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逸事
林语堂
王安石是个怪人,思想人品都异乎寻常。学生时代很勤勉,除去语言学极糟糕之外,还算得上是个好学者,当然是宋朝一个主要的诗人。不幸的是,徒有基督救世之心,而无圆通机智处人治事之术,除去与他自己本人之外,与天下人无可以相处。毫无疑问,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倘若我们说理想主义者是指的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的人,王安石正好就是这等人。王安石的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人是以此等恶习为众所周知的。苏洵在《辩奸论》那篇文章里刻画王安石说谎:“衣臣虏之衣,食犬惫之食。”又说他“囚首丧面而谈诗书。”王安石是否喜欢以这样特点异乎常人,我们无从知道,但是一个人把精力完全倾注在内在的思想上,自然会忽略了他的外表,这话倒不难相信。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说他从来不换他的长袍。一天,几个朋友同他到一个寺院里的澡堂会。 在他由浴池出来之前,朋友们特意偷偷的在外头留一件干净的长袍,用以测验他是否知道衣裳已经被换了。王安石洗完出来,把那件新袍子穿上,朋友动了手脚,他完全不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是身上穿了件衣裳就行了。
又有一天,朋友们告诉王安石的胖太太,说她丈夫爱吃鹿肉丝。
胖太太大感意外。她说:“我不相信。他向来不注意吃什么。他怎么会突然爱吃鹿肉丝了呢?你们怎么会这样想?”
大家说:“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盘子里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所以我们才知道。”
太太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了什么地方?”
大家说:“摆在他正前面。”
太太明白了,向众人说:“我告诉你们。明天你们把别的菜摆在他前面,看会怎么样?”
朋友们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了,把鹿肉线放得离他最远,大家留意他吃什么。王安石开始吃靠近他的菜,桌子上照常摆了鹿肉,他竟然完全不知道。
还有一个故事说王安石在扬州太守幕府时,他彻夜读书。那时的太守是韩琦,他后来做了宰相。王安石总是苦读通宵,天将黎明之时才在椅子中打盹。等睡醒时,已然晚了,来不及洗脸梳头发,便连忙跑到办公室上班。韩琦一看他那副样子,以为他彻夜纵情声色,就向他劝导几句。
韩琦说:“老弟,我劝你趁着年轻,多用功念点儿书吧。”
王安石立在那儿未做分辩。在去职之时,他告诉朋友说韩琦不赏识他。后来,王安石的学者名气日大,韩琦对他的看法也有了改变,也愿把他看做自己的属下,王安石却很恼怒,事情赶巧是,王安石在京师接受朝廷一项高位那一年,正好韩琦罢相。王安石记日记甚勤,竟写了七十册,他曾有这样批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耳。”
但是王安石这个怪人,除去邋遢的外表之外,尚有不止此者。在他得势之前大约二十年之中,他之所以使人谈论者,是他屡次谢绝朝廷的提升。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因为从他二十一岁考中进士,到他四十六岁得势——那是他壮年最活跃的时期,共二十五年——他一直谢绝任命,宁愿在一个偏远的省份当一小吏。那是仁宗在位之时,国家太平,才俊之士咸荟萃于京都。王安石越谢绝朝廷授予高位之意,他的声誉越高。最后,朝廷上的官员皆急欲一睹此人的真面目。此时因为他除去以文章出名之外,他位居太守,治绩斐然,行政才干之优,堪称能吏。他建堤筑堰,改革学校,创农民货款法,把他的新社会思想,实施了数项。正绩确实不错,也深得百姓爱戴。他以入朝为官的引诱一直视若无睹,直到仁宗嘉佑五年(1060),朝廷任命他为三司度支判官,他才来到京师。
(选自林语堂《苏东坡传》第七章,题目为编者加)
1.下列对文段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A.“他又是一个不实际的理想主义者”,这句话主要是批评王安石虽有政治抱负,但又清高孤傲、不谙世事、自以为是。 |
B.人物传记往往采用叙议结合的写法,本文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如开头一段有相当多的文字就是作者对王安石的议论,围绕这议论,作者择事而写,写出了个以往不为人所熟知的“怪人”王安石。 |
C.所谓“逸事”,多指不见于正式记载的关于某人的事迹。文中“有一个故事流传下来”、“还有一个故事”等诸如此类的文字,可说是作者的一种笔法,既表明所写有来历有根据,但又能让读者看出其有别于正式的史书记载。 |
D.虽然写的是古人古事,但作者却以现代人的口吻叙述,语言显得活泼易懂,读来有趣,这应该也是本文的可取之处。 |
E.文中特别写到王安石评韩琦的话:“韩琦别无长处,惟面目姣好而已”,意欲借此来表现王安石尤其看不起注重外表装扮的人。 |
3.对王安石屡次拒绝朝廷提升之举,作者说“这倒很难相信他之如此是纯系沽名钓誉之意”。你认为作者是依据什么而得出这个看法的?
4.宋朝朱弁《曲洧旧闻》中有这样的记写:“王荆公性简率,不事修饰奉养,衣服垢污,饮食粗恶,一无有择,自少时则然。苏明允着《辩奸》,其言‘衣臣虏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以为‘不进人情’者,盖谓是也”苏洵(明允)以“不近人情”言之,你同意这样的评价吗?请结合本文相关内容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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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居士
林语堂
苏东坡若回到民众之间,那他就犹如在水中的海豹。在陆地上拖着鳍和尾巴走的海豹,只能算是半个海豹。苏东坡最可爱,是在他身为独立自由的农人自谋生活的时候。中国人由心里就赞美头戴斗笠、手扶犁耙、立在山边田间的农人——倘若他也能作好诗,击牛角而吟咏。他偶尔喝醉,甚至常常喝醉而月夜登城徘徊。这时他成了自然中伟大的顽童——也许造物主根本就希望人是这副面貌吧。
在元丰三年(1080)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黄州是长江边上一个穷苦的小镇,在汉口下面约六十里地。
在元丰四年(1081),苏东坡真正务农了。他开始在东坡一片田地里工作,自称“东坡居士”。他过去原想弃官为农,没料到在这种情形之下被迫而成了农夫。在他那《东坡八首》前面的小序中说:“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耒而叹,乃作是诗,自愍其勤。庶几来岁之入,忽忘其劳焉。”
他看着稻茎立得挺直,在微风中摇曳,或是望着沾满露滴的茎在月光之下闪动,如串串的明珠,他感到得意而满足。他过去是用官家的俸禄养家糊口 ,现在他才真正知道五谷的香味。
苏东坡的邻人和朋友是潘酒监、郭药师、庞大夫、农夫古某 ,还有一个说话大嗓门跋扈霸道的婆娘,常和丈夫吵嘴,夜里像猪一般啼叫。黄州太守徐大受、武昌太守朱寿昌,也是对苏东坡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人。再一个是马梦得(字正卿),始终陪伴着苏东坡,而且非常忠实可靠,过去已经追随苏东坡二十年。苏东坡曾说,他的朋友跟随他而想发财致富,那如同龟背上采毛织毯子。
但是东坡最好的朋友是陈慥。今天中文里有“季常之痛”一个典故,季常是陈慥的号。陈季常这个朋友,苏东坡是可以随便和他开玩笑的。苏东坡在一首诗里,开陈季常的玩笑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因为这首诗,在文言里用“河东狮吼”就表示惧内,而陈季常是怕老婆的丈夫 ,这个名字也就千古流传了。
苏东坡自己善于做菜,也乐意自己做菜吃,他太太一定颇为高兴。根据记载,苏东坡认为在黄州猪肉极贱,可惜“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颇引为憾事。他告诉人一个炖猪肉的方法,极为简单。就是用很少的水煮开之后,用文火炖上数小时,当然要放酱油。
在这种农村气氛里 ,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像田园诗人陶潜的生活。他对陶潜极其佩服,苏东坡写过一首诗,说陶潜一定是他的前身。这种说法若出诸一个小诗人之口,未免狂妄自大。若苏东坡说出来,只觉得妥当自然。他越读陶诗,越觉得陶诗正好表现自己的情思和生活。
苏东坡很容易接受哲学达观思想的安慰,在雪堆的墙上门上,他写了三十二个字给自己昼夜观看,也向人提出四种警告:出舆入辇,厥痉之机。洞房清宫,寒热之媒。皓齿娥眉,伐性之斧。甘脆肥酸,腐肠之药。
失去人间美好的东西之人,才有福气!苏东坡能够到处快乐满足,就是因为他持这种幽默的看法。后来他被贬谪到中国本土之外的琼崖海岛,当地无医无药,他告诉朋友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
苏东坡现在衣食足堪自给,心满意足。他今日之使我们感到亲切自然之处,是那一片仁爱心。当年在他所住地区溺死初生婴儿的野蛮风俗,最使他痛心。苏东坡自己成立了一个救儿会,请心肠慈悲为人正直的邻居读书人古某担任会长。救儿会请富人捐钱。每年捐助十缗,多捐随意,用此钱买米,买布,买棉被。古某掌管此钱,安国寺一个和尚当会计,主管账目。这些人到各乡村调查贫苦的孕妇,她们若应允养育婴儿,则赠予金钱、食物、衣裳。苏东坡说,如果一年能救一百个婴儿,该是心头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缗钱,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我总以为,不管何处,只要人道精神在,宗教即可再兴。人道精神一死,宗教也随之腐烂了。
(摘自《苏东坡传》第十五章《东坡居士》,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头戴斗笠、手扶犁耙、立在山边田间并且能作好诗、击牛角而吟咏的农人是中国人由心里就赞美的形象。 |
B.被迫成为农夫的苏东坡,深深地体验到了田间劳作的艰辛。这对一个毫无经验又要以此为生的士大夫来讲,应是一种压力和折磨,但苏东坡却从中感到得意和满足。 |
C.苏东坡用三十二个字警醒自己,不要贪图享乐。我们从中可以真切感受到,他之所以能够到处快乐满足,是因为他拥有豁达的心胸和正确的得失观。 |
D.苏东坡告诉朋友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表明他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痛恨。 |
A.文章叙述了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后的生活状态,突出了他直面生死后随遇而安的性格,及超然豁达的人生态度。 |
B.苏东坡不仅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还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所以他被贬黄州后,常常寄情山水,以此来逃避现实。 |
C.苏东坡常怀仁爱之心,济世之志,以自己的行动来诠释最上乘的佛教教义,他阻止杀婴恶俗,成立救儿会。 |
D.蛰居在黄州的诗人亲自参加劳动,衣食自给,怡然自得,他在《东坡八首》的小序中表示,他深切地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 |
一切艺术的问题都是韵律问题。所以,要弄懂中国的艺术,我们必须从中国人的韵律和艺术灵感的来源谈起。中国人对韵律理想的崇拜首先是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发展起来的。一幅寥寥几笔画出的顽石图,挂在墙上,供人日夜观赏。人们面对它沉思冥想,并得到一种奇异的快感。西方人士要想懂得此种快感,就非得懂得中国书法艺术的原则不可。书法给中国人提供了基本的美学,中国人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如,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其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假如要问两者之中哪一个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回答毫无疑问是书法。
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它与绘画的关系,恰如纯数学与工程学或天文学的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在这绝对自由的天地里,各种各样的韵律都得到了尝试,各种各样的结构都得到了探索。正是中国的毛笔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而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画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千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中国书法的美在动不在静,由于它表达了一种动态的美。迅捷稳重的一笔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它是速度和力量的象征。不能摹仿,不能更改,因为任何更改都会带来不和谐。这也是为什么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非常难学的原因。它最为明显的特征,不是努力抚慰我们的心灵,而是竭力刺激我们的感官,由于这一原因,对中国书法及其万物有灵原则的研究,归根结底也就是在万物有灵或韵律活力的原则指导下,对自然界韵律所进行的再研究,它会为现代艺术开辟广阔的前景。直线、平面和锥体的相互交错与反复运用,可以使我们激动不已,却不具备生动活泼的美。正是这些平面、锥体、
直线和曲线,看来已经使现代艺术家的才智衰竭了。
中国书法作为中国美学的基础,其中的全部含义将在研究中国绘画和建筑时进一步看到。在中国绘画的线条和构图上,在中国建筑的形式和结构上,我们将可可以分辨出那些从中国书法发展起来的原则。正是这些韵律、形态、范围等基本概念给予了中国艺术的各种门类,比如诗歌、绘画、建筑、瓷器和房屋修饰,以基本的精神体系。
(选自林语堂《书法、绘画、建筑与中国人的艺术生活》,有改动)
1.根据文意,下列说法不能证明“书法是中国美学的基础”的一项是A.一切艺术的问题都是韵律问题,中国人对韵律理想的崇拜首先是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发展起来的。 |
B.书法给中国人提供了基本的美学概念和理念,中国人通过书法才学会了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 |
C.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书法艺术又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 |
D.中国书法的美在动不在静,它表达的是一种动态美,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与形式上的和谐匀称。 |
A.人们面对一幅挂在墙上的寥寥几笔画出的顽石图,会沉思冥想,从而使自己得到一种奇异的快感。 |
B.书法与绘画具有平起平坐的艺术地位,合称为“书画”,因此中国人又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 |
C.中国书法最为明显的特征不是抚慰我们的心灵,而是竭力刺激我们的感官,但缺乏生动活泼的美。 |
D.迅捷稳重的书法架构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其中蕴含了速度和力量的元素,独具内在的美质。 |
A.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它们的和谐感与形式美,均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
B.书法的笔画是不能摹仿,不能做任何更改的,否则,就会破坏书法的完美,它也就不能成为艺术。 |
C.毛笔对于中国的书法艺术来说,意义非同寻常,它能精妙、敏感地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 |
D.中国书法的韵律、形态、范围等基本概念给予了中国艺术的各种门类如绘画等以基本的精神体系。 |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会把主子的教训不当一回事,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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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棵背井离乡的树
邢小俊
村庄每户人家门口都有一棵树,这是这户人家的威严。这树是否蓬勃也似乎暗示着这户人的现状和走向。
虽然缺水,但是远看村庄,它依然是坐在一簇簇的绿荫之中的。
村庄早先确实是有两棵龙爪槐的,它们的特点在树冠上,冠上枝杈密集,弯曲如龙爪,枝叶却细碎,也不丰腴。有风吹来,也不摆摆腰肢,就那么呆如木鸡,只有密集、干硬的枝杈,遇到风才发出金属一样嗡嗡的颤响。
这龙爪槐生长极慢,甚至不长,所以木质坚硬如铁,用手也难掐出一个印子。从我记事起这树就呆立在一孔窑洞前,左右各一,有碗口粗细,树干褪掉了皮,发枯白的颜色。窑洞的主人在两树上钉上一副铁环,一个拴牛,一个拴骡子。只有在实在闲得无聊时,这牛才会用舌头舔舔它。下地的男人们,在树身上磕掉锄头上的土或抹掉布鞋边上的泥巴,他们还要骂骂咧咧地说:“这丑东西!”女人们也不恭敬,她们把洗了衣的脏水一盆盆地泼在树根。
这个黄土高原褶皱里的偏远小村,这树,这村子,这些人,就这样在各自漫长的生命中消磨着各自的日子。
记忆中震动村子的一次喧嚣是在夏季的中午,雨后的烈阳熏烤着土地,麦田里密不透风,热气蒸人。这时,八辆大型卡车、四辆伸着长脖子的大吊车轰隆隆地开进村子,沿途挂断了许多人家的树冠,树的枝叶遗了一路。村子里的人们既兴奋又惊惶,劳作的他们纷纷直起腰,巨型机器轰隆隆的响声搅得他们心慌。
这些机器的目标是那两棵龙爪槐。来人用石灰在树的周围圆圆地画了一个圈,把这块土整个挖下来,深度两米。第一棵树被整个吊起来时,树像被惊恼了样挣扎着一震,根部的土在空中抛洒下来,只剩下一把根须,在亮亮的夏日中午的阳光里很怪异很陌生。第二棵树根部的土则全部被细麻绳一层层缠裹住,它起先像一个喝醉的壮汉摇摇晃晃,遂被直直吊起,不情愿般,绳索铮铮吃劲。
村民们从晒麦场聚拢过来,蹲在两个大坑周围。他们得到的消息是:这两棵树是品种稀少的龙爪槐,省城的一个公园用一台二十七寸黑白电视换走了这两棵树。电视放在村长家里。
以前骂过龙爪槐的男人们张大嘴一遍遍说:“真是稀罕的树种啊。”女人们也一遍遍说:“就是。”正在被五花大绑装进大车厢的树在他们眼中有些陌生。他们一生中都没有想着某一日能进到省城去,而这些一声不吭的丑树却忽然去了。
但是,人类的城市里讨厌一切有长势的东西,非得将其阉割,遏制住阳性。城市的人企图把社会的所有资源都集中到城市中来,把站在田野里的大树、老树、品种珍贵的树一股脑地移栽进城市里。树木在城市里难以长大,城市的人类会定期剪短疯长的草坪的草,砍掉张扬的树的主干,只象征性地留一些偏枝。
树长在城市里,就一生都缺少水。城市是不蓄水的,一下雨,水找不到土壤,就汇集成灾,最多也是顺着下水道流走了。城市的雨水再多,也与树无关;城市的雨水再多,这城市也干巴巴缺水。一座城市里缺少了水,就显得愣头愣脑的没有灵气,一座城市缺少了树,就显得冰冷干燥,火气很大。
“叶落归根”对城市的树来说当然也是一种奢望,水泥把树和土地隔开了,城市的树掉了叶子,也腐烂不到树根的泥土里,会被清扫干净,树和落叶就像可怜的母子,眼睁睁地就被分离了。
两棵树在村庄实在也不算什么,村庄没有感觉到,村庄里的人却感觉到了,他们空落落的心情一日甚于一日,挖走树的地方是两个硕大的土坑,雨水流积进去,像村庄翻开、化脓的伤口。
两棵龙爪槐在城市也传来消息,没有带走土的那棵去以后就死了,连土带根挖走的单独活下来了,病恹恹、惊惊惶惶地站在公园里。
这是逃离农村两棵树的必然宿命!
两棵树以前站在旷野里,呼吸新鲜的风沐浴温暖的阳光,身后有靠山,脚下有厚土,风越摇撼树根越深,迎风而立,随心所欲地站成任何姿势。而城市里的树,因为水泥和钢筋的阻隔缺少了泥土,一有大风和大雨,树就踉踉跄跄站不稳,甚至连根拔起。被拔起根的树,你可以看到,它在城市不仅没靠山也没有多大的根基!
人挪活树挪死,树是最忠贞的,一旦被挪便是要得一次大病。功利急促的城市人,在碌碌的一生中,有没有闲暇定睛观望过这一棵从村庄挖来的不适应的树?
在许多年后的某些零散的日子里,这个村庄走出的零散的年轻人们,曾经零散地去省会城市的公园里去找那树,皆无消息。
这树就这样被带进水泥的森林里,失去了踪影,村庄的一些年轻人,走进城市,也同样被命运抛散在四方……
(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村庄每户人家门口都有一棵树,因此虽然缺水,远看村庄,“它依然是坐在一簇簇的绿荫之中的。”可见,有了树,村庄就有了生气。 |
B.文章前面部分着力对两棵龙爪槐进行了细致描写,并交代了庄人对两棵树的态度,这为后文两棵树进城以及庄人的态度变化做了铺垫。 |
C.“这树,这村子,这些人,就这样在各自漫长的生命中消磨着各自的日子”,四个“这”字,寄寓了对村庄及生活其中的人、物的沉重感慨。 |
D.作者认为,城市人从乡村挖走了树,却“没有闲暇定睛观望”,刻画了城市人对树虚伪的喜欢,批判了城市人对自然资源永无休止的掠夺。 |
3.有人评价刑小俊的散文有哲理意味和忧郁气质。请结合本文进行具体分析。
枪挑紫金冠
李修文
谁要看这般的戏?新编《霸王别姬》。霸王变作了红脸,虞姬的侍女跳的是现代舞,一匹真正的红马扮乌骓。我先是手足无措,而后生出了深深的羞耻——所谓新编,在许多时候,并不是将我们送往戏里,而是推我们出去。它像镜子,只照出两样东西:胆大妄为与匮乏。
羞愧地离席。出了剧院,二月的北京浸在浓霾里。没来由想起了甘肃,陇东庆阳,一个叫做小崆峒的地方,黄土上开着一树树的杏花。三月三,千人聚集,都来看秦腔,《罗成带箭》。我到时,,恰好是武戏,一老一少,两个武生,耍翎子,咬牙,甩梢子,一枪扑面,一锏往还,端的是密封骤雨,又配合得滴水不漏。突然,老武生一声怒喝,一枪挑落小武生头顶的紫金冠,小武生似乎受到了惊吓,呆立当场。
我以为这是剧情,哪知不是。老武生一卸长髯,手提长枪,对准小的,开始训斥;鼓锣钹声尴尬地响了一阵,渐至沉默,在场的人都听清了,他是在指责小武生上台前喝过酒。说到暴怒处,举枪便打。这出戏是唱不下去了,只好再换一出。我站在幕布之侧,看见小武生在受罚:时代已至今天,他竟然还在掌自己的嘴。
梨园一行,哪一个的粉墨登场不是从受罚开始的?这台前幕后,遍布着多少不能触犯的律法:玉带不许反上,鬼魂走路要手心朝前,上场要先出将后入相……如此讲究戒律,却是为何?
千百年来,多少伶人身上承载着这样的命数:三天两头被人喝了倒彩,砸了场子,不得科举,不得坐上席,甚至不得被娶进门去;在最不堪的年代里,伶人出行,要束绿巾、扎绿带,单是为了被人认出和不齿;就算身死,也难寿终正寝。
戏台上那烟尘里的救兵、危难之际的观音,实际都存在。唯有信自己,信戏,以及那些古怪到不可理喻的戒律。这些戒律因错误得以建立,又以眼泪、屈辱浇成,越是信它,它就越是坚硬和无情,虽然它不能改变那可怕的命数,但它总能赏你一碗饭吃,给你些许做人的尊严。
在江西万载县乡村场院里,我看过一出赣剧《白蛇传》,那大概是我此生看过的用时最长、记忆也最刻骨的一出戏。
这出戏只五回,而每一回竟长达一个多小时。戏台上,小青与法海,一场打斗,但见翎子翻飞旗杆挑枪,但见金盔跌落银靴生根。可能是我想多了,——编排这出戏的人真是看透了人世。漫长的时间之下,戏台上的打斗正如生活中的对抗,几乎将无休止地进行下去,既认真,又厌倦。
戏台上,白素贞和许仙,他们说着西湖,说着芍药,彼此挨近着,端的是:隔墙花影动,金风玉露一相逢。就要挨在一起之时,又有意无意地闪躲开……一切都在微小处展开,又牵动着我的神经:他在如火如荼,我却知道好景不长;她那边莲步轻移,我这厢敲的是急急锣鼓;她深情款款,我看了倒是心有余悸。到最后,这许多的端庄、天真和痴恋只化作山水画上的浓墨一滴,剩余处全是空白,演戏的人走向断桥、残垣,看戏的人则奔向空白处的千山万水。
这便是戏啊,老生和花旦,凤冠和禅杖,造出幻境:这一方戏台,虽无波涛却会江水长流,不事耕种也有满眼春色。所谓“强烈的想象产生事实”,它让你沉醉其中,到了这时候,还分什么你看戏我演戏?我还清楚地记得散场之后的夜路。那一隅戏台被空前扩大,连接了整个夜幕:在月光下走路,折断了桃树枝,再去动手触摸草叶上的露水,都像一场戏。
还记得安徽的一个小县城,在长江边一艘废弃的运沙船上看徽剧《单刀会》。那只不过是个寻常的戏班子。
可是,这里的关云长,全然不是人人都见过的那个关云长。上百种关公戏中的关云长,先是人,后是神,在不断的言说中变得单一和呆板,戴上了一副面具,成为了人们所缺失之物的化身。他不再是刘玄德一人的二弟,而是万千世人的二弟。他的命运,便是被取消情欲,受人供奉。可是,且看这出戏里的关云长:虽说逃脱了险境,惊恐、忐忑、侥幸却一样都没少,置身在回返的行船上,一遍遍与船家说话,以分散一点惊惧,惶恐得像个孩子。
这一出乡野小戏,几乎照搬了云杂剧,竟然侥幸逃过了修饰和篡改;可以说,这出戏,以及更多的民间小戏,其实就是历史典籍。只不过,修撰者不是翰林史官,而是人心。是人心将那些被铲平的复杂人性、被抹消的文化印记,全都放置于唱念做打里残存了下来。这诸多顽固的存留,就是未销的黑铁,你若有心,自将磨洗认前朝。
还是二月的北京,再次踏入美轮美奂的剧院,去看《战太平》。又是要命的新编,又要继续一夜的如坐针毡:声光电一样都没少。管他蟒袍与褶衣,管他铁盔与冠帽,都错了也不打紧,反正我有声光电;谋士的衣襟上绣的不再是八卦图,名将花云的后背上倒是绣上了梅兰竹菊,都不怕,反正我有声光电。
唯有闭上眼睛。闭上眼后,却又分明看见一个真实的名将花云正在怒发冲冠,正在策马狂奔。他穿越河山,带兵入城,闯进剧院,来到没有畏惧的人中间、立马横枪,劈空断喝,一枪挑落他们头顶的紫金冠。
(取材于李修文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第二段中作者“羞愧地离席”,是因为发现自己不能理解作品被如此改编的用意,惭愧于自己与新编作品间的隔膜。 |
B.文章中对白素贞与许仙相逢的描写,体现了中国戏剧表演中的含蓄细腻,能引人入戏,这样的表演令作者十分欣赏。 |
C.叙写《单刀会》时,作者特意交代这个寻常的戏班是以“废弃的运沙船”为舞台,是想突出戏班面临的生存困境。 |
D.文章结尾处,作者重复“反正我有声光电”,是在强调和肯定现代技术手段可以给新编戏剧带来别样的舞台效果。 |
A.作者运用想象,以情景场面作结,生动形象,能使读者能感受到“花云”的威风与怒气,大大增强文章的可读性。 |
B.作者借“枪挑紫金冠”这一细节指斥对戏剧艺术不知畏惧的人,当然也批评了第二、三段中那个“喝酒违戒”的小武生。 |
C.这一情景场面的描绘,除了能给人以想象的空间之外,其中“枪挑紫金冠”这一细节又照应题目,更突出主旨。 |
D.这段描写以短句为主,特别是四字句的运用,语句整齐,节奏明快,富有气势,恰当的表现了作者的情感态度。 |
①理想的书房,春秋佳日,窗明几净,从窗纱透进庭前花草的芬芳和室内书香汇合,花间的蜂喧,使人觉得生意盎然。夏日,庭前蝉声
②现在我的蜗居,空气中 没有书香的成分,我 可以打开书箱,拿出一两部残余的明刊本的书来欣赏,一股幽香当然是嗅觉的享受。
(节选自朱家溍《我家的藏书》)
1.第①段加点字注音正确的一项是( )(1)
A.(1)guō(2)héng | B.(1)guō(2)huán |
C.(1)kuò(2)héng | D.(1)kuò(2)huán |
A.窗明几净 | B.浓荫蔽地 | C.书香倍增 | D.略享轻福 |
A.虽 仍 | B.也 就 |
C.虽 就 | D.也 仍 |
抬头看见满天星
高二那年,我迷上了网游,和一帮哥儿们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拼得你死我活。
学校后面的小街,就是我们的大本营。那是网吧一条街,每到放学,就会涌进很多学生。校长在大会上反复强调:不能玩网游,禁止去网吧。可是,叛逆是青春最好的标志。我和其他很多人,就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逃课去网吧。
我的成绩和我玩网游的等级成反比。“战场”上的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现实中的我,成绩倒数,精神萎靡。
高三的时候,重新分班,我和其他一些成绩倒数的人,被分到了一起。没人愿意接于这“烫手的山芋”,它被扔给了新来的老师袁小亮。
他是新分来的大学生,穿着运动装和跑步鞋,如果不是站在讲台上,他和下面的学生没什么两样。他自我介绍:我的业余爱好,玩网游。
一语既出,四下皆惊。这和那些淡游戏色变的老师,多不一样啊!他随意说起学生中正时兴的游戏,下面的人都愣了,连我这个自诩高手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他才是绝对的高手。
“但是,游戏只是生活的调剂,绝对不是生活的重心。你们要是玩游戏,不学习,哼哼……”他故意把最后两个字拖得很长,大家都笑了。我也笑了,我笑是因为这个看上去还是个学生的老师,有什么能耐管住我呀。
开学刚一星期,我就心痒痒的了。那天晚上,没有班主任的课,我趁着晚自习上课前的时间,悄悄溜出了校门。我跑进一家网吧,找了机子,迫不及待地开始自己的“战斗”。
前进,受阻,进攻,胜利!我的心完全沉浸在胜利的狂喜中,那种虚幻的征服感,让我找回了在学习上失去的自信。我忘记了时间,只有手在机械地操纵鼠标,等到我想起看表的时候,已经是10点半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糟糕!寝室10点关门。这就是说,我回不去了。我的心有那么—下不安,可随即被游戏的紧张刺激所掩盖。我自我安慰:回不去正好,今晚就在这儿玩通宵吧。就这样,我心安理得地继续坐在电脑前。
周围的人渐渐少了,喧嚣的声音渐渐低了,空气也渐渐凉了。当一阵风吹过我暴露在短袖外的胳膊时,我竞打了一个寒战,这才发觉已然凌晨三点了。我的胳膊僵硬了,脖子也酸疼。可是眼睛还没离开屏幕。
就在我全神贯注之时,一股力量把我的鼠标打掉了,我的耳机也被狠狠地拽了下来。我—下子被对手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愤怒充溢了我的心,我扭过头,用全部的力气喊:你找……死——最后那个“死”字没有说完,我看清了面前的人——袁小亮。他的眼睛布满血丝,脸色很差,紧张、气愤、无奈交织在一起,让他原本英俊的脸变得难看。
我被他拉着胳膊,拖出了网吧。他走得很快,几乎要跑起来。我在后面,踉踉跄跄,只听见鞋子在地上擦出的声音。“袁老师,我错了。”我不断说着这句话,希望他能停下来。可是他不做声,仍旧飞快地走着。我惊异于这个斯文瘦削的人,哪里来那么多力量。
一直走到学校后操场,他才放开了我。我心想,他会狠狠打我几下,或者骂我几句。
他说:你看到了什么?
极深极深的夜,操场上所有的草都悄无声息。我只好回答:“什么也没看到。”
抬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
凌晨三点的天空,无比广袤,无比深幽。天空,蓝色的。我说。
睁开眼,再看!他的手。指向了某个地方。
顺着手指的方向,一颗星星,藏在了无垠的蓝色中,就好像宝石落在蓝丝绒上。
“你以为这真的是黑暗吗?它里面蕴藏的是光亮和希望。”袁小亮说,“你给我记住,哪有什么真正的黑暗,有的只是不愿抬起的头,和不肯睁开的眼。”
真的,天空好像—下子冒出了无数的星星,隔着遥远的距离,它们不断闪烁着。
我和他坐在操场上,听他讲自己的16岁,那叛逆而嚣张的日子,分明是另一个我。
我终于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走过那段逼仄的道路,都要在无数次跌倒后站起,都要在看似黑暗的天空,苦苦找寻。也许有疲惫、惶惑、绝望,但请抬起头。睁大眼睛,坚守信念。
你看,你看,那满天的星。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高三的时候,重新分班……”一段既承上,又启下。承上是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成绩差、而被分到差班,启下则是引出了主要人物袁小亮。 |
B.袁小亮出场几乎完全是一副学生打扮,而他介绍自己读中学时也是一个网络游戏高手,这样塑造人物形象对于情节的发展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
C.小说的环境描写虽然并不多,但对夜景的描写却很有表现力,“凌晨三点的天空,无比广袤,无比深幽”,只言片语,就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 |
D.本文的取材切中时弊,选取当今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而难以拔的普遍现象,表现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健康发展而担忧的主题。 |
3.从小说的结尾来看,最后班主任袁小亮应该是说服了“我”不再迷于网络游戏了。试分析袁小亮能说服“我”改邪归正的理由。
阳光下
周海亮
老吴的叔叔,突然找到老吴。
叔叔说:“如果你不帮我和狗娃,怕是没人帮得了我们。”
狗娃酒后去镇上赶集,因两句话,与一个后生动起手。狗娃顺手抄起旁边的锄头,后生的脑袋上,就多出一个血窟窿。后生被送进医院,十几天来,醒不来也死不了。后生的老母亲,整天呼天抢地。
后生的家人将老吴叔叔家翻了个底朝天,又将村子围困数日,仍等不回狗娃。狗娃失踪已数日,没人知道他到底逃到了哪里。
老吴的父母死得早,全靠叔叔将他养大。叔叔不仅养大了他,还勒紧腰带供他读完大学。假如没有叔叔,老吴也许早就饿死了,更别提能当上区法院院长。好多次,过年回乡下,老吴喝多了酒,拍着胸脯说:“无论叔叔摊上什么事,我都会帮。”再喝一口酒,补充道,“哪怕没有立场。”
尽管酒醒后,他挺讨厌自己这些话。可是再喝酒,再喝多,他还是会说。
现在老吴没有喝酒。没有喝酒的老吴,说话就会谨慎很多。
他问叔叔:“狗娃去哪儿了?”叔叔说:“狗娃这种情况,能判几年?”
“不好说……那后生不是还没醒吗?”老吴支支吾吾,“还得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狗娃能自首……”
“生活刚好起来,怎么会出这样的事?”叔叔擦一把泪,打断了他的话。
狗娃刚刚大学毕业。他回乡下看望老吴的叔叔,顺便等一个事业单位的录取通知。狗娃出事那天,通知恰好来了。老吴的叔叔捧着通知,哭了半宿。
“狗娃要面子。如果蹲几年监狱,怕他出来会干傻事。”叔叔说,“我太了解狗娃了,他把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狗娃绝不能坐牢。”叔叔老来得子,狗娃是他唯一的希望。
晚上叔叔在老吴家里吃饭,两个人都喝多了。老吴突然说:“你把我当亲儿子,我也把狗娃当亲兄弟。”叔叔抬起眼:“帮他吗?”老吴说:“哪怕没有立场。”
然后,吐得昏天暗地。
送走叔叔,老吴从手机里翻出几个电话号码,每一串数字都代表着一个好兄弟。老吴知道,只要把狗娃送去他们那里,每个地方待上一年半载,几年后再回来,这件事也许就过去了。
他怕狗娃出事。不是现在,而是以后。因为狗娃把面子和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有人敲门。猫眼里看,破烂的乡下老农打扮。一开门,老农就给他跪下。再扶,老农死活不肯起来。
“知道狗娃是您的堂弟,”老农说,“可是他打伤了我儿子。”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没关系,”老农说,“我只想给您磕几个头。”
老吴突然想哭。他知道老农有很多话想说,他知道老农什么也不敢说,他知道老农对他非常不信任,他知道老农的心里尚存一点希望。
他试图扶起老农,但没有成功。他于是陪老农跪下,在老农面前,他感到自己比老农还要卑微。后来他甚至陪老农抹眼泪,陪老农磕头。最后他起身去给老农倒水,回来时,老农已经走了。老吴看见,老农跪的地方,那么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似乎多出了两个浅浅的小坑。
那夜,老吴再一次失眠。他听到牙齿咬出咯咯的声音。
早晨,老吴开着车子,找到狗娃。狗娃并未跑远,他躲在一个看似极危险实则很安全的地方。之前,老吴并没有猜到他的堂弟竟会有如此的心机。
——尽管狗娃比老吴小了近二十岁,但狗娃的确是他的堂弟。
狗娃钻进车子,说:“我爸都对我说了。”又说,“我在那边绝不会再惹祸。”
老吴不说话。车子开得飞快,却不是高速公路的方向。
狗娃感觉出了蹊跷。“哥,去哪儿?”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哀求了。
老吴不说话。他将车子开到派出所门前。“自首吧!”将车子停下,他回头,看着狗娃。
狗娃打开车门,欲逃。老吴拽紧他。
“你做错了事,就该付出代价。”老吴说,“你有尊严,后生和他的家人也有尊严,法律也有尊严……”
“放开我!”
“自首吧。”
狗娃掏出刀,比画着,试图逼开老吴。争夺与撕扯中。刀子稀里糊涂地刺出,老吴挣扎了几下,瘫了身子,胸口汩汩地冒出血。
昨晚老吴就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他太了解狗娃了。现在,他想,不管他能不能熬过去,不管狗娃会不会自首,他已经做完了他该做的一切。阳光下,他无愧于心。
“自首吧!”失去知觉之前,老吴看着狗娃,微笑着说。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老吴的叔叔,突然找到老吴”,其中的“突然”两字,渲染了一种紧张的气氛,冲击着读者的心,激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
B.小说多次写到喝酒,特别是写狗娃酒后去赶集,因两句话,与一后生动起手,并用锄头打伤后生,反映出喝酒误事害人,深化了主题。 |
C.当老吴说“如果狗娃能自首……”时,他叔叔马上打断他的话,后面还说“狗娃绝不能坐牢”,这表现老吴的叔叔是一个急于求回报的人。 |
D.小说描写老农跪过的大理石地面上,似乎多出两个浅浅的小坑,这是老吴对老农意志的心理反映,是对老吴心理的真实描写。 |
3.狗娃要维护自己的尊严、老农要维护家人的尊严、老吴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请结合全文,说说这三个人所维护的尊严的本质,并谈谈你对维护个人尊严的看法。
高手
吴宏庆
帅子跟着大师学了几年后,自己也成了鉴定古玩的高手。帅子出师后,大师要留他下来做帮手,帅子心不在此,婉言谢绝了。
帅子的家乡是个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县。几百年前,这里商贾云集,府宅遍地,现在败落了,但那些文物却是不会消失的。
就有人来找他鉴定古玩。来人自报姓名,叫李土方。此人矮壮结实,十指粗糙,肤色黝黑,农民打扮。帅子知道,这种人手中往往有好货。
李土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来,恭恭敬敬地交给帅子。帅子打开,里面是只青铜酒杯。帅子没看两眼,就顺手扔在桌子上。李土方心痛地拿起来,埋怨地说:“我说你干吗用这么大的力?”
帅子冷笑道:“什么玩意儿!民间仿造的,十块钱一个!”
李土方愣了愣,不甘心地又掏出一个纸包来。这次是块玉佩,帅子眼就亮了,连连细看,口中赞道:“好东西!好东西!”李土方见他这样,欢喜地问:“值多少钱?”帅子轻轻地把玉佩放下,说:“这是汉代的蓝田玉。上面的八条龙栩栩如生,堪称绝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汉代哪位王公的爱物。”
李土方呼吸也急促起来:“卖给你怎么样?”
帅子摇头:“买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我等钱急用,亏一点卖给你?”
“亏一点也买不起。我劝你还是把它收好了,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卖它。”
李土方感激地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如果你蒙我,随便给两个我也会卖给你的。可是你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你心肠好,值得信赖。我还有几件东西,过几天拿来请你鉴定一下。”
有朋友知道了此事,说帅子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帅子不置可否,神秘地笑了。
几天后,李土方又来了。他一进门,就神神秘秘地将门窗关上。帅子知道他等待的东西要出现了。
李土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帅子一看,脑袋嗡一声响开了,我的老天爷,竟是玉玺!
帅子的手不可抑制地哆嗦起来,接过。玉玺高二十公分,长宽各十五公分。印面阴文刻着“广德王国,永享天恩”八个字。帅子定了定心,幸好不是失踪已久的传国玉玺,否则心脏怕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玉玺的把手是一条独角龙,形态怪异,造型古朴,隐约可见帝王之气。
一千三百年前,这一带曾出现过一个少数民族国家,史称“广德王国”,三代而亡。广德国的图腾就是独角龙。这个玉玺就是广德国的玉玺。这可是一件真正的宝贝,帅子也难以鉴定它真正的价值。
“还有什么东西?”
李土方又掏出一件东西,是个小小的金鼎,看到它,帅子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李土方一定是找到了广德国王的葬地。金鼎上刻着“夏王三年”,也就是这年广德亡国的。“这玩意儿你想怎么卖?”帅子眼盯着金鼎问。
“那这个呢?”李土方指着玉玺问。
“不管那个,我是问这个!”
“这个嘛,我用秤称了称,有一斤二两重,十万元怎么样?”
帅子笑了:“这是包金而不是赤金,哪有用秤称的道理?最多两万元!”
李土方颇难为情地笑了,一跺脚:“好,两万就两万吧!这个呢?”他又指着玉玺。
帅子不回答,从屋里拿出两万元,就要送客。
“别别!有话好说,价钱可以商量嘛,你说清楚,这玉玺到底值多少钱?”
帅子重新坐下来,吸了根烟说:“这玩意真是个古董,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但古董就一定值钱吗?我看未必。实话对你说,这玉质不算太好。你看,上面还有瑕垢疵洼的。”帅子又对李土方说了一大通专业术语。李土方听得头都大了。最后帅子伸出手掌晃了晃:“你要出这个价,我就收下了,否则,另请高明!”
“五十万?”
“五万!”
李土方犹豫起来,半天才说:“你是个公道人,不会太骗我。这样吧,二十万!如果你不答应,我只好走了。”
帅子就用二十万买回了玉玺。第二天,他就带着玉玺赶了几千里路到了大师那里。大师用放大镜足足端详了半个小时,最后开口说:“这东西你用多少钱弄来的?”
“三十万。”帅子撒了个谎。他想卖给大师。大师完全有能力吃下。
“好眼力!”大师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准备卖多少?”
“您是我的恩人,您看着给!”
大师伸出一个巴掌晃了晃。
“五十万?”大师笑了:“五千元。我说的是这假玉玺的手艺,而这玉玺本身大约也就两百元左右。”
“什么?”帅子跳了起来。
大师将他按下,说:“鉴定古玩必先要懂赝品。你跟我学了几年,只学会了怎样鉴定真品,而没有学会怎样鉴别赝品。当初我要你留下来,为的就是要教你这一招,只是你太急于自立门户了,学艺不精,吃亏上当是迟早的事。”大师又拿起“玉玺”,感慨地摇摇头,“玉是老玉,字是新刻的。这造赝人真是高手,想不到现在还有这样的高手!连我也几乎被骗了!”
李土方,高手?帅子瘫倒在地。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题目很有特点,一语双关。“高手”既指小说中的帅子,又指李士方,而前者在后者面前相形见绌,自愧不如。 |
B.小说中“李士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这里的“哆哆嗦嗦”运用了细节描写,细致地刻画出李士方当时紧张的心理。 |
C.帅子故意不买李士方的玉佩,是他用的一计。他是想让李士方拿出更好的宝物,而这也正中李士方的下怀。 |
D.小说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全部运用了正面描写的方法,通过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 |
3.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三段可以删去,表达效果更好,你认为如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大风吹过古老的村庄
安宁
①午饭过后,父亲将半袋麦子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弟弟兴奋地围过来看:“我要去送姐姐!
②我想甩掉弟弟,便在走出巷口后趁他不注意,跳上自行车奋力蹬了起来。风有些大,又是顶风,于是我的计划执行起来有些吃力。但我却硬起心肠,不打算回头去看弟弟。我只听见他跟在我的车子后,快乐地奔跑着,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喊叫声。风在耳边呼呼地响着,风也一定在奋力向后扯拽着弟弟的双脚。我听见弟弟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的脸一定也是红红的吧。我能感觉到他在车后几米的位置,却始终追赶不上。故意加快了蹬车的速度,但风也跟我较劲一般把我用力地向后拖拽着。车子摇摇晃晃,半袋麦子眼看要坠落下来,我有些泄气,恨不能跳下来,自己扛起麦子走人。
③忽然之间,车子变得轻了起来,犹如生了翼翅一般,我几乎想要高声歌唱,并放慢车速,怡然自得地欣赏一下风吹过秋天大地的美,或者深情地嗅一嗅泥土里散发出的成熟谷物的芳香。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彻底地消失掉。
④可是没有,他依然在后面撒欢儿地奔跑着。只是,他在推着后车架奔跑。我低头,看到他的双脚,小马驹一样欢快地跳跃着,脚上的布鞋照例顶出一个洞来,看得见倔强的大脚趾风将他包围着,但他有的是乘风破浪的力量,我觉得身后的弟弟,变成了一尾鱼,于波涛之中,奋力地向前。风一次次将他推回到岸边,他又一次次执拗地跃入汪洋之中。他甚至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并用大声的呼喊表达他内心的快乐。
⑤“姐姐,我们一起跟风比赛吧!”
⑥他并不等我的回复,便跳到车子的前面去。这次,我看到了他奔跑的样子,瘦瘦的,两条小腿,在裤管里荡来荡去,好像那里是两股无形的风。后背与前胸上的衣服,快要贴到一起了我觉得弟弟变成了纤细的纸片人,或者一只柔弱的蝴蝶,一阵小小的风,都能将他从这个村庄里吹走。可是他却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弱小和卑微,他的内心涌动着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大到不仅仅可以对抗那一刻的风,还能对抗整个的世界。
⑦是的,那一小段路,他追赶的不是我,也不是风,他在追赶他自己,一个被我嫌弃的小小的自己
⑧他就那样在我的前面跑啊跑,跑啊跑,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希望这条乡间的小路永远都不要有尽头,就像这永无休止的风一样。我跟着他到哪里去呢?我不知道。我也不关心。我只想这样注视着他瘦小的背影,倾听着他清晰的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就像我们是在一条时光隧道里无休无止地奔跑,而这条隧道的尽头,则是成年之后,不复亲密的我们。
⑨风果然在很多年后将我和弟弟像蒲公英一样吹散了。我跟随着风,去往北方以北,那里是所有风的源头,无数支风,犹如千军万马,从沙漠草原、戈壁一起出发,向着无尽的南方奔去在荒凉的戈壁滩上,能看到沙蓬被大风挟着,漫山遍野地流浪一株沙蓬草,究竟能走多远呢?当它们的双脚被石块、泥土、沙蒿、柠条或者大树牵绊住的时候,它们的心底浮起的,究竟是宿命一样的悲伤,还是终于寻到归宿的欢喜?如果幸运一株沙蓬会遇到湿润的泥土,生儿育女,繁衍不息,而后将它们的流浪精神完美地复制给后代。于是秋天一来,沙蓬这一大地上的浪漫种族,便跟随着风,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迁徙。它们穿过山野、戈壁、荒原,越过黄河、沙漠、村庄。它们一定比一个人漫长的一生,历经更多的风景。在风里互相追逐着奔走的时候,一株沙蓬会不会和另外的一株说一会儿话?还是像我和弟弟一样在村庄大道上一前一后地飞驰,却互不言语?如果某一天它们走丢了,是不是永远不会重逢?
⑩当我在蒙古高原上写下这些文字时,又想起了很多个孤独的午后,我和弟弟站在风里看天上的云。风最终将那些形形色色的云全部带走,不留印痕。风也带走了村庄里许多的人,他们或者寂寞地死去,或者沙蓬一样,飘进城市。风最终将一个老去的村庄,丢给了我。
⑪而这时,如果我回到村庄,蹲在墙根下,眯起眼睛晒晒太阳,我一定又可以听到风的声音。那声音自荒凉的塞外吹来,抵达这堵墙的时候,已经是春天。风暖洋洋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着什么。去年的玉米秸,在风里扑簌簌地响着,它们已经响干响干的,一点儿火花,都可以让它们瞬间呼隆呼隆地燃烧起来。空气中有一种甜蜜的、好闻的又热烈的味道,那味道似乎来自遥远的童年,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那时我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小猪一样拱啊拱,拱啊拱,最终,我寻到了世间最幸福的源头—母亲的乳房。
⑫那一刻,风停下来。
⑬整个的世界,都是我的。
(选自《光明日报》2019年11月08日)
1.解释加点字“风”在句子中的含义。(1)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
(2)
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简析文章第⑨段写沙蓬草的作用。
4.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羊事
贾平凹
①老闷卖了白羊的那天,我去他家。为了能借到二百元钱,我提了一捆韭菜。一进院,老闷坐在堂屋门槛上吃饭,已经吃完了,舔碗,舌头伸着像狗舌头。“是五巴子呀!”老闷没有拿筷子敲碗沿,斜着眼看我。“还是吃了饭来的?”“啊,吃过饭了……”“还是不抽烟?”“不抽烟。”“还是不喝茶?”“不喝茶了。”“还是放下礼就走?“……就走。”
②我走出了院门,骂老闷这老东西!骂过了却想,我这不是白白送了他韭菜吗?三婶在羊圈门口扫羊粪,一放簸箕,黑豆子撒落一地。她走出来问我有啥事,我说三叔把羊卖了?三婶说多好的羊,白羊。我说现在羊价跌着咋就把羊卖了?三婶说:“馕子!”“五巴子,”三婶又说,“几时这个家里没你三婶了,也就是你三叔把我拐卖了!”
③老闷的胡茬上沾着一颗米,舌头一卷,把米卷走了,说:“馕子?!那是只病羊,草不吃,拌了料都不吃,让它死在家里呀?五十元钱卖了,我又没给他缰绳,我是馕子?!”可能是生了气,咯儿咯儿想呕吐,但又极力忍着,老闷的脸憋得通红。我说三叔三叔,老闷闭合着嘴,给我摇手不要我说话。我说:“要吐就让吐,别憋出毛病了。”老闷一动不动了一会儿,说:“我才不吐哩,今日吃的是捏饺子!五巴子咋顾得上我这儿来,肯定又是求我啥事了吧?“是的,三叔。我家房漏得不行,要抹顶的,搭住手了,三叔得借我二百元钱。”“哦,哦。”老闷放下了碗,手拔嘴唇上的胡子,稀稀的几根胡子,拔起一根,半个脸的送批就挪了五官。“哎呀,抹房顶呀,你那房是陈年旧屋了!如果你三叔有二百元钱,说啥也得先垫给你了,三叔卖了羊就落了五十元,这你也看到了,你三婶还和我置气哩,须让我再买只羊呀……”“白羊!”三婶说。“白羊,就给你买白羊!把他的羊养惯了,卖了羊就像少了口人似的。我得重买只羊呀,五巴子!”这就是我借钱的落脚。我真傻,本不该给老闷开这个口的,一捆韭菜全当是喂了猪了。
④我们镇上是逢三天一集,第三天我装了一口袋麦子去集上粜,在村口又碰着了老闷。老闷披了件棉袄,反抄着手,手里提着那根羊缰绳。老闷说:“五巴子,房抹平了没?”我说:“你不肯借钱么,我只有粜粮了。”老闷说:“话不敢这么说,五巴子,三叔这不是去集上买羊吗?”说毕了,他又说:“唉,钱这狗东西把咱农民抗扎咧!下辈子要托生,我托生钱呀,你呢,五巴子?”我说:“我托生三叔!”
⑤在集上,老闷果然在买羊。羊市上有一大群羊,都是白羊。老闷绕着羊群转悠了三圈,一只羊就咩咩地冲着他叫唤。老闷说:“这羊和我有缘分!”卖羊人就抱了一捆干菜丢在了那只羊面前,那只羊急不可待地咬嚼。老闷说:“吃手好!不会是故意吊了几天胃口吧?”卖羊人说:“哪里,它就是肚子里有个掏食虫,我喂不起了才卖的。”老闷就问多少钱?卖羊人说便宜,一百元。老闷说:“你以为我是瓜子呀?四十元!”“五十!”“九十。”“五十五。”“八十五。”“六十!”“八十。”
⑥老闷梗了脖子走了。老闷来到我跟前,低声说:“他狗日的不喊叫我!"我说:“八十够便宜的了。”老闷说:“是便宜吧?”我说:“你还是买了好。”老闷说:“我赌气走了,再回去他又得涨价。你去帮三叔买了,记着,连缰绳一块买的。”老闷把钱交给我,我把羊买过来了。老闷牵着羊到了街口,老闷欢喜得给羊顺毛,把羊的缰绳解下来给我看,说缰绳是条好缰绳,至少也值三元钱的。羊没有缰绳却顺着街口往东南的路上走,一路撒羊粪蛋儿。老闷说:“有缘分吧,五巴子,这只羊造下该我买的,你瞧瞧,它能寻着咱村的路!”
⑦我粜了麦子,跟着老闷一块回村。羊就一直走在我们前头,确实是好羊,白生生的,像白棉花疙瘩。羊真的是能寻着我们的路,到了三岔路口,它不往东也不往西,竟然就顺了中间那条路小跑着起来了。进了村巷,巷子第五个院子是老闷家,门口的柿树底下三婶往树上挂萝卜串儿,羊就端端地往她家院门里走。三婶不挂萝卜串儿了,一直看着羊,羊进了院,就卧在羊圈边,咩!咩!老闷人还在巷里,说:“我买了羊啦,狗日的,这只羊真和咱家有缘分,能寻着村子的路,还寻得着咱的家!”
⑧三婶还在看着羊。“多少钱买的?”“八十元。还多了个缰绳哩。能行吧?!”“□□□□□□□□□□□□□□□□□□□□□□□□□”“咋啦?!”“这就是咱家的那只羊么!”
1.联系上下文,在空格里补上相应的内容,要求连贯、生动,符合人物的形象。(不超过25字)2.“我”在小说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3.举例赏析本文的语言风格。
4.小说借“羊事”,写出了农村哪些世态人情?请结合原文探究。
大禹的寂寞
何向阳
时隔四千年之后,已经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了,只剩了传说,在往事与神话间游走,还有“古辕关”这几个清人的字,刻在关隘立壁上,写着历史。夏禹,一半被压了纸型,叠藏在文典史籍里头,一半化作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
然而,真的跑了几十里地,到“萃两间之秀,居四方之中”的嵩高之地登封城北约两公里万岁峰下,面对高 10 米、周长 43 米的巨大“启母石”时,才知道那个英雄是彻底地寂寞的。
早年读《史记·夏本纪》,印象中叫禹的英雄与洪水斗了一辈子,太史公用了几大段写他从这里到那里,好像走遍了天下河流,连一些不知名的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河都布满他的足迹,哪里有水难,哪里就能眼见他的身影,忙碌得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重翻《史记》,“敏给克勤”“劳身焦思”的句子扑进来,对应“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的功劳,“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撬,山行乘辇”的做法更惹人眼目,“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终于告功于天下,天下也终于因这个人的忙碌操劳而“太平治”。然而行为、功绩之外,仍有一句不能舍下,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较之,我倒更喜欢口传历史中那句——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去了“敢”字,可能更见禹的风格。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司马迁的文人叙事中说的是责任,民间叙事中说的是精神。二者叠加,仍不能抹去个寂寞么?
禹治水前,还有一个人因治水建功,也因治水被杀,当那个叫鲧的人用堵的方法没有最终止住而失败时,死的命运其实已等着他了,“九年治水而不息”,功用不成是小事,关键是民生之系。《史记》中那一句让人看了心悸——“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可见当时的责任制之严明。“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这里面有种难以人情释解的苦痛,前赴后继才不那么浪漫,舜此举之用意今人不好揣摩,然而也让人觉出搭了性命的压力,不知尚年轻气盛的禹怎么想?反正,他是上路了。面对因洪水生灵涂炭的百姓,他是非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了。
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谁又是第二个要他付出的亲人呢?五层楼高的启母石就是另一场不幸的实证。“禹治洪水,通面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淮南子》里这篇故事一波三折,熊身的禹,和无意中见了熊身禹的为妻的涂山氏的“惭而去”——写得太生动,也太涩苦,还有启之生,都神迹般,扑朔迷离;然而立于启母石前的下午,阳光是这么好,壁峭的石头破裂开来,一分为二,围着它走,有种本真的崇慕,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雕饰或者后天的人文附丽,就是一块巨石,风雨阳光都经过了,还是一块巨石。对于那不知神迹的过路人,它会因没有文字与解说而沉默为一块真正的顽石。大禹寂寞着,他的寂寞还不是后天的懵懂,而在当时,最亲密如妻子的人仍然会“惭而去”,离开他,不解是深的,比水更深一些。大禹,枉有回天之力,能够劈山让泄流改道,却不能够让一个心爱的女人回心转意,一任那自心流漫的大潮淹没自己。
何况诸侯们叫叫嚷嚷,争相出着主意,到了要走向水泽大野时,便多缩进家门不愿出去。
对于这帮人,大禹怎么不会冲他们把那双总是在走长满老茧的大脚伸开呢。这个英雄,领着一批人实干,却还要永担背后的热嘲冷眼、唾沫星子,那也是一种水,堵或者导似已不是对付的方法,它汇聚着另一场洪水要淹没这个治水的人。还有民众,他们的纪念随时随处,然而民众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也因随时随处而心境迁移,也会遗忘。他们忘了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将人打入历史,在史录的隧道里或可赢取一个空间,几行文字,然而内心呢,当洪水不再,阳光灿烂,歌舞升平,与幸福伴行之际,谁会想起、忆念、沉吟,或者祭奠?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从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写起,点出大禹是彻底的寂寞的,然后转入对大禹治水的叙写,再现了英雄的业绩。 |
B.文章以丰富的史料、细腻的笔触表达了对大禹公而忘私精神的赞扬,更对大禹的寂寞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 |
C.以民众对大禹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乃至遗忘结尾,含蓄而深沉,既照应了标题,又表明作者的叹惋,引发读者进行深入思考。 |
D.鲧因治水失败而被杀,大禹因治水成功而被人纪念,文章以对比的方式深刻揭示了主题:个人功绩事小,民生之系事关重大。 |
A.文章开头“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与结尾在结构上遥相呼应,表达了作者深沉的思考,引人发省。 |
B.文章大量引用《史记》中的句子,既写出了治水的难度,更表现了大禹的辛劳与忙碌,增强了文章的文化底蕴。 |
C.作者行文严谨,善于斟酌字词。他认为“不敢入”体现的是责任,“不入”体现的是忘我精神,作者更欣赏大禹将国之大事扛于肩上的担当与责任。 |
D.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既写出了大禹的勇往直前,也展现了他的寂寞与忍耐。 |
4.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许多“大禹”式人物,请结合文本和社会现实谈谈你对“大禹”式人物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