳动节,虞城西大街的供销社家属院里来了一个干瘦的上海老头儿。他打听到了任蕴清的家,小心翼翼地敲门。门开,任蕴清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
“任老胖,我是朱友航。”
“朱猴子?”任蕴清一把抓住客人的手,急忙吩咐老伴儿沽酒备肴。
饭桌上,任蕴清给朱友航斟满酒,说:“朱兄,多年未见,来,于一杯。”
朱友航环顾一周,说:“明少爷呢?快让干儿过来陪我喝酒。”
任蕴清岔开话说:“这些年,朱兄一直在上海?”
“NO,NO,上海沦陷后,我随儿子去了美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任教。五年前,我们举家回国,儿子去了大西北搞科研——去年那朵蘑菇云,就有儿子的功劳。”朱友航一脸得意。
“儿子有出息!”任蕴清挑起大拇指。
朱友航转身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紫檀木盒,推到任蕴清面前,说:“物归原主。”
任蕴清打开盒子,鹿骨扳指的光让任蕴清眼里霎时起了雾。
“明少爷到上海第一天就认我做了干爸,我可是给了干儿双倍的货哟,他几时从上海回的虞城?”
任蕴清身子晃了一下:“在芜湖,他带着胶鞋和布匹奔了新四军……”
朱友航一脸惊讶地说:“哎哟,那可不得了了,干儿现在在哪里高就?”
“……”
“最小是个团长了吧?侬赶快让他过来陪我喝酒。”
任蕴清端起一杯酒,站起来,走到身后的一个拉了宝石蓝幔子的橱窗前,哗一下拉开幔子:一帧黑白照片里,身着戎装的明少爷笑得很灿烂,鲜红的烈士证将他的脸映衬得红彤彤的。
“留在朝鲜了。”任蕴清将酒泼洒在地上。
朱友航泪水夺眶而出,浑身颤抖不已,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挺直腰板,举起右手,庄重地敬了一个军礼。
【注】①门槛精:精于算计之人。②小赤佬:上海方言,小子,是长辈对晚辈的爱称。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背景设置在抗日战争和建国初两个特殊时期,讲述了任、朱两个家庭在国家的紧要关头深明大义报效祖国的故事。 |
B.小说中有两次特写明少爷的眼神,“两道寒光”“凌厉的目光”,这目光中有他对父亲不问国事,只顾一己安危的不满。 |
C.任蕴清和朱友航虽为好友,却在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上有很大不同,但最终二人因共同的家国情怀和民族大义而冰释前嫌。 |
D.小说语言风格独特,既有如“侬”“小赤佬”等富于地域色彩的日常口语,也有如“外寇纵横,夷族错落"这样典雅整饬的古语。 |
3.小说的标题“深造”内蕴丰富,试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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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居所
朱晓敏
那是北方冬日的海边,冷寂的空气,岸上枯枝萧瑟。肖清裹紧了棉服,身体还是忍不住发抖。这副65岁的躯壳终究是比不上自己35岁的那副。他颤巍巍地站起来,沿着海滨路,走啊走,慢悠悠的。
不是不想快,他以前走路一直都很快,只是现在这双腿不听使唤,一个月了,还是不太习惯这副羸弱的身躯。
接近正午,阳光落在海面,海面泛着耀眼的白光,像是云朵被一同拽入深海,天空只剩下蓝。不远处的沙滩上,有两个孩童在玩耍,用沙子堆着城堡,倒了又再堆,一遍一遍,不厌其烦。迎面走来一对情侣,脚步欢快,牵着的手,晃啊晃。
对于看剧不低于1.5倍速的肖清来说,眼前的世界好像被调到了0.75倍速。坐上公交,穿过一排排梧桐树,停在学校附近,涌上来一批小学生,他习惯性站起来让座。“爷爷,您自己坐。”眼前的小男孩两颊冻得发红。
有一瞬间的恍惚,记忆被拉扯回那座吞噬了多少人青涩与稚嫩的城市。
早上七点,从郊区挤着地铁去市区上班,下班在地铁上依旧被人群裹挟着,偶尔还能见到几张熟面孔。
有次碰到个老大爷蛮横地要求一个女生让座,女生不让,老大爷骂骂咧咧,还动手扯女生的衣服。
肖清想都没想,就站出来制止,拉扯时,老大爷不知怎么就摔倒在地。最后警察来了,以肖清向老大爷道歉收场。
肖清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父母,他已经很久没有和父母通电话了。从妹妹那里打听到,他们还在生肖清的气。
事件的起因是近几年打拐行动热火朝天,肖清想起小时候听妈妈说过,老家小镇上有户人家的孩子是从外面买回来的。
于是,他响应号召,匿名举报了。
小镇有多小,第二天那户人家就闹上了门,要找肖清一家算账。他就像他妈妈说的,做事不经大脑,不想后果。
后面听说,没有证据表明小孩是拐卖的,小孩依旧跟着那户人家生活,没有离开小镇。而肖清却再也没有回去过。
“爷爷,你穿这么少,不冷吗?”扶着肖清座位靠背的小学生,关心地问道。肖清缓神。他是越来越怕冷了。
一个月前,他接到陌生来电,是一个有意向跟他互换身体的人。
这个世界,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人类被告知,每个人都有一次互换别人身体的机会,只要双方同意就行。
开始频繁出现罹患绝症的富人,用金钱去换取年轻健康的身体。
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多了贩卖身体的内容,年龄35岁,身高一米八,体重150斤,身体健康,长相清秀,童叟无欺。
肖清是在报纸主题板块上刊登的自己身体的信息。
很快,他就和“买家”见了一次面,然后到医院做全身体检,拿到结果,商谈细节,达成共识,整个过程不超48个小时。
肖清余额四位数的银行卡,一下子多了两千万。以前都是从镜子里看自己,现在“自己”就坐在对面。
这画面还是有些许诡异,肖清一刻都不想多待,起身就走,换成以前,他走路带风,留给他人的一定是潇洒的背影。
这会儿,他根本走不快,到了门口,这副身体还要扶下墙,别提多狼狈。为了缓解尴尬,他回头问出疑惑:“你老婆孩子知道这件事情吗?”“两天前,我离婚了,从现在开始,我要过新的人生。”“什么样新的人生?”“有了年轻的身体,什么生活不能过?”
无奈肖清想象力匮乏,他不知道什么样的生活,值得再来一遍。
他给父母转了一千五百万。这是他内心的平衡点,他可以不再为不能成为父母引以为傲的人,不能传宗接代,而感到抱歉。
就这样一个人,平静地过完这一生。毕竟65岁的身体,好像也不能再做些什么。肖清是这样想的。
70岁那年,他的身体生病了。医生翻了翻检查报告,口气云淡风轻。
“小问题,不碍事。70岁有这样的身体素质已经很不错了。”肖清拿着报告颤巍巍地走了出来,听到广播在喊下一个号。“王国政,请到六诊室。”
肖清没想到五年后在医院再次碰到了“自己”。
王国政坐着轮椅,十分虚弱的样子,被另外一个中年人推着。那中年人有肖清现在的神韵。他们没有注意到肖清。
肖清站在门外边,惊讶到挪不动脚步。他听到医生说那副40岁的身体也生病了。患了绝症,最多还能活一两个月。
这件事情,对肖清打击还是蛮大的,他突然意识到,有些事情,哪一刻开始都不迟,因为有可能哪一刻开始都太迟。
五年来,他第一次回去见父母,归来他真的已不再是少年。
可是当父母抱着他痛哭,喊他的小名时,他又觉得,虽然他脸上的皱纹比父母还多,但他永远都是父母的孩子。
告别父母,肖清走出门口时,手机滴一声响,他打开一看,是父母给他转回了一千五百万。肖清要去过新的人生。如果你问是什么样新的人生?他或许会答你,只要活着,什么生活不能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23年第1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肖清坐公交车,看到小学生,会习惯性地站起来让座,这表现了肖清善良的品格,也说明他还没有完全适应65岁的身体。 |
B.父母对肖清有着很高的期待,但肖清为没有成为父母引以为傲的人,也不能为他们传宗接代,而感到愧疚。 |
C.肖清70岁的身体素质保持得不错,而王国政40岁的身体却患了绝症,这促使肖清对人生有了更深入而清醒的思考。 |
D.“有了年轻的身体,什么生活不能过”和“只要活着,什么生活不能过”是肖清在不同的时期的不同人生态度的写照。 |
A.文章开篇描绘寒冷的自然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那一副65岁的身躯衰老和羸弱的特点更加显著地表现出来。 |
B.“这副65岁的躯壳终究是比不上自己35岁的那副”,这一句话设置了悬念,与后文二人互换身体的情节相呼应。 |
C.文章通过肖清的回忆交代了他见义勇为的两件事,这两件事激化了肖清与父母的矛盾,使肖清离开父母,长时间不与父母联系。 |
D.本文选取了两个时间段的情景,一个是交换身体一个月后,一个是交换身体五年后,前者叙述详细,后者相对简略。 |
4.本文运用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变幻想为现实而不失其真,又深刻反映了现实问题,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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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与玫瑰
曾剑
一九五○年十月十九日黄昏,霞光如锦,倒映在鸭绿江水面,随着光影的移动,一点点被岸吞噬。玫瑰色的光淡了,远了。夜幕袭来,透澈明净的江水,被暮色一点点浸染。天渐暗,唯有那条手掌宽的白色国境线,横在浮桥中央,清晰可见。
宋春来在举步跨越国境线的那一刻,猛回头,望一眼就要离别的祖国。暮色迷茫,他的心也是迷茫的。他不知道这一别,还能否踏上归途。
宋春来是某军文工团一名副排职军官,十七岁,已和杨秋花一起跟随文工团征战一年有余。宋春来想多看一眼祖国,后面的人挤上来。他回过头,眼前是朝鲜的土地。
过了江,上岸,进入一片松树林,天更暗,步子慢下来。行不多时,团长陈聚旗喊:“停止前进,搭帐篷!”其实并没有帐篷,只是在林子里选块平地,展开篷布,四角扯在树上,遮挡露水。军先头作战部队已过,所以大伙并不担心敌人的枪炮,倒头就睡。
清晨醒来,曙光初露。原野上,雾似青烟,泥土的气味潮冷。宋春来起身,向外眺望,看见鸭绿江蜿蜒前伸。河床上白色的砂石在霞光里明亮起来,渐渐放着光。江畔都是人,都是鲜活的生命。牛车在江边的土道上吱嘎吱嘎,缓缓而行。赶牛的老人甩着鞭,吆喝着,声音悠扬,漫不经心。女人有的在江水边洗衣,唱着歌;有的穿着长袍,头顶水罐,来回奔走。老太婆在墙角做着祈祷。她们念叨着,祈祷死神不要光顾这里,可战争会因为她们的祈祷而远离这里吗?
这可怕的寂静,使宋春来内心深处涌现出一丝恐惧。虽说他早就是一名革命军人了,可这一年多来,除了在四野中南部队艺术学校学习,唱歌跳舞,就是跟在作战部队屁股后面跑。现在,他才真正有一种踏上疆场的感觉。山里的空气清新,却似乎令人压抑,宋春来内心深处,那不易觉察、不敢面对、不愿承认的一丝恐惧,被他的一个深呼吸压了下去。不久,他听到了枪声炮声,不是幻觉,不是耳鸣,战争真的打响了。尽管枪声炮声离文工团很远,是军步兵师在十几公里外打响的,但那里的战火映红了天空。宋春来凝望远方,听着枪声炮声。这激越的声响,竟然把心中那强压下去的一丝恐惧击得粉碎,取而代之的是热血沸腾,他恨不得上去放几枪。他不是好战分子,他相信,没有人真正愿意打仗,就是被称为“好战分子”的军长楚天明,也不是真的好战,只是被逼到那条路上。
打吧,既然战争不可避免,打他狗日的美国佬!宋春来这个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骂了句粗话。
三天后,文工团的“采风”活动被批准,文工团员欢呼雀跃,打点行装出发。
文工团去的是一营。一营构筑的坑道里,淡淡的烛光,在微风中摇曳。坑道里贴着标语:“欢迎文工团的兄弟姐妹!”“绝不让文工团员伤一根毫毛!”文工团员看着这标语,心里暖烘烘的。杨秋花鼻子一酸,眼泪就要往下落。她陡地明白:这些可爱的兄弟们,说文工团只会添乱,不是不欢迎文工团,是不忍心文工团员到这残酷的地界。杨秋花伸手理了理她那被风吹得零乱的头发,挺起胸膛。她要为兄弟们尽情歌舞。
战争激烈,战斗部队伤亡陡增。文工团编入临时医疗队,没时间演节目。面对一个接一个被抬到眼前的伤员,杨秋花有些不知所措。防空洞不够用。没有帐篷,在夜风夜露中,病号会得伤寒。陈聚旗命令宋春来:“去找几间民房!”
他们终于找到了几间民房。男队员不断地把伤员抬进来,女队员配合军医护理。这年雪来得早,白雪一夜之间,覆盖了大地。战士们穿着薄薄的棉衣,没有防寒鞋,只穿着高腰胶鞋。
杨秋花从没见过这么多冻伤的战士。面对这些冻伤,她几乎没有办法。她不想把他们转入后方,转入后方,他们的腿就得锯掉。她命令女队员们把这些伤兵的鞋脱下来,用雪给他们擦脚,然后浸入冰水、雪水里。可是,往往刚把这个人的脚放进去,另一个人又被抬进来。桶不够用,脸盆不够用,人手也不够用。让一只冻伤的脚缓过来得五六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也不够用。杨秋花解开衣襟,抱起一只脚塞进自己怀里。别的女队员也学着她的样子,怀抱一只脚。野战医院的院长看见杨秋花这么对待冻伤的战士,吼道:“你这样让他们等着,会要了他们的命,赶紧送往后方。”杨秋花说:“到了后方,他们的腿就得锯掉!”“腿重要还是命重要?”院长吼道。杨秋花哭了,说:“他们年纪轻轻,不能没有腿。”院长再也忍不住了,大发雷霆:“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你干不了就走开,不要在这里添乱!”杨秋花不再吱声。杨秋花想,这不是她的错,也不是院长的错。
战争来得这么快,这么猛,这么惨烈,是杨秋花没有预想到的。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腹部淌着鲜血,床铺被他的屁股压得陷下去的地方汪成一湾血泊。他的父亲母亲要是看见了,心里该是多难过,他们肯定也不想活了。杨秋花这么想着,那泪便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男孩死了,他还是个孩子,可是,他死了。他在闭上眼的那一刻,居然冲杨秋花笑了,小声地说:“同志,你长得像我姐,真好看。”杨秋花再也控制不住,号啕大哭。
战斗持续了七天七夜,部队完成了阻击任务,奉命转移。血染的军装在初冬的阳光里,灰黑油亮。衬衣没有换,头发没有洗,身子别说洗,抹擦一下都没能够。人行在路上,虱子行在人身上。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段的景物描写,在表现时空推移的同时,也暗含着宋春来与祖国离别时的复杂的心情。 |
B.坑道里贴着的标语让杨秋花真正读懂了战士们的内心,并真切感受到了战士们的可爱。 |
C.小说通过写部队医疗艰苦的条件,再现了战争的残酷,有力地衬托出战士们的牺牲精神。 |
D.小说写杨秋花与院长对待冻伤战士的做法不同,旨在表现杨秋花在医疗工作上的不成熟。 |
A.小说描写鸭绿江畔朝鲜人民的日常生活场景,有助于唤起读者对和平安宁生活的珍视和对战争的憎恶之情。 |
B.“迷茫”“一丝恐惧”“热血沸腾”等心理描写与宋春来的身份、经历等相契合,真实再现了他的内心变化。 |
C.小说以文工团活动为主线展开叙述,既正面描写了战斗的惨烈场面,也表达了文工团员对战争的亲身感受。 |
D.“抱起一只脚塞进自己怀里”“那泪便顺着面颊流了下来”等描写,表现了杨秋花的柔情,与题目遥相呼应。 |
4.小说采用男性视角和女性视角相结合的方式来写抗美援朝战争,这样写有何好处?请简要分析。
马脚穿鞋 莫言
我估计像我这个年纪的农村出身的人,都看到过给马或者给骡子挂掌的场面。那场面很精彩,很刺激,看一次就能记一辈子。挂马掌的人,基本上都是健壮、精干的男人,因为这活儿,既需要技术,又需要胆量。因为并不是每匹骡、马都是好脾气,它一旦不高兴,一尥蹶子,就够人受的。马掌匠大多数都是铁匠,需要根据骡、马的蹄子,随时修改蹄铁的大小。大多数的马掌匠都是在铁匠铺子里等活儿。他们的铺子前,用五根粗大的圆木,交叉竖起个木架子。他们将骡子或者马弄到架子下,用两根结实的帆布带子,兜在骡子或马的前后腿之间,然后将它吊起来,这样,无论多么暴烈的骡、马,都失去了尥蹶子的能力。
我要说的是一个犹如凤毛麟角一样稀罕的下乡找活干的马蹄匠。下乡找活儿干,就意味着没有了器械的保护,马蹄匠要跟骡、马亲密接触,风险很大。单纯因为这,还不值当我使用“凤毛麟角”这样的高级词,我之所以使用这个词,是因为这个马蹄匠是个女的,而且是我的表姐。这个表姐不是那种八竿子拨拉不着的瓜蔓子亲戚,她是我母亲的堂哥的独生女儿。
我这个表姐身材并不粗壮,甚至还可以说她有几分苗条。她也不丑,甚至还可以说她比较漂亮。就是这样一个人儿,学了这样的手艺。我堂舅是个铁匠,也是马蹄匠。我堂舅并不愿意让自己的独生女儿继承自己的手艺。我表姐却很喜欢这活儿,因为喜欢,所以上心,我堂舅没怎么教,她自己就看会了。
我表姐在我们村子里大显身手赢得了高度赞誉的那次,是给我们第二生产队里那匹性情极为暴烈的骡子上蹄子那个中午。那时我堂舅已经很老了,只能给我表姐当助手。村子里的人听说来了一个女马蹄匠给第二生产队的疯骡子上蹄铁,全都跑来看热闹。
我们第二生产队那匹疯骡子,是真疯。它能同时飞起两条后腿踢人,又能十分灵巧地飞起一条后腿踢狗。它还能站立起来,用两个前蹄,像拳击手一样擂人。当然,用嘴咬人,它也十分擅长。我们队长和会计贪便宜把这家伙买回来,简直是买回了一头猛兽。每次要将它套进车辕,都需要动员全队的壮劳力。一旦把它套进车,它就拉着车狂奔,速度之快,我说出来大家也不会相信。也就是说,这头疯骡子,身上有不可思议的神奇的力量,它使我们队里马车的速度大大提高。有一次它从县城给公社供销社拉了一车煤,蛟河农场的一辆捷克产的胶轮拖拉机趾高气扬地超越了它。它野性发作,嗷嗷地叫着,拉着车就追,车上的煤被颠得纷纷落地。拖拉机司机刚开始不以为意,呼喊了一些嘲笑骡子的口号,骡子大怒,狂追不止,车越跑越轻,速度越来越快。拖拉机驾驶员一时慌乱,竟然把车开到了路沟里,差点出了人命。这件事流传甚广,使我们村子里的人尤其是我们这些孩子感到无比地骄傲。骄傲归骄傲,但供销社的煤是要赔的。我们全队的人拿着笤帚去沿路扫煤,但还是缺了一半分量。
话说我堂舅把疯骡子拴在街边一棵柳树上,稍一懈怠,就被骡子一口咬住了胳膊。我表姐一个箭步冲上去,对着骡子的耳朵眼儿一声尖叫,那骡子像当头挨了一棍似的,两条前腿一弯就跪下了。我表姐迅速地用细麻绳在它的上唇拴起了一个疙瘩,然后将连接着细麻绳的粗绳子扔到树杈上,往下一拉,那骡子就乖乖地把头仰了起来。表姐将绳子交给我堂舅,我堂舅把绳子死劲往下一扽,那骡子痛苦得浑身颤抖,再也没有心思飞起蹄子尥人了。
我表姐从容不迫地给疯骡子剔除了旧蹄铁,用扁铲给它修平了趾甲,然后给它钉上了合适的新蹄铁。四个蹄子全部弄好,花费了大概半个小时,真是又快又好,观者无不称赞。一切收拾妥当后,我表姐将骡子上唇的麻绳松开,还轻松地拍了拍它的脑门。我堂舅将缰绳递给生产队的饲养员。众人飞快地散开,等待着疯骡子的疯狂。但奇怪的是,我们队里的疯骡子竟然没有折腾,它跟在饲养员身后,乖乖地走着,仿佛一个刚穿上新鞋的小媳妇,个头也高了两寸。
过了几年,在添油加醋的传说中,我表姐成了武功高强的女侠,那疯骡子,成了她仗义行侠时的坐骑。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叙写挂马掌的过程,着重介绍如何不让骡、马尥蹶子,粗大的圆木、木架子、结实的帆布带子等描写再现了当年挂掌的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 |
B.小说讲述了表姐征服疯骡子、给它上蹄铁的故事,既让现代读者了解了过去农村的一个独特职业,又塑造了一个艺高人胆大的女性形象。 |
C.小说运用第一人称叙事,如话家常,娓娓道来,讲述故事的同时穿插评论,如用“犹如凤毛麟角一样稀罕”肯定与赞美下乡找活儿干的马蹄匠表姐品德高尚。 |
D.小说语言极具个性化,如“那场面很精彩,很刺激”“尥蹶子”“是个女的”“嗷嗷地叫着”等口语化的语言,将读者带入了小说描述的场景中。 |
3.有读者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是否认同。请结合小说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