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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315 题号:1668677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陶渊明写《挽歌》

陈翔鹤

用晚饭的时候,陶渊明看见他儿媳端出两大盘风鸡和糟鱼来。“嘿,了不起,哪里来的这许多好东西?”陶渊明惊疑而又奇怪地问。“还不是爹带来的。两边都是老人家,真是收下不好,不收下也不好。”这个聪敏的儿媳妇知道,如果公公一不高兴,他是连筷子也都不会去动的,于是她才这样惴惴地解释。

近些年来,特别是在有了孙儿以后,陶渊明对于儿媳的神态不觉已经变得柔和、温存得多了,有时甚至有意去揣摩和投合她的心意。“总是这样时常地道谢他老人家。好,有了好菜,我们大家都来喝上几杯。阿通,你用大碗喝我的莉花酒,我喝糯米酒。媳妇儿也不能不喝。只有一个人喝酒就太没意思啦!”陶渊明的这种兴致,显然是为了要投合他儿媳的心意。

三人围着一张矮饭桌,席地坐下。阿通喝起酒来,正同他种庄稼一样是个能手。他大口大口地喝着,在晒得黝黑的圆脸上,也不时露出一种开朗的笑容来。

在喝过两杯之后,陶渊明不禁又发起平日爱发的感慨来了。“干吗爸爸总爱说这些,读书有什么用?你看颜延之叔做了一辈子官,到头还不充军似的到始安郡去做个什么太守。依我看,还是地不哄人,你挖多少锄就能有多少锄的收成!”阿通说罢,大大地喝了一口酒,咂了一咂嘴,又用他粗大的手掌去把嘴唇抹了一下。

“爸爸说话,你好好地听着不好吗?”那个知书识礼的媳妇想制止丈夫的说话。

“不,不。他说得对,说得很对!颜延之是个好人,就是名利心重,官隐大了点。上回他来,还同我吵架呢。他把自己诗写得不好,归于公务太忙,没有时间去推敲。其实哪里是这样。他一天到晚都在同什么庐陵王、豫章公这一些人搞在一起,侍宴啦,陪乘啦,俗务萦心,患得患失,哪还有什么诗情?没有诗情,又哪里来的好诗!他的那几首《五君咏》,还是他官做得不如意的时候写的。除此之外,可就不大高明啦。”陶渊明理了理胡须,又满满地干了一杯。

“爸爸昨天上庐山见着那个慧远和尚没有?”庞家姑娘担心地问。

“见是见着啦,他们正在做什么法会。这位大法师,就欢喜装腔作势,净拿些什么生啦死啦的大道理来吓唬人。”

“‘未知生,焉知死?”还是孔老夫子说得对呀。”儿媳妇又在运用她的《论语》知识。

“我所看重慧远和尚的,就在于三件事情:第一,他写过五篇《沙门不敬王者论》,而且博通六经,更懂得老庄的道理;第二,他不许可那个架子很大,拿富贵来骄人的谢灵运加入白莲社;第三,他竟同那个贼头儿卢循欢然道旧,一点也不怕得附逆之罪的名声。这些都是要有点胆量、修养、本领的人才能做得到的。不过我同他究竟还是两路人。关于生死的看法,我就同他有很大的不同。说来说去还是我在《归去来兮辞》里面说过的那两句话,‘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我主要的意见就在‘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使须尽,无复独多虑’这四句当中,尽,就是完结。凡事有头就有尾,有开头就得有个完结这不是很自然的吗?何况人活在世上多么不容易啊。以咱们家里的事来做个比喻吧,你们死过两个母亲,一个堂叔叔,一个堂姑姑,在我四十四岁的时候大火又把我们的房子烧得精光,在这段时间,几乎大半要靠向别人借贷口粮过日子。像这样,没个完结,行吗?”

这时陶渊明已经有些醉意了,他立起身来,庞家姑娘就赶忙上前去搀扶着他,把他送入室内。

陶渊明一觉醒来,时间只不过三更左右。桌上的一盏黯淡的菜油灯更衬托出这秋夜的萧索和静寂。他起身把灯芯拨亮了一下。本来打算下床,将自己早已打好腹稿的三首《挽歌》记下来,可是窗孔间的阵阵秋风,却使他接连打了两个喷嚏。他又感觉自己四肢无力,实在站不起来。“果然人一到秋天便大不同了啊。脚软,站不起来,这不正表明我的时间不会太多了吗?”他心里这样地嘀咕着,便放弃了要下床去动纸笔的念头。

他从“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起,一直默念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止,本来这三首诗写到这里,他认为便可完结了的,可是庐山法会上慧远和尚那种专门拿死来吓唬人的情景,蓦地又在他的脑子里闪现出来了。“再在这篇诗里面表示一下我对于生死大事的最终看法吧!”于是他在诗的末尾又加上了“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不错,死又算得个什么!人死了,还不是与山阿草木同归于朽。不想那个赌棍刘裕竟会当了皇帝,而能征惯战的刘牢之反而被背叛朝廷的桓玄破棺戳尸。活在这种尔虞我诈、你砍我杀的社会里,眼前的事情实在是无聊至极;一旦死去,归之自然,真是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好,这首诗,就该这样结束,不必再做什么添改的啦。”

“‘人生实难,死之如何’!唉,脚都站不起来,老了,看来是真正的老了啊!凡事得有个结束。”

想到这里,窗外的雄鸡,拍了拍翅膀,已高声啼唱起来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见到儿媳端出的风鸡和糟鱼,陶渊明生出喝上两杯的兴致,这种对儿媳心意的揣摩和投合,是近些年来才产生的变化。
B.陶渊明退隐家园,不免要与儿子同到田间劳作,困顿的生活让他心生不平,因此常常发出些“读书无用”之类的感慨。
C.陶渊明的儿子阿通是种田好手,性情开朗直率;儿媳知书识礼,这可从她的处事方式和言谈时引用《论语》内容看出。
D.陶渊明在萧索和静寂的秋夜感受到强烈的无力感,没将打好腹稿的《挽歌》记录下来,而是深入思考了生与死的问题。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通过对阿通饮酒时的神态进行描写,表现出其在清贫生活中的乐观和知足。
B.小说借陶渊明对颜延之和慧远二人做出的评价,侧面交代出他们的经历和思想。
C.小说截取了陶渊明生活中的片段,通过语言和心理描写,使故事更具有艺术性。
D.小说的背景是司马氏集团当政,社会动荡,身处草房的陶渊明保持了独立人格。
3.文章前半部分集中叙写陶渊明的家庭生活,这对主人公形象的塑造有何作用?
4.“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都体现了陶渊明的生死观。从本文来看,这两句诗表达的意思有何异同?
【知识点】 中国现当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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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双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端喜

宁春强

那时,在我的老家石门,无论谁家操办红白喜事,酒席上都是八道菜,故称吃八碗

石门的酒席,四人一桌。女人赶席,只跟女人坐一起,不喝酒,饭吃得也快。往往菜一上齐,就立马走人。走时,手中都端着满满的一盆菜。八道菜并没吃几口,全折进自备的盆里往回带,这叫端喜。女人吃八碗,其实是端回家吃的。能吃好几顿呢。若是哪位女人赶席而不端喜,反倒让人奇怪了,不仅主人家没面子,连厨师也感到不自在。你不端喜,是看不起主人,还是瞧不起厨师呀?于是,女人端喜,便成了石门独有的一道风景。

在石门,能掌大勺做八碗、手艺又出众的,当属春海。春海是我家的邻居,寡言,人长得黑而瘦,细高的个子,一年四季都好戴着一顶蓝帽子。

春海当厨,总要支上两口大锅。用砖头在事主家院子里垒起两个炉灶,也只需一袋烟的工夫。起炉灶学问大着呢,弄不好,火不旺,可是要误大事的。所以,无论到谁家掌勺,春海都要亲自起炉灶。

两口大锅同时生火,同时做菜,春海却并不显得忙乱,倒常悠闲地坐在凳子上抽烟。满院子都是诱人的香。香气窜了出来,在村中四处飘荡,逗引着每个人的胃口。我们这些讨狗嫌的孩子们,早已按捺不住,风一样在村街上刮来刮去。

人坐着,却并没真正得闲。什么时候该用铲子翻动锅里的菜,什么时候该添加什么料,什么时候该起锅了,全凭多年来练就的机灵的嗅觉。春海做菜,从不用口尝,只用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是咸还是淡了;一嗅,就知道菜炒得到没到火候。

起锅更显功夫,须快。慢了,菜会煳在锅底。春海手持一把硕大的铁舀,噌噌噌,仿佛只是眨眼间,一大锅菜就被舀进缸里了。八口大缸就放在炉灶边,再冷的天,菜也不会凉。

更让人称奇的是,春海对菜量的准确把握。几十个碗排放在案子上,春海手中的勺子如韩信点兵,片刻就上完了一道。而缸里正好剩有半拃厚的菜,这叫留喜

奶奶八十四岁那年,突然成了催婚婆,天天催早已订婚的大哥结婚。那年月,日子寡淡得很,吃饭成了所有家庭最犯愁的事情,更别说做八碗席了!

奶奶却催得急。奶奶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我没几天活头了,你们就成心不想让我吃大孙子的喜酒?

父亲便去找春海商量。老屋里,俩人各自卷起一支烟喇叭,哑哑地抽。半天,春海清清嗓子,说:也该热闹热闹了,这都一年多没吃八碗席了,哪个肚子不空落落的?再不好好吃一顿,人连精神头都没了。父亲望着春海,一脸的沮丧:眼下拿什么做八碗席啊?春海说:我来想办法吧。

之后,春海天天晚上都要走家串户,跟村人商量着为大哥做八碗席的事。春海还说通了自己的老婆,同意届时把家中的母鸡杀掉两只,疼得老婆一看见鸡就抹眼泪。春海问,舍不得?老婆说,沙子眯眼了。

喜日那天,村里的妇女们早早就来了。她们手中用来端喜的盆都不空着,全装着可以食用的稀罕物。实在拿不出什么的,就端着从山上新采来的野菜。男人们的手也不空着,多是拎着装有老白干的酒瓶子。

春海有条不紊地忙活着。傍晌,八道菜相继上桌,全是叫不出名的混搭菜。婚宴开始了。女人孩子们,只顾窃窃地吃,谁也不说什么。男人们也忙着填肚子,酒杯暂时被冷落在一旁。整个院子里,充盈着咀嚼声。这声音美妙无比,也畅快无比,它是石门人等待许久的食欲大联欢。春海衔着烟喇叭,哑哑地看。风轻轻拂过,许是眯了眼,有喜泪款款溢出他的眼眶。

散席时,女人们喜笑颜开,端着满满的一盆,从奶奶身边走过。只是奶奶不知道,她们用来端喜的盆里,个个都倒扣着一个小盆。不然,哪有那么多的菜用来端喜呀!

人都散去了,春海才跟父亲一起吃饭。父亲端着一碗酒,站起身,朝春海深深弯下腰去。长辈给晚辈鞠躬,这是石门最高的礼节了。

材料二: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合,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悉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费孝通《乡之中国》

1.下列对材料一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具有浓郁的“乡土特色”和“地方特色”,既有文化美,又有人情美、生活美,展现了在困境中的坚守与希望。
B.在塑造春海这一人物形象的时候,作者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神态以及侧面描写,表现了一位善良能干的厨师形象。
C.作者两次写到“泪”,一次是春海老婆,一次是春海,两处形成对比,在对比中突出了春海善良与热心的形象。
D.结尾处“长辈给晚辈鞠躬”,表现了父亲对春海的深深的感激,也深化了文章的主指,表达了对于“善”的最高的尊敬。
2.请简要分析文章是如何围绕“端喜”谋篇布局的。
3.材料一中的人物群像是如何体现出材料二中的“亲密”关系的,请简要分析。
2023-03-25更新 | 30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请说普通话

尚春江

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山水老汉从儿子居住的小区出来溜达了一会儿,就记不住回家的路了。去问交警,儿子的家在哪?路咋走?可是,他费了老鼻子劲说出来的话,人家一句也没听懂。交警说,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可他哪里会说普通话啊。

他又去问路边下棋的几个老头,几个老头听了他说的话,一个劲地摇头,说,听不懂,请你说普通话。

可是,他真的不会说普通话。

前天,儿子把他从老家里接过来。一来让他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二来他老了,就他一人在家,儿子不放心。三番几次去接,他都不应。这不,儿子费了好些口舌才把他接到市里。

然而,山水老汉在儿子鸽笼般的楼房里待不住,只在屋里呆上一天就觉得闷得慌,浑身没劲,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儿子说,在屋里呆久了,出去走走,散散心。

说完,儿子就去上班了。儿子原先在这个城市打工,后来出息了,现在当了经理,忙得脚不沾地,连陪他说话的工夫都没有。儿媳妇倒是下班就回家,但她是温州人,说话叽里呱啦的,他一句也听不懂。儿媳妇就给他说普通话。可是,他听得懂她说的话,她却听不懂他说的话。走走就走走。山水下了楼,出了小区的门,到街上逛。逛着逛着,在大街上七拐八抹的,一会儿就迷了路。按说,他当过兵,出过远门,说啥也不会迷路。可是,现在的城市,街道好像都差不多:都是高高的楼房,都是宽宽的街道,到处车挨车人挤人。一会儿,车开得呼呼的,好像赛跑;一会儿,都停在那里等红灯,好一阵子不动步。

山水悠悠逛逛,像到集上赶集,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哪像在家里,哪里有棵草,哪里有道坎,他心里一清二楚,挤着眼也能摸回家。

迷了路?问啊。鼻子下边有张嘴,山水就去问路。可是,他讲的是家乡掉了渣的土话,人家一句也听不懂。这时他才明白,村中那些打工的年轻人为啥都讲普通话了。那时,他还跟人家讲,当初自己因为说普通话,害得被退了亲,被退了伍,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可现在,人家硬要自己说普通话,自己却把普通话忘得一干二净。

问了半天,他也没问出回小区的路。没办法,他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开车很快找了来,把他送回家。坐在沙发上,山水说,不在这住了。在这里,人家讲的是本地话,他听不懂;他讲的是家乡话,人家也听不懂。在这里,说话都是普通话,他不会。

儿子想说,大,你不会学吗?小时候,人家都说你会普通话。

但是,儿子没有问。他知道,那是他大心上的一道伤疤。

那年,他大当兵回家探亲。老队长榔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绿军装,背着一个绿挎包,站在山水家门口东张西望,知道是山水回来探亲了。就问,是山水啊?啥时候坐车回来的?

哎呀呀,你是榔头叔叔吗?我是昨晚上回来的。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吗?山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还向生产队长榔头敬了个礼。

啥?你是“坐碗上”回来的?不是坐车啊?你妈妈是谁?是你娘?那我去叫你娘去。你娘在红芋地里出红芋呢。

切!榔头队长听着山水说的普通话,嘴都撇到裤腰上了。

一会儿,山水娘回来了。他娘干活时,脸上受了点伤,涂着红药水,横一道竖一道的。

娘望着穿绿军装的山水,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要知道,那时候当兵,是很光荣的。有人找不到媳妇,只要军装一上身,说媒的立马就踢破门槛。

娘说,山水,啥时候回来的?

山水望着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娘说,你是谁呀?

娘说,傻孩子,我是娘啊,你连娘都不认识了?

山水紧紧握住了娘的手说,哎呀呀,你看看,你看看,我以为是隔壁的大娘呢,原来是我的妈妈哟。

此后,有人说山水是“一年亲,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小资产阶级思想典型,上报到了部队。本来,山水已被部队当作入党提干的对象,此时泡了汤,提前退了伍。山水的未婚妻也退了婚。他娘提着礼到处找媒人说媒,但人家一听说是他,扭头就走。

从此,山水就成了寡汉。如果不是捡了一个他做儿子,把他抚养成人,现在可能仍是孤家寡人。

一连几天,儿子看他大山水整天躲在屋里,呆呆地,不言不语,像丢了魂。就说,大,是不是住不惯啊,那咱就回老家。

啥?回家?那中啊!

山水的眼中一下子闪出了亮光。在家里,他就不用说普通话了。种地,种菜,和一般大小的老年人拉拉呱,喂喂猪,养养鸡,遛遛狗,多好!

(选自《华文小小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以朴实的语言,叙述了山水在城里迷路的故事,表现了已不合时代节奏的山水与城市生活的格格不入。
B.儿子想让山水来城里享享福,但事与愿违,不会说普通话的山水在城里生活得很不开心,他更喜欢家乡不用说普通话的生活。
C.小说通过记叙出门转悠的山水由于不会说普通话,问路没人听得懂,所以连儿子的家门都找不到这一事件,表达了对山水已落伍的惋惜之情。
D.小说中山水儿子这一形象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小说正是通过这一人物来推动情节顺利发展的。
2.你认为山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经历对你有何启示?
3.小说中写山水年轻时因说普通话而被退伍退婚的情节,运用了什么叙述手法?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
2022-02-05更新 | 97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王四的故事

萧红

红眼睛的、走路时总爱把下巴抬得很高的王四,只要人一走进院门来,那沿路的草茎或是孩子们丢下来的玩物,就塞满了他的两只手。有时他把拾到了的铜圆塞到耳洞里:“他妈的……是谁的呀?快来拿去!若不快些来,它就要钻到我的耳朵不出来啦……”他一面摇着那尖顶的草帽一边蹲下来。

孩子们抢着铜圆的时候,撕痛了他的耳朵。

“啊哈!这些小东西们,他妈的,不拾起来,谁也不要,看成一块烂泥土;拾起来,就都来啦!你也要,他也要……好像一块金宝啦……”

他仍把下巴抬得很高,走进厨房去。他住在主人家里,十年或者也超出了。但在他的感觉上,他一走进这厨房就好像走进他自己的家里一样,已经觉察不出这厨房是被他管理的意思,仿佛已经是他的所有了!这厨房,就好像从主人的手里割给了他似的。碗橱的二层格上扣着几只碗和几只盘子,三层格上就完全是蓝花的大海碗了。至于最下一层,那些瓦盆,哪一个破了一个边,哪一个盆底出了一道纹,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有时候吃完晚饭在他洗碗的时候,他就把灯灭掉,他说是可以省下一些灯油。

他的生活就和溪水上的波浪一样:安然,平静,有规律。主人好像在几年前已经不叫他“王四”了,叫他“四先生”。从这以后,他就把自己看成和主人家的人差不多了。

但,在吃饭的时候,总是最末他一个人吃;支取工钱的时候,总是必须拿着手折。有一次他对少主人说:“我看手折……也用不着了吧!这些年……还用画什么押?都是一家人一样,谁还信不着谁……”他的提议并没有被人接受。再支工钱时,仍是拿着手折。十几年来,他也就褥子里、枕头下,换来换去,保护着他的手折。手折也换过了两三个,因为都是被画满了押,盖满了图章。

另外一次,他又去支取工钱,少主人说:“王老四……真是上了年纪……眼睛也花了,你看,你把这押画在什么地方去了呢?画到上次支钱的地方去啦……”

王四拿起手折来,一看到那已经歪到一边去的押号,他就哈哈地张着嘴:“他妈……”他刚想要说,可是想到这是和少主人说话,于是停住了。他站在少主人的一边,想了一些时候,把视线经过了鼻子之后,四面扫了一下,难以确定他是在看什么:“‘王老四’……不是多少年就‘四先生’了吗?怎么又‘王老四’呢?”他走进厨房去,坐在长桌的一头,一面喝着烧酒,一面想着:“这可不对……少主人怕也变了心肠……今年一定有变。”于是又看了看手折:“若把手折丢了,我看事情可就不好办!没有支过来的……那些前几年就没有支清的工钱就要……我看就要算不清。”这次,他没有把手折塞进枕头去,就放在腰带上的荷包里去了。

王四好像真的老了,院子里的细草,他不看见;下雨时,就停在院心的孩子们的车子他也不管了。夜里很早他就睡下,早晨又起得很晚。牵牛花的影子,被太阳一个一个地印在纸窗上。他想得远,他想到了十多年前在山上伐木头的时候……他就像又看到那白杨倒下来一样……哗哗的……他好像听到了锯齿的声音。他又想到在渔船上当水手的时候:那桅杆……那标杆上挂着的大鱼……真是银鱼一样。他又接着想:十五岁离开家的那年……在半路上遇到了野狗的那回事……他摸一摸小腿:“他妈的,这疤……”他确实感觉到手下的疤了。

他常常检点着自己的东西,应该不要的,就把它丢掉——破毯子和一双破毡鞋,他向换破东西的人换了几块糖球来分给孩子们吃了。

他在扫院子的时候,遇到了棍棒之类,就拿在手里试一试结实不结实……有时他竟把棍子扛在肩上,试一试挑着行李可够长短?若遇到绳子之类,也总把它挂在腰带上。

闲下来他就坐在井台旁边去,一边结起那些拾得的绳头,就一边计算着手折上面的还存着的工钱的数目。

秋天的晚上,他听到天空的一阵阵的乌鸦的叫声,他想:“鸟也是飞来飞去的……人也总是要移动的……”于是他的下巴抬得很高:“到渔船上去还是到山上去?到山上去,怕是老伙伴还有呢?渔船,一时恐怕找不到熟人,可不知道人家要不要……”站在席子上面,做着张帆的样子,全身痉挛一般振摇着:“还行吗?”他自己问着自己。

河上涨水的那天,王四好像又感觉自己是变成和主人家的人一样了。他扛着主人家的包袱,扛着主人家的孩子,把他们送到高岗上去。

“老四先生……真是个力气人……”他恍恍惚惚地听着人们说的就是他,后来他一留意,那是真的……不只是“四先生”,还说“老四先生”呢!他想:“这是多么被人尊敬啊!”于是他更快地跑着,直到那水涨得比腰还深的时候,他还是在水里面走着。一个下午他也没有停下来。

主人们说:“四先生,那些零碎东西不必着急去拿它;要拿,明天慢慢地拿……”

他说:“那怎么行!一夜不是让人偷光了吗?”他又不停地来回地跑着。

他的手折,不知在什么时候离开了他的荷包,沉到水底去了。他发现了自己的空荷包,他就想:“这算完了。”他就把头顶也淹在水里,那手折是红色的,可是他总也看不到那红色的东西。他说:“这算完了。”

他站起来,向着高岗走过来。水湿的衣服冰凉地粘住了皮肤。他抖擞着,他感到了异样的寒冷,他看不清那站在高岗上屋前的人们。只听到从那些人们的方向传来的笑声:

“王四摸鱼回来啦!”“王四摸鱼回来啦!”

1936

(有删改)

1.下列关于小说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王四虽然每次说话几乎都是“他妈的”打头,但并没有多大恶意,反倒不乏温情,例如对孩子们总是那么慈爱:耳洞里掏铜圆,卖破烂,买糖球等。
B.文中三次提到王四把下巴抬得很高,集中表现出王四觉得自己跟主人“一家人一样”的心理优越感,这是家中的其他佣人不可匹及的。
C.文中加点句强调了王四单方面对成为主人家中的一员的渴望,这也是他一直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主人家中的大小事务的精神动力。
D.小说结尾处写到手折的丢失让王四感觉到“异样的寒冷”,这不仅是他身体的寒凉,更是他精神寄托的彻底崩塌。
2.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今年一定有变”是行文中一处关键的转折点。少主变心,王四准备离开,手折丢失,都是王四的这一预言预示出来的。
B.结尾处用反复的手法,强化着人们对王四的看法:摸鱼的王四、让人笑话的王四。这与一直追求身份认同的王四的努力形成鲜明对比,极具讽刺意味。
C.文中使用了很多省略号,意蕴丰富。譬如王四向少主提议不用手折的那一部分,就将王四的犹疑与渴盼、少主的刻意与无情充分展现出来了。
D.行文凸显了各种变换与不变:主人换了,称呼换了,手折也换了好几个;但王四的梦想没变,主人的阶级优越感没变。这其中暗含深意,令人唏嘘。
3.年老的王四回想自己伐木,当水手,被狗咬等青春往事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
4.“手折”这个中心意象凝聚了小说的意蕴与题旨,请结合小说进行具体分析。
2023-07-16更新 | 18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