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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109 题号:2280358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家园荒芜

刘亮程

大哥是个典型的知识型农民,他上学到高中,虽没考上大学,但凭这点学历在村里一直从事记工员、会计之类的轻松活,这使他虽身在农村也多少脱离了日日下地干活的苦差。

按说、我们家搬到县城后,大哥从此可以与土地彻底绝缘。凭他的聪明,在城里随便谋个差事也会挣到钱。可是,就在前年,他又回到我们生活多年的那个乡村,和另一个农民合伙承包了四百亩荒地,打井、开荒共投资十五万元。

两个身无分文的农民,靠借钱、贷款筹集了这笔钱,他们肯在一片不毛之地上花如此大的血本,冒如此大的风险真让人无法理喻。

结果,因地开出得晚了,第一年只种了些葵花。甚至没等到它们长熟,当几百亩地中稀稀的几乎可以数过来的葵花开花的时候,大哥便背负几万元的债回到县城。

直接原因是那口投资十万元的机井打歪了,而最根本的原因是,那是一片压根种不出粮食的盐碱地。

几辈人都没看上没动过一锨一锄的一片荒地,大哥竟看上了,是因为这块地一旦开出来,在承包期的六十年里,他就是地主。也因为能垦种的好地早被人垦种了,轮到他时只剩下这些盐碱滩。大哥做梦都想有一片自己的土地,在地头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庄园。多少年的农民生涯中他虽收过不少的粮食,但他总觉得,在种别人的地。一块地种不了几年又会落到别人手里。

大哥花了一年多时间,开得好好的,整得平展展的四百亩地,从此将一年一年地荒芜下去,再不会有人去种它,谁都清楚了:这块地确实种不出粮食。

过不了一两年,那些开荒时被连根挖除的碱蒿子、红柳和铃铛刺,又会卷土重来,一丛一丛地长满这块地。在广大农村,像这样成片成片荒弃的土地太多了,看到它的人也许不会在乎,顶多把它当一片荒野。

只有垦种过它,最终扔掉它远走的那个人,把它当成一块地,一块种荒的土地。

人对一片土地彻底失望时,会扔掉它去寻找另一片土地。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只要有一丝希望,哪怕穷困潦倒地活下去,他也不愿离乡离土去寻找新居。因为他知道创家立业的艰辛,知道扔荒土地和家园的痛苦。

在大哥一生中的无数个梦中,他都会梦见自己扛一把锄头,回到一望无际的那四百亩荒地,看着密密麻麻的荒草中不见一颗粮食,他会没命地挥动锄头,越锄草越多,越锄越荒凉。

那是他一个人的荒凉。他独自在内心承受着的四百亩地的一大片荒凉。尽管他最终可以不耕而食,在外面挣了大钱,但这种荣耀并不能一次性地抵消以往生活中的所有遗憾。他终生都会为当农民时没种好的那块地,没收回的那荏粮食,没制好的那件农具而遗憾,终生的奋斗可能都是对以往缺憾的一种补偿,但永远都不会补全。

上个月,我再去看大哥时,他似乎已从那片荒地上回过神来。他又借了一笔钱,买了一套电焊设备,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个棚,搞起电焊营生。他终于对土地彻底失望了。他那双握惯锄把的手开始适应着握焊枪时,他的农民生涯便从此结束了。

在院子的另一角,是四弟投资架设的一个小型炼铁炉,在我们兄弟五个中,他在农村呆的时间最长,也是我们家唯一靠种地有了几个钱的人。我们家从元兴宫搬到县城后,留下他,守着那一大院房子。靠全家人留下的近百亩好地和牲口农具,他自然比村里那些人多地少的人家收入要高些,但他还是种不下去了。

一年一年的种地生涯对他来说,就像一幕一幕的相同梦境。你眼巴巴地看着庄稼青了黄,黄了青。你的心境随着季节转了一圈原回到那种老叹息、老欣喜、老失望之中。你跳不出这个圈子。尽管每个春天你都那样满怀憧憬,耕耘播种。每个夏天你都那样鼓足干劲,信心十足。每个秋天你都那样充满丰收的喜庆。但这一切只是一场徒劳。到了第二年春天,你的全部收获又原原本本投入到土地中,你又变成了穷光蛋,两手空空,拥有的只是那一年比一年遥远的憧憬,一年不如一年的信心和干劲,一年淡似一年的丰收喜庆。

四弟搬到县城后,我们家留在元兴宫的那院房子的卖与不卖在家里引起争执。

父亲坚决不同意卖房,他说那个价钱太便宜,那么大一个院子,大大小小十几间房子,还有房前屋后的好几百棵杨树,都能当橡子了。

我想,父亲最根本的意思是不想卖掉房子,对于他经营多年,每棵树每堵墙每寸土都浸透着他的汗水的这个宅院,卖多贵他都会嫌便宜的。

在他心中那一棵棵环家护院的杨树是多么高大、壮实啊。它在父亲心中的地位,我们这些离家经年的儿女怎能轻易揣测呢。

一个又一个炎热夏天,父亲从地里回来,坐在那些树叶的阴凉下,喝碗水喘口粗气。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父亲忍住腰疼腿疼,倾听树叶哗哗响动的声音,浮想自己的平凡一生。那些树叶渐渐在他心中变得巨大无比。

甚至家里的一草一木一土,都在父亲心中变得珍贵无比,你若拿一块赤金换他的一根旧锨把,他也未必愿意。

父亲还是没有留住这个院子,随着儿女们的长大成人,父亲的话已显得无足轻重。我们家在农村的最后一座家园就这样便宜卖掉了。我们一大家人成了没有城市户口的城里人,没有地和家园的农民。

父亲告诉我,这段时间他经常做梦,梦见有人叫他回去,说我们家的地里长满了草,让他带着儿子们回去除草。

每次睡醒后,父亲都会茫然无措地坐上好一阵。

(有删改)

1.下列关于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我”不能理解大哥背负债务回农村种地这种自讨苦吃的行为,因为他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学识和智慧过上令人羡慕的城市生活。
B.大哥承包的那四百亩地是几辈人都嫌弃的盐碱地,而大哥却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开荒打井并种植葵花,表明他真想做“地主”。
C.院子里的杨树们承载着父亲多年的苦心孤诣,见证了他创家立业的艰辛,在父亲眼中,这些树木弥足珍贵甚至远远超过赤金。
D.“没有城市户口的城里人,没有地和家园的农民”写出了作者全家离开农村家园进到城市后的尴尬。反映出农民对土地的留恋。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那些开荒时被连根挖除的碱蒿子、红柳和铃铛刺,又会卷土重来”这句话将杂草人格化,写出了杂草欣欣向荣、茂密生长之态,以此衬托出土地的荒芜。
B.从双手“握惯锄把”到“适应着握焊枪”,作者巧妙地用工具的变化暗示大哥的职业生涯的变化,两个“握”的细节对比,形象地写出了大哥放弃梦想的不甘。
C.文章通过“最长”“唯—”“自然”等词语凸显四弟留村耕作的优势,“但他还是种不下去了”,这种反差体现出“我”对四弟背弃土地离开农村的遗憾和无奈。
D.文章在谋篇布局上颇具匠心,先后讲述了大哥重返农村、四弟留守农村及父亲想留住农村房子均以失败告终的事,表达出作者对于离开故土导致家园荒芜的无力感。
3.文中画线句“对于一个农民来说,只要有一丝希望,哪怕穷困潦倒地活下去,他也不愿离乡离土去寻找新居”,请结合这句话谈谈四弟离开土地的原因。
4.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说过: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农民对土地有着无法割舍的眷恋。文章中,作者从哪些方面呈现出了家人们的这种眷恋?请简要分析。
【知识点】 记叙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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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南瓜·茄子·小鸡

南瓜苗在围墙上的破脸盆里早已秧好,可以移栽了。

天阴漆漆的,挑一担火粪,在小麦地靠近坟包处,挖几个坑,火粪捧进去填实。火粪肥力足,土质里含有草木灰、牛屎粑粑灰、刨花灰……蓬松得很,无需小铲子,直接用手指掏个洞,将南瓜苗扶上,培土,浇水。

妈妈说:水要慢慢浇,才洇得深……

第二天,如果是个晴天,就不要偷懒,趁早饭前,摘几片树叶子去把新载的南瓜苗盖上,免得被太阳晒蔫了。还是要浇水的,急不得,慢慢洇。黄昏,也要去浇一遍水。

过不了几日,南瓜苗养活了。从妈妈对待瓜苗的耐心、仔细和爱惜里,叫人自小懂得人与万物的深厚关系。后来,每次听柴可夫斯基的《船歌》,便会想起乡下岁月。钢琴一点点地往纵深处探,与我给南瓜苗浇水何等相似呵,一点点地,一点点地往下滴,生怕冲垮了火粪,怕它疼似的,爱惜着,恰如春风微拂……

南瓜苗旁边耐不住寂寞地长了七八株野草,用小锄头尖轻轻掉,顺便给南瓜苗松松土,再一把枯稻草上去,最好再点儿淡肥。妈妈一边侍弄,一边告诉我,肥力太足会把南瓜苗烧死,所以粪要兑水稀淡点。我努力地记住这些——想着将来,也要自立门户,一定要把庄稼活做好了。哪知,一辈子忘不了。

接下来,南瓜长高了,分了好几个杈,开始牵藤。植物有野性,却没眼睛,抹黑一样,触须四处探,总不明白似的,妈妈就来引导,把这些触丝往坟包的方向引,它们也听话,一直往那里长去。太快了,不及半个月,藤蔓将整个坟包覆盖住了,巨大的叶片上白筋纵横,通常,这样的品种结出的瓜糯而甜。

皖南当地的南瓜是蒲团状的,扁扁圆圆的,好看,天生是艺术品。

同事的伯伯是位画家。有一天,她说想让伯伯画一幅画送我,问要怎样的。我脱口而出:就画一个我们皖南的蒲团南瓜吧,最好上面停一只蚂蚱。随口一说,就忘记了。

多日后,同事带来一幅画,画框都装好了。她说,伯伯特地去皖南采风,专门拍了南瓜回来画……伯伯何等艰辛,为一个蒲团南瓜。

这幅画挂在餐厅许多年,映照着一个寒瘦之家一日三餐的朴素、寡淡,佳趣天成。

市场上售卖的瓜,一头大一头小,圆不圆,扁不扁,着实不耐看,吃起来,水垮垮的。

农忙时节,把结出的南瓜挑回去,放在阴凉的床下,可一直吃到冬天。

南瓜烧豆角,长夏的常见菜。没有肉,倒点菜籽油光锅,囫囵烀一锅,下饭得很。除了这道菜,就是蒸茄子,青茄子、红茄子,自菜园摘回,随便划几刀,在水里浸出黑汁,挤干。这边把米饭锅烧开,滤掉米汤,茄子倒饭上;另备一小碗,蒜瓣切碎,加盐、菜籽油,一起蒸。锅巴香了,茄子也熟了,捞出,拌上佐料。在童年,这简直是神仙般的伙食。

茄蒂不扔,攒下一盘,掰开,扯除白筋,清炒辣椒丝,就着粥,绝一味。茄蒂上有芒刺,下锅后渐软,但依然有韧劲,吃进嘴里,抵着了上颚,微微地痒,至今犹记。

在乡下,摘茄子,一摘便是半篮,留下的茄蒂可观。当今,去菜市,只能买三四个茄子,那么点儿茄蒂,怎值得吃呢?况且,现在的辣椒早不是那个味了。

当今的孩子不懂的。自小吃惯大棚种植的瓜菜,他们的味蕾没有乡愁可言。

每次听埃尔加的《大提琴协奏曲》,自有小鸡出壳的茸茸感。我又要过童年了。

妈妈找一个破篮子,填充几件不穿的袄裤,放二十个鸡蛋。

家里那只芦花老母鸡早几天前便开始不思粥饭了,她要尝试行一段母亲的伟大历程。

妈妈就成全她。

鸡毛全部松开,比平时庞大了一倍多,她爱惜地把二十个鸡蛋抱在怀里孵,认真,专注,水都不晓得跳下来喝。每天早晚,妈妈就把她抱下来,备好稻子、水,她才勉强啄饮几口,咯咯咯地,拉一堆白色的鸡粪,就又飞到窝里了。

天下物种,皆一样,一旦做起母亲,简直往神性的路上走了,牺牲,忘我,慈悲。

妈妈每晚都要把鸡蛋拿出来,放在灯下照,有时会兴奋地指给我看:小鸡眼睛长好了呢,你看你看。仅一个小黑点而已。

《大提琴协奏曲》流淌至后来,险象环生,我的气息快要跟不上其间的节奏了,真担心晕过去。对的,就是这种窒息感,让我回到童年,我们家芦花鸡孵蛋同样令人窒息、焦急——冰冷的鸡蛋,怎么可以焐热了,然后长出小鸡雏来?每天看,每天都还是那么冷冰冰的一只只鸡蛋。孩子哪有耐性静等一只小鸡破壳而出?

一切都等不及了。我们喜欢去河边看燕子串花衔水,去打谷场拿个大扫把扑蜻蜓……要么,呆呆坐在稻草堆上,望远……

直至有一天,一只只小鸡啄破蛋壳,自顾自挣出,弱弱地叫唤着,唧唧唧,唧唧唧……

鸡妈妈好神气啊,脱胎换骨似的,走在前头,领着十几只(中途坏了几只蛋)小鸡雏在村里散步、啄食虫子。白的鸡,黄的鸡,花的鸡,茸茸可爱。

小鸡喜爱吃小鸡草的籽实。我们去田野里逮,一捋一大把,回来撒在地上,白的鸡,黄的鸡,花的鸡,一窝蜂地过来,抢食不已,它们一边啄,一边发出唧唧唧的微弱之声,是谢谢你,谢谢你的意思。

日子一天天地往下过着,小鸡们日渐地高了,壮了,开始蜕绒毛。这时,妈妈还会去街上捉回几只小鸭、小鹅一起养起来。

多年以后方知,童年捋过无数的小鸡草,学名看麦娘。

(选文有改动)

1.选文写了“我”童年生活的哪几个片段?请简要概括。
2.请说说下面句子中加着重号词语的表达效果。
南瓜苗旁边对不住寂寞地长了七八株野草,用小锄头尖轻轻掉,顺便给南瓜苗松松土,再一把枯稻草上去,最好再点儿淡肥。
3.请对选文第三部分中加波浪线的句子进行简要赏析。
2024-01-04更新 | 49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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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胡同的声音     

肖复兴

胡同的声音,就是胡同里的叫卖声,北京人管它叫吆喝声。稍微上了点儿年纪的北京人,谁没有在胡同里听见过吆喝声呢?有了串街走巷的小贩那些花样迭出的吆喝声,才让一直安静甚至有点儿死气沉沉的胡同,一下子有了生气。

有的吆喝声,真的就是一首好听又上口的歌谣。比如,过年的时候,卖年画春联的小贩的吆喝:街门对,屋门对,买横批,饶喜字。揭门神,请灶王,挂钱儿,闹几张。买的买,捎的捎,都是好纸好颜料。东一张,西一张,贴在屋里亮堂堂……合辙押韵,朗朗上口。这里吆喝的就是买的意思,他不说买,而是说,是只有老北京人听着才能够体会得到的亲切劲儿。

再比如,秋天卖秋果的小贩吆喝:秋的来,海棠来,没有虫儿来;黑的来,糖枣来,没有核儿……用最简单却又最形象的语音,把要卖的海棠和黑枣的优点突显了出来。再比如,夏天卖酸梅汤的小贩吆喝声:又解渴,又带凉,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闹一碗尝一尝!小贩手里打着小铜板做的冰盏,就跟说快板书一样,颇有些自得其乐的意思。

……

这些吆喝声,真的太遗憾了,由于年龄的限制,我没听到过。这几个例子,都是从光绪年间蔡省吾的《一岁货声》中看到的。对这样的吆喝声,除了《一岁货声》,在其他书中,我只要是看见了,赶忙记下来。我觉得这应该属于民间艺术的一种,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种带有声音的注脚。

比如卖菜的小贩不会只是单摆浮搁地喊出所要卖的菜的菜名,总要给所要卖的蔬菜前面加一个修饰语,就像往头上加一顶漂亮的帽子。如果只是吆喝所要卖的菜的菜名,也得像是侯宝林相声里说的茄子扁豆架冬瓜,胡萝卜卞萝卜白萝卜水萝卜带嫩秧的小萝卜……一串连在一起的贯口,一口气的吆喝出来,水银泻地。

即便只是很普通的马牙枣呢,小贩也得特别的吆喝说:树熟的大红枣来——强调他的枣绝对不是捂红的。

哪怕只是一碗豆腐脑呢,小贩也要加上一句:宽卤的豆腐脑,热的呀——一个字,一个字,把他家的豆腐脑好的地方,言简意賅,说得突出,又恰当,吆喝得抑扬顿挫,那么的诱人。

哪怕是冬天里到处都在卖的糖葫芦呢,小贩们都会这样叫喊;冰糖葫芦,刚蘸得的——让你听得出冰糖刚蘸得,是他要突出的效果。

再看卖的哪怕是再简单的樱桃呢,再笨拙的小贩,也会加上一个修饰词:带把儿的樱桃来——想到齐白石画的那些鲜艳欲滴的樱桃,哪一个不是带把儿的呢?你就得佩服这些小贩们的审美心理,是和齐白石一样的。一个带把儿的樱桃,就像是带露折花一样,那么的可爱了起来。

我真的对这样的吆喝声充满兴趣,对这些小贩很是佩服。他们不仅将卖货声吆喝得那样悠扬悦耳,还让这样吆喝的词语那样有琢磨的嚼劲儿。可以设想,在以往的岁月里,如果缺少了这样丰富多彩的吆喝声,胡同里只是风声雨声,倒泔水的哗哗声,该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色?该会少了多少的精神气儿,如今的老人们又会少了多少怀旧色彩的回忆?

吆喝声,尽管里面有不少美好的韵味在,但在时过境迁之后怀旧情绪的泛滥中,很容易被美化。毕竟吆喝声不是音乐,不是诗,是底层人为生活而奔波发出的声音,内含人生况味,和诗人笔下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和《天咫偶闻》里记载皇上八月隔墙听到吆喝声而写下的诗句黄叶满街秋巷静,隔墙声唤卖酸梨并不一样。

读到的很多关于吆喝声的诗句,其中有这样两首,让我为之心里一动。

一首是夏仁虎《旧京秋词》中一句:可怜三十六饽饽,霜重风凄唤奈何,让我感动。下面还有一句注解:夜闻卖硬面饽饽声最凄惋。起码这里面触摸到了吆喝声中的人生的无奈与心酸的痛点。

一首是金煌《京师新乐府》中的一首《卖饽饽》:卖饽饽,携柳筐,老翁履弊衣无裳,风霜雪虐冻难耐,穷巷鋦立如蚕僵。卖饽饽,深夜唤,二更人家灯火灿,三更四更睡味浓,梦中黄粱熟又半……写那寒夜里吆喝着卖饽饽的老人凄凉的情景,让我感动,想想在那些物质贫寒天气又寒冷的夜晚,那吆喝声,诗意是让位于夏仁虎所说的凄惋和金煌所言的难耐。人生中沉重的那一部分,世事苍凉的那一部分,往往弥散在夜半风寒霜重甚至雨雪飘时这样的吆喝声中。

蔡省吾在《一岁货声》的自序中说:一岁之货声中,可以辨乡味,知勤苦,纪风土,存时令,自食于其力而益人于常行日用间者,固非浅鲜也。”

这一番话,对于一百多年后的我们,依然有着现实的意义。他道出了胡同里的吆喝声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起码包括有怀旧的乡愁,前辈的辛劳,风土人情和气节时令民俗的钩沉这样四部分。尽管随着时代的大踏步前进,胡同的大量消失,这种农耕时代诞生的吆喝之声,已经基本消失殆尽。但是,如果我们认同蔡省晋一百多年以前对吆喝之声的论述,那么,起码他所说的这四点,依然可以让我们存有对吆喝之声的一份认知和情感,以及对它们深入一些的研究。其意义与价值,因非浅鲜也,便会让我们像珍惜历史文化遗产一样,珍视并珍存它们。它们曾经是胡同的声音,也是历史的一种特别的回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贩串街走巷,吆喝声花样迭出,给极为安静的胡同增添了生气,这种叫卖声对于老北京人来说,是熟悉而亲切的。
B.北京胡同的吆喝声与歌谣、快板书、相声的贯口等多种民间艺术有相似之处,是研究老北京文化不可忽视的内容。
C.作者引用“深巷明朝卖杏花”的诗句,以此说明诗人因为怀旧而美化吆喝声,不能理解底层人生活的无奈与心酸。
D.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胡同的吆喝声基本消失殆尽,但它所具有的文化内涵与情感价值值得我们珍惜并深入研究。
2.下列对本文艺术特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整体结构层次清晰,先是介绍北京胡同丰富多彩的吆喝声,然后围绕吆喝声展开抒情议论,充分体现了作者的审美体验与理性思考。
B.作者对北京胡同吆喝声的描写,细节饱满,生动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对吆喝声的赏析,恰当精炼,有利于读者深刻领会其中的韵味。
C.本文书写了吆喝声与北京老百姓的密切联系,这种对物与人之间关联的追索与思考,与贾平凹的散文《秦腔》相似,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
D.本文与冯至《一个消逝了的山村》构思基本一致,将写作对象置于时间和空间的对话中,表达对个体存在价值与生命意义的思考。
3.作者描写了北京胡同吆喝声的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4.作家往往通过锤炼语言让文章更具有艺术表现力,请从词语、句式、修辞等三个方面举出文中的例子,并作简要分析。
2022-08-23更新 | 479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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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心里点灯的人

张颂文

算命先生盲佬摸骨算命,趋吉避凶,解答人生困惑,指点命运方向,凡事皆可问,深得四里八乡春仆人的喜爱。字里,带有尊敬抬举的意思。那时在我们乡下,一个气定神闲见过世面出口成章有如神算的盲人先生,无疑是一个大仙。他是我们那个小地方唯一一个不是城里的、不种地却能天天吃肉的人。

盲佬四十五岁左右,两道粗眉,一张瘦脸,两个大白眼球滴溜溜,瘦长的身形,像一只野鹤。盲佬的盲是天生的,他不像很多盲人那样戴墨镜,他的眼睛不停地眨,时不时翻飞一下,始终看不到黑眼珠,两个眼球满满的都是眼白。

他的装备很简单,一根竹竿,一个斜挎的军用书包。他拿竹竿的动作就像拿一根超长的筷子或一支笔,食指和拇指轻轻夹着一根手指粗的竹竿,嗒嗒嗒地点着地走,自有他的节奏,一听声音我就知道盲佬来了。他那个宝贝军包,永远是鼓鼓的,里面有一个圆钵,每当他坐下来,多数都是拿出钵来吃红烧肉的。

盲佬吃红烧肉的样子,举世无双。看见他吃肉,你会疑心一辈子最美好的事情也莫过于此。盲佬微微仰着头,小心翼翼地夹起一口红烧肉郑重地放进嘴里,还要嘬两口筷子免得掉落了油水,上下牙齿一碰,眯起眼睛露出惬意的神情,仿佛动人的交响乐响起第一乐章,接下来是高潮迭起的部分,盲佬所有的器官和表情都在配合红烧肉的肥美,一副幸福万年长的样子。盲佬的嘴巴有规律地动着,发出吧唧吧唧很有弹性的咀嚼声,嘴角总是流出一缕肥油,不等流到下巴,盲佬就用舌头舔走。盲佬吃肉时的表情极为放松,佐以微笑,吃到高兴处,眉毛还会轻轻上扬,仿佛乐队指挥沉醉于一个又一个悠扬的片段。吃完最后一块红烧肉,钵子里还有一汪肥油,用一块馒头仔细地在钵子里旋转几圈,直到确信已经浸满肉汁,把馒头送进嘴里,心满意足地用手背抹抹嘴,发出一声悠扬的鼻音嗯……华美乐章宣告结束。此时,盲佬的双唇丰盈饱满红润如同涂了唇膏。

盲佬生过一场病,卧床不起,爱面子,又穷,不肯出门就医。烧得都快糊涂了,差点丢掉半条命,才挣扎着到门口拦人求助。我妈妈自己掏钱拿药给他,打针退烧,临走还烧好一锅水留给他喝。他感激我妈妈,他曾握着我的手说:阿文,你妈妈冯医生是好人,是好人啊,你长大了要像你妈妈一样。

许是这份亲近,天生好奇的我闲来无事就跟着盲佬走街串巷,帮他引路,听他说话,倒像是一个徒弟,跟他见识了很多人和事。

盲佬会感应。一日他走过一条巷子,站住对一个扎堆闲聊的大爷说:你最近是不是生过病?

哎呀盲佬,你真的太厉害了,我三天前刚病了一场!

对,我说的就是三天前。

是什么大病吗?

不严重,没关系。

那太好了,我也觉得不要紧。感冒。

平时饮食方面注意养肺,没问题,别担心。

那个人不停地拱手道谢。

私下里,盲佬并不避讳对我解释奥秘,他说:说话中气不足,必是身体有恙或小病初愈。有人问:盲佬,我们这边上学不方便,我想把小孩送去他姑姑家,因为他姑姑家在镇上,你说去那边上学好还是不好?

盲佬闭上眼睛捻起右手,做若有所思状,沉吟片刻睁开眼睛说:非常好呀,你这个小孩不得了,到镇上学习成绩会非常好,而且身体很棒,对姑姑也孝敬,姑姑会很喜欢他。盲佬告诉我,一个人决定去做一件事的时候,无论被肯定还是被否定,他终究还是会去做那件事。他还说,这个人之所以来问,一来怕小孩离开身边不习惯,二来怕亲戚家为难,但谁都知道镇上比乡下好,问与不问,他必然还是会送孩子去镇上。

人类的耳朵只听得见想听的话。盲佬的预言,全部遵循自然规律,说来说去,都是人们最需要的话。回想起来,盲佬算命靠的是人情世故的经验和投机取巧,他指点迷津的方法和心理咨询师解开心结的思路异曲同工。未必没有人看出来盲佬的小把戏,但在那艰难单调的日子里,一句吉言就是一个希望,一个安慰,甚至是支撑生命的力量,没有人愿意拒绝和破坏盲佬带来的美好。

十三岁的暑假,因为在学校里总受欺负积压的委屈,加上因为什么事被爸爸骂了几句,我那天走在盲佬身边,格外没精神,一句话也不说。路过一棵大槐树,盲佬叫我坐下歇歇。他摸摸我的脑袋顶,郑重地说:阿文,不瞒你说,我是糊弄人混饭吃的,并不懂什么真本事。可是你相信我,你长大了一定很有出息。我抬起头看盲佬,满心的委屈一下子变成眼泪释放了出来,哭了个痛快。

渐渐地,上学离家,回来越来越少,很少见到他了。十五岁那年再回去,没有人知道他去哪了,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

他给我的那份暖意,我无处回报。

见过太多的假天师、假活佛、假隐士,越发地怀念盲佬。我想,他虽然看不见,心里却有一盏灯。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通过“我”的视角,叙写了盲佬的故事,塑造了一个立体、丰满的盲人形象。
B.文中“我”的母亲救了盲佬,因此盲佬很亲近我,让我跟着他走街串巷以增长见识。
C.文中盲佬真诚地劝慰满腹委屈的“我”,让“我”在一场痛哭中释放了不良情绪。
D.文章文笔细腻,描写生动,真挚而深切地表达了“我”对算命先生盲佬的怀念之情。
2.作者将盲佬吃红烧肉的全过程描写得意趣盎然、超逸脱俗。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加以赏析。
3.作者为什么说盲佬“虽然看不见,心里却有一盏灯”?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2023-04-09更新 | 31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