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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杉,一种树的故事
阿来
水杉是一种古老的植物,在地质史上的中生代晚期的白垩纪就进化为参天乔木,蔚为大观。
然而,人类第一次给水杉命名,不是因为发现了活的植株,而是在化石中发现了它的存在。发现者是日本的三木茂博士,他肯定这是一种与世界上所有已知杉树不同的杉树,并已经在地球上灭绝。这个时间是一九三八年。这是关于这种植物的前传。
任何关心自然、对自然界中植物生存与分布有兴趣的人都知道,水杉就活在我们身边,而且广布于这个世界。实际上,今天水杉不仅生长在我们的庭院,也生长在隔壁的庭院,生长在附近公园,还生长在包围着我生活的这座城市的广阔乡野,在道旁、在渠边、在山野。
对此景象,我不禁有些恍惚。
要知道,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人们还认为这种美丽的树木早就从世界上消失了,和许多经历地质与气候巨大灾变的动植物一起灭绝了。直到一九四一年,抗日战争最为艰难的相持阶段,一位中央大学的学者,在辗转行脚去往抗战大后方重庆的路上,偶然与一株古老的水杉相遇。这位叫干铎的生物学者,肯定自己遇见的是一种未知植物,是一个新的物种,但他并不能确定这到底是什么,只能采集一些枝叶作为标本,向学界传递这个至少会令行内人感到兴奋的消息。这个偶然发现的地点,在四川万县磨刀溪,据说在三峡附近。这是我所知道的水杉的最初信息。
我查过万县地图,始终没有找到磨刀溪。直到朋友打电话来,邀我去外地,我犹豫,但他说出了一个词:水杉。接着又说,水杉发现地。我不假思索就回,去,去。
终于要去看那株有故事的水杉了。
当地一位朋友开车陪我去,车出盆地,面前横亘一道苍翠山岭,不高,却绵长幽静。出了隧洞就是谋道。那株水杉就长在谋道镇上,磨刀溪就在镇子边上。想当年,干铎先生由鄂入川的道路也是这样穿镇而过,只是更为崎岖、更为狭窄也更为寂寞吧。停车,下来,抬头,一树蓊郁的浓墨重彩的绿就矗立在眼前。不用问,这就是那株水杉了。移步往前,到它跟前,是一株见证过风雨沧桑的老树,枝柯遒劲,树身苍老,要两三人牵手才可以环抱。一圈栏杆挡在身前,不能亲手抚摸那暴突皲裂的苍老树皮了。礼敬般绕行一周,再一周。水杉很高,使劲仰头,也未见其顶,只把我的视线引向天空深处。据当年资料,这株树通高三十三米,现今测量的准确数据是三十五米多。
杉科这个植物家族中的大多数是常绿乔木,水杉却是要落叶的,这也增加了其观赏价值。萧瑟的冬天,它排掉一些水分,躯干和枝条变得坚硬,这是迎接北风与寒霜的必需措施。在我生活的地方,寒冬将尽,它的枝子颜色一天天变浅、一天比一天滋润,同时也从坚硬变得柔软。那是地下的根须在向上输送水分和养料,在做一年一度萌发新叶的准备了。每天经过它身旁,都会抬头看看。每一道皲裂的老皮间每天都会透出更多的润泽,每一根枝条都会比前一天更加饱满。一周,或者再多几天,就看见幼嫩的枝梢上绽出了星星点点似有若无的绿。凝视时如烟将要涣散;再换眼,又凝聚如星,新翠点点。海棠初开时,它羽状的新叶已经舒展开来,清风徐来,借它鸟羽般翩飞的新叶显现轻舞飞扬的姿态。夏天的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自不必说,到秋天,这些针叶,又一枚枚变换颜色,变成黄色变成红色。先是星星点点、丝丝缕缕,某一天,突然在通透的秋阳下,变成了一树绯红或一树金黄。等到这些叶子脱离枝头,和冷雨一起垂降到地面,时令已经迈进冬天的门槛。每经过这样一个循环,人老去一岁,但树还年轻,明年再开枝展叶,还是一个成长中的青年。
磨刀溪旁这棵世界上年龄最大的水杉,已在这里站立六百多年,依然葱郁苍翠,还要见证这片土地许多个世纪的沧桑巨变。
当年,干铎在谋道与这株树不期而遇时,以他的生物家知识判断,这肯定是杉科植物的一个新种,却不能对这种植物作一个准确的定名。又过了五年,抗战胜利后的一九四六年,才由郑万钧、胡先骕两位植物学家确定其科学命名。在没有采用科学的分类系统和命名法之前,中国人并不是对周围的环境一无所知,是基于经验性的无系统的知识,实在是有着巨大的缺陷。而这次发现与命名,它证明中国人也能以科学的方式重新发现和认知世界。也是因为这个发现,世界才知道,水杉这个经历地球生物大灭绝,又经历第四纪冰期严酷考验的古老植物,居然还生存在中国长江三峡附近的偏僻乡野。
如今水杉这种植物,在被发现后的七十多年间,不仅在发现地得到保护与繁育,而且早已重新广布到其适合生长的地方,在城市、在乡野,在中国、在中国以外的许多国家。
中国人的精神曾经生气勃勃,曾经豪迈地面向世界。但也曾经迷失,“巷有千家月,人无万里心”。好在,蒙昧且沉溺于蒙昧的时代已成为过去。今天我来寻找水杉,也就是寻找一个中国人在文化上重新觉醒、重新发现世界的故事吧。
(有删改)
从文章谋篇布局的角度,分析题目“水杉,一种树的故事”是如何统摄全文的。
战 争
[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很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到了晚上,我兼职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9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铃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扰你了,我们继续谈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这次我们谈了45分钟。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们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她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愈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彼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感情波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筒拨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当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沈东子译)
这篇小说也曾以“电波情话”为标题刊登,相较于“战争”,你认为哪个标题更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痛是一种香
林东林
①我们都难逃两种疼痛,一种是身体上的,另一种是心底里的。
②身体上的疼痛,是一种具象的痛,它清晰而确定,可触可摸。
③而心底里的疼痛,则是一种骨髓里的痛。它像痒一样让人难耐,又比痒更深入;像针扎和锥刺一样剜心,却又比针扎和锥刺更持久。心底里的痛,超越了任何一种身体上的疼痛,让你辗转反侧,让你踯躅徘徊。
④小时候经历的那些疼,现在想起来似乎还留在身上,闭上眼还能感受得到。那些疼痛就像疤痕一样,永远留在了感受系统里。但是对那些疼痛,无论是针扎的、棒打的,还是刀削的,今天回想起来你都能淡然一笑。然而那些心痛过的痕迹,再回头摊开时,你却难以面对。它会带你掠过远山、河流和炊烟,回到彼时彼地,面对那个人那件事,乡愁般萦绕于胸,终日难消,而你却只能近乡情怯。
⑤现在很多人玩木器,比如金丝楠木,比如沉香木。其实,沉香并不是一种单纯的木材,沉香树在生长过程中,受到雷击、风折、虫蛀或真菌感染,会分泌一种带有浓郁香味的脂,这种脂经过几十上百年的沉积、融合和凝结,和沉香木形成一种混合的、大密度的材质,就是沉香。沉香的香味很淡,很清幽,是一丝丝散发出来的。
⑥沉香的香味,其实就是一种疼痛的味道,是沉香树自救疗伤时流出的泪水、情绪和体液的味道。
⑦没有疼痛时,心是麻木的,丧失了最初的敏感和敏锐。心里有疼痛,我们才会有泪水,才会分泌激素,才会感受到爱与恨的百转千回和缠绵悱恻,感受到一种细腻和精致的纠结。
⑧泪水和激素,绝情和动情,其实就是我们在疗心愈伤时散发的一种香。这种香,在经过岁月人生的发酵陈酿后,会迷倒蝴蝶和蜜蜂。
⑨就像张爱玲和胡兰成分手,张爱玲最后一次写信给他:“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胡兰成在回信里最后说:“梦醒来,我身在忘川,立在属于我的那块三生石旁,三生石上只有爱玲的名字,可是我看不到爱玲你在哪儿,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
⑩张胡之恋,谁负谁且不论,但是两个人这样的内心之痛,却沉淀出永远的民国之恋的味道,酿就了张爱玲和胡兰成后半生的痴缠相望。虽然两个人的心头都有爱情的愁苦,然而苦到最后却会生出一种香,有咀嚼、有反刍、有回味、有细嗅、有绵延、有空余,香自苦而来。
⑪爱情的痛,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是某个年龄段里的核心,比它更大的、更宽广的痛,则是生病的痛、挫折的痛、失败的痛和生死的痛。
⑫譬如生病,如果我们把生病只当成一种生物学、病理学意义上的痛,只是为身体和疾病本身疼痛,而没有把它当成一种生命、命运和劫难般的疼痛,其实是矮化自己,铺展不开病痛在人生意义上的幅度。
⑬再譬如人生苦难和失败,那种痛其实大有必要,虽然人生不是为了艺术,但是李后主若未亡国,便不可能把血泪滴到词里。
⑭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写了一个在布拉格受尽国事之重的人,他每天都感受到紧张、压迫、窒息。他到了国外之后日日侍花弄草、风花雪月,这种轻飘和轻忽让他受不了,使他从一种深渊掉到另一种深渊,成了萦绕心头的一种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其实,他的“重”就是一种痛,只有在那份痛里,他才能找到一种安身立命的价值。
⑮或许,人生就是一个沉重的疼痛,因为疼痛所以存在真切。一旦从重和痛中解脱,即使每天都生活在春满枝头、鸟语花香中,你也不会觉得人生是香甜的,而是梦里跑马、金屋哭穷,一切都缥缈无助起来。
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疼痛,就是我们酿酒人生里的苦与寒,是我们胸口那一截最好的沉香木。疼得越深,才香得越久。
(选自《身体的乡愁》,有删改)
从全文看,作者为什么说“痛是一种香”?
记忆里的光
蒋子龙
我八岁才第一次见到火车。1949年初冬,我正式走进学校,在班上算年龄小的。一位见多识广的大同学,炫耀他见过火车的经历,说火车是世界上最神奇、最巨大的怪物,特别是在夜晚,头顶放射着万丈光芒,喘气像打雷,如天神下界,轰轰隆隆,地动山摇,令人胆战心惊。许多同学都萌生了夜晚去看火车的念头。
一天晚上,真要付诸行动了,却只集合起我和三个大一点的同学。离我们村最近的火车站叫姚官屯,十来里地,当时对我来说,就像天边儿一样远。最恐怖的是要穿过村西一大片浓密的森林,里面长满奇形怪状的参天大树。森林中间还有一片凶恶的坟场,曾经听的所有鬼故事,几乎都发生在那里面,即便大白天我一个人也不敢从里面穿过。进了林子以后我们都不敢出声了,我怕被落下,不得不一路小跑,我跑他们也跑,越跑就越瘆得慌,只觉得每根头发梢都竖了起来。当时天气已经很凉,跑出林子后却浑身都湿透了。
好不容易奔到铁道边上,强烈的兴奋和好奇立刻赶跑了心里的恐惧,我们迫不及待地将耳朵贴在道轨上。大同学说有火车过来会先从道轨上听到。我屏住气听了好半天,却什么动静也听不到,甚至连虫子的叫声都没有,四野漆黑而安静。一只耳朵被铁轨冰得太疼了,就换另一只耳朵贴上去,生怕错过火车开过来的讯息。铁轨上终于有了动静,嘎登嘎登……由轻到重,由弱到强,响声越来越大,直到半个脸都感觉到了它的震动,领头的同学一声吆喝,我们都跑到路基下面去等着。
渐渐看到从远处投射过来一股强大的光束,穿透了无边无际的黑暗,向我们扫过来。光束越来越刺眼,轰隆声也越来越震耳,从黑暗中冲出一个通亮的庞然大物,喷吐着白气,呼啸着逼过来。我赶紧捂紧耳朵睁大双眼,猛然间看到在火车头的上端,就像脑门的部位,挂着一个光芒闪烁的图标:一把镰刀和一个大锤头。
领头的同学却大声说是镰刀斧头。
且不管它是锤是斧,那把镰刀让我感到亲近,特别地高兴。农村的孩子从会走路就得学着使用镰刀,一把磨得飞快、使着顺手的好镰,那可是宝贝。火车头上还顶着镰刀锤头的图标,让我感到很特别,仿佛这火车跟家乡、跟我有了点关联,或者预示着还会有别的我不懂的事情将要发生……
十年后,我以第一名的成绩入伍,进入海军制图学校,毕业后成为海军制图员,接受的第一批任务就是绘制中国领海图,并由此结识了负责海洋测量的贾队长。贾队长有个破旧的土灰色挎包,缝了又缝,补了又补,唯一醒目的是用红线绣的镰刀锤头图案。
既然已经站在了军旗下,自然也希望有一天能站在镰刀锤头下,我对这个图案有一种特殊的亲近和敬意。于是就想用自己的新挎包跟他换。不料贾队长断然拒绝,他说这个挎包对他有特殊的纪念意义,目前还有很重要的用途,绝不能送人。有一次他在测量一个荒岛时遇上了大风暴,在没有淡水没有干粮的情况下硬是坚持了十三天,另外的两个测绘兵却都牺牲了。他用绳子把自己连同图纸资料和测量仪器牢牢地捆在礁石上,接雨水喝,抓住一切被海浪打到身边的活物充饥……后来一位老首长把这个挎包奖给了他。
贾队长答应在我回家探亲的时候可以把挎包借给我,但回队时必须带来一挎包当地的土和菜籽、瓜子或粮食种子。原来他每次出海测量都要带一挎包土和各样的种子,有些岛礁最缺的就是泥土。黄海最外边有个黑熊礁,礁上只驻扎着一个雷达兵,一个气象兵,一个潮汐兵,他们就是用贾队长带去的土和种子养活了一棵西瓜苗,心肝宝贝般地呵护到秋后,果真还结了个小西瓜,三个人却说什么也舍不得吃……
又过了几年,我复员回到工厂干锻工。锻工就是打铁,过去叫“铁匠”。虽然大锤换成了水压机和蒸汽锤,但往产品上打钢号、印序号,还都要靠人来抡大锤。我很快就喜欢上了打铁,越干越有味道,一干就是十年。在锻钢打铁的同时,也锻造了自己,改变了人生,甚至成全了我的文学创作。我成了民间所说的“全科人”:少年时代拿镰刀,青年当兵,中年以后握大锤。对镰刀锤头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特殊感情。
(有删减)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贾队长不肯把旧挎包送人,是因为这个挎包关联着他人生中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不仅具有特殊的意义,也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寄托。 |
B.尽管“我”的情感体验在各段落中表现不同,但连缀在一起,就将“我”对镰刀锤头图案“说不出的特殊感情”巧妙地“说”了出来。 |
C.本文借对火车、挎包、铁锤等寻常事物的记述,有意形成一种朴实无华的文体风格,暗示正是这些寻常事物成全了“我”的文学创作。 |
D.文章寓象征于写实,喷吐着白气、冲破黑暗呼啸而来的火车,既是写实的,也是象征的,它象征着伟大的力量、崭新的时代。 |
步下红毯之后
张晓风
那年十月,《幼狮文艺》的朱桥寄了一张庆典观礼券给我,我去了。丈夫也有一张票,我们的座位不同区,相约散会的时候在体育场门口见面。
我穿了一身洋红套装,那天的阳光辉丽,天空一片艳蓝,我的位置很好,庆典的表演很精彩,想看的人又近在咫尺,而丈夫,在场中的某个位子上,我们会后会相约而归,一切正完美晶莹,饱满无憾……
但是,忽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想起了南京……
不是地理上的南京,是诗里的,词里的,魂梦里的,母亲的乡音里的南京(母亲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读中学)。依稀记得那名字,玄武湖、明孝陵、鸡鸣寺、夫子庙、秦淮河……
不,不要想那些名字,那不公平,中年人都不乡愁了,你才这么年轻,乡愁不该交给你来愁,你看表演吧,你是被邀请来看表演的,看吧!很好的位子呢!不要流泪,你没看见大家都好好的吗!你为什么流泪呢?你真的还太年轻,你身上穿的仍是做新娘子的嫁服,你是幸福的,你有你小小的家,每天黄昏,拉下紫幔等那人回来,生活里有小小的气恼,小小的得意,小小的凄伤和甜蜜,日子这样不就很好了吗?
不要碰故园之思,它太强,不要让三江五岳来撞击你,不要念赤县神州的名字,你受不了的,真的,日子过得很好,把泪逼回去,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一开始就不能收回……
我坐着,无效地告诫着自己,从金门来的火种在会场里点着了,赤膊的汉子在表演蛙人操,仪队的枪托冷凝如紫电,特别是看台上面的大红柱子,直辣辣地逼到眼前来,我无法遏抑地想着中山陵,那仰向苍天的阶石,中国人的哭墙,我们何时才能将发烫的额头抵上那神圣的冰凉,我们将一步一稽额地登上雾锁云埋的最高岭……
会散了,我挨蹭到门口,他在那里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你怎么了?”走了好一段路,他忍不住问我。
“不,不要问我。”
“你不舒服吗?”
“没有。”
“那,”他着急起来,“是我惹了你?”
“没有,没有,都不是——你不要问我,求求你不要问我,一句话都不要跟我讲,至少今天别跟我讲……”
他诧异地望着我,惊奇中却有谅解,近午的阳光照在宽阔坦荡的敦化北路上,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那紫色小巢。
他真的没有再干扰我,我恍恍惚惚地开始整理自己,我渐渐明白有一些什么根深蒂固的东西一直潜藏在我自己也不甚知道的渊深之处,是淑女式的教育所不能掩盖的,是传统中文系的文字训话和诗词歌赋所不能磨平的,那极蛮横极狂野极热极不可挡的什么,那种“欲饱史笔有脂髓,血作金汤骨作垒,凭将一腔热肝肠,烈作三江沸腾水”的情怀……
想起极幼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别离,那时家里有两把长刀,是抗战胜利时分到的,鲨鱼皮,古色古香,算是身无长物的父亲唯一贵重的东西,母亲带着我和更小的妹妹到台湾,父亲不走,只送我们到江边,他说:“那把刀你带着,这把,我带着,他年能见面当然好,不然,总有一把会在。”
那样的情节,那样一句一钢钉的对话,竟然不是小说而是实情!父亲最后翻云南边境的野人山而归,长刀却丢了。
不是在圣人书里,不是在线装的教训里,我了解了家国之思,我了解了那份渴望上下拥抱五千年,纵横把臂八亿人的激情,它在那里,它一直在那里……
随便抓了一张纸,就在那空白的背面,用的是一支铅笔,我开始写《十月的阳光》:
那些气球都飘走了,总有好几百个吧?在透明的蓝空里浮泛着成堆的彩色,人们全都欢呼起来,仿佛自己也分沾了那份平步青云的幸运——事情总是这样的,轻的东西总能飘得高一点,而悲哀拽住我,有重量的物体总是注定下沉的。
体育场很灿烂,闪耀着晚秋的阳光,礼炮沉沉地响着……我忽然明白,写《地毯的那一端》的时代远了,我知道我更该写的是什么,闺阁是美丽的,但我有更长的路要走。
《十月的阳光》后来得了奖,奖金一千元,之后我又得过许多奖,许多奖金、奖座、奖牌,领奖时又总有盛会,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真正激动的一次,朱桥告诉我,评审委员读着,竟哭了。
我不能永远披着白纱,踏着花瓣,走向红毯尽处的他,当我们携手走下红毯,迎人而来的是风是雨。但无论如何,我已举步上路。
(选自张晓风《回首风烟》,有删改)
本文在人称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艺术效果?
开罗那个年幼的城市漫游者
蔻蔻梁
开罗是个见鬼的城市。太古老的文明像太多灰尘累积成壳,令这个总是炎热的城市有种无法擦拭的陈旧感,所有的秩序都在暗中执行。对于一个游客而言,开罗总有种持历史自傲,看着你出笑话的距离感。
经历了几场粗暴的骗局之后,我把自己的钱包和心防都看得很紧。晚上八点,吃过了晚饭,气温总算凉爽一点儿,开罗人三三两两地聚集在路边,干点儿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只是这么扎着堆儿,吹点儿风。
一个15 岁左右的男孩子走近我,他瘦瘦的,个子不高,穿着一件很难形容的夹克,和所有人一样的牛仔裤。“你好,你是游客吗?”不错的英语,但我没有力气再对付一个小骗子了。“哎,你好,我在跟你打招呼呢,你为什么不理我?”小孩有点儿不依不饶。
“你要干什么?”我盯着他问。他摊了摊手:“没什么。我只是想练练英语,到处逛逛。你要不要我带你到处逛逛?我不是导游,我不要你的钱,只想练练英语。”
这个黝黑的小孩有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眼睛里有令人信服的诚恳。一个孩子,又能把我怎么样呢?我开始放松警惕,连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耸起的肩头垂了下来。“我来了好几天了,该看的都看过了。你能带我看什么呢?”我问。
“啊,小姐,开罗很大,我带你去看任何游客都不会去看的东西。”好吧,我承认这个孩子点中了我的死穴。路灯亮起来,我走在他略后面一点,跟他钻进了开罗老城区的小巷里。每路过一堆人的时候都会有人打量我们这对奇怪的组合。一路上小孩跟很多人打招呼,从四五十岁的大人到与他同龄的小孩。
“你怎么认识那么多人?”我问他。
“在开罗,人们都认识很多人。你住在一个地方。附近一公里住的人你都会认识。”小孩子带着一种毫不夸张的语气说着这些话。
“你在跟他们说什么?”
“他们问你是不是我女朋友。”小孩嘿嘿地笑起来。埃及男人的贫嘴好色、爱搭讪,这些日子以来我见识过不少,只是不曾想过这个其实也是童子功。
孩子喋喋不休地说话,他说平时没事做就在街上乱走。“我觉得这些角落里的地方很神奇,我喜欢在城市里漫游。有些门只是一扇门,但是你推开它,会看到完全不一样的事物。”孩子说他从九岁开始满街走,对开罗比对自己的巴掌都熟悉,“哪怕再小的路,我都一定走过至少一遍。”
这点,我相信,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不走在大路上了。开罗的夜晚很黯淡,路上本就没有太多的霓虹灯。在这些小路上,即便偶尔有亮着灯的店铺,也是一副电力不足的样子,光线昏黄。开罗有很多猫,无声无息地游荡在街角。
孩子带我来到一栋貌不惊人的老楼面前,推开一扇木门,径直走了进去。我探头看了一下里面的黑暗,有点儿踌躇。男孩在里面喊:“上来呀!上五楼来,加油。”刚变声的嗓子听起来有点紧紧的感觉。
五楼会有什么?更多的房间?我踏上半朽的木楼梯,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男孩拉着我的手穿过五楼的走廊,尽头是另外一扇小门,他推开门,日光灯的强烈光线一下子涌了出来——竟然是一个大的市集。它像一个隐匿在时空里的存在,一点儿都不真实地呈现在一个从外面看起来根本不存在的空间里。
这是楼与楼之间违建的一个平台,居民自发形成了一个市集。补衣服的,卖小零碎的,卖冷饮的,卖二手旧物的……所有物品的价格都只是市场上的一半左右。人们各自架起一盏日光灯,摊开一块塑料布,认真而严肃地做着他们的生意。男孩得意地看着瞠目结舌的我。“他们会营业到凌晨两点呢。”他说。这个奇妙的市集一点儿也不喧闹,人们都只是在安静地做自己手上的活计,或者沉默地背着手在过道里穿行。我一直不知道,记忆里的这种安静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我当时因为受惊过度,全部注意力都在眼睛上,而让耳朵失去了知觉。
我不得不相信了这个年幼的城市漫游者。在余下的三天里,他陪着我去看“坏掉了的金字塔”“在有四个老婆的人家里喝茶”“专门给妓女剪头发的理发铺”“开罗最漂亮的一盆花”。我负责买他吃饭的单。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很懂事地只点最便宜的一点点主食,仅在我的再三劝说之下才会点一瓶最便宜的当地矿泉水,而大多时候他吃完饭之后都只是到外面去喝自来水而已。告别的时候我总是想塞给他一点点车钱,而他一定回绝说“我喜欢走路”,然后就穿着他破旧的小球鞋欢快地走开。
这是个快乐的男孩,唯一有点让他惆怅的是他梦想有一部自己的电脑:“二手的就好。所以我要练好英语,找个好工作,工作以后我会攒钱买的。”分手的时候我硬塞给了他100美金,“算我支持你买电脑的股份吧。”我对他说。眼泪哗地从他眼睛里涌出来。他把钱好好地叠起来,放在贴身的小口袋里,用手背不停地擦着眼泪。
准备离开开罗的时候我去附近的车站买票,意外地又看到了这个男孩。他站在报亭边上冲一个女孩说:“我不是导游,我只是想练练英语……”
不知道。我情愿相信一切都是真诚的。
(有删改)
文章多处写到开罗的社会环境,请结合文本说说这样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