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而生
王开岭
①假若你是一个濒死者,从医生手中领过了诊断书,像预感的那样,时日所剩无几。
②你沉痛但平静地谢过医生。虽然家很远,但你决定用脚走回去。
③通往家的路,突然很陌生,仿佛是去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方。你走得很慢,很用力,这使你觉得累极了,双腿像灌了铅……真想,真想睡一会儿啊,于是你在临湖的一条石凳上坐下……又不知过了多久,你醒来了,阳光微醺,波光粼粼,空气中有股青草和树芽的甜味。多好呀,陪伴这一切多好呀,真想摇身一变,变成一只年轻的雀或一只蝉,只要还能留在世上,只要还有日出日落……你微微合眼,开始遐想风风雨雨、磕磕绊绊的几十年,具体或抽象、清晰或模糊的一幕幕……
④想起童年夏夜里的“数星星”,你以为一定能数得清,于是便真的去数了,这多么令人鼓舞啊;想起作文本上的梦想,少年时的奖状;想起与你在课桌上划“三八线”的小姑娘;想起揭榜前的紧张和填志愿的激动;想起大学里的晚自习,绿茵场上的长途奔袭,论文答辩的激昂;想起毕业前的篝火和《友谊地久天长》的手风琴曲,赠言簿上“拯救世界”的大言不惭……你忍不住微微笑了,眼眶涌出一股湿热的黏液。
⑤继续往下想,你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清晰,乃至面目全非了,像断线的风筝,仿佛自愿又仿佛被劫持着混入了更多黑压压“断筝”的队伍。因瞻前顾后而背叛了初衷,因害怕落败而放弃了冲试,因圆滑世故而涂改了个性,因贪图惠利而委屈了人格,因攀炎附势而轻视了友谊……忙于升迁和工资待遇,忙于察言观色、左右逢源……一路就这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蒙混过来了。你发现把自己给弄丢了—那个血气方刚、英气飞扬的追梦少年再也找不回来了。
⑥唉,无端总被东风误,白了少年头,倘若还有来世——
⑦倘若有来世,又会怎么样呢?
⑧总之,你会换一种活法,不会再伪饰、再推诿、再欺瞒,不会再把鲜活的生命交给任何模式,你会奋然不顾去追随梦想、爱情和自由,听从生命最本色、最天然的召唤,做你认为最重要、最不能错过的事儿……总之,你不会委屈了生命,你要做回一个真实的、不折不扣的自己,任何绳套都不能挽留你,任何障碍都不能阻碍你,任何诱饵都不能使你回头……
⑨这时候,你仍坐在湖畔的石凳上,夕霞似一片火红的枫林漫天舒卷,你身体发烫,像刚跑完很远、很激烈的路。突然,空气中跃出一丝凉意,你蓦地一惊。
⑩奇迹出现了,你确认刚才不过乃一假设,你不过被死神象征性地吻了一下,你活着,活得好好的,健健康康,又不算老,还有长长的日历,还有无数若隐若现、翩翩起舞的光阴……这复活的感受真是无法形容,大梦初醒般阵痛与庆幸!为此,你必须学会感思和珍惜,感激那虚惊一场的梦魇,报答这唯有一次的生命,决不辜负和怠慢了它!
⑪的确,“向死”给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人生体悟:当“死”“闪电般刺透灰蒙蒙的天窗向你招手,生存的暗房骤然被照亮;瞬间,你看清了许多隐瞒着的“核”与真相……“死”还像一辆重型铲车,那些日常牢不可破的栅栏、貌似威严的俗规戒律、假惺惺的世故常道——竟多么虚妄,多么荒诞,积木般一触即瘫,权势、城府、争斗、盘算、谄媚、犬马声色、戚戚名利,与生命何干?与灵魂何干?在生死这样磐重的大题目前,全变渺小了、猥琐了,如儿戏一般。
⑫痛定思痛,有了这些思考,当你重返生活时,至少能变得从容一点、超脱一点,少些势利,少些俗套,少些束缚和烦扰。
⑬多少人都忘记生命的真实身份了。
(选自2012年8月7日《渤海早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第二段,写出了人在濒临死亡时的矛盾情感,既有痛苦、悲伤,又有坦然、洒脱;在结构上有着承上启下的过渡作用。 |
B.第四段中的“你忍不住微微笑了,眼眶涌出一股湿热的黏液”,表达了人在回首往事时,对自己曾经的无知、轻狂行为的自嘲与懊悔。 |
C.结尾处“多少人都忘记生命的真实身份了”,表明很多人虽然痛定思痛,对生命有了深刻思考,但仍然麻木不仁,作者对此深表惋惜。 |
D.文章以第二人称“你”作为表达主体,容易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便于直接抒发感情、阐述观点;同时“你”是泛指,增强了文章的现实针对性。 |
3.文章以“向死而生”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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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夜白
刘墉
15年前,她丈夫
有一天,她果然抱着一个匣子来找我,一边打开盖子,一边说:“不得已,得卖了,您看看值多少?”她小心翼翼地拿出个手卷,题签上写着:韩斡照夜白。我一怔,沉吟道:“韩斡照夜白?韩斡是唐代画马的名家。”
“是啊!所以我丈夫说是国宝级的。”
我没吭气,慢慢打开手卷,没看两尺,已经确定:假的!且不说画笔不精,连伪刻的印章都拙陋。只是我不知该怎么说。
偏偏她还喜滋滋地指着画:“乾隆皇帝也收藏过呢!”
我犹豫再三,还是心一横说:“抱歉!我得告诉您实话,这是假的!”
她的脸一下子苍白了,扶着桌子,往下坐,没坐上椅子,滑到了地上。我赶紧过去扶,她却把手一挥,蒙着脸。看不见她的表情,看到的是一片花白的头发。
“您确定?”她低着头问。
“确定!这是仿的,原件藏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她没再说,站起身,以很快的速度收好那卷画,临走,用硬硬的声音说:“求求您!可别让我儿子知道,他要是问,就说是真的。”
后来有一次遇上她母子,谈到留学,那大男生又自信满满地说:“我们不怕!我们有爸爸留下的无价之宝。”
我立刻心一揪。
今年二月,我去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才走进明轩,就看见一位男士正贴着橱窗看那幅著名的手卷。画中是骠壮硕骏、鬃毛直立、昂首扬蹄、想要挣脱缰索的白马。旁边有南唐李后主书“韩斡照夜白”。
男士见我靠近,微微让位,抬头。挺面熟,不是……
“我妈去年过世了,也是心脏病,走得突然。”已经在大学教书的男士有点腼腆,“我特别从芝加哥过来,看这幅画。”
“你们家……”
“我爸也留给我们一幅,假的,因为高中美术课本上印了这张画,我早就知道真迹在这儿。所幸我妈不知道,她一直认为是真的。”他笑笑,“也多亏那张假画,我怕我妈拿去卖,知道是假的,一下子崩溃,所以拼命用功,一路拿奖学金。”
“那张画……”
“我带来美国了,常看,觉得它比这幅真的还真,真是一匹仰首长嘶的照夜白。”
走出博物馆,我站在门口好几分钟,心想是不是该回去,告诉他,其实他妈妈早知道画是假的,只是又想起答应过他母亲……
眼前突然飘起密密的雪花……
【注】照夜白:唐玄宗坐骑,曾随其南征北战,立功无数。韩斡:唐代画家,尤工画马,《照夜白》为其代表画作。
1.给下面加点的汉字注音并解释其意义。2.本文与栗良平的小说《
3.从人物描写角度分析文中画线段的表达效果。
4.对本文赏析恰当的两项是
A.丈夫辞世朋友操心母子却无畏,为下文表现母子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境作铺垫。 |
B.丈夫留下的“名画”虽是假的,但至少能表现他对收藏、对生活与生命的热爱。 |
C.男士与“我”的偶遇过于巧合,违背了生活真实,令人生疑,是本文的致命伤。 |
D.儿子之所以觉得自家的假画比真画还真,因为其间凝聚着他对父亲的追思怀念。 |
E.本文构思精巧,悬念丛生,在相互的体谅与关怀中表现出令人感动的母子深情。 |
6.文中说“眼前突然飘起密密的雪花……”,依据文意,请续写一段80字左右的文字。
王麻子膏药
阿成
聊一个小人物。
这个小人物在哈尔滨道外区。道外区是这座洋气十足的城市中最中国化、最传统化的一个区(其他几个区,譬如道里区、南岗区,都有较明显的殖民地化倾向)。一句话,这座城市颇有一点儿杂家的风度,亦称流亡者的城市。所谓流亡者的城市就是背井离乡之人的城市之意。离乡便思乡,思乡之极,难免会做出些不讲道理的事。对方一个不足道的动作,一个平平常常的眼神儿,都可能导致头破血流、筋骨折断。即为流亡者之乡也得有点儿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才行,也只有这样才能在这里站住脚跟。
北京城的满族青年王树森,经过对以上情况与精神状态的认真论证、综合分析后,才决定闯关东到东北来的。王树森的父亲原是清宫护卫营的卫士。文史资料介绍说:“卫士们在操练武艺中,难免有跌打损伤之苦,于是就互相推揉搓,或者互赠些自己配用的药膏。”并说,“当时最受欢迎的是“狗皮膏”“小灵丹’和王树森家的“王大膏药’。”王树森就是从小从当护卫的父亲那里学会了熬膏药的本领的。
19世纪末,王树森家道败落,于是他怀着一腔悲怆来到东北。在庙头一带熬膏药,专治跌打损伤。哪个被思乡之苦或酒火持有者打折了腿,赢家便义气地冲着倒地上哎哟不止者扔下几文钱说:“去王麻子那儿买几帖膏药贴上吧。”
如此下来,王树森就了不得了,他熬的膏药名声大震。王树森的专治腰腿疼以及各种寒症的膏药,深受苦寒之地老百姓的欢迎和信赖。王树森人长得不错,有点儿华佗遗风,也有点儿扁鹊的做派,不幸的是,自己有一脸天然的白麻子。王树森将计就计,不计鄙陋,将自己熬的膏药称“王麻子膏药”。这在文学上叫“反讽”,在欧洲叫“黑色幽默”,在这里,却显得通俗易懂、幽默亲切,还明显地透着某种自信。
20世纪的20年代,王树森在哈尔滨开了一家“王麻子膏药店”,落脚在太古南六道街的“兄弟堂”,并在院内行医。膏药店在道外人称的“王麻子街”上,那一带是酒家饭铺林立的地方,俗称“十八拐”。后街是有名的“小天桥”“北市场”。可谓人声鼎沸,非常热闹。这样的地方免不了有欺行霸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之类的勾当与表演。因此,跌打损伤的事自然要多,哎哟之声每日不绝于耳,大家都习惯了。寻常的日子就是这样子的,捏着小酒壶,学几声特别“哎哟”,再平平仄仄、怪模怪样地相对龇牙一乐。
你说,王麻子膏药,在这里能不火吗?
王树森面对如此乱糟糟的人间风景,常说,咱治不了这些社会丑风,再治不了受害者和平民百姓的病,不是更惭愧吗?
王树森每天一大早起来,先在无人的江边练一套拳。他已经修炼出来了,心中有了尊重生命这个大主题,人的神态风度也不一样了。这一点儿,不是当代某些伪商人照猫画虎学得了的。重要的是,王树森的膏药还极为便宜,普通老百姓买得起。王树森从不制作蒙人的“高档”药欺世盗名,从不干缺德的事。倘若这样便宜的药膏也买不起怎么办?用不用先交押金,记下身份证或者工作证号?不用。为什么不用呢?是王麻子太古旧、太原始、太蒙昧吗?不是。王麻子的原则跟当今医院正厅悬挂的牌子有点儿不同,当代医院挂的牌子是“救死扶伤,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也有医院把这个悄悄取下来了,免得跟患者打嘴仗时麻烦)。王树森不挂牌,本着一条宗旨“有钱的花不多钱就治病,没钱的免费也治病,膏药以旧换新收半费。贴敷中间可免费再贴一贴……外地函购的,不管寄不寄钱,总有专人优先寄去”。
王树森公开在门前支大锅熬药,当众下料,严格质量标准,恪守信义。
……
让人不解的是,在王麻子街称“王麻子膏药”的店铺竟有多家。像李明臣开的“真正王麻子膏药店”,万溢开的“这才是王麻子膏药店”,宁子路开的“真正假王麻子膏药店”,以及王树森自己开设的“真正老王麻子膏药店”。史料上说这些店“为了招徕生意,各家不仅在店名上用心良苦,而且不惜工本,都在各自门头上挂有三五层装潢别致、风格各异的高大牌匾”。这种事,倘若出在今天,非得打个一塌糊涂不可。想不到的是,那些膏药店都是王麻子特许他们开的,所谓“有钱大家挣”。
王麻子——王树森临死前告诉他的传人,也是他的儿子,只有一句话:“别把钱看重,要把病看重。”
鄙人虽不是医生,听到这句话时也觉得汗颜。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从道外区说起,介绍道外区是流亡者的城市,人们有好打斗的习性,引出王树森闯关东到东北的内容,为下文写“王麻子膏药”做铺垫。 |
B.第四段(19世纪末……到第六段20世纪的20年……)介绍王树森的事业从开创、发展到生意兴隆的过程,突出王树森的吃苦耐劳与自信。 |
C.叙写后街的热闹、打斗的风气,寻常日子后街人找乐的方式,既描绘了风土人情,表现此处的“社会丑风”,又揭示了王麻子膏药红火的原因。 |
D.小说语言生动活泼,朴实又风趣,如“聊一个小人物”等,娓娓道来,亲切自然;又如“可谓人声鼎沸,非常热闹”,文白夹杂,妙趣横生。 |
3.小说的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①1932年,“一·二八凇沪抗战”以失败告终,20岁的侯仁之在苦闷中彷徨。弟弟侯硕之的一句话,让他下定决心放弃曾想从事的医学,投考历史专业。弟弟的那句话是:“学医,只能给个人看病。学历史,可给社会治病!”这一年,侯仁之考取燕京大学历史专业。
②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平沦陷,燕京大学成为沟通沦陷区、解放区和大后方的秘密通道。当时正在读研究生的侯仁之承担了将爱国学生送往解放区或大后方的工作。抗战胜利一年后,侯仁之前往英国利物浦大学求学。
③在英国期间,侯仁之进渐接受了历史地理学的理念。他意识到,沿革地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1949年,侯仁之学成归国,并将历史地理学引入中国。从此,一个新的、科学的历史地理学学科逐步建立起来,侯仁之成为公认的“中国历史地理学第一人”。
④要搞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大量的实地调查必不可少。在张家口考察期间,侯仁之发现一段长城与众不同。深感疑惑的侯仁之回来后立即查资料,最终确认这是明后期沿着长城开设的“马市”。如今这种贸易已消失在历史中,但却由遗留的建筑记录下来。从此,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地理”,而野外考察和考古研究,也成为贯穿他学术生涯的重要内容。
⑤1958年,侯仁之开始了沙漠研究。当时有人认为,沙漠地区不仅文献资料少,而且调查访问都很困难,难以开展历史地理研究。侯仁之反驳道:“必须勇敢打破旧传统,坚决走出小书房,跳出旧书堆。”此后数年,侯仁之连续奔赴西北沙瀵进行考察。
⑥1964年夏天,侯仁之在陕北榆林附近的沙漠考察统万城。统万城是5世纪一个少数民族小王朝的都城,已在沙漠中沉寂了千年。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侯仁之得出结论,统万城的沙化,是人类不合理活动的结果。那时,人们普遍认为西北沙漠中很多古城被废弃是“大漠流沙”造成的。而侯仁之却证明,这是“肤浅的广为流传的错误观点”,人类活动才是造成沙化的主要原因。这直接为后来人们治理沙漠打下了认识基础,侯仁之也因此成为“沙漠历史地理研究的先驱”。
⑦在这次考察中,侯仁之还纠正了一个普遍的说法:榆林三迁,即榆林因流沙侵袭而被迫三次南迁。侯仁之证实,榆林不仅没有三迁,反而在原址五次扩展。古城榆林终于明晰了自己的“身世”。
⑧在学术生涯中,侯仁之梳理过脉络的城市有很多。承德、临淄、邯郸、芜湖、敦煌……在侯仁之的慧眼下,一个个城市的前世今生或者得以浮现,或者更加丰满。他对许多城市做了深入的研究,充满着热爱。对他而言,北京有着更重要的意义。侯仁之曾说:“我对北京,是知之愈深,爱之弥坚。”
⑨侯仁之在北京定居60年,为北京倾注了大量心血。比如有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在20世纪80年代还是进京要道。卡车、拖拉机往来穿梭,卢沟桥受损严重。侯仁之对此心急如焚。他写了《保护卢沟桥刻不容缓》一文,发表在《北京日报》上。6天后,北京市政府决定,卢沟桥禁止机动车与兽力车通行。如今,经过多次整修的卢沟桥已经得到妥善保护。侯仁之最为人所知的壮举是保护莲花池。正是因为他的积极奔走,原本要建在莲花池上的北京西客站主楼东移了100米。“先有莲花池,后有北京城”,北京城的血脉得以保留。
⑩当然,与他的研究相比,这些事还只能算作“信手为之”。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以历史地理学的眼光,解决了北京城市起源、城址转移、城市发展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等关键性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侯仁之,人们可能无法充分解读北京的厚重和韵味。
(摘编自高毅哲《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1.侯仁之被称为“城市的知音”,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2.本文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结合全文分析侯仁之取得成就的自身因素主要有哪些?请加以概括。
我另外的一生已经开始
刘亮程
①我说不出有四个孩子那户人家的穷。他们垒在库车河边的矮小房子,萎缩地挤在同样低矮的一片民舍中间。家里除了土炕上半片烂毡,和炉子上一只黑黑的铁皮茶壶,再也没有什么。没有地、没有果园、没有生意。四个未成年的孩子,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几岁,都呆在家里。母亲病恹恹的样子,父亲偶尔出去打一阵零工。我不知道他们怎么生活。快中午了,那座冷冷的炉子上会做出怎样一顿饭食,他们的粮食藏在哪里。
②我同样说不出坐在街边那个老人的孤独。他叫阿不利孜,是亚哈乡农民。他说自己是挖坎土曼的人,挖了一辈子,现在没劲了。村里把他当“五保户”,每月给一点口粮,也够吃了。但他不愿呆在家里等死,每个巴扎日他都上老城来。他在老城里有几个“关系户”,隔些日子他便去那些人家走一趟,他们好赖都会给他一些东西:一块馕、几毛钱、一件旧衣服。更多时候他坐在街边,一坐大半天。看街上赶巴扎的人,听他们吆喝、讨价还价。看着看着,他就瞌睡了,头一歪睡着了。他对我说,小伙子,死亡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在动,你不动了。你还能看见他们在动,一直地走动,却没有一个人会走过来,喊醒你。这个老人把死亡都说出来了,我还能说些什么?
③我只有不停地走动。在我没去过的每条街每个巷子里走动。我不认识一个人,又好似全都认识。那些叫阿不都拉、买买提、古丽的人,我不会在另外的地方遇见。他们属于这座老城的陈旧街巷。他们低矮的都快碰头的房子、没打直的土墙、在尘土中慢慢长大却永远高不过尘土的孩子。我目光平静地看着这些时,的确心疼着在这种不变的生活中耗掉一生的人们。我知道我比他们生活得要好一些。我的家景看上去比他们富裕。我的孩子穿着漂亮干净的衣服在学校学习,我的妻子有一份收入不菲的体面工作,她不用为家人的吃穿发愁。可是,当我坐在街边,啃着买来的一块馕、喝着矿泉水,眼望走动的人群时,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一样的,尘土一样多地落在我身上。我什么都不想,有一点饥饿,半块馕就满足了。有些瞌睡,打个盹儿又醒了。这个时刻一直地延长下去,我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在老城的缓慢光阴中老去。我的孩子一样会光着脚,在厚厚的尘土中奔来跳去,她的欢笑一点儿不会比现在少。
④在这一刻里,我另外的一生仿佛已经开始。
⑤我清楚地看见另一种生活中的我自己:眼神忧郁,满脸胡须,背有点驼。名字叫亚生,或者买买提,是个木工,打馕师傅,或者是铁匠,会一门不好不坏的手艺。年轻时靠力气,老了靠技艺。我打的镰刀把多少个夏天的麦子割掉了,可我,每年挣的钱刚够吃饱肚子。
⑥我没有钱让我的女儿上学,没有钱给她买漂亮合身的衣服。她的幸福在哪里我不知道,她长大,我长老。等她长大了还要在这条老街上寻食觅吃,等我长老了我依旧一无所有。
⑦你看,我的腿都跑坏了,还是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我的手指都变僵硬了,还没挣下一点儿养老的粮食。我会把手艺传给女儿,教她学打铁,像吐迪家的女铁匠一样,打各种精巧耐用的铁器,挂在墙上等人来买。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这种叮叮当当的生活,不喜欢又能去做什么。如果我什么手艺都没有,我就教她最简单简朴的生活,像巴扎上那些做小买卖的妇女,纱巾蒙面,买一把香菜,分成更小的七八把,一毛钱一把地卖,挣几毛钱算几毛。重要的是我想教会她快乐。我留下贫穷,让她继承;留下苦难,让她承担。我没留下快乐,她要学会自己寻找,在最简单的生活中找到快乐,把自己漫长的一生度过。
⑧我不知道这种日子的尽头是什么。我的孩子,没人教她会自己学会舞蹈,快乐的舞蹈,忧伤的舞蹈。在土街土巷里跳,在果园葡萄架下跳。没有地毯也要跳,没有弹拨儿伴奏也要跳。学会唱歌,把快乐唱出来,把忧伤唱出来,唱出祖祖辈辈的梦想。如果我们的幸福不在今生,那它一定在来世。我会教导我的孩子去信仰。我什么都没留下,如果再不留给她信仰,她靠什么去支撑漫长一生的向往。
⑨如果我死了——不会有什么大事,只是一点小病,我没钱去医治,一直地拖着,小病成大病,早早地把一生结束了。那时我的女儿才十几岁,像我在果园小巷遇到的那个叫古丽莎的女孩一样,她12岁没有了父亲,剩下母亲和一个妹妹。她从那时起辍学打工,学钉箱子。一家人靠她的收入维持生活。古丽莎长得清秀好看,一双水灵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她这个年龄女孩子少有的忧郁。那个下午,我坐在她身旁,看她熟练地把铜皮包在木箱上,又敲打出各种好看的图案。我听她说家里的事:母亲身体不好,一直呆在家,妹妹也辍学了,给人家当保姆。我问一句,古丽莎说一句,我不问她便低着头默默干活,有时抬头看我一眼。我不敢看她的眼睛,那时刻,我就像她早已过世的父亲,羞愧地低着头,看着她一天到晚地干活,小小年纪就累弯了腰,细细的手指变得粗糙。我在心里深深地心疼着她,又面含微笑,像另外一个人。
⑩如果我真的死了,像《古兰经》中说的那样,我会坐在一颗闪亮的星宿上,远远地望着我生活过的地方,望着我在尘土中劳忙的亲人。那时,我应该什么都可以说出来,一切都能够说清。可是,那些来自天上的声音,又是多么地遥远模糊。
(选自春风文艺出版社《在新疆》,有改动)
1.⑤-⑩主要从哪两个方面写自己的“另外的一生”?简要概括。
2.联系全文,说说尾段中“亲人”这—形象的内涵;作者在他们的身上寄托了怎样的情怀。
3.试简要分析下面语句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1)死亡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在动,你不动了。你还能看见他们在动,一直地走动,却没有一个人会走过来,喊醒你。
(2)我的孩子,没人教她会自己学会舞蹈,快乐的舞蹈,忧伤的舞蹈。在土街土巷里跳,在果园葡萄架下跳。没有地毯也要跳,没有弹拨儿伴奏也要跳。
4.“在这一刻里,我另外的一生仿佛已经开始。”此句话不仅在结构上有重要作用,而且揭示了文章写法上的创意。请联系全文,具体分析。
狗这一辈子
刘亮程
①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吃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
②活到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尽管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狗却不会像人,年轻时咬出点名气,老了便可坐享其成。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③一条熬出来的狗,熬到拴它的铁链朽了,不挣而断。养它的主人也入暮年,明知这条狗再走不到哪里,就随它去吧。狗摇摇晃晃走出院门,四下里望望,是不是以前的村庄已看不清楚。狗在早年捡到过一根干骨头的沙沟梁转转;在早年恋过一条母狗的乱草滩转转;遇到早年咬过的人,远远避开,一副内疚的样子。其实被狗咬过的人,大都把仇恨记在主人身上,而主人又一古脑把责任全推到狗身上。一条狗随时都必须准备着承受一切。
④在乡下,家家门口拴一条狗,目的很明确:把门。人的门被狗把持,仿佛狗的家。来人并非找狗,却先要与狗较量一阵,等到终于见了主人,来时的心境已落了大半,想好的话语也吓得忘掉大半。狗的影子始终在眼前窜悠,答问间时闻狗吠,令来人惊魂不定。主人则可从容不迫,坐察其来意。这叫未与人来先与狗往。
⑤有经验的主人听到狗叫,先不忙着出来,开个门缝往外瞧瞧。若是不想见的人,比如来借钱的,讨债的,寻仇的……使装个没听见。狗自然咬得更起劲。来人朝院子里喊两声,自愧不如狗的嗓门大,也就缄默。狠狠踢一脚院门,骂声“狗养的”,走了。
⑥若是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开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狗挨打挨骂是常有的事,一条狗若因主人错怪便赌气不咬人,睁一眼闭一眼,那它的狗命也就不长了。
⑦一条称职的好狗、不得与其他任何一个外人混熟。在它的狗眼里,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须是陌生的、危险的,更不得与邻居家的狗相往来。人养了狗,狗就必须把所有爱和忠诚奉献给人,而不应该给另一条狗。
⑧狗这一辈子像梦一样飘忽,没人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
⑨人一睡着,村庄便成了狗的世界,喧嚣一天的人再无话可说,土地和人都乏了。此时狗语大作,狗的声音在夜空飘来荡去,将远远近近的村庄连在一起。那是人之外的另一种声音,飘忽、神秘。莽原之上,明月之下,人们熟睡的躯体是听者,土墙和土墙的影子是听者,路是听者。年代久远的狗吠融入空气中,已经成寂静的一部分。
⑩在这众狗狺狺的夜晚,肯定有一条老狗,默不作声。它是黑夜的一部分,它在一个村庄转悠到老,是村庄的一部分,它再无人可咬,因而也是人的一部分。这是条终于可以冥然入睡的狗,在人们久不再去的僻远路途,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这条狗来回地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
(选自刘亮程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句话是对狗这一辈子的高度概括,也是全文的总起:“不容易”三字揭示出了狗的命运,是文章的文眼所在。 |
B.第②段写到老狗因为皮已脱毛、肉体多病而无人问津,获得相对安全,这颇具嘲讽的理由令人心酸。 |
C.文章通过大量的叙事来写狗的一生,不假议论、冷静客观地将动物的命运与人的沧桑叠化在一起,展现出了一个人类透视自身命运的独特窗口。 |
D.作者主要以拟人手法来写“狗这一辈子”,并未简单地将“狗”作为驱遣情思的物象和工具,从而由衷地表达出了对自然万物的理解与尊重。 |
3.作者在文章的结尾说,一条老狗是“黑夜的一部分”,是“村庄的一部分”,也是“人的一部分”。你如何理解作者的这些说法?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推荐3】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那个冬天我走进地坛
①读到《我与地坛》时,我正醉心于《莎士比亚全集》,脑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了《哈姆雷特》中那句著名的独白:“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②在我当时的感觉中,这句话正可以来概括《我与地坛》中主人公面对的困境。虽然两部作品的主角——受了欺骗的王子和落魄无助的残疾人——所处的时代、地域及面对的难题有着巨大差异,但那种被逼迫到濒临极限的感受,应该是相近相通的。
③《我与地坛》对我的触动是那样强烈。我记得我把刊发作品的那册杂志抓在手里,郑重地摩挲着相关的几个页面。我想到儿童时期的高尔基,每当读到一本喜欢的书,就将书页对着阳光看,以为其中一定藏着感动人的奥秘。
④我专门骑车去了一次地坛公园。冬日的寒冽中,我用了半天时间,走过整个公园。虽然过去也来过,但此次它大不一样了,只因为被史铁生描写过,便仿佛成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我寻找作品里描写过的那些场所,想象他的轮椅曾经停在什么位置,哪里是歌唱家练嗓子的地方,那对慢慢变老的夫妻,每天散步时是从哪个门进入公园。在漫长的日子里,作者史铁生坐在轮椅上,望着面前的空旷和静谧,思考他的苦难和命运,他的活着的理由,他可能的救赎之路。
⑤对于他,这注定是一个无法摆脱但又必须厘清的纠缠。二十一岁那年,命运就判决他下肢瘫痪,只能终身坐在轮椅上,死亡之日才是解脱之时。时时刻刻,他体验着一种面临绝境的、即将被吞噬的感觉,仿佛被
⑥史铁生的最初反应,与处于类似境遇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凭什么是我,来承受这样的苦难?但这样的情绪并无助于改变这一个坚硬的事实。无奈中他只能平静下来,努力让自己思考,试图弄明白一些事情。时间并未能平复伤痛,但有助于让他认识伤痛。从那个一次次与荣誉擦肩而过的长跑者身上,从那个漂亮但弱智的小姑娘身上,他看到了造物者的不讲道理,看到了偶然性的随意捉弄,看到了苦难的无所不在。
⑦他明白了,“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而由谁来充任这样的苦难角色,谁去体现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实在是没有理由可讲。那么,要不要活下去?也是在长久的思索后,作者领悟出:“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这种窥见命运底牌后的开悟和坦然,使他得以平静地看待和接纳苦难,达成了与自己命运的和解。
⑧这个命题同时还有着一个分蘖:怎样活下去?终于,写作
⑨自此他沿了这条道路艰难地行走,就像独自摇着轮椅跨过公园里的沟沟坎坎。终于,在走进这个园子15年之后,他拿出了这一篇《我与地坛》。这是一朵在炼狱的黑暗中开放的花朵,却闪动着属于天堂的奇异光亮。自此他获得了抗衡苦难的力量。
⑩说到底,最终支撑起他残缺的生命的,是一种存在意义感的获得。我想到了“意义疗法”的创始人维克多·弗兰克的著作《活出意义来》。作为当年纳粹集中营中的一名囚犯,他展现了被关押者们的两种前景——或者死于疾病冻馁,或者最终被推进焚尸炉,没有别的选择。每个人都面对同样的境遇,但意识选择的不同将他们分别开来。那些能够始终保持某种目的感的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显得更健旺,甚至挨过了最为艰难的日子,哪怕这种目的是多么渺小。作为写作者的史铁生的卓越,也正是建立在这一点上。
⑪在《我与地坛》中,我们看到了思想的清晰展开。作品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理念,而是诸多理念的汇聚和纠结。它从某一个逻辑起点迈步,层层递进和深入。在这条思想路途的终点,生存的“牢靠的理由”,日渐明朗,于是生活的重新开展也获得了坚实的基础。
⑫事实上,几乎可以说在他的所有作品中,反复思索和表达的都是以生与死、坠落与升腾为内核的一个话题群落,在具体作品中又体现为不同的伸延和变异。而《我与地坛》,无疑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
⑬命运给了史铁生一副烂牌,他却将它打得至为出色。
⑭史铁生对于命运的感悟并不是仅仅对自己才有意义,否则就不会有那样广泛而强烈的反响。从对自身残疾的思考生发开去,他进一步揭示了残疾是一切生命共同的、本质的困境。它不仅仅限于肢体器官的残缺,而是有着广阔的指向——对于美貌、健壮、聪明而言,丑陋、病弱、愚钝也是一种残疾,如此等等。因此,地坛是他个人的救赎之所,而他从这里获得的觉悟,也成为了读者寻求自身超度的一种
⑮此后多年中,我又去过几次地坛公园。最后一次,记得是在一个深秋的黄昏时分,落日的余晖斜洒在祭坛上,遍地飘落的树叶散发着清新而苦涩的气味。虽然史铁生已经辞世多年,但他笔端吐露出的文字,仿佛此刻视野中的光亮,无声而广阔地漾荡开去,在一方方灵魂的田亩中流布氤氲。他描写过的这个地方,已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处所,而是一个精神的朝圣之地。加持和祝福都在无声地进行着。
⑯因此,自甫一问世的那天起,《我与地坛》就不再专属于作者史铁生自己了。
⑰这篇作品最早刊发于《上海文学》1991年第1期。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数字,我不愿意看作仅仅是一种巧合。我不知道,它是否预示着上个世纪90年代文学开始了对于灵魂审视、对于命运思考的深入化。十分确凿的是,作家韩少功敏锐地意识到了它的价值:即便整个1991年只有这一篇作品,这一年也是中国文学的丰年。
⑱几十年过去了。时光印证了他的判断。
(取材于彭程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A.“凭什么是我,来承受这样的苦难?”该句表现了史铁生对命运不公的抱怨,甚至忿怒。 |
B.作者引用《活出意义来》,意在说明懂得为何而活的人,才能忍受得住命运施与的痛苦。 |
C.作者多次去地坛,既是对史铁生心路历程的探寻,也表达了自己对史铁生的怀念与敬意。 |
D.第⑰段中用韩少功的话,目的是说《我与地坛》成就之高,足以代表1991年的中国文学。 |
3.史铁生将一副命运的“烂牌”打得至为“出色”。请概括回答他的人生达到了怎样的“出色”境界,并结合全文分析他是如何达到这一境界的。
4.作者说《我与地坛》“是一朵在炼狱的黑暗中开放的花朵,却闪动着属于天堂的奇异光亮。”请结合文意,赏析作者这样形容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