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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小记
史铁生
年龄的算术,通常用加法,自落生之日计,逾年加一;这样算我今年是四十五岁。不过这其实也是减法,活一年扣除一年,无论长寿或短命,总归是标记着接近终点;据我的情况看,扣除的一定多于保留的了。孩子仰望,是因为生命之囤满得冒尖;老人弯腰,是看囤中已经见底。
二十三岁时我曾到一家街道生产组去做工,做了七年。现在那个小小的生产组已经没有了,那七年也已消逝,留下来是我逐年改变着的心情,和由此而不断再生的那几间老屋,那年月以及那些人和事。
(1)到老屋去
那是两间破旧的老屋,和后来用碎砖垒成的几间新房,挤在密如罗网的小巷深处,与条条小巷的颜色一致,芜杂灰暗,使天空显得更蓝,使得飞起来的鸽子更洁白。那儿曾处老城边缘,荒寂的护城河在那儿从东拐向南流;如今,城市不断扩大,那儿差不多是市中心了。总之,那个地方,在这辽阔的球面上必定有其准确的经纬度,但这不重要,它只是在我的心情里存在、生长,一个很大的世界对它和对我都不过是一个悠久的传说。
我想去那儿,是因为我想回到那个很大的世界里去。那时我刚在轮椅上坐了一年多,二十三岁,要是活下去的话,料必还是有很长久的岁月等着我。V告诉我有那么一个地方,我说我想去。
于是我摇着轮椅,头一回看见了那两间老屋:尘灰满面,屋门前有一块不大的空场,一群老太太正在屋前的太阳地里劳作,纷纷停了手里的活儿,直起腰,从老花镜的上缘挑起眼睛看我。V仰头叫了一声“B大爷”,房顶上蹲着一个老头,正在给漏雨的屋顶铺沥青。
“怎么着爷们儿?来吧!甭老一个人在家里憨着……”B大爷笑着说,露出一嘴残牙。他是说我。
(2)长跑者
摇着轮椅,耳边和心里都空荒的岑寂。我常常觉得,应该有一首平缓、沉稳又简单的曲子,来配那两间老屋里的时光,来配它终日沉暗的光线,来配它时而的喧闹与时而的疲倦。或者也可以有一句歌词,一句最为平白的话,不紧不慢反反复复地唱,便可呈现那老屋里的生活,闻见它清展的煤烟味,听见它傍晚关灯和锁门的轻响。
这一天,我沿着一条大道不停地走,暮色苍茫中,碰上了一个年轻的长跑者。一个天才的长跑家—K,K在我身旁收住脚步,愕然地看着我,便推起我,默默地跑——也许那个年代,恰可以这孤独的长跑为象征、为记忆、为诉说吧。K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未及成年就被送去劳改,三年后改造好了回来,却总不能像其他人一样有一份正式工作。K从未受过正规训练,只靠两样天赋的东西去跑:身体和梦想。他每天都跑两三万米,还要拉上六七百斤的货物蹬几十公里路,其间分三次吃掉两斤粮食而已。生产组的人都把多余的粮票送给他,只临近大赛的那一个月,他才每天喝一瓶牛奶,然后便去与众多营养充足、训练有素的专业运动员比赛。年年的“春节环城赛”我都摇着轮椅去看他跑,年年他都捧一个奖杯或奖状回来,但仅此而已,①梦想还是梦想。多少年后我和K才懂了那未必不是上帝的好意相告:②梦想就是梦想,不是别的。有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要跟K学长跑,K便当起了教练。后来,这男孩的姐姐认识了K,爱上了K,并且成了K的妻子——那时K仍然在拉板车,在跑,在盼望得到一份正式工作,或被哪个专业田径队选中。
(3)U师傅
我初来老屋之时,听说她已经有五十岁——除非细看其容颜,否则绝不能信。她的身段保持得很好,举手投足之间会令人去想:她必相信可以留住往昔,或者不信不能守望住流去的岁月。无论冬夏,她都套一身工作服,领口和袖口都扣紧。她绝不在公用的水盆中洗手,从不把早点拿来老屋吃。她来了,干活;下班了,她走。实在可笑的事她轻声地笑,问到她头上的话她轻声回答,回答不了的她说“真抱散,我也说不好”,令她惊讶的事物她也只说一声“哟,是嘛”。
听说U师傅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的西语系,听说U师傅曾经有过很好的工作,后来生了一场大病,病了很多年工作也就没了,听说U师傅没结过婚,听说不管谁给她介绍对象地都婉言谢绝。U师傅绝对是一个谜。老屋里寂寞的时刻,我偶尔偷眼望她,不经意地猜想一回她的故事。我想,在那五十几年的生命里面必定埋藏着一个非凡的梦想,在那优雅、平静的音容后面必定有一个牵魂动魄的故事。但是她的故事守口如瓶,就连老屋里的大妈大婶们也分毫不知,否则肯定会传扬开去。
应该是一个爱情故事,一个悲刷。应该是一份不能随风消散、不能任岁月冲淡的梦想,否则也就谈不上悲剧。应该并不只是对于一个离去的人,而是对于一份不容轻掷的心血,否则那个人已经离开了你,你又是甘心地守望什么呢?等待他回来?
③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并不重要。
有一次小T去U师傅家回来(小T是老屋唯一去过U师傅家的人),跟我们说:“哇,老天!告诉你们都不信,U师傅家真叫讲究喂,净是老东西。”
D说:“有比L大妈还老的东西?”
小T说:“我是说艺术品,字画,瓷器,还有太师椅呢。”
D说:“太湿,怎么坐?”
小T说:“你们猜U师傅在家里穿什么?旗袍!哇,老天,缎子的,漂亮死了!头发挽成髻,旗袍外面套一件开身绣花的毛坎肩,哇,老天,她可真敢穿!屋里屋外还养了好多好多花……”
④U师傅的梦想具体是什么,也不重要。
(4)浪与水
从老屋往北就是护城河了。河很窄,水流弱小、混浊,我摇过小桥,沿河“漫步”,烈日晒了一整天的河水疲乏得几乎不动,没有浪,浪都像是死了。若是大雨过后,河水涨大几倍,浪也活了,浪涌浪落。⑤老屋里的歌,应该是这样一句简单的歌词,不紧不慢反反复复地唱:不管浪活着,还是浪死了,都是水的梦想……
(有删改)
1.下文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截取“我”见证的老屋生活的一些片段,有劳作的老人、年轻的长跑者和优雅的U师傅,故事平淡,主旨浅近,仿佛一首平缓简单的曲子。 |
B.本文在选材上独具匠心,“我”的绝望与希望,K的幸与不幸,U师傅的冷与热,强烈的反差形成了张力,令人印象深刻。 |
C.老屋的破旧沉暗烘托了“我”在面对不幸时低沉黯淡的心情,回忆老屋的人和事反映了史铁生对人存在状态的思考,对人生价值、生存意义的关注。 |
D.本文语言不放任感情的泛滥抒发,不纵容回忆的恣意招摇。这种语言风格很好演绎了史铁生回忆散文的特点——寓深远于朴素,寄激情于从容。 |
A.句子①中“梦想还是梦想”是指K虽然领回了无数奖杯或奖状,但仍希望下次通过长跑还能领到奖杯或奖状。 |
B.句子②“梦想就是梦想”是指虽然K没能实现自己通过长跑改变自己境遇的梦想,但是梦想还是要有的。 |
C.句子③④中的“并不重要”“也不重要”,运用反复,强调一直坚守心中的美好才是最重要的,其它都不必在意。 |
D.句子⑤将老屋里的生活比作一首歌,用简单的歌词和反复的吟唱来喻指普通人物平凡而又简单的生活。 |
4.文章以“我”的视角叙述老屋故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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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知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①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②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节选自朱自清《荷塘月色》)
(乙)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略,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
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天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天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知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
(节选自史铁生《我与地坛》)
1.下列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词语,最符合文意的一组是A.①缕缕②潺潺③呆④溜 | B.①阵阵②脉脉③耗④片 |
C.①缕缕②脉脉③耗④溜 | D.①阵阵②潺潺③呆④片 |
3.《荷塘月色》写到了“另一世界”,《我与地坛》也写到了“另一个世界”。根据文意,比较这两个“世界”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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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地坛(节选)
史铁生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头,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丝风飞叶动,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记得我在那园中成年累月地走,在那儿呆坐,张望,暗自地祈求或怒叹,在那儿睡了又醒,醒了看几页书……然后在那儿想:“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这念头不觉出声,如空谷回音。
谁?谁还能怎样?我,我自己。
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特点,或还将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了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唯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一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也不考虑词句,也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的。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我想,写作的零度即对生命意义的叩问,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寻求,即灵魂的眺望。
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这又让我想起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可怕的孩子。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他凭什么让人害怕?他有一种天赋的诡诈——只要把周围的孩子经常地排一排座次,他凭空地就有了权力。“我第一跟谁好,第二跟谁好……第十跟谁好”和“我不跟谁好”,于是,欢欣者欢欣地追随他,苦闷者苦闷着还是去追随他。我记得,那是我很长一段童年时光中恐惧的来源,是我的一次写作的零度。生命的恐惧或疑难,在原本干干净净的眺望中忽而向我要求着计谋;我记得我的第一个计谋,是阿谀。但恐惧并未因此消散,疑难却因此更加疑难。我还记得我抱着那只用于阿谀的破足球,抱着我破碎的计谋,在夕阳和晚风中回家的情景……那又是一次写作的零度。零度,并不只有一次。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一次次回到那儿正如一次次走进地坛,一次次投靠安静,走回到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你到底是要去哪儿。
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力,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屡屡地有过怀疑:我在地坛吗?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而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是作者心中荒旷时,对地坛的思念,是回归沉静的渴望——因为地坛能让作者的心灵得到安静。 |
B.第6段中,引入第三人称“他”,作者借此冷静审视自己,蕴含着作者的自我反思,更好地展示内心思索,更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便于与读者交流。 |
C.文中说:“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作者通过对自己不幸遭遇的痛苦的思索,放弃了对人生和人世的逃避,重新审视生命,思考并表达生命的意义。 |
D.史铁生在这篇文章中用“安静”“张望”“零度”来说明自己对生命的理解,对人生世相的思考、批判与忧虑。 |
A.地坛里没有人世间的喧嚣,却不乏大自然四季的歌咏,作者喜爱的主要是这种“鸟鸣山更幽”的安静。 |
B.作者不幸致残,心中十分苦闷,“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一句,是作者从心底发出的对自己命运的叩问。 |
C.“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此句句式整齐,简洁有力,对世人追逐强权和豪华的心态进行了批评。 |
D.地坛在作者心中已成为一种象征,作者想念地坛,实际上是对一种远离尘嚣的精神境界的想念。 |
4.文中写到了“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其作用有哪些?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2.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3.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
4.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
十五棵向日葵
徐怀中
山庄静静的,何湘去叫门,出来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引她穿过牛栏,扶着独木梯爬上二层平房,那孩子喊道:“阿妈!是一个‘全珠玛米’(解放军)姑姑!”
随即便听到一个女人在讲汉语:“噢!解放军同志,请进来呀!”
何湘弯腰钻进去,她看见那女人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微笑着,眯起细长的两眼打量着她。一条夹带着红绒线的长辫子,依照藏人的习俗在脑袋上盘了两圈。她斜躺在垫子上,下身盖着一条半旧的灰毛毯。矮桌上放了几张汉文报纸,何湘心想,这许是她找来糊窗子用的吧。
转眼,那孩子端来一碗膻味扑鼻的酥油茶待客,母亲随即吩咐道:“朗嘎!快换一碗清茶,再去把柜子里的水果糖端来!”回头又对何湘说:“你瞧我这样,也不能起来招待客人,腿受了伤!”
何湘说:“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扎玛伊珍。”
“唔!扎玛伊珍。怎么你的汉话讲的这样好?跟你丈夫学的吧? !”“怎么跟他?我是汉人哪!”
“真的是吗?你来这里几年了?”
扎玛伊珍向门外指着,她反问说:“你看,土墙那边,长着一排向日葵。请你数数看,总共是多少棵?”
从门口望去,矮墙旁边的一排向日葵,长得高大挺直,一棵一棵间隔相等,像是排列整齐的一队士兵。阳光灿烂,映照着一朵朵金色的花葵。
何湘回答说:“大约有十二三棵吧!”
“你数错了,姑姑!”在烧火的朗嘎认真纠正说:“那是我阿妈种的向日葵,是十五棵。”
“十五棵,我到这里整整十五年了!”扎玛伊珍的语气是那么沉静,那么庄严,何湘已经猜测出了八九分,问道:
“早就听人讲,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时候,有些老红军同志留在了这一带。你是不是……”“什么老红军!”女主人摆手说,“我就怕听这个话。参加革命的时候,我父亲对我说:‘去吧!红军是我们干人(穷人)的队伍!你就算是顶替我吧,我们当红军就要当到底。’可是,我掉队了,没有走完两万五千里。十五年了,我还活着,可我没有给革命做一点点事,这还不够我心里惭愧的吗?”
“唉!十五年了,我常常抱着朗嘎念叨:‘好孩子,你快些长吧!长大了好去顶替妈妈,我们当红军就要当到底!’”
“在红军里,我是宣传队一名小队员。那时候我们什么都学着干:唱歌、跳舞、写标语、慰问伤兵、行军鼓动,有时候还化装到敌人那边去割电线,侦察地形。”
“你是怎么留下来的呢?”何湘问。
“我身体本来就不太好,翻雪山开始吐血了。只能抓着马尾巴上山,上到山垭口,我昏倒了。后来是收容队用床单把我抬下山的。无论怎么,上级总还是不愿意丢下一个人。可是我走不动了。没法子,只好留下。师长亲自把留下的人安置到藏民家,送给每家二百块藏洋,两丈土布,还有些针线。”
“这位解放军女同志!我全都告诉你吧!”扎玛伊珍把散开的辫子重新盘了盘,坦白地说:“队伍就要开拔了,我们宣传队的一个男同志来了。他长得挺高的个子。比我大一两岁,比我懂事得多,无论工作上生活上,总是帮助我,照顾我,保护着我。下雨,两人共用一把伞,露营,共铺一块油布。他来跟我告别,好久,一句话也没讲出口。最后,他把一包葵花籽往我衣袋里一塞,转身就跑走了。那时候,能弄到一把生葵花籽是很难很难的,到最后时刻,一把葵花籽就是救命粮呀!他跑出去好远站住了,转回身对我说:‘想法子活下去!我们三五年就会回来的!’”
“我们部队开拔的当夜,马步芳的队伍来搜查了。我撞开门就往外跑。他们在背后开枪。我死命跑,跑上堤坝,下面是好大的一条冰河,眼睛一闭,就跳下河去了。”
“等我醒过来,就躺在这屋子里。唔!我还没有告诉你,他叫蔡旺泽登,是个木匠。红军长征经过此地,他在‘博巴’政府做事,跟朱德总司令很熟识的。那天他正巧为我们队伍带路返回,从河滩里把我救了,烧辣椒汤喂给我喝,还用麝香治好了我浑身的伤。”
“就这样,我在这个家里住下来了。有人看见就问,‘这个女人是谁?’蔡旺泽登说:‘她叫扎玛伊珍,从青海那边领来的,花了一百二十块银元。’”
“我的伤慢慢好起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去种向日葵。我什么都丢光了,只有一包生葵花籽,随身收藏着。第一年,我种一棵,第二年我种两棵,第三年种三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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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玛伊珍边说,边爽朗地大笑起来,眼睛噙满两颗闪闪发光的泪珠。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对宣传队的男同志、扎玛伊珍的丈夫这两个人物的描写较为简略,但他们和扎玛伊珍一起,共同构成了战争时期藏汉人民团结斗争的人物群像。 |
B.小说以细腻生动的笔调,描摹了扎玛伊珍离开红军队伍后复杂的心路历程,反映了人性的美好,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色彩。 |
C.小说中的人物对话,既有“干人”“博巴”这些地方色彩浓厚的方言词,也有较多亲切随意的口语词,呈现出朴实自然的语言风格。 |
D.小说结尾描写扎玛伊珍爽朗大笑,眼里却噙着闪闪发光的泪珠,这一细节描写,生动而传神地表达了女主人公真实而丰富的情感世界。 |
3.请结合全文,阐释“十五棵向日葵”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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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高晋旭
王大林干上工程后,收了许多张欠条。他以前是白梅岭村子旁机械厂的职工,二十多年前,厂子效益不好,买断工龄后,凭着技术和人脉在外面找了这个营生,日积月累,债务往来也多了起来。欠账的人总是哀求:“哥,手头实在紧,再宽限两天。”虽说王大林不是那种逮住蛤蟆攥出尿的人,但左拖右耗的,眼看十年八载过去了,也不见回头洋。王大林很气恼,想来点横的,可一想到朋友的情分就此破裂,内心十分矛盾。最近,常一个人出去喝酒。
这天,他喝得有点高,大半夜才着家。
一开家门,就看到老爷子拄着拐杖在客厅的沙发上,孤单的背影像只被遗弃在另一个世界的小鸟。
爸,您不用等我。王大林晕乎乎地说。
半晌,老爷子才清清嗓儿,开了腔,还是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话,人老了,觉也跟着作怪。你说困吧,一挨到枕头就醒。你说觉少吧,一坐到沙发上又犯迷瞪。
说完,用拐杖指指沙发,示意王大林也坐。
王大林酒还没醒,脚不听使唤,三摇两晃地坐在离老父最近的转角沙发上。酒气熏天的,听到老父亲在耳畔上好一阵咳嗽。王大林懵懵登登想去给老父亲的前心后背抹擦抹擦,可手不听使唤,虎背熊腰的差点连自己也摔到地上去。
他听见老爷子说,你老实坐那儿。
王大林踉跄着坐回去,脱了鞋盘腿坐在沙发上,好不容易点着一根烟,云吞雾绕起来,耷拉着铅球似的脑袋。
隔着烟雾袅袅,他看见老爷子拿出一只精美的老式木匣,递到他手上。王大林醉眼朦胧说,这匣子真漂亮,这样精致,犄角上还飘着彩云呢。
老爷子抹搭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这犊子玩意儿,喝了不老少。王大林很久没听老父亲训了,反倒觉得亲切,抱着自己的脚,嘿嘿嘿地赔笑。
王大林想拉开匣盖,手却不听差使。他把一只手举到眼前,一个个提溜起来数落,大拇哥、二拇弟、中不老、小淘气、捏捏崽,点着一个又窝回去,然后对着拳头一吹,仿佛手指头又灵活了。
“嗐——”王大林拉开了厚实的匣盖。里面布满花花绿绿的粮票、布票、老式人民币、纪念币,王大林拿起一张老式的贰角纸币说,爸,这真是咱家的老古董,一看见这些,就想起了我小时候,你骑车带我去县里买东西,我坐在大梁上,从家属楼的大坡“叮铃铃”飞驰而过。
王大林往下翻,底下还有作废的糖票、洗澡票,最底下还有一张斑驳的字条,写着:今欠到白梅岭王家一头猪崽。后面还有落款和红手印。
你爷爷小时候那会儿,家里条件好,村里人过年杀一回猪,卖了钱才能给买猪崽的钱,有的给了,有的就没给,一直欠着。王大林问,那有的人有钱了为啥不还咱呢?这也是他遇到的问题。老爷子说,有一年,一个小伙子借了你爷爷两头猪崽,安顿好家里他就出门闯荡去了。三年后,他回来,没等屁股坐热就赶忙来给你爷爷还猪崽钱了,你爷爷问他急啥?他说在外面老想着,一数钱就想起这笔账,还了踏实,心里亮堂。孩子,有时候你容别人一条路,就是给自己留条路。知道吗?
故事太过久远,不知何时王大林已经睡着了。
翌日清晨,酒醒后的王大林发现自己睡在沙发上。怀里抱着老父早年临终时交给他的木匣,沉思良久,把自己的那几张欠条也整齐地放了进去,合上匣盖放到柜顶。然后,恭敬地给老爷子的遗像上了三炷香,烟缕飘然直上,王大林跪在地上磕了个头。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王大林因为厂子效益不好,出来干工程,收了许多张欠条,既照应了标题,又引出了下文因欠条引发的醉酒事件。 |
B.面对左拖右耗,不肯还欠钱的朋友,王大林很气恼又不想朋友情分破裂,说明王大林此时的内心充满矛盾。 |
C.喝高了回家的王大林,做了一个关于老父亲的梦,翌日从梦境中醒来后就决定撕毁欠条。 |
D.小说结尾王大林对欠条的处理方式以及恭敬地给老父亲上香、磕头,代表他对老父亲行为的肯定。 |
3.小说为什么用大半篇幅描写一个梦境?请结合全文分析。
黔小景
沈从文
三月间的贵州深山里,雨总是特别多,快出嫁时乡下姑娘们的眼泪一样。春雨落后,大小路上烂泥如膏,各处有崩坏的土坎,各处有挨饿太久全身黑区区的老鸦,许多小屋子里,都有面色憔悴的妇人,望到屋檐外的景致发愁。
官路上,这时节正有多少人在泥里雨里奔走。有送递文件的公门中人,有向远亲奔差事的人,有骑了马回籍的小官,有正行法事的男女巫师。最多的是小商人,长年从不休息,在这官路上来往。
春雨一落后,路上难走了。于是许多路旁的小客舍里,天黑前都有了商人落脚。
有一天,有那么两个人,落脚到一个孤单的客栈里。
他们因为在路上耽误了些时间,掉在大帮商人后面,落雨天气照例昏黑又极早,所以不到黄昏,两人就停顿下来了。
主人是一个孤老,头发全是白的,走路腰弯弯的如一匹白鹤。今天是他的生日,这老人白天一个人还念到这生日,想不到晚上就来那么两个客人了。
两个客一面洗脚,一面就问有什么吃的。
这老人站到一旁好笑,说:“除了干豇豆,什么也没有了。”
年青那个商人说:“你们开铺子,用豇豆待客吗?”
“平常有谁肯到我这里住?到我这儿坐坐的,全是接一个火吃一袋烟的过路人。我这干豇豆本来留着自己吃的,你们是我这店里今年第一个客。对不起你们,马马虎虎凑乎吃一顿吧。我们这里买肉,远得很,隔寨子还有二十四里路,下了雨路也走不得。”
门外边雨渐渐已止住了,天上有些地方云开了眼,云开处皆成为桃红颜色,在黄昏里明媚如画,看那样子明天会放晴了。
坐在门边的主人,好像十分快乐,像小孩子的神气自言自语说着:“晴了,晴了,我昨天做梦,也梦到天会晴。” 有许多乡下人,在落春雨时都只梦到天晴,所以这时节,一定也有许多人,在向另一个人说他的梦。
他望着客人把脚洗完了,赶忙走到房里去,取出两双鞋子来。那个年青一点儿的客,一面穿鞋一面说:“怎么你的鞋子这样同我的脚合式!”
年长商人就笑了:“这兆头是中在你讨媳妇的,我应当喝你的喜酒。”
“我媳妇还在吃奶咧。”两人于是大声笑着。
那老人在旁边听到客人的调笑,也笑着。但这两双鞋子,却是他在冬天刚死去的儿子的。两个商人正谈到家庭儿女的事情,年青人看到老头子孤单单地在此住下,生了好奇的心。
“老板,你一个人在这里住吗?”
“我一个人。”说了又自言自语似的,“嗳,就是我一个人。”
“你儿子呢?”
这老头子正因为想到死去的儿子,有些地方很同面前的年青人相像,本来要说“儿子死了”,又改口说:“儿子上云南做生意去了。”
两个商人穿了鞋子,到门边凳子上坐下。
他们望到门外黄昏景致,望到对过路旁一些小小菜圃,油菜花开得黄澄澄的,好像散碎金子。
黄昏景致更美丽了,晚晴正如人病后新愈,柔和而十分脆弱,仿佛在微笑,又仿佛有种忧愁,沉默无言。
这时老板在屋里,本来想走出去,望到两个客人用手指点对面菜畦,以为正指到那个土堆,就不出去了。那土堆下面就埋着他的儿子,是在这人死过一天后,老年人背了那个尸身,埋在自己挖掘的土坑里,再为他加上二十撮箕生土做成小坟,留下个标志的。
慢慢地夜就来了。
屋子里已暗得望不分明物件,在门外边的两个商人,回头望到灶边一团火光,老板却痴坐在灶边不动。年青人就喊他点灯。这老人近来一到夜时就睡觉,不用灯火有两三月了。
吃过晚饭后,老人就在锅里洗碗,两个商人坐在灶口前,把干松枝塞到灶肚里去,看那松枝着火时,訇然一轰,觉得十分快乐。
洗完了碗,只一会儿,老头子就说,若客人不睡,他想先睡。说是要睡,已走到自己房里睡去了,不过一会儿,却又走出来,说是不想就睡,傍着两个商人一同在灶边坐下了。
几个人谈起话来。他们问他有六十几,他说应当再加十岁去猜,又问他住到这里有多久,他说并不多久,只二三十年。他们问他还有多少亲戚,他就像在哄骗自己,把一些多年来已毫无消息的亲戚一一数着,且告诉他们,这些人在什么地方,做些什么事。他们问他那个上云南做生意的儿子,要多久回来一次,他打量了一下说:“冬天快过年了回来一次,还送了云南出的大头菜。”
说了许多他自己都不甚明白的话,为什么有那么多话可说,使他自己也觉得今天有点奇怪。平常他就从没有想到那些亲戚熟人,也从不想到同谁去谈这些事,但今天是不必谈到的也谈到,近于自慰的谎话也说了很多。到后,商人中那个年长的,提议要睡了,这侄儿却以为时间还太早了一点,托故他还不消化,要再缓一点。因此年长商人睡后,年青商人还坐到那条板凳上,又同老头子谈了许久闲话。
到末了,这年青商人也睡去了,老头子一面答应着明天喊叫他们早起,一面还是坐在灶边,望着灶口的闪烁火光,不即起身。
第二天天明以后,他们起来时,屋子还黑黑的,到灶边去找火媒燃灯,稀奇得很,怎么老板还坐在那凳上,什么话也不说。开了大门再看,才知道这人半夜里死了。
一九三一年十月十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把留给自己吃的干豇豆拿出来待客,既写出了生活的贫苦,也表现了老人因生日有客到的欢喜。 |
B.老人和许多乡下人一样,落雨梦天晴,天晴便高兴,表明老人知足常乐,生活愿望非常简单朴素。 |
C.老人亲手埋葬了儿子,“背了那个尸身”“加上二十撮箕生土”平静的叙述写出了老人悲凉的人生。 |
D.年轻的商人询问老人的家人,并陪老人闲谈了许久,表明年轻人涉世未深,还保留着善良与同情心。 |
A.小说以“黔小景”为题,以贵州深山的小人物、小场景展现特定历史时期人们生存境况的大图景。 |
B.小说首段通过环境描写展现当地人的生存环境,突出了贵州深山春天雨水多,道路泥泞的特点。 |
C.小说情节随时间推移展开,用老人的限知视角讲述故事,塑造了一个善良、晚景凄凉的老人形象。 |
D.小说的语言平常朴素,含蓄隽永,在叙事中隐含着作者的孤独和忧思,具有一种独特的抒情韵味。 |
4.商人第二天起来才发现老人在半夜里死去,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