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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65 引用次数:99 题号:2288513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河畔的阡陌之舞

苏雨景

驱车行驶在黄河北岸这片辽阔大平原,植物的清气、泥土的腥气透窗而来。没有了山的阻隔,视域格外开阔。远处,白云在道路尽头缓缓飞升,近处,旺季的作物青葱一片。路边的果园里,桃子将熟,隔着田垄似乎都可以闻得到丝丝香甜。三三两两的农人劳作着,太阳在他们的手上、脸上涂满了古铜色。

此行并非一时兴起。几年前,我曾到访商河,并目睹了一场规模不大的秧歌表演。之所以说规模不大,是相较当地动辄百人的秧歌演出规模而言的。其时恰逢农忙,农民出身的秧歌队员们都在忙着抢收抢种,能聚起来的人不多。然而,这场规模不大的演出,却令我们感叹不已。从队员们脸上的汗水、身上的汗渍不难看出,他们也都是刚刚从田间地头赶来,放下手里的农具,换上秧歌的行头。可锣鼓点一响,眼里的疲惫顿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光。他们奔腾起舞,令人不禁联想,在商河鼓子秧歌两千多年的历史长卷中,一代代的商河儿女,在战胜洪水或击退外敌时,就是这样兴高采烈的吧?在岁稔年丰时,就是这样欢呼雀跃的吧?这秧歌里,有风雨交加的岁月,更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那次的商河之行,在我心底埋下了一粒种子。不久前,响应中国作协中国一日·走近中华文明大型文学主题实践活动,我再次走进了商河大地,来到殷巷镇三帽村。

三帽村由帽杨、帽张、帽石三个自然村组成,是鼓子秧歌的发源地之一。在与殷巷镇文化站李主任、三位村书记及村民的交流中,我了解到,商河鼓子秧歌孕育于春秋战国的齐鲁文化,始于秦汉,成于唐宋,兴于明清,但民间艺术大都有典籍不载的特点,待有据可考之时,实则已流传了相当长的时间。关于秧歌的起源,大致有抗洪说、战争说、祭祀说。近几年,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抗洪说。

黄河素有百水之首之称,自古决口和改道极为频繁。清代付泽洪主编的《行水金鉴》中有载,历史上黄河流经商河县境断续长达1500年,百姓屡受洪灾。商河县整体地势较低,境内有七十二洼,小洼更是数不胜数。故谚有十年九不收,一收胜十秋之说。面对来之不易的丰收年,人们激动的情绪无以表达,抄起身边的农具舞之蹈之,又是多么合情合理。

漫长的旧时光里,虽生活多艰,而劳动人民乐观的精神却如原上草,春风一吹,便生机一片。年年岁岁,人们在秧歌中安放自己,在秧歌中点燃自己,秧歌镌刻在当地人的骨血中。

生生不息的传承下,古老的鼓子秧歌非但没有被历史的河流湮灭,反而在新中国成立后日臻昌盛,焕发动人神采。1955年、1980年商河农民鼓子秧歌队两次赴京参加全国民间艺术调演。1992年,在商河鼓子秧歌研讨会上,来自各地的近百名专家认为,鼓子秧歌强悍遒劲,磅礴恢宏,是我国北方民族男性舞蹈的代表。这次会议使在民间盛行但在专业舞蹈界却寂寂无闻的鼓子秧歌,带着泥土的芳香,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1996年,商河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06年,商河鼓子秧歌入选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商河鼓子秧歌一步步迈向了更高更大的舞台,先后参加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中国非遗春晚、中国民间艺术节、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各类大型活动的演出,并到访十余个国家。

谈到1980年的那次调演,年过花甲的村民孙念俊拿出一张泛黄的合影,让大家辨认哪个是他。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照片上风华正茂的孙念俊已是满头风霜,我问他,还扭秧歌么?他立马认真地更正我:咱们商河叫‘跑’秧歌,‘扭’太斯文,只有这个‘跑’字才配得上鼓子秧歌的野劲儿、疯劲儿。他还说,自己会跑下去的,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不能轻易放下。

石立军是几位村民中比较健谈的一位,他说商河鼓子秧歌流派很多,几乎是一村一风格。但总体上分为插伞”“举伞”“扛伞三大流派,有伞、鼓、棒、花、丑五大角色,伞的大气、鼓的浑厚、棒的灵巧、花的优美与丑的诙谐相得益彰,亦刚亦柔,亦庄亦谐。鼓子秧歌还有很多阵图,类似军队阵形,因为在古代,血与火洗礼下的商河人民骁勇尚武,这种尚武之风与民间舞蹈相蕴相融。村民田吉山说,商河县960多个村庄,除了在田间做农活儿,村民们的休闲时间大多用在跑秧歌上。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没有不会跑秧歌的。只要鼓子一敲,秧歌随时随地可以舞动起来。聊到这里,田吉山向我展示了一段视频。视频中,锣鼓喧天,几十位村民聚在一起,有手举伞盖的,有腰系彩绸的,有老人,有妇孺,他们沉浸于秧歌之中,怡然自得。

村民说,现如今,乡村振兴让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滋润了,秧歌已经成了村民主要的文化娱乐方式,这样的场景几乎天天见、村村有。秧歌对于商河人来说,不仅是重大活动上的特色大餐,更是寻常烟火下的家常便饭。外地人喜欢跳广场舞,商河人喜欢舞秧歌,外地的孩子们做课间操,商河的孩子们舞秧歌。

谈及孩子舞秧歌这个话题,帽石村的石书记有些兴奋。他说,为了推动非遗进校园,不论农活多忙,他们都坚持每周走进校园,手把手、脚踩脚地教孩子们舞秧歌。孩子们增强了体质,体验到了非遗文化的魅力,也加深了对家乡的热爱。

帽杨村王书记表示,学校不仅自编了鼓子秧歌教材,还时常组织校园表演,没有专门的乐队,校长老师齐上阵,也能把那些鼓、锣、钹、镲玩得像模像样。

在商河,像石立军、田吉山这样肩负非遗传承重任的人还有很多,三里庄村的王宗来就是一位。然而,对王宗来的采访并不顺利,我到商河时,他正在济南的工地施工,我回济南时,他又风尘仆仆返回了商河。时间上的完美错过,并不影响我们电话里一见如故。王宗来的父亲王承华,是1980年进京参加民间艺术调演的12位农民秧歌队队员之一。耳濡目染下,王宗来也渐渐成长为商河鼓子秧歌的中坚力量,并被授予市级非遗传承人称号,演出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甚至走上了北京舞蹈学院的讲台。2017年,王宗来等人赴瑞典参加华人庆典,从中华大地走来的阡陌之舞在当地引发了极大轰动,这让王宗来体会到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的内涵。

如果说,拥有两千多年悠久历史的商河鼓子秧歌是一条逶迤绵延的大河,努力地传下去,就是这条大河源远流长的主因。

采访的过程中,商河县文化馆的徐老师多次发来微信语音。她说,从1980年到2023年,县里共举办了四十届鼓子秧歌会演。数百支秧歌队伍、数万名秧歌队员齐聚一堂,上至九旬老翁,下至五六岁的孩子,一家三代同演出、兄弟姐妹齐上阵的佳话不胜枚举。如果哪个村没有组队参加会演,整个村庄就会感觉颜面扫地,如果哪个家庭没有成员披挂上场,整个家庭会觉得脸上无光。可以说,是人民赋予了鼓子秧歌生机与活力,是鼓子秧歌赋予了人们希望和力量。

返程途中,我的耳边依然回响着一声声铿锵有力的锣鼓声,眼前依然浮现着一张张黝黑质朴的面庞。高天之下,厚土之上,大河之畔,稼穑之间,一群可歌可敬的农人,正身披风雨的丝绦,胸怀命运的跌宕,且歌且舞,从历史的烟尘里走来,又大踏步向着未来走去。他们既是民族根脉的守护人,又是时代风采的书写者。

《光明日报》(2023102014版)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三帽村村民告诉我商河鼓子秧歌历史非常悠久,但由于民间艺术大都典籍不载,所以无据可考。
B.商河鼓子秧歌流派很多,几乎是一村一风格,但是都有“插伞”“举伞”“扛伞”的秧歌表演形式。
C.由于黄河流经商河县境断续长达1500年,百姓屡受洪灾,一直在和洪水进行不屈的抗争,所以三种秧歌起源说中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抗洪”说。
D.商河秧歌中不仅蕴含了劳动人民在漫长多难的历史岁月中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还彰显了他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运用了多种感官和视角描绘了北方黄河北岸的开阔辽远的农耕图景,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也为之后秧歌表演做了铺垫。
B.村民孙念俊认真更正了我“扭秧歌”的说法,他用一个“跑”字就恰当概括出了商河鼓子秧歌的特点。
C.文章多处使用比喻、对比、夸张的手法,整散结合的句式生动展现了商河人民对鼓子秧歌的无限热爱。
D.本文结尾处气势迭起,运用想象的手法,将有魂有魄的艺术形式与大河之畔有血有肉的农民生活紧紧合为一体。
3.怎样理解文章结尾处“他们既是民族根脉的守护人,又是时代风采的书写者”,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贾平凹在《对当前散文的看法》中表示鄙弃那些“题材狭窄,精神脆弱,仅写于花花草草,矫揉造作……小、巧、甜腻”的文风,请你根据贾平凹的观点,分析本篇散文的写作特点。
【知识点】 记叙性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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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各题。

北京的树

肖复兴

①老北京以前胡同和大街上没有树,树都在皇家园林、寺庙或私家花园里。北京有了街树,是民国初引进德国槐之后的事情。那之前,除了皇家园林,四合院里也是讲究种树的。如今,到北京来,想看到真正的老树,除了皇家园林或古寺,就要到硕果仅存的老四合院了。

②在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里,还能够看到当年鲁迅先生住的补树书屋前那棵老槐树。那时,鲁迅写东西写累了,常摇着蒲扇到那棵槐树下乘凉,“从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晚出的槐蚕又每每冰冷的落在头颈上”(《呐喊》自序)。那棵槐树现在还是虬干苍劲,枝叶参天,起码有一百多岁了。

③在上斜街金井胡同的吴兴会馆里,还能够看到当年沈家本先生住在这里就有的那棵老皂荚树,树皮皴裂如沟壑纵横,枝干遒劲似龙蛇腾空而舞的样子,让人想起沈家本本人,这位清末维新变法中的修律大臣、我国法学的奠基者,他和这棵皂荚树的形象是那样吻合。据说,在整个北京城,这么又粗又老的皂荚树屈指可数。

④尽管山西街如今拆得仅剩下盲肠一段,但甲十三号的荀慧生故居还在。当年,荀慧生买下这座院子,自己特别喜欢种果树。到果子熟了的时候,会分送给梅兰芳等人。唯独那柿子熟透了不摘,一直到数九寒冬,来了客人,用竹梢头从树枝头打下邦邦硬的柿子,请客人带冰碴儿吃下,老北京人管这叫做“喝了蜜”。如今,院子里只剩下两棵树,一棵便是曾经结下无数次“喝了蜜”的柿子树,一棵是枣树。去年秋天,我去那里,大门紧锁,进不去院子,在门外看不见那棵柿子树,只看见枣树的枝条伸出墙头,繁星点点,枣结得挺多的。老街坊告诉我,前两天,刚打过一次枣。

⑤在北京四合院里,好像只有枣树有着这样强烈的生命力。因此,在北京四合院里,枣树是种得最多的树种。小时候我住的四合院里,有三株老枣树,据说是前清时候就有的,别看树龄很老,每年结出的枣依然很多,很甜。所谓青春依旧,在院子里的树木中,大概独属枣树了。我们大院的那三株老枣树,起码活了一百多年,如果不是后来人们住房改造砍掉了它们,起码现在还活着。如今,大院拆迁后建起了崭新的院落,灰瓦红柱绿窗,很漂亮,不过,没有那三株老枣树,院子的沧桑历史感,怎么也找不到了。

⑥在我所见的这些树木中,最难活的是合欢树。记得我读小学时,离我家不远通往长安街的一条大道两侧,种满合欢树,夏天一街茸茸粉花,云彩一般浮动在街的上空,在我的记忆里,是全北京城最漂亮的一条街了。可惜,如今那条街上,已经一株合欢树也没有了。

⑦在离宣武门不远的校场口头条胡同的47号,是我们汇文中学的老学长吴晓铃先生的家。他家的小院里,有两株老合欢树,不知道如今是否还活着。那年,我特意去那里,不是为拜访吴先生,因为吴先生已经仙逝,而是为看那两株合欢树。合欢树长得很高,探出墙外,毛茸茸的花影,斑斑点点地正辉映大门上一副吴先生手书的金文体门联,“弘文世无匹,大器善为师”。那花和这字,如剑鞘相配,相得益彰。

⑧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着了迷一般,像一个胡同串子,到处寻找老院子里硕果仅存的老树。都说树有年轮,树的历史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沧桑的历史。树的枝叶花朵和果实,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缤纷的生命。尤其是那些已经越来越少的老树,是老四合院的活化石。老院不会说话,老屋不会说话,迎风抖动的满树的树叶会说话呀。记得写过北京四合院专著的邓云乡先生曾经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说北京十分春色,四合院的树占去了五分。他还说:“如果没有一树盛开的海棠,榆叶梅,丁香……又如何能显示四合院中无边的春色呢?”

⑨十多年过去了,曾经访过的那么多老树,说老实话,给我印象最深的,还都不是上述的那些树,而是一棵杜梨树。

⑩那是十二年前的夏天,我是在紧靠着前门楼子的湖北会馆里,看到这棵杜梨树的,枝叶参天,高出院墙好多,密密的叶子摇晃着如天空浮起一片浓郁的绿云,春天的时候,它会开满满一树白白的花朵,煞是明亮照眼。虽然,在它四周盖起了好多小厨房,本来轩豁的院子显得很狭窄,但人们还是给它留下了足够宽敞的空间。我知道,人口膨胀,住房困难,好多院子的那些老树,都被无奈地砍掉,盖起了房子。因此,可以看出湖北会馆里的人们没有把这棵杜梨树砍掉,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也是值得尊敬的事情。

⑪那天,很巧,从杜梨树前的一间小屋里,走出来一位老太太。她告诉我,她已经87岁,不到十岁搬进这院子来的时候,种下了这棵杜梨树。也就是说,这棵杜梨树有将近80年的历史了。

⑫那天我对她说您就不盼着拆迁住进楼房里去?起码楼里有空调,这夏天住在这大杂院里,多热呀!她瞥瞥我,对我说:你没住过四合院?然后,她指指那棵杜梨树,又说,哪个四合院里没有树?一棵树有多少树叶?有多少树叶就有多少把扇子。只要有风,每一片树叶都把风给你扇过来了。老太太的这番话,我一直记得,我觉得她说得特别好。住在四合院里,晚上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乘凉,真的是每一片树叶都像是一把扇子,把小凉风给你吹了过来,自然风和空调里制造出来的风是不一样的。

⑬日子过得飞快,十二年过去了。这十二年里,偶尔,我路过那里,每次都忍不住会想起那位老太太。那棵杜梨树已经不在了,我却希望老太太还能健在。如果在,她今年应该是99岁,虚岁就整一百岁了。

(取材于肖复兴《北京的树》)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老北京树的历史,是为了引出后文对老四合院中老树的描写。
B.作者写老皂荚树,只是因为这棵树枝干虬劲,在整个老北京城屈指可数。
C.第⑦段中吴先生去世后,作者仍去看合欢树,表明在他心中树比人重要。
D.文章第段,作者用比喻和排比手法,写出了自然风胜过空调风的好处。
2.文中第8段说:“树的历史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沧桑的历史。树的枝叶花朵和果实,最能见证北京四合院缤纷的生命。”请联系全文,简要概括文中的老树都见证了哪些历史和生命?
3.作者说,他印象最深的不是其他树,而是那颗杜梨树?这是为什么?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2023-01-31更新 | 241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心中的湖泊

王兆胜

我喜欢和感恩于水,每天都在喝,手不离杯;我生长在山东半岛,见识过大海的波澜壮阔和一望无际;我曾随着长河走,充分体会欢快的流动以及漫长的悠远。但比较起来,我更喜欢湖泊。

老舍写过山东济南的大明湖,特别喜欢它的。林语堂将老北京写得珠光宝气,认为它的湖泊是珠玉。上大学时,我逛过大明湖,后到北京生活,充分体验了济南与北京的湖泊之美。

大明湖并不大,但其间的三面荷花四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是名联,它道尽了湖的特色与美妙。当硕大碧绿的荷叶将艳丽的荷花高高托举,在微风和清波中震颤摇动,并散发着缕缕幽香,再伴着柳枝的轻柔曼舞,远处的千佛山在湖中留下倒影,这样的画面一下子将寂寞的人生激活了。我常在周末与大学同学一起游趵突泉、逛大明湖,充分领略湖水、清波、荷花、垂柳之美妙。

北京的湖泊最多,可能因为气魄大,有时称湖为“海”。我工作单位的南边是什刹海,不远处有北海,都是大湖。我常带孩子去北海,一家人还在湖中泛舟,当不远处的白塔倒映湖中,水波被船桨轻轻划成散金碎银,思绪就会荡漾开去,像生活在现实的梦里。在单位吃过午饭,我最喜欢围着什刹海散步,一人静静地越过那些拱桥,仿佛这就是人生。湖水被各种美妙的建筑围绕,柳树比别的树更见温情蜜意,像在为那些恋人代言。当北京下起大雪,整个湖仿佛披上洁白的盛装,一下子洗尽铅华,我作为其中少有的游人简直有点独享的意味儿。此时的湖虽变了模样,但呈现的是另一种美,被净化了的世俗之美。颐和园的昆明湖也好,它在亭台楼阁中自有一番安顺,也有一种人间梦境的现实与羁远?有时工作累了来这里散心,免不了多了些沉默与感兴。我还喜欢北京大学的未名湖,湖虽小,但精致,物别是它的谦卑,与北大精神形成某些互补性。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杭州的西湖和扬州的瘦西湖。那是一种更加自然、闲适、从容的美。它没有贵族气,也无躁动不安与脂粉气,而是处处充满人文气息和精神享受。我曾与朋友同游,坐在游船上品茶,整体感受到一个字,两个字则为柔软,像品味入口即化的点心,整个人都醉了。

生活特别是日常生活有湖为伴是有福的。像芫荽一样,湖能给平淡无奇的生活提味儿;也像一缕藏香,湖在袅袅上升中有提神醒脑之功。生活中的湖还像一面镜子,它折射出人生的倩影,特别是自己也成为镜中人,哪怕是变了形,也是一种现实生活,可谓其乐无穷也。

游四川九寨沟,最让我心仪的是湖泊,是那些大大小小、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湖泊。单听名字就有难以言喻之美。五花海、五彩池、珍珠滩、神仙池是人世间最美好的形容词,它们常让我陶醉于诗情画意中。走在数千米的山谷长廊里,看到片片湖水,最让我感动的是水天交融的画面之美。这是任何艺术家都无法表达的灵境,那种诗意是渗入灵魂的,是一种精神享受和灵魂洗礼。

此时此景,再也不能孤立地看湖,应将湖与周边的环境,特别是高天融为一体,充分体会时间、空间的整体变幻和神秘显现。如无光就不会有湖水的色彩变化,没有地貌就难以显示湖水的生动多样,没有人和人的眼睛就难使湖水之美显像。

还有边走边看与坐下来静观有不同效果。走马观花似的游观,主要看的是景致与色彩;坐下来细细体味,则别有韵致。我曾一人坐在湖边看湖,发现有的湖是透明的,清澈见底,其中有树的倒影,也有巨大的老朽之木沉于湖底。特别是在不同时间,阳光在湖面留下的色彩不同,湖仿佛在向我悄悄说出它的心语。当然,这些话不是寂寞,而是灵明,一种让我内观的巨大存在。于是,我通过与湖对话达到融为一体的感受。在某些恍惚中,我获得心灵的平静与清明,一种生命的觉醒。

九寨沟之游已过去多年,但在我心中一直留下那些湖的强烈印象,其形、色、意、态、韵都影响和浸润着我的心灵。有时,我会将那些湖泊幻化成一面面镜子,挂在心中最亮堂的地方,闲来无事就揽镜自照,也审视一下自己的心境。如果说我的眼睛是镜子,我的心境比眼睛更亮,它们都曾被九寨沟的湖水擦亮过。

世上的名湖很多,我不可能都去造访。不要说走遍世界,连我国最大的青海湖,至今我都没去过。话又说回来,一个人不可能遍观和尽览。不过,那也没有关系,有时上网查查和欣赏一番,也是好的。还有,在家卧游天下名湖,以意念追高望远,这种神游不也是很好吗?

湖泊是大地上完美的句号,也是宁定、安详、冥想、智慧的象征符号。随着年岁渐长,走不动了,或根本不愿做实地游,那完全可进行心游。愿一念到来,就可在心游或神游中,将天下的湖泊尽收眼底。

(选自《广州文艺》2023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从“水”写起,点明自己对“水”的情感;再写“波澜壮阔和一望无际”的大海、让人“欢快的流动以及漫长的悠远”的长河,引出“湖泊”。
B.作者为表现北京的湖泊“多”的特征,分别写了“北海”“什刹海”“昆明湖”“未名湖”,并写了作者对北京的这些湖泊的印象。
C.作者游览九寨沟时,边走边看欣赏的是景致与色彩,静坐湖边能与湖对话,获得心灵的平静与清明,以至过了多年依旧以此来审视自己。
D.作者将记叙、描写、议论融为一体,议论时将湖比作“芫荽”“藏香”“镜子”,生动形象地展现了生活中的湖给人的独特体验。
2.请从写景方式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对大明湖进行描写的语句。
3.作者在文中写了很多自己游览过的湖泊,但为什么以“心中的湖泊”为题?请简要分析。
2023-05-15更新 | 116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豫剧的孤儿

陈光

①我是地道的河南人,偏偏从小不爱吃面条,也不爱听嗯哪唉嗨哟的豫剧。父亲是琴棋书画无师自通的才子,我只知道他们电视台的同仁们赞许过他拉着弦子表演的河南曲剧,我却从来没兴趣听。

②离乡久了,第一次碰到豫剧访美,又听说是得了“文华奖”的大戏《程婴救孤》,作为河南人,还是去捧了场。朋友说“一票难求”,我以为不过是习惯上的修辞之语。邻座碰到作家协会的同乡,他是学民乐出身的,聊到豫剧也有疏离之感,言语间为中国这些传统剧的存续颇为唏嘘。是啊,现在的社会,流行的是街舞、嘻哈音乐,谁还要听什么豫剧?

③没想到戏到半场,我已经哭得不能自己。

④春秋时期,晋国忠臣赵盾一家三百余口被奸贼屠岸贾所害。屠贼乘胜斩草除根,追杀赵氏遗孤。草医程婴冒死救出婴儿,开始了十六年刀尖上的生死之旅。为保护赵氏这仅存的秧苗,一个又一个义士义无反顾地献出生命。先是小丫头彩凤不畏私刑,然后是守城大将军韩厥以身守信。屠贼发现婴儿被“劫”,下令民众三日内交出此婴,否则全城半岁以内男婴,将格杀勿论。

⑤屠刀闪闪,戏到此,你已经知道,唯一能救全城婴孩子无辜的,就只有这个遗孤了。但献出的却不是赵氏孤儿,而是程婴中年所得的独根苗、亲生子。为能瞒住贼人屠夫,程婴只能接受公孙杵臼的调包计,密告公孙匿藏“赵氏孤儿”——实为程婴的亲骨肉。程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婴孩死于屠贼刀下,亲如手足的公孙老兄撞柱而死。

⑥“死比生更容易”——公孙死前交代程婴。逝者逝矣,一死壮烈,生者却要背负更沉重的偷生命运。为保护遗孤,程婴搬进贼府,日日与虎狼为伴,并让婴儿认屠贼为义父。比千刀万剐更难熬的是让义士背负一世骂名。在“老程婴,坏良心,他是一个不义人。行出卖,贪赏金,老天有眼断子孙”的童谣里,程婴真的老了。已是妻离子散,还要忍受“断子绝孙”的唾弃。“一十六年,哪一年不是三百六十天?”一天,每一年,一面是殚精竭虑地抚育遗孤,一面是国仇家恨忍气吞声,独咽亲人死别之冤苦,深埋正义不张之忧愤。

⑦十六年后,孤儿终于成为少年俊杰,朝廷也变了天。遗憾的是,擒拿屠贼时,赵氏孤儿命其自刎,屠贼自语着“还是没有斩尽杀绝”,竟突然飞出一刀砍向身边的程婴。

⑧全剧,写的是一个“义”字。为正义,为换取一个小小的婴儿这么多义士,在生命乃至清名面前,没有一丝犹疑。此心,就是几千年来传下来最深入骨髓的民族精神,使得我们民族历千劫而存续,虽寒秋仍独立,它直指苍天,名曰“正气”——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⑨这样的精神,其实是属于全世界的。甚至西方文化中,也有英雄所见的共鸣。电影《拯救士兵瑞恩》里,某个家庭的好几个儿子都在战场上为国捐躯了,按照军令,他们应该有最后一个儿子留下以照顾全家。为了这个承诺,一群军官士兵在硝烟战火中寻找这个无名小卒,最后为保护他而献身。在“义”与“信”面前,“生死安足论”。这正是一个伟大民族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

⑩从艺术层面讲,《程》剧达到的,也是一个巅峰,它的艺术效果有令人目不暇给之感。全剧围绕一个“救”字,剧情环环相扣,两个多小时的长戏一口气演完,始终把观众紧紧箍在座位上,似悬在绝壁上观火。紧张时密不透气,悲情时肝肠如绞,壮烈时天地动客,慷慨时气冲云霄。

⑪在绕梁洪音里,人与剧融为一体,演员与演出融为一体。正是因为这样的剧情,才给演员最宽广、最深厚、最圣洁的空间去发挥,用他们炉火纯青的音、形、声、韵引领观众走向生死交集,善恶较量、正邪决斗的刀锋浪尖。在每一个急转直下的戏剧冲突中,没有任何语言可以表达胸中千壑,只有万马奔腾样冲涌而出的高腔;也没有什么台词可以尽诉心头百啦,只有千竹迎风般低回委婉的清音。这样的时刻,每一个音符都是热血从心底的冲灌,每一个声调都是岩浆自地底的喷涌。

⑫这样的时刻,就是艺术上的高峰体验。

⑬作为音乐和戏剧爱好者的我,曾陶醉于多明戈嘹亮纯净如山中飞瀑的高音,也曾沉迷于萨拉·布莱曼弥散在水幕喷泉的清幽雅韵。但是,我不能不说如此跟全体观众一起震撼到心底熔岩的音乐剧作,我还是第一次经历,也许是文化深层的亲近,也许是心灵的共鸣。音乐是直指心灵的,而放在一个惊心动魄的剧作里的音乐,更是感人至深。

⑭除了“唱念”,动作高超的“做打”也为剧情增色不少。我不知道演员是不是从小就要练少林功夫,但我也完全有理由猜想他们小时候应该也跟我一样有过看了《少林寺》或豫剧《花木兰》之后凌晨偷偷爬起来,翻越学校的高墙去练功的经历。就算是只学了些花拳绣腿,在舞台上巨幅的背景下,众兵们在刀光剑影中连斗翻腾的腿脚,也是让人热血沸腾的。而宫女丫鬟们衣香谑影,齐整整的“水步”,在舞台上轻盈如云,则真正把东方女性那“水莲花”一样的温柔娇羞展示得淋漓尽致。

⑮可惜,这样的艺术,这样纯粹的属于中国的艺术这么本土来自自家后院的豫剧,我竟然是在跨越了千山万水、经过许多人生轮转之后,才在异国他乡遭遇。这,不知是幸事还是不幸。

⑯我毫不惊异于最后全场的起立。一向含蓄的中国观众在“程婴”最后谢幕时爆出比西方人更慷慨的掌声和口哨声。我顾不得被泪雨催花的妆容,跟激情的观众们一起涌向舞台与演员们合照。这里面竟也有金发老外。

⑰在满台的鲜花、掌声、泪与笑中,我没有遗憾:赵氏孤儿终于被救了。但,豫剧呢?

(取材于作者同名文章)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全文把《程婴救孤》的剧情和我观剧的情感体验结合,叙写我对豫剧由隔膜到被征服的历程。
B.程婴救赵氏孤儿,彩凤、韩厥和公孙萃白先后献出生命,全剧凸显了一个“义”字。
C.程婴在赵氏孤儿复仇即将成功时被杀害,戏剧冲突达到高潮,产生了震撼人心的悲剧效果。
D.豫剧的唱念做打在文中有精彩描写,表演艺术上的高水平是《程婴救孤》受到欢迎的最主要原因。
2.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段作者说自己虽是河南人,却从小不爱听豫剧,为后文写在异乡观赏《程婴救孤》后,对家乡戏曲态度的变化做铺垫。
B.第段作者将豫剧《程婴救孤》与自己喜欢的其他音乐进行比较,得出情节的惊心动魄使这一剧作感人至深的结论。
C.第段对演员如何练功的猜想可以看出,“做打”表演引发了作者对儿时欣赏影视剧之后迷恋于学中国功夫的动人回忆。
D.剧中程婴为救赵氏孤儿,舍弃自己的亲骨肉与屠贼相伴十六年,却遭受百姓强烈谴责,形成了极具张力的戏剧冲突。
3.文章第③段写道:“没想到戏到半场,我已经哭得不能自己”,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如此激动的原因。
4.本文题目“豫剧的孤儿”含义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2024-04-24更新 | 3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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