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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压甲骨的车轮(节选)
迟子建
丈夫近年去龙王塘赏樱归来,总要找茬儿和我大吵一架。
平素进店都是推门而入的他,这天却强盗似的踹门进来,也不管这门店是我们租的,对它并无话语权。他一身樱花香、满脸戾气地穿过一楼餐厅时,海鲜小厨的主人瞥见他,会大声吆喝一声“贵哥回来了”。与其说是与他招呼,莫如说是给在阁楼上的我通风报信。
通常我正给顾客拍着照片,他怒气冲冲地上来后,也不管外人在场,对我吹胡子瞪眼的,不是嫌我一脸褶子还穿樱花似的银粉衣裳扮嫩,就是讥讽我这水桶腰与樱花树的小蛮腰没得比,再不就嘟囔我洒了香水,吐出的气也没樱花清香。总之他与樱花幽会完,这灿烂的花朵不知怎的成了第三者,如定时炸弹埋在他心间,见我就爆炸。一般顾客在旁,我不好发作,由他撒泼。我敛声屏气调整焦距,对准顾客,相当于对准钱袋子,快门声就是点钞声,我们的生计靠它维持着。
丈夫是土生土长的旅顺人,我是苏州人,我们结婚十四年,儿子十二岁了。十年前,公公因贪腐双规,一年后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违法违纪所得悉数没收,包括他为我们在旅顺购置的海景别墅,那曾是我们的婚房,儿子的出生地。
①一夜间我们一无所有,真是应了父亲说的,不该你享受的千万别沾,会遭灾的。
我家境一般,父亲是苏州某区供排水公司的管道维修工,母亲在我高考那年病故。父亲很快娶了个比他小一旬的在汤圆店打工的河南姑娘。婚后他们生下儿子,父亲为此乐开了花,他在污水横流的地下管网作业时,常哼着歌。别人调侃他时,②他说别以为好声音都在天上,地下的老鼠也有金嗓子。
我当年考上的是河北一所二本院校,毕业后考研和考公务员均不中,吃饭立马成了问题,因为家里在我大学毕业后,不再给我一分钱。我先是应聘到石家庄一家行业报纸当记者,之后入职天津一家待遇不错的海运企业做宣传工作。薪资加奖金,支付房租和日常开销,绰绰有余。
我就是在天津认识丈夫的,他来我们企业洽谈合作,我负责接待。他大我两岁,黑瘦黑瘦的;心形脸,尖下巴,小眼睛,胡子拉碴,衣着朴素,说话平卷舌不分,烟不离手,但滴酒不沾。他食量很大,也不挑食,亲切随和。因为事先知道他的家世,我对他的低调谦逊颇有好感。他与我们签订完合作协议,回旅顺的前夜,老总在豪华酒楼宴请他,但他对金盘银盏里的食物很漠然,没怎么动筷子。我送他回酒店时,他说没吃饱,要不一起去海河边吃大排档海鲜?我说当然好了,我请你。那天晚上,他对我说,你一个人在天津怪不容易的,要是你不嫌弃我这狗模样,就跟我去旅顺,做我老婆吧!我那时为着可怜的自尊心,还故作矜持地说我考虑一下,没有即刻答应他。
他离津后,我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心想万一他遇见一个比我做饭还好的女孩,这个名叫李贵的男人的主权,就不属于我了。③我有领土受到威胁的危机感,赶紧打点行装飞过去。
李贵来机场接我时,把家门钥匙交我手上,说公司还有点急事要处理,先不陪我了,晚上回家一起吃饭。李贵带给我的见面礼虽也姹紫嫣红的,但不是鲜花,而是满满一后备厢的食材。
我和他在一起的第一天就进入角色,扎起围裙进了厨房,自甘做起了全职太太。
公公和婆婆对李贵的选择并不满意,嫌我模样中等,家境一般,不是名校毕业,还没个正式工作,不明白他看上我啥了。双方家长中唯一肯定我婚姻的是继母,她和父亲来旅顺参加我婚礼,一见着海景别墅的婚房,就“啧啧”叫着,说这是神仙住的地方呐,④这下德宝可有指靠了,你阔了,不能不管你弟,你和他可是一个爹!
当主婚人宣布婚礼开始,我挽着父亲的胳膊步向富丽堂皇的典礼现场时,父亲的胳膊在剧烈颤抖,而当他把我交给贵哥的那刻,更是泪如雨下。参加婚礼的人都说他这是舍不得女儿出嫁,只有我知道,他是因悲哀。
父亲一到旅顺,看见我的奢华婚房和我那镶嵌着珍珠的婚纱,就一直皱眉头,婚礼前夜,他把我叫到一旁,说这个婚能不能不结?我说那怎么行,我和贵哥交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感情基础,他是个忠诚可靠的人。父亲忧心忡忡地说他觉得我们拥有的这一切,来路不干净;一旦他家出事儿,我会跟着遭殃。
父亲没给我送上祝福,反倒是诅咒,我气急败坏地说,要说钱的来路不干净,你挣的那几吊才是呢。哪个地下管网见得着光、哪个不是臭烘烘的?亏你还能唱得出歌!生活在地狱,却觉在天堂,真是不知好日子是什么滋味!
父亲怔怔地看了我半晌,凄凉地叫了一声“桂枝”,那是我生母的名字,不再说什么。
在互联网时代,当年公公出事,父亲第一时间就知晓了。正式消息发布的次日凌晨,彻夜无眠的我正给儿子换裤子,有人按门铃,打开门一看,竟是父亲。他坐了一夜火车,蓝布工装满是污渍,蓬头垢面,满眼是泪。他颤着声说孩子别怕,有爸在呢,我一头扑到他怀里哭起来。父亲的怀抱就像地下管网的入口,散发着难闻的气味,那是混合着汗味、臭脚丫子和劣质烟草的气味,但那个瞬间我明白,它们是洁净的味道。
父亲让我跟他回苏州,说那里气候好,商路广,随便干点啥都饿不着。当时李贵也被带走配合案子调查。我最终没跟父亲回苏州,三个月后李贵出来,我们搬完家,依然在一块,过起平凡的生活。
(选自《收获》2023年第4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部分,写丈夫近年去龙王塘赏樱归来后总要找茬儿和“我”大吵一架,由此切入“我”和丈夫的故事。 |
B.“我”一般看顾客在旁,会任由丈夫撒泼,丈夫抓住“我”这一心理,每次故意趁外人在场,对“我”吹胡子瞪眼。 |
C.“我”毕业后考研和考公务员均不中,面临着生存问题,直到入职天津一家海运企业后,生活状况才渐渐好转。 |
D.公公和婆婆注重儿媳妇的相貌、出身、学历、工作,对“我”并不满意,但这也没能阻挡“我”进入他们家的脚步。 |
A.句子①语义上与上段文字紧密相连,但单独成段,语气和表达的感情就更强烈。 |
B.句子②是父亲面对别人调侃时的回应,表现出他二婚后获得儿子的愉悦心情。 |
C.句子③中的“危机感”,来源于出现了一个更会做饭的女孩,“我”担心李贵娶她。 |
D.句子④中的“指靠”,是继母认为“我”嫁人高门,住海景别墅,能帮助娘家弟弟。 |
4.迟子建曾说:“我的作品中,总有一缕星光(温暖)跳荡,只是它的底色还是苍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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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先生
赵威
①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
②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北风裹挟着雪片,在空中横扫。薄幕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汲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③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④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⑤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⑥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⑦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⑧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大先生的眼睛又浑浊起来。
⑨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金,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⑩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不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开头描写大先生却以“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的“绝活儿”呈现其木匠形象,颇能吸引读者,并引出下文对大先生不平凡经历的叙述。 |
B.文中写大先生“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可见其精明能干,这也是他成为村里人心中尊贵的好艺人的契机。 |
C.第⑨段写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心满意足”的原因,既有落魄时有人帮助,手艺能得到大家认可,教书受村人尊重;也有能享受退休待遇,还能回报村人,为学校做善事。 |
D.大先生嘴笨,不善言辞,自认理儿多却越讲越糊涂,不受孩子们待见。作者笔下的大先生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所寄寓的情感也相同。 |
A.第②段属于插叙,交待了大先生来我们村的过程,突出了他的身份和特殊手艺。承接了上文,引出了下文对大先生的描写;同时又丰富了人物,避免了平铺直叙。 |
B.小说三次写大先生眼睛“变得浑浊”,贯穿情节发展;既突出了他的感恩之心和对家乡的思念,也有助于凸显主题。 |
C.大先生为什么逃难到村里,家里又是什么境况,小说没写,大先生也没说。这使小说的情节不够完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说的阅读效果。 |
D.小说中的“我”,既是大先生半生的见证者,增强小说的真实性,又侧面衬托了大先生的人格与博学;同时,“我”还起到贯穿小说情节的线索作用。 |
4.小说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喀布尔人
泰戈尔
我屋子的窗户是临街的。我的五岁的女儿敏妮就在我书桌旁,靠近我脚边坐下来,用手轻轻地敲着自己的膝盖玩。
我正在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间敏妮说不玩了,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一个喀布尔人!”下面街上果然有一个喀布尔人,正在慢慢地走过。他穿着宽大的污秽的喀布尔族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葡萄干。
她开始大声地叫他。“哎!”我想,“他要进来了,我这第十七章永远写不完了!”就在这时候,那个喀有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这孩子。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去躲起来了。她稀里糊涂地认为这大个子背着的口袋里也许有两三个和她一样的孩子。这时那小贩已经走进门里,微笑着和我招呼。
当时我想既然已经把他叫进来了,我就停下来买一点东西。我买了点东西,开始和他谈到俄国人、英国人和边疆政策。
没过几天,有一个早晨,我出乎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儿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的小纱丽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她的客人送给她的礼物。“你为什么给她这些东西呢?”我说,一面拿出一个银角子①来,递给了他。这人不在意地接了过去,丢进他的口袋里。
糟糕得很,一个钟头以后我回来时,发现这喀布尔人把银角子给了敏妮。我发现,喀布尔人用干果和葡萄干这种有力的贿赂,把这孩子当初的恐怖克服了,现在这两人已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好玩的笑话,给他们增加许多乐趣。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的面前,小大人似的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他就用山民的鼻音回答说:“一只象!”依我看来,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面,带有一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那些秋天的早晨,正是古代的帝王出去东征西讨的季节,我却在加尔各答我的小角落里。我从来也不走动,心灵却在世界上漫游。看到这个喀布尔人,我立刻神游于光秃秃的山峰之下。我似乎看见那连绵不断的、驮着货物的骆驼,一队队裹着头布的商人,有的带着古怪的武器,有的带着长矛,从山上向着平原走来。
我似乎看见——但是正在这时,敏妮的母亲就要来打扰,她央求我“留心那个人。”我总是笑一笑,想把她的恐惧慢慢地去掉。但是她就会很严肃地向我提一些严重的问题:小孩从来没有被拐走过么?在喀布尔不是真的有奴隶制度么?
因为这样的事没有根据,那么不让这个人到我们家里来似乎是不对的,所以他们的亲密友谊就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每年一月中旬,拉曼,这个喀布尔人,总要回国去一趟,快动身的时候,他总是忙着挨家挨户去收欠款。今年,他却匀出工夫来看敏妮。他若是早晨不能来,晚上总要来一趟。当敏妮笑着跑进来,叫着“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的时候,年纪相差得这么远的这两个朋友,沉浸在他们的往日的笑声和玩笑里,我也就觉得放心了。
在他决定动身的前几天,有一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嚷的声音,往外一看,在盛怒之下,这犯人正在乱骂他的仇人。忽然间,在我房子的凉台上,我的小敏妮出现了,照样地喊着:“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拉曼四头看她的时候,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有夹着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到关于那只象的问题。
因为蓄意谋杀,拉曼被判了几年的徒刑。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他被人忘却了。连我的快活的敏妮,也把她的老朋友忘了。
一年一年过去。又是一个秋天。早晨是晴朗的。雨后的空气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阳光就像纯金一般灿烂,连加尔各答小巷里肮脏的砖墙,都被照映得发出美丽的光辉。打一清早,喜事的喇叭就吹奏起来,每一个节拍都使我心跳。拍拉卑②的悲调仿佛在加深着我别离在即的痛苦。
我的敏妮今晚就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嘈杂和忙乱。院子里,要用竹竿把布篷撑起来;每一间屋子和走廊里要挂上叮叮当当的吊灯。我正坐在书房里,有一个人进来了,恭敬地行过礼,站在我面前。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带着口袋。但是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拉曼?”我问他。“昨天晚上,”他说,“我从监狱里放出来了。”
这些话听起来很刺耳。“这儿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着。你能不能过几天再来呢?”他立刻转身往外走,但是走到门口,他迟疑了一会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工夫?”他相信敏妮还是像从前那个样子。他以为她会像往常那样向他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喀布尔人!”他又想象他们会和往日一样地在一起说笑。事实上,为着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来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和葡萄,好好地用纸包着,这些东西是他从一个老乡那里弄来的,因为他自己的一点点本钱已经用光了。
这个人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我跟前,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递送那小人儿。您可以替我交给她吗?”
我把它接过来,正要给他钱,但是他抓住我的手说:“您是很仁慈的,先生!永远记着我,但不要给我钱!——您有一个小姑娘;在我家里我也有一个像她那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不是想赚钱的。”
说到这里,他伸手到他宽大的长袍里,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他很小心地打开这张纸,在我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了。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不是一张相片,也不是一幅画像。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街上卖货的时候,他自己的小女儿的这个印迹总在他的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里。我忘了他是一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但是,不对,我又哪儿比他强呢?他也是一个父亲呵。
婚礼的喇叭吹起来了,温煦的秋天的阳光倾泻在我们周围。拉曼坐在这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光秃秃的群山。
我拿出一张钞票来,给了他,说:“回到你的家乡,你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因为送了这份礼,在婚礼的排场上我必须节省一些。我不能用我原来想用的电灯,也不能请军乐队,但是我觉得这婚筵格外有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和她的独生女儿重逢了。
【注】①银角子,一种印度货币名。②拍拉卑,一种印度音乐出调名。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敏妮对喀布尔人由好奇到害怕再到信任的心理变化过程,符合儿童的认知特点,展现了她单纯天真的天性。 |
B.拉曼把银角子“不在意地接了过去”,最后又给了敏妮,是因为他把对女儿的情感投射到了敏妮身上,认为给果子与买卖无关。 |
C.“我”的妻子对这个喀布尔人充满了疑虑,害怕孩子被他拐走了,常常叫“我”注意他的行动,这说明妻子是一个多疑的人。 |
D.“我”是具有人道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我”给拉曼钱让他回国与女儿团聚,说明“我”理解他的情感,同情他的不幸遭遇。 |
A.故事的开端,拉曼第一次见到敏妮,就对她很感兴趣。这个悬念的谜底,与拉曼的人生遭遇有关,也影响了故事的结局。 |
B.拉曼的口袋作为一个重要的细节,标志着他的职业、本钱乃至命运的变化,也标志着他和敏妮之间友谊发展的情况。 |
C.本文的情节并不离奇,但故事仍有波澜,临近结尾情节出人意料,转而快速收尾,留下想象空间。 |
D.全文以第一人称“我”的有限视角进行叙述,使文章更具真实性,也便于“我”抒发情感,并容易拉近作品与读者的距离。 |
4.“图画和音乐是文学的两个主要助手。图画赋予感情以形式,音乐赋予感情以活力。”请分析《喀布尔人》中图画与音乐元素是如何运用的。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左镰
莫言
那个手持左镰蹲在树林子里割草的少年名叫田奎,是田千亩唯一的儿子,也是我二哥的同班同学。我二哥考上了中学,田奎的学习本来比我二哥好,但他不上学了,每天割草。
村子里有很多孩子割草。放学之后,我也割草。我们割了草送到生产队的饲养棚里。十斤草换一个工分。
我天生不是割草的料儿。我姐姐一天能割一百多斤,挣十几个工分。有一天我只割了一斤草。当我把那一斤草提到饲养棚时,在场的人大乐。饲养员赵大叔用食指挑着我那一斤草,说:“你真是个劳模儿!”——从此我有一个外号“劳模儿”。
晚饭时,全家人聚在一起批评“劳模儿”。
我爷爷说:“想不到我们家还能出‘劳模儿’,你割的是灵芝草吧?”
我爹说:“你坐在地上,用脚丫子夹,一下午也不止夹一斤草吧?!”
我娘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
我姐姐说:“肯定是偷瓜摸枣去了。”
我哭着说:“我跑了一下午,到处找草,但是没有草……”
我姐姐说:“明天你跟着我,不许乱跑。”
但我不愿意跟我姐姐去割草,我愿意去找田奎。
田奎永远在那片树林子里活动。树林子里有几十个坟墓,他就在那些坟墓间转来转去。坟墓上生长着一些低矮枯黄的茅草,还有菅草。田奎蹲着,有时也弯着腰站着,用那张左镰像给坟墓以剃头一样耐心地割。我们割草,都是右手挥镰,左手将割下来的草抓在手里。他用左手挥镰,因没有右手,右胳膊上绑着一个铁钩子。他用铁钩子将割下来的草拢在一起。我感觉到他那个铁钩了比我的手还灵便。我也曾尝试用他的左镰割草,但感觉非常别扭。我问田奎:“你从小就用左手吗?”
他说:“刚上学时,我拿笔都用左手,左手写得快,右手写得慢。”
“我二哥说你学习很好。”
“也不是很好。”
“你为什么不考中学呢?”
他用右手的铁钩子指指前面一座坟墓,低声道:“那座坟里有一条大蛇。”
“多大?”我恐惧地用手摸头发。因为传说蛇一见儿童就会数头发,只要让它把头发数清,魂就被它勾走了,因此,遇到蛇必须迅速将头发弄乱。
“想看看吗?”
我犹豫着,但还是跟着他向那座坟墓走去。
那座坟慕上有几个拳头大的洞眼,他指指其中一个。
我屏住呼吸,摸着头发,凑近那个洞眼。起初看不清,渐渐地看清了。那里边确有一条茶碗般粗的大蛇。黑皮白纹。看不到整体,只看到部分。我感到周身冰凉,悄悄地退下来,一直退到离这座坟墓很远的地方才敢与他说话。
“你一个人天天在这里,不怕吗?”
“自从我爹剁掉了我的手,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这使我回忆起那个炎热的下午,那时候田奎还是一个双手健全的少年。
我们聚集在村南的池塘边上,衣服挂在树上,我们光着屁股戏水、摸鱼。
池塘里生长着蒲草、芦苇,我们在里边钻来钻去。突然有人喊:“喜子来了!”
喜子是我们村刘老三的独生儿子,是个傻子。
喜子一丝不挂,朝着池塘这边跑来了。他的妹妹拿着他的衣服,跟在后边追。
我确实记不清到底是谁先喊了一声:“打啊,挖泥打傻瓜啊!”
我们从池塘里挖起黑色的淤泥,对着喜子投去。
有一团泥巴打在了喜子的胸膛上。他没有躲避,还是傻哈哈地笑着。
我们感到很开心,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喜子的妹妹欢子拿着喜子的衣服赶上来。她挡在喜子面前。有一团泥巴击中了她的胸膛。她哭了。她哭着喊:“你们不要打了,他是个傻瓜!”
一团泥巴击中了她的头,她哭着喊:“你们不要打了,他是傻瓜,他什么都不懂……”
欢子用身体掩护着喜子,身上中了很多泥巴。她哭着骂起来:“你们欺负一个傻瓜,老天爷会打雷劈了你们的……”
也许是惧怕老天爷惩罚,也许是良心发现,也许是累了,大家突然停了手,有的喊叫着,有的不出声,钻到蒲草和芦苇中。
当天晚上,我们还在院子里吃饭的时候,刘老三怒冲冲地撞进来,带着哭腔说:“我刘老三,前辈子一定是干过缺德事儿,生了个儿子是傻瓜……可你们打个傻瓜干什么?欢子都给你们跪下了,你们还不住手……”
我父亲抄起板凳对着我们没头没脸地砸下来。
我爷爷说:“过来,给你们三大伯跪下!”
我们赶紧跪在地上。我二哥哭着说:“三大伯,你饶了我们吧,我们错了,不是我们领的头……”
“是谁领的头?!”父亲停下手中的板凳,厉声问,“是谁领的头?!”
“是田奎……”我二哥说。
父亲用板凳重重地敲了我一下,厉声逼问:“你说,是谁领的头?!”
“田奎……”我说。
“如果你们敢撒谎,”父亲说,“我就割掉你们的舌头!”
“没有撒谎……”我二哥说。
“老三哥,”我父亲提着凳子说,“我教子无方,向您赔罪……”
“兄弟,”刘老三道,“咱们两家是生死的交情,这点事儿不算什么。只是田奎为什么要挑这个头?他家是地主,俺家是贫农,这不差,但斗争他爷爷老田元时,如果不是俺爹站出来做保人,老田元就被拉出去毙了,这不是恩将仇报吗?不行,我得去田家问个明白!”
刘老三怒冲冲地走了……
很多年后,村子里的媒婆袁春花,要把寡居在家的欢子介绍给田奎。那时,她的爹刘老三和她的哥喜子都死了。她先是嫁给铁匠小韩,小韩死后她改嫁给老三,老三死后,她就带着孩子回来了。袁春花说:“人们都说欢子是克夫命,没人敢要她了。你敢不敢要啊?”
田奎说:“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有对田奎手持左镰割草的情形进行描写,他右胳膊上绑一个钩子拢草的细节让人触目惊心,那个钩子把田奎的创痛永远地固定了下来。 |
B.小说语言简练而生动,欢子不顾一切挡在傻哥哥前面,身上泥巴由“一团”到“很多”,欢子由哭喊到哭骂,体现出她的无助和愤怒,也暗示“我们”的冷酷无情。 |
C.小说运用了“留白”与“造境”的手法,没有叙述田奎失去右手的详细过程,使故事显得不那么残忍,保持了平实朴素的韵味。 |
D.在小说的结尾,作者用寥寥几笔安排了田奎与欢子成为眷属,简笔的手法让故事有了余音绕梁、韵味无穷的效果,令人感慨万分。 |
3.小说在叙事谋篇方面很有特点,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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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河右岸①
迟子建
我是个鄂温克女人。尼都萨满是我父亲的哥哥,是我们乌力楞的族长。
我有一个姐姐,叫列娜。那年秋天,列娜病了。她躺在狍皮褥子上昏睡着。父亲请尼都萨满来给列娜跳神。他一边舞蹈一边唱着,寻找着列娜的“灵魂”。后来他突然倒在地上。他倒地的一瞬,列娜坐了起来朝母亲要水喝,还说她饿了。而尼都萨满苏醒后告诉母亲,一只灰色的驯鹿仔代替列娜去一个黑暗的世界了。母亲拉着我的手走出希楞柱②,我在星光下看见了先前还是活蹦乱跳的小驯鹿已经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了。我还记得第二天鹿群回到营地的时候,那只灰色的母鹿不见了自己的鹿仔,它一直低头望着曾拴着鹿仔的树根,眼里充满了哀伤。从那以后,原本奶汁最旺盛的它就枯竭了。直到后来列娜追寻着它的鹿仔也去了那个黑暗的世界,它的奶汁才又泉水一样涌流而出了。
那一年,北部的营地被铺天盖地的大雪覆盖,驯鹿找不到吃的,我们不得不向南迁移。途中,由于连续两天没有打到猎物,要被活活地饿死了。我们不得不靠近额尔古纳河,用冰钎凿开冰面捕鱼来吃。黄昏时,我们在额尔古纳河上燃起篝火,吃烤鱼。我们把狗鱼喂给猎犬,将大个的哲罗鱼切成段,撒上盐,用桦树枝穿上,放到篝火中旋转着。很快,烤鱼的香味就飘散出来了。
在那个夜晚,姑姑告诉我,河流的左岸曾经是我们的领地,那里是我们的故乡。三百多年前,俄军侵入了我们祖先生活的领地。祖先们被迫渡过额尔古纳河,在右岸的森林中开始了新生活。众多的氏族都在岁月的水流和风中离散了。
在勒拿河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放养驯鹿。我从来没有见过哪种动物会像驯鹿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虽然个头大,负载着很重的东西,但非常灵活。它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茸角、鹿筋等名贵药材,可换来我们的生活用品。罗林斯基是个俄国人,他每年都会到我们这里来,他上山给我们送来的是酒、面粉、盐、棉布以及子弹等东西,下山带走的则是皮张和鹿茸。他很喜欢列娜,每次上山,总要给她单独带一样东西,刻着花纹的铜手镯啦,或是小巧的木梳子。
列娜离开我们的那一年,正是打灰鼠的季节。那时母亲的身体和精神都不太好,已经好几天没有走出希楞柱了。所以当尼都萨满说那一带灰鼠少了,要搬迁的时候,父亲是反对的。我看见父亲和尼都萨满发生正面冲突。想着尼都萨满能在跳神的时刻让灰色的驯鹿仔死去,我很担心他会用那样的办法在一夜之间把父亲弄得无声无息了。我把这想法对列娜说了,列娜说,今晚咱们跟着他睡,这样就能看着他,不让他跳神。
第二天早晨,我们醒来时,尼都萨满已经起来了,他在煮鹿奶茶。香味舔着我们的脸颊,我和列娜在那里吃了早饭。列娜接连打着呵欠,面色发黄,她悄悄告诉我,她一夜没睡,她怕尼都萨满半夜起来跳神,所以一直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看着他。
我们按尼都萨满的意愿,离开了旧营地。搬迁的时候,白色的玛鲁王③走在最前面,其后是驮载火种的驯鹿。再接着是背负着我们家当的驯鹿群。男人们和健壮的女人通常是跟着驯鹿群步行的,实在累了,才骑在它们身上。
列娜平时爱骑一头白花的褐色驯鹿,可那天她要把鞍桥搭在它背上的时候,它一矬身闪开了,不肯为她效力的样子。这时那只奶汁干枯的灰驯鹿自动走到列娜身边,温顺地俯下身,列娜什么也没想,顺手就把鞍桥搭在它身上,骑上去。列娜骑着的驯鹿开始时是走在我前面的,可走着走着,它就落在了后面。列娜在我前面的时候,我见她的头老是一点一点的,似乎在打瞌睡。
我们从太阳当空的时候出发,一直把太阳给走斜了,才到达新的营地。那里是一片茂密的松林,已经能看见在树丛中窜来窜去的灰鼠了,尼都萨满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就在大家把驯鹿身上的物品卸下来,男人们准备搭建希楞柱,女人们划拉了干枯的树枝,把火笼起来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列娜不在营地。我呼喊她的名字,可是不见回音。父亲一听说列娜不见了,就去找她骑乘的那头灰色驯鹿。驯鹿在,不过它落在队伍的最后面,垂着头,看上去很哀伤。父亲和哈谢意识到列娜出事了,连忙各自骑上一只驯鹿,沿着原路去寻找列娜。母亲看着列娜骑过的驯鹿,大约想起了它的鹿仔曾代替列娜从这个世界消失了,如今列娜从它身上失踪了,一定不是什么好兆头,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我们在营地盼着列娜归来。把天给盼黑了,把星星和月亮盼出来了,直到深夜,父亲和哈谢骑着驯鹿才回来。他俩找到早已冰凉的她,就地把她葬了。父亲说,他找到列娜的时候,她紧闭着眼睛,嘴角还挂着笑,好像在做一个美梦。她一定是睡熟了,才从驯鹿身上掉下去,跌到柔软的雪地后,接着睡下去。她是在睡梦中被冻死的。
此时那头灰色的驯鹿又有奶了,它的奶对母亲来说就像噩耗一样,她每天都要蹲在它身下狠命地挤奶,恨不能立刻把它挤得干枯。灰驯鹿终日哆嗦着腿忍受着。
春天的时候,罗林斯基骑着马来到我们的营地,当他知道列娜已经不在了的时候,脸立刻就阴沉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他带着一捆又一捆的灰鼠皮离开营地的时候,我见他把一样东西挂在了一棵小松树上。我发现那棵树在一闪一闪地发光。我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面小圆镜子,它一定是罗林斯基带给列娜的礼物!镜子里反射着暖融融的阳光、洁白的云朵和绿色的山峦,那小小的镜子似要被春光撑破的样子,那么的饱满,又那么的湿润和明亮!
列娜消失的那天晚上,我心里难受,就是哭不出来。我没有想到凝聚到这面小小的圆镜子里的春光,竟然把我淤积在心底的泪水给淘了出来,我放声大哭着,把树上的鸟都惊飞了。
(摘编自迟子建同名小说)
【注】①小说以一位年届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女人的自述口吻,讲述了其民族的百年历史和文化变迁。选文背景是19世纪初。②希楞柱:鄂温克人住的圆锥形的帐篷。③鄂温克族人将其祖先称为“玛鲁”,视其为族人的保护神。搬迁时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白色公驯鹿是被选出来驮神像的“玛鲁王”。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选文部分围绕列娜,描述了中俄边界鄂温克人与驯鹿相依为生,为了生存不时迁移的游猎生活。 |
B.列娜善良、天真,她怕尼都萨满半夜跳神伤害父亲而彻夜未眠,这一点赢得俄国商人罗林斯基的喜欢,他常单独给她小礼物。 |
C.鄂温克人信奉玛鲁神和萨满教,搬迁时由“玛鲁王”驮着玛鲁神像走在队伍最前面,遇到重大事件要听从萨满的意旨。 |
D.鄂温克人生存环境恶劣,有严寒天气的威胁,更有异族对他们生存领地的侵占,导致众多氏族离散,生活艰难。 |
A.小说以年届九旬的“我”的口吻来讲述一个民族生存现状,不仅增强了故事的可信度,而且使故事显得既亲切感人又沧桑久远。 |
B.列娜平时骑的褐色驯鹿不为她效力,于是她换骑了灰色驯鹿,后来还在驯鹿上打瞌睡,这些情节为后文列娜的死埋下了伏笔。 |
C.选文用词精妙,例如“香味舔着我们的脸颊”中的“舔”,“一直把太阳给走斜了”中的“走斜”,这些用语都自然贴切,生动传神。 |
D.小说客观真实地描写了鄂温克族人的生活状态,人物与场景描写细腻,用笔冷静,充分表现出现实主义的创作特色。 |
4.文中结尾部分描写了镜子里反射着的饱满明亮的春光景象,这样写表现出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逝川
迟子建
大约是每年的九月底或者十月初吧,一种被当地人称为“泪鱼”的鱼就从逝川上游哭着下来了。
它们到来时整条逝川便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如果不想听这悲凉之声,那么只有打捞泪鱼了。在阿甲渔村有一种传说,泪鱼下来的时候,如果哪户没有捕到它,一无所获,那么这家的主人就会遭灾。
渔妇们把丈夫捕到的泪鱼放到硕大的木盆中,安慰它们,一遍遍祈祷般地说着:“好了,别哭了;好了,别哭了……”泪鱼果然就不哭了,它们在岸上的木盆中游来游去,心安理得了。次日凌晨时人们再将它们放回逝川,它们再次入水时便不再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了。
当晚秋的风在林间放肆地撕扯失去水分的树叶时,敏感的老渔妇吉喜就把捕捞泪鱼的工具准备好了。她每年都能捕到上百条泪鱼。她不但能捕鱼、能吃生鱼,还会刺绣、裁剪、酿酒。吉喜七十八岁了,干瘦而驼背,喜欢吃风干的浆果和蘑菇,常常自言自语。
雪是从凌晨五时悄然来临的,窗棂发出刮鱼鳞一样的嚓嚓的响声。吉喜被敲门声惊醒,来人是胡会的孙子胡刀。“吉喜大妈,这可怎么好,这小东西真不会挑日子,爱莲说感觉身体不对了,挺不过今天了,唉,泪鱼也要来了,这可怎么好,多么不是时候……”
男人第一次当爸爸时都是这么慌乱不堪的。吉喜喜欢这种慌乱的神态。
吉喜戴上银灰色的头巾便出门了。一百多幢房屋的阿甲渔村在雪中显得规模更加小了。房屋在雪中就像一颗颗被糖腌制的蜜枣一样。吉喜望了望逝川,似乎能感觉到泪鱼到来前河水那很妙的震颤了。她想起了胡刀的祖父胡会,这个可怜的老渔民在七十岁那年成了黑熊的牺牲品。年轻时的胡会能骑善射,围剿龟鱼最有经验。
那时的吉喜有个天真的想法,认定百里挑一的她会成为胡会的妻子,然而胡会却娶了毫无姿色和持家能力的彩珠。胡会曾在某一年捕泪鱼的时候告诉吉喜没有娶她的原因:“你太能了,你什么都会,你能挑起门户过日子,男人在你的屋檐下会慢慢丧失生活能力的,你能过了头。”
吉喜恨恨地说:“我有能力难道也是罪过吗?”吉喜的这种想法酿造了她一生的悲剧。在阿甲,男人们都欣赏她,都喜欢她,但没有一个男人娶她。
逝川日日夜夜地流,吉喜一天天地苍老,两岸的树林却愈发蓊郁了。吉喜到了中年特别喜欢唱歌。但过了四十岁就不再歌唱了,她开始沉静地迎接她头上出现的第一根白发,频繁地出入一家家为女人们接生。
胡刀的妻子挺直地躺在炕上,因为阵痛而挥汗如雨,见到吉喜,眼睛湿湿地望了她一眼。“吉喜大妈,我会死吗?”产妇从毯子下伸出一只湿漉漉的手。
“头一回生孩子的女人都想着会死,可没有一个人会死的。有我在,没有人会死的。”吉喜安慰道,用毛巾擦了擦产妇额上的汗。
产妇朝她歉意地笑了,“吉喜大妈,您去捕泪鱼吧。没有您在逝川,人们就觉得捕泪鱼没有意思了。”
吉喜说:“我去捕泪鱼,谁来给你接生?”
产妇说:“我自己。你告诉我怎样剪脐带,我一个人在家就行,让胡刀也去捕泪鱼。”
吉喜嗔怪道:“看把你能耐的。”
夜越来越深了,吉喜换上一根新蜡烛,给产妇讲她年轻时闹过的一些笑话。产妇入神地听了一会儿,忍不住笑起来。吉喜见她没了负担,这才安心了。
大约午夜十一时许,吉喜大叫着:“胡刀胡刀,你可真有造化,一次就儿女双全了!”
胡刀兴奋得像只采花粉的蜜蜂。产妇终于平静下来,“吉喜大妈,兴许还来得及,您快去逝川吧。”产妇疲乏地说。
吉喜吃力地朝逝川走去。逝川的篝火玲珑剔透,许多渔妇站在盛着泪鱼的木盆前朝吉喜张望。没有那种悲哀之声从水面飘溢而出了,逝川显得那么宁静。吉喜将网下到江里,又艰难地给木盆注上水。她开始起网了,网从水面上刷刷地走过,那种轻飘飘的感觉使她的心一阵阵下沉。一条泪鱼也没捕到,是个空网,她趺坐在河岸上。
天色渐渐地明了,篝火无声地熄灭了。放完泪鱼的渔民们陆陆续续地回家了。吉喜慢慢地站起来,艰难地靠近木盆,这时她惊讶地发现木盆的清水里竟游着十几条美丽的蓝色泪鱼!它们那么悠闲地舞蹈着,吉喜的眼泪不由弥漫下来了。一抹绯红的霞光出现在天际,使阿甲渔村沉浸在和平之中。
吉喜用尽力气将木盆拖向岸边。她跪伏在岸边,喘着粗气,用瘦骨嶙峋的手将一条条丰满的泪鱼放回逝川。这最后一批泪鱼一入水便迅疾朝下游去了。
(选自《短篇小说三十年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阿甲渔村村民在每年九月底十月初的时候捕捞泪鱼,借此消灾祈福。人们在寒冷的夜晚安慰了一条条悲伤的鱼,便也得到了内心的安宁。 |
B.吉喜曾经认定百里挑一的她会成为胡会的妻子,然而胡会却娶了毫无姿色和持家能力的彩珠。这一切的原因都来源于吉喜的保守落后。 |
C.这篇小说充满了地域特色,如“雪是从凌晨五时悄然来临的,窗棂发出刮鱼鳞一样的嚓嚓的响声”等景物描写生动形象地体现了北国渔村的情调。 |
D.逝川是小说故事发生的主要环境,暗含“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之意。逝川是一条时间之河,生命之河,见证着阿甲渔村一代代的悲欢。 |
A.《逝川》的情节并不复杂,也不设置矛盾冲突,作品在平淡的叙事和清新的笔调中,体现生命的真谛,彰显人性的美好。 |
B.小说合理的使用插叙手法,补充出上一代的恩怨情仇。既避免了单一叙述方法所带来的单调,又使得作品的情节更加丰富。 |
C.泪鱼既是村民美好夙愿的寄托,也是小说的线索。小说通过泪鱼的捕和放结构全文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构思巧妙结构严谨。 |
D.小说运用多种手法塑造人物。外貌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手法在塑造吉喜这一人物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
4.有人认为迟子建的小说在忧伤悲凉之中透露着希望与温情,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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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汤的声音
迟子建
傍晚我去江畔一家小馆吃饭,点了软煎马哈鱼和椒盐江虾,还有一碗招牌鱼汤。店主是个年纪轻轻的男人,面貌俊朗,他摇着轮椅,自如地穿行于餐桌过道,端酒续茶。
正在喝汤的功夫,一个穿长袍的女人飘然而至,自称乌苏里江摆渡人。这个女人看我在喝汤,要讲个故事给我,故事的主人公叫“哈喇泊”,是他祖母给起的名字。哈喇泊身高体阔,不乏男子气概,可身上却有一点缺彩,就是牙齿。不仅是他,哈喇泊的家族没一个好牙齿的,都是满嘴的残垣断壁。
哈喇泊的祖上是大黑河屯人,大黑河屯也就是海兰泡,当时是黑龙江管辖区域,可叹它如今不是咱们的地界了。哈喇泊的祖父是蒙古商人,1900年初春,在海兰泡开了一家火磨铺加工小麦,哈喇泊的祖母怀着孕,祖父就提早给未出生的孩子起好了名字“火磨”。然而喜气未散,大黑河屯华人突遭俄兵洗劫。无论妇孺,都被驱赶到黑龙江边。
哈喇泊的祖父抱着两岁的女儿,身后是祖母。俄兵喝令他滚回江对岸去,粗通俄语的他跟俄兵说怀里的孩子怕水,还有他的女人怀着孩子,他愿意把新开的火磨铺送给俄兵。没等祖父说完,一个骑兵挥舞长刀,先把他怀中的女儿拦腰斩落,接着朝向祖父。祖父见女儿死在刀下,飞身绊马将骑兵摔落,夺刀废掉他一条胳膊。第二刀还没出手,祖父就被一个手持步枪的俄兵迎面射杀。祖父被击中的瞬间高呼:“快游过河!”祖母纵身跳入黑龙江,奋力游向对岸。即便在盛夏,江水也冰冷刺骨,但祖母是幸运者,她不仅活下来了,还保住了腹中胎儿,年底在万吉镇落脚生下火磨。
祖母上岸后,牙齿多半化为乌有,有人说她是因仇恨咬碎了牙,也有人说她当时游不动了,不咬碎牙齿逼出身上最后的力气,早就喂江鱼了。火磨五六岁时,就听母亲讲父亲的故事,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响。他本来有一口漂亮的牙,到换牙时,多半的牙被他嚼碎了。而新长出的牙齿,在他重温父亲故事的成长历程中,也多半粉身碎骨。
因为牙齿不好,哈喇泊家族更爱汤羹,他们家喝汤也就出了名。在万吉镇,晚炊时分,你若走进他家院子,没风的日子也像有风,自屋里传出呼呼呼的声音,偶尔汤匙触碰瓷碗,这风声中就多了几声清脆的哨音了。
东北光复的第二年,火磨的儿子出生了,祖母给他取名“哈喇泊”,这是海兰泡蒙古语的叫法,以纪念她在大黑河屯的青春岁月与死去的丈夫和女儿。哈喇泊顶着这个名字,注定要听祖辈和父辈给他重复那个故事,一口牙齿多半为那故事殉葬,在不断的咬牙切齿声中,化为齑粉。
哈喇泊小学毕业后跟父亲打过鱼,养过蜂,采过药,成人后政府给他安排了工作,在万吉镇小学当工人。哈喇泊就给学生们讲他的家族故事,不厌其烦地讲,学生们痛恨地骂惨案的制造者,比赛着磨牙。哈喇泊还对在国境线作业的航标工有种崇拜心理。每到通航时节,航标船停靠在万吉镇时,哈喇泊总要给航标工买好吃的。航标船的人都很喜欢哈喇泊,他们会煮锅浓汤,与哈喇泊一起热火朝天地喝顿汤,再听他讲那个令人切齿的故事。
哈喇泊喝汤总要用筷子先挑起点蔬菜,一块胡萝卜,或一片白菜叶子、一根豆角,立在汤碗中央,当作浮标,定定地看上半晌,仿佛那泛着油光的汤,是滔滔的黑龙江水。
哈喇泊晚年喝汤,从万吉镇开始,一直到黑河、同江和饶河。他打鱼打到哪里,就喝汤喝到哪里,他的故事也就流传到哪里。只要你到了黑龙江流域沿岸的地方,走进馆子,听到呼噜呼噜的喝汤声,说明你可能遇见哈喇泊了。听说他近两年迷上了饶河,饶河有家江鲜小馆,羹汤做得格外鲜美。哈喇泊就常来饶河打鱼,把鱼低价卖给这家小馆,在此喝汤。
我连连追问哈喇泊现在在哪儿。摆渡人说,这不突发了疫情了嘛,春节后乌苏里江沿岸所有的餐馆都关门了,哈喇泊没有喝汤的地方了。我嘀咕道:“哈喇泊喝不上汤,可别饿死啊。”摆渡人就在我的低声碎语中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店里客人渐渐多了,就在我准备买单离开时,忽听背后传来喝汤的声音。这声音初始像穿越幽谷的强风,带着股气吞山河的力量;跟着又像乌苏里江的水流,变得深沉而有节奏;忽然这喝汤声又起了变奏,一阵剧烈的喘息声闯入,就像呜咽。而喘息声过后,是急板似的更加迅猛的喝汤声,仿佛谁要把大千世界都收入腹中。
我不敢回头,怕在白天看见黑夜,只是咬紧牙齿,用筷子挑起汤里漂浮的一棵碧绿的香菜,立在汤碗中央。它像一块闪光的浮标,更像一棵长青的生命之树。
(选自《小说选刊》2021年,有删减)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讲述捕鱼人哈喇泊家族的“喝汤故事”,表达了作者对哈喇泊一家的同情和敬佩。 |
B.哈喇泊祖父被射杀,祖母被迫跳河求生,字里行间充满作者对沙俄侵略者的愤恨之情。 |
C.哈喇泊一家的牙齿都为海兰泡惨案这一历史所葬,虽无坚硬牙齿,却世代遗传铮铮铁骨。 |
D.我学着哈喇泊的样子立起香菜,怕这一切都是我的一场梦,想用浮标来验证现实的真假。 |
A.小酒馆这一自由自在的场所,有酒也有故事,为摆渡人的出现做铺垫。 |
B.小说灵活运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插叙哈喇泊的故事,使内容更加丰富。 |
C.结尾部分用比喻的修辞形象地写出了哈喇泊喝汤时的声音,同时多用短句,增强气势。 |
D.哈喇泊家族的故事在雄浑的“喝汤的声音”中戛然而止,余味悠长,回味无穷。 |
4.文章多次提到哈喇泊家族几代人的牙齿,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