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孟老倔
孙毛伟
孟老倔是开馄饨店的。老倔整天紧绷着张脸,没一丝笑容,问他话也爱理不理的,好像都是来找他麻烦的。时有客人提点小要求:“老板,少放点辣子。”老倔也不搭话,客人却以为意思已经传达到了。可馄饨端上来,辣子一点没少。客人生气:“怎么还放这么多辣子啊?”老倔应一声:“本来就是放这么多嘛。”“不是告诉你少放吗?没听见啊?”“听见了。”“听见了咋不少放啊?”“不能少放。”“为啥不能?什么态度啊你?”“就这态度,你爱吃不吃!”
眼看要争吵起来,后面排队的也不劝解,只是“吃吃”地笑,有人咧咧嘴自言自语:“这个老倔头。”旁边的捅捅这位怕辣的客人:“他就这样,驴脾气。”这位似乎领悟到了什么,也息了声。
老倔馄饨店有“三不”:不赊账,不外卖,不调味。不调味就是顾客不得随意增减盐、辣子什么的调味品。他不给调,也不让你自己调。
老倔的“三不”让人觉得不近情理,这不赊账好说,可不外卖不调味不是明摆着难为顿客,砸自己的生意吗?老倔自有他的道理。难得他会松下脸皮给顾客解释:“我的馄饨就是吃个味。你少放勺辣椒,他多放勺盐,耶还有馄饨味吗?合你的口味你就来吃,不合你的口味,你去别家。”至于外卖他也有说辞:“外卖我不卖。馄饨拎到家一准凉了,凉了再热,糊糊塌塌的,还叫馄饨吗?”
老倔的店不大,店门口像火车站售票口那样沿墙装了一排栏杆,是排队用的。想吃老倔的馄饨,一是要早去,二是要有耐心,不排上个把小时队是轮不上的。当然在老倔店排队也不寂寞,看老倔煮馄饨是个很不错的消遣。
馄饨锅旁的案子上一字摆开三排二十四只花瓷大碗,老倔伸手从高汤锅里舀出一大勺热汤,像书法家挥毫书写一样在一排碗上行云流水似的挥一下,每只碗里就均匀地盛上了多半碗汤水,且没有一滴抛洒碗外。他再叫一声“起”,从翻滚着的煮锅里捞出一笊篱煮熟的馄饨,挪到每只碗上用勺轻轻一敲笊篱,几只精灵似的馄饨就会跳起来直落碗中。从中随便取来一碗数数,一准十只馄饨,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然后抓一把香菜、榨菜丝在那排碗上“唰”地挥毫再书一笔,绿的香菜黄的榨菜丝就花一样均匀地漂在每一只碗里了。
老倔的店店小客多,天好的时候就在店门前摆上几张桌子做餐桌用,这下违反了城市管理的规定,城管的人警告老倔不准搞店外经营,老倔却没当回事。这下惹恼了城管,派人上门执法。
老倔冷眼看着店外的桌凳被拉走,既不争辩,也不求情。转天馄饨店就闭门谢客了。
老倔馄饨店三天没开业,老倔不急,老倔的老主顾们急了,几天没吃老倔馄饨就觉得哪儿有点不得幼儿。打听到原委,老主顾中就有人出面找城管的熟人把桌凳给要了回来,老倔才开了店门。
有一天,老倔馄饨店附近的街巷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有人提供线索,说好像见过嫌疑人在老倔店吃馄饨。警察来老倔店调查,老倔看了影像说:“不错,是黑子,总来吃馄饨。”他摸着下巴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警察:“这几天没见他来,八成早就跑了吧?”警察哼了一声说:“跑?除非他长了翅膀。”老倔说:“要是没跑,出不了一个礼拜,这小子准还会来吃馄饨。”警察就笑,根本不相信,也就没布置蹲守。可是到了第六天,警察接到了老倔的电话:“你们快来,黑子正在店里。”
黑子被抓后供认,作案后他找了一个藏身之地,一直没敢出来。警察问:“那怎么又出来了?”黑子不好意思地说:“还不是为了那口馄饨。”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讲述了孟老倔开馄饨店的故事,故事围绕“馄饨”展开,着重表现了老艺人为悉心打造中华美食而精益求精的美好品德。 |
B.小说语言质朴、平实,却富有表现力,例如描写老倔煮馄饨,用形象的比喻、准确的动词表现了孟老倔手艺的娴熟、优美、灵巧。 |
C.小说成功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如“不排上个把小时队是轮不上的”“老倔的老主顾们急了”,侧面表现了孟老倔馄饨的魅力。 |
D.小说写抓捕黑子的情节饶有趣味,老倔认为黑子不到一个礼拜会到店里吃馄饨,警察不信,充分表现了老倔对自家馄饨的自信。 |
3.对于文中孟老倔卖馄饨“不调味”“不外卖”的做法,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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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花开
高岳山
当麦浪消失在镰刀的味觉之后,栀子花的心事在葳蕤的绿叶丛中荡漾。
小区花坛里,出尽风头的石榴谢幕,栀子花登上了舞台演绎着仲夏的风情。你看,栀子花仿佛是一位遗世独立的美人,高贵素雅,那气质让我一见钟情,心里也开了花。翠色欲流的叶子之间点缀一些白绢,如绿色海洋里泛出的一朵朵浪花,又似五线谱上跳动的一个个音符,更像是一个个怀春女子捧出对情郎表白的信物。凑近看,树上有花骨朵,有半开的,有完全展开的,也有枯萎的,它们是栀子花的一生一世。小花苞尖尖的,绿色,像小青椒,逐渐长大,开始露出白色,花朵有旋转的花纹,像一枚机床上车的陀螺。经过雨水的滋润和阳光的抚摸,十几片椭圆形花瓣依次展开,是白莲花的袖珍版,活力十足,朝气蓬勃,惹人喜爱。此时用手摸一摸,软软的,上面有油腻似的。不几天花瓣开始分散,外圈的几辨摇摇欲坠,耷拉着脑袋蔫了,颜色变得深黄,直至褐色,如奄奄一息的老人。栀子花在短暂的生命里从容地开,淡定地谢,顺其自然,不矫情,不显摆,如平常人家过日子,简约简单。
白蝴蝶般的栀子花在枝头摇曳诗行,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小时候,我家后院阳沟旁有一株高三米的栀子花,也许是有肥沃的土壤,才长得这么高大挺拔,在小山村里算是栀子花王。深绿的叶子四季常青,即使在寒冬也丝毫不减弱它旺盛的生命力。它默默无闻,静静地欣赏百花盛开的景象和风采,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这一切,栀子花看在眼里,记在心头,韬光养晦,耐得住寂寞。在一些明星花黯然失色之时,栀子花不声不响地擦亮了天空,也让我们欢呼雀跃。我和弟弟是姐姐们的勤务兵,猴似地爬到树上摘取花苞和刚盛开的花朵。刚盛开的,姐姐们戴在头上;花苞呢,找几个瓶瓶罐罐,一般是空罐头瓶或粗瓷大碗最合适,里面放些稻草秸秆搭起架子,装大半瓶清水,养着即可。清粼粼的水,绿莹莹的苞,这是一盆精致的盆景,又如一幅水墨画,更像是一幅刺绣。我们把这些宝贝放在书几、条桌、床头柜、梳妆台、窗台上,赏心悦目,馨香弥漫,沁人心脾,消除了人们一天劳累的疲乏。这些花骨朵渐次开放,可以源源不断地输送给姐姐们,看到她们带着栀子花劳作,是人间最美人儿,最美的风景。我总觉得栀子花是水做的,属于女士的专利,但到底抵不过诱惑,把几朵放在书包里,课间休息,偷偷地闻;在上学路上偶尔插一支在上衣荷包里,边跑边闻;晚上也一边闻着香味,一边做作业。这段时间,栀子花在我家备受青睐,看到母亲忙碌之余常常拿起栀子花嗅嗅,连声称赞:“好香呀!”
“玉质自然无暑意,更宜移就月中看。”最近几年,对文字喜爱有加,尤其酷爱读诗,我才知月下赏栀子花别有风味,更有诗情画意。月儿高悬,银辉倾泻于地,白天的燥热被习习凉风和凉如水的月色赶走,在小径踱步,一缕缕幽香在空中游弋,不失时机地钻入我的鼻孔。我猛吸一口气,香味轻车熟路地渗入五脏六肺,那个爽呀,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就是旧时的香味,久违了!我仿佛又回到空气清新的小山村,那棵栀子花不知道现状如何,是否还像当初那样繁花似锦,是否有村姑戴在头上,是否家家户户待为上宾呢?树影婆娑,暗香浮动,人被花香浸润,怎不令人心旷神怡呢?
我在栀子花这头,家乡的栀子花在那头,花香是纽带,把过去和现在连在一起。咀嚼着花香,是儿时欢乐的味道,更是如今幸福的气息。
(摘编自2017年8月7日作家网,有改动)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一段“栀子花的心事”运用拟人手法,写出了栀子花在麦收结束之后,就应时萌发,蓄势待放,把俏丽的美姿呈现给人间的念头。 |
B.在作者笔下,小区花坛里的栀子花如奄奄一息的老人,容易凋谢;儿时家乡的栀子花充满旺盛的生命力,相形之下,更喜欢后者。 |
C.本文以“栀子花开”为线索,由眼前花坛里的栀子花,引出儿时家乡的栀子花,联想到月下欣赏栀子花,最后抒情升华,结构严谨。 |
D.本文巧妙的词语移用,如“演绎着仲夏的风情”“不声不响地擦亮了天空”“一缕缕幽香在空中游弋”等,使文章增添了无穷的趣味。 |
3.人们在评论这篇文章时,认为第二段对小区花坛里的栀子花的描写最为传神,请简要赏析。
在当今诗坛,诗学家和诗人们普遍认为诗意主要来自语言的陌生化。诗评家陈仲义认为:“就语言层面来说,陌生化担负着对老去语词的埋葬任务,追求语词‘前景化’,时刻对司空见惯的功利语言、实用语言实施狙击、拦截,增加感觉长度、制造新鲜刺激,因其特别符合诗语的求新天性,陌生化的合唱一浪高过一浪,陌生化终成为现代诗学追求的美学标的之一。”但我要说的是,由于诗人们过于偏好陌生化的语言,导致诗歌偏离了读者的审美趣味,诗歌的面孔变得十分陌生,越来越多的读者在远离诗歌和诗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觉得当前的诗坛需要有一种让读者觉得亲切和亲近的诗歌出现,就显得特别有意义。从学术层面看,任何把某种诗学理论极端拔高的结果,都会导致诗歌创作生态发生不必要的偏离。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提出不同的诗学观点和理论,显得比较艰难。尽管这样我还是欣喜地看到中国内地的青年学者、批评家苍耳等,首先质疑了陌生化给诗歌带来的危害。苍耳认为:高度变形的语言恰恰对深入本体世界构成了一次障碍、一种抵消;它只是揭示了诗歌语言的一极,而忽略了潜在的另一极——亲近化;亲近化意味着归本、归源、归朴、归真。诗评家陈仲义也认为在某些语境下的熟悉语言,处理得好,一点也不会比陌生化语言差。诗人王立世是这种亲近化诗学理论的创作实践者,他这方面的代表诗作,我认为当推他的《夹缝》。
《夹缝》这首诗就这么短短几行,但是它带给我们的感受和体味却是无限的丰富的。就是这样丰富的人生体验,诗人王立世,没有像有的诗人那样将满腔的情绪完全倾倒而出,而是很节制地选取了“夹缝”这一中心意象,同时撷取人们常见的花草、空气、鸟鸣、风雨等意象进行了丰富而又亲切的描写。他不像有的诗人板着面孔,更不像有的诗人故作高深,在那里写着只有他们自己才能读懂的诗篇。应该说,当今诗坛不缺少法官般刻板的诗人面孔,也不缺少哲学家般缥缈的诗意述说,更不缺少那些让人感到陌生和新鲜的现代或者后现代诗篇,缺的恰恰就是像《夹缝》这种让人感到亲切而又诗味十足、让人读之觉得亲近而又诗意深邃的诗篇。
现在很多诗评家和诗人认为陌生化的语言是最好的诗歌语言,甚至把它当成唯一的诗歌语言评判标准,这样的认识是偏激而又片面的,也是对诗歌创作有害的。要知道真正好的诗歌语言其实是在朴实中蕴含丰富的内涵,在亲近中交融着饱满的情绪。
为此,我认为诗人们有必要清洗自己的诗歌创作观念,清洗自己的诗歌语言。只有当诗人彻底地清洗掉附着在头脑中那些空洞无用的思想,清洗掉诗人创作时游荡在心中的杂乱无章的情绪,清洗掉诗人笔尖下多余的不必要的语言修饰和枝蔓,诗歌才会变得越来越让读者感到亲近。只有让读者感到诗人可近,诗篇可亲,读者才会将他们阅读诗篇时的智慧发挥到极致。
(选自《在亲近朴实的诗写中揭示人的生存状态》,有删减)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语言陌生化因为担负着对老去语词的埋葬任务,能够增加感觉长度、制造新鲜刺激感,且符合诗语的求新天性,所以得到了诗学家和诗人们普遍认可。 |
B.诗评家陈仲义认为:语言的陌生化追求语词“前景化”,时刻对司空见惯的功利语言、实用语言实施狙击、拦截,陌生化是现代诗学追求的美学标的之一。 |
C.诗人们在诗歌中大量运用过于陌生化的语言,会导致诗歌偏离读者的审美趣味,使越来越多的读者远离诗歌和诗人,因此作者呼吁出现亲近朴实的诗歌。 |
D.内地的青年学者、批评家苍耳等,在诗歌创作生态已经发生了不必要的偏离的状态下,首先质疑了陌生化给诗歌带来的危害,这一点令作者感到十分欣喜。 |
A.诗人王立世是亲近化诗学理论的创作实践者,其作品《夹缝》语言亲切,诗意深邃,以极其寻常的意象带给读者无限丰富的感受和体会。 |
B.苍耳认为高度变形的语言忽略了语言的亲近化,亲近化意味着归本、归源、归真。提倡语言陌生化的陈仲义也同样认可语言的亲近化。 |
C.当今诗坛充斥着板着面孔或是故作高深的诗人,他们写着只有自己才能读懂的诗篇,诗坛极其缺乏让人感到亲切而又诗味十足的诗篇。 |
D.把陌生化语言当成唯一的诗歌语言评判标准,这种偏激、片面的认识对诗歌创作是有害的,事实证明,通俗易懂、语言亲近化的诗歌更受大众欢迎。 |
A.诗人们有必要清洗自己的诗歌创作观念,清洗自己的诗歌语言,不应把追求新鲜刺激作为自己的创作观念,也不应该一味追求陌生化的诗歌语言。 |
B.一定语境下的熟悉语言,处理得好,也不会比陌生化语言差,王立世的《夹缝》是这方面的典型,在朴实中蕴含丰富的内涵,在亲近中交融着饱满的情绪。 |
C.只要诗人头脑中没有空洞无用的思想,创作时无杂乱无章的情绪,笔尖下没有多余的不必要的语言修饰和枝蔓,就会写出内涵丰富,给读者亲近感的诗歌。 |
D.诗歌的艺术价值不仅仅是诗人创造的,有时也来自读者的创造,只有让读者感到诗人可近,诗篇可亲,读者才会将他们阅读诗篇时的智慧发挥到极致。 |
人是什么单位?
熊培云
计划经济盛行的时代,中国人多生活在单位文化里。陌生人见面,或是办点什么大事小情,难免会被问及“是什么单位的”。单位无所不在,正因为此,当刘震云将单位文化描述成“一地鸡毛”时,引起无数人的共鸣。
我曾说,一人即一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疆土,它区别于自己所属的疆土。同样,区别于“你属于某个单位”,每个人更应该回答的是“自己是什么单位”,“人是什么单位”。
有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单位之中。”
有说:“我是思考的单位。”
前者,“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单位之中”,道出了人类的困境或者人性的弱点。单位是人类制造出来的工具,在意识到单位可以并可能像工具般更换以前,人所受到的这种“奴役”几乎是一辈子的事。
后者,“人是思考的单位”,这也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前提。正因为人人都能思考,都在思考,都“各怀鬼胎”,民主作为利益协调器才成为可能和必要。
然而,以上回答仍停留于从政治学或社会学意义上阐述人的功用,而没有从哲学意义上触摸到人的本质。我以为,一个人若要真正解放自己的心灵,就必须在时间与空间上对人之内涵拨云见日。故而我关于“人是什么单位”的回答是“人是时间单位”、“人是时间的尺度”。
为什么“人是时间单位”?道理很简单,人是生命,有生卒年月,人归根到底是一段时间。没有时间,就没有生命。我们在时间中获得生命。
理解人是时间单位而非空间单位十分重要。即使你穷尽有生之年仍不能像梵高那样获得死后的哀名,或者像华盛顿一样收获永恒的荣耀,但是,它至少可以使你不至于沦为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或只知按部就班被动奉献(工作)的螺丝钉。 “我是时间单位”,“我是时间的尺度”,我们关于生命意义的挖掘,并非忠诚于地理与环境,而是忠诚于我们自己的一生。
人应该爱时间,而不是爱空间。时间之爱是面向个体的,是绝对的,那是我们惟一的存在;而空间之爱则是相对的,是面向公众的,是通过物质或精神的契约才得以实现的。正因为此,我愿意以更广阔的视角将我所 热爱之国视为时间之国,一种立于时间维度上的精神与思想之国,而绝非空间意义上逆来顺受的,或与生俱来的“嫁鸡随鸡”式的地理与政治之热爱。
所以我说,人应该为时间耕耘,而非为空间奔命;一个人无论占有多少疆土,如果不能在时间上做自己的主人,其所拥有的仍不过是贫困一生。以生命与时间的名义,每个人作为其所生息的时代中的一员,不应该停留于寻找地理意义上的与生俱来的归属,而应忠诚于自己一生的光阴,不断创造并享有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光。
(选自《重新发现社会》,有删改)
1.请简要概述本文的论述思路。2.作者举两个“有说”的例子,有什么作用?请简析。
3.理解“人是时间单位”,有何重要意义?请简要概括。
蚊子
张国平
他决定回趟老家,去看看年迈的老娘。他怕以后再没机会了。
他没让司机老王和秘书小周陪同,也不敢自己驾车,客车也没敢坐,找了辆出租车回了老家。
老家离龙城不过一百里,到家的时候天还没黑透,看马上到了,他让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在路边,想等等再回家。他不想碰到父老乡亲。
不远处是座废堤坝,小时候上堤割草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他站在高处,远望彩霞飘浮,夕阳西下,心头不禁酸楚。他好想留住当下,留住眼前的美好,可惜这一切已成奢望。
他不仅付了车费还预付了明天的车费,让出租车司机明天再来接他,他说明天要去趟更远的地方。
天黑透了,他步行回家。
他的突然出现让娘很意外,他从没有这个时间回家的,而且还是一个人。娘问老王和小周呢,他说送到门口让他们回去了。娘问他怎么回去,他说今儿不回去了,在家住一夜,陪陪娘。
他很久很久不在老家过夜了,每次回来都是来去匆匆。娘高兴,一扭一扭地出去了。他问娘去哪里,娘说回来你就知道了。娘买了顶蚊帐回来,说老家蚊子多,没蚊帐你睡不着的。娘的床上并没有支蚊帐,他问娘,娘说她习惯了,老胳膊老腿的,蚊子不咬她。他知道,娘是舍不得花钱。娘不缺钱,他也不会让娘缺钱,可是娘还是舍不得花。他曾想给娘请个保姆,娘不让,说她能打能跳的,请啥保姆。其实,娘既不能打也不能跳了,娘骨质增生,走路已不灵泛了。他也曾想让娘跟他住一起,娘说不习惯,还是老家空气好,乡里乡亲的,有人拉呱。城里有啥好的,街上车多人多,家里跟牢笼似的。
娘每次这样说他都想让她打住,“牢笼”很不吉利。
娘做好了玉米粥,好香好香的玉米粥,他足足喝了两大碗,喝得畅快淋漓。
碗筷是他刷的,娘不让他刷,他坚持要刷。娘当然高兴,笑眯眯地在旁边看着。
晚饭后娘儿俩拉了很久的呱,芝麻核桃,陈年往事。娘问他工作可好?孙子和媳妇可好?他支支吾吾地应着,心不在焉。娘哪里知道,为了不连累儿子,他早将儿子和媳妇送到美国去了。
看天色晚了,娘给他支了蚊帐。他让娘睡支蚊帐的那张床,娘不肯。睡觉前他塞给娘两沓钱,娘吃惊地盯着他,问为啥留这么多钱?娘花不了这么多钱。他让娘留下,说万一要用了也方便。娘不肯,硬把钱塞回去,说没钱了难道不能找你要?
他回答不了娘的话,夜里偷偷将钱塞到铺盖下。
他脑子乱,睡不着,偏偏钻进一只蚊子,在他耳边嗡嗡嗡。他身上痒,更睡不着。
他想开灯捉蚊子,但怕影响娘,只好忍着。他奈何不了蚊子,蚊子更猖狂,他被咬了很多包。已经后半夜了,他看娘睡熟了,实在忍不住,便开灯捉蚊子。
啪啪啪,他满蚊帐拍,却总是拍不到蚊子。
娘醒了,娘帮他拍蚊子。娘说你别动。娘一只手伸在蚊帐里,一只手留在蚊帐外,等蚊子落稳了,啪! 一下将蚊子拍死了。
娘看看两掌血,说,它只要钻进来就跑不掉。蚊子这物件钻进来就得吃饱,吃饱它飞不动了,非死不可。一只手在里,一只手在外,两面一夹,一拍一个准。
娘的话让他出了一身冷汗。他辗转反侧,心乱如麻,一夜未眠。
他很早起床,给娘做了早饭。平常都是娘给他做饭,这是他第一次给娘做饭。
娘高兴,吃得很香,他却吃得很少,五味杂陈。
出租车司机很守信用,早早地来了。
他上了车对出租车司机说,回龙城。出租车司机吃惊地问,不是要去更远的地方吗?
他回头望了望仍站在村头的娘,对出租车司机说,不,就回龙城。
(选自《啄木鸟》2018年1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头部分“他”不让人陪同,自己打车夜晚见母亲,是因为他要到“更远的地方”,说明违法乱纪的“他”已做好了出逃的打算。 |
B.“他站在高处,远望彩霞飘浮,夕阳西下,心头不禁酸楚”中动作、环境和心理描写表现了这美好的当下已成人生奢望的内心之悲。 |
C.母亲不愿意和儿子一起生活,表面上是母亲喜欢乡村生活,不习惯城市生活,而实际上是母亲怕给儿子添麻烦,增加儿子负担。 |
D.回家见母亲,晚饭后坚持刷碗,给母亲留钱,早起给母亲做饭,“他”有这些行为举动的原因是想在出逃前为母亲尽一次孝。 |
3.母亲拍死蚊子后说“它只要钻进来就跑不掉。蚊子这物件钻进来就得吃饱,吃饱它飞不动了,非死不可”,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阿菊
简媜
阿菊偷偷去算命,她想知道,她公公什么时候会死。
八十一岁的公公两年前中风,原本赁居在外的他回家找子女。那时,阿菊刚送走罹癌两年的婆婆不到一年,一口气还没喘够。阿菊的儿子考上大学搬了出去,女儿上高中,先生被公司外派当干部,阿菊自己也刚度过最难受的更年期,家中只剩她与女儿。原本盘算重回自己的生活轨道,到社会大学上课,学太极拳,把自己的寡母接来住一阵子,好弥补分离多年的母女亲情——阿菊非常爱她的妈妈。
就在这时候,公公中风住院了,他的两儿两女在病房外商量往后怎么办。两个女儿端出事不关己的样子,一个说我去上厕所,一个说我去看爸一下,不久联手背起包包说要先回去了,免得塞车。只剩两个儿子,你看我,我看你。阿菊事先表明:“不可以丢给我,妈妈从头到尾都是我照顾的,不可以再把你爸丢给我哦!我也想孝顺我妈妈!”
“阿菊说的也是,”阿菊先生对他哥哥说,“她的身体好像也不太好,你知道我现在外派,是不是”
再婚又晚育的哥哥面有难色,说:“你嫂嫂上班,婷婷才四岁,我家空间也不够……”
兄弟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哥哥说:“弟弟,我这个哥哥没你出息,我要是有钱换个大房子,爸爸由我照顾也是应该的,你就同情你哥哥吧!”
就这么定案。阿菊发了一大顿脾气:“怎么能这样!妈生病,他说婷婷还没断奶,爸生病,他说婷婷上幼儿园!空间不够没关系,我跟他换屋住!”她先生临上飞机前,半跪着求她,女儿拉起爸爸,对阿菊说:“妈,爸都跟你跪了,你还要怎样?你不是教我们要孝顺吗?言传不如身教啊!”阿菊只好答应。
阿菊想到一个办法,把自己变成钟点女佣,早上把午餐备好,让公公蒸来吃,她自己去图书馆、咖啡厅打发时间。没想到晚上六点回到家,公公叫饿———原来他蒸好饭要拿出来时失手打落在地,手脚不听使唤,不会收拾,饭菜都还在地上。阿菊问他:“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公公说:“吃了饼干。”阿菊蹲在地上收拾,有点自责。
这情况很明白了,留他一个人在家,会出事的。阿菊的“暂时性离家出走”计划宣告失败。当然,她也觉得在外混一整天蛮累的,搁下一堆家务没做,又花钱喝咖啡,太不划算。
秋冬之交,公公晕倒了。他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疑似再度中风。阿菊很矛盾,希望就这么有个了结,又怕老人家有个万一,他的女儿、儿子会怪她:“你专心照顾,怎么把爸爸照顾成这样?”
医生做了详细检查,告诉阿菊:“只是一时眩晕跌倒,伤到筋骨,你公公的身体还不错!”阿菊听了,一时语塞,掩面哭了起来。岂料越哭越顺口,竟致双肩抽搐。医生拍拍她的肩,安慰道:“不用担心,他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以后多注意,避免再跌倒。”护士小姐低声称赞:“真有孝心啊!”阿菊心中五味杂陈。
由于伤到筋骨,大小便都得靠她了。阿菊受不了,跟先生商量请外佣或是送养老院。隔海电话中,先生颇苦恼地说:“唉,这也是一笔花费,每个月总要多三万开销。你也知道,我哥哥拿不出来,两个姐姐更不可能,这笔钱如果能省下来,我们儿子将来要出国留学也有个本。我在这里省吃俭用,唉,你也知道。”
阿菊身体累坏了,但头脑没坏。确实,一年省三十六万,三年一百零八万,这笔钱与其给别人,不如给儿子出国留学。阿菊没搭腔,最后叹一口气,丢了一句:“再说啦!”
第二天,阿菊偷偷去算命。
她把公公的生辰八字给了算命先生,先生清了清喉咙,嗯嗯两声,说:“这人前世积德造福,今生遇大劫必有贵人啊!晚年子女尽孝,得养天年,九十岁有一劫,若过了这关,百岁可期啊!”
“百……百岁!”阿菊听得面如土色,说不出话,脑中好像有什么轰隆隆作响,问先生,“刚刚有飞机飞过吗?”
先生愣了一秒,觉得驴唇对不上马嘴,喝口茶,问:“你还有什么要问的?”阿菊说:“那就,看看我的吧!”她把八字给了先生。
先生抬头看阿菊:“流年凶险,有血光之灾。”
阿菊一笑,心想:“你不死,我死!”
但这个念头在回家路上打消了。她中途转车去了弟弟家,一进门看到老母,忍不住诉了满坑满谷的苦楚。阿菊对老母说:“你要活久一点,等我好好孝顺你!”
老母说:“你不必为我烦恼,你公公正需要人照顾,你好好顾他就好了。你做人的媳妇,铺路铺一里,不差最后一畚箕。我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佛祖知道。”
阿菊抱着老母亲,哭了起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公公中风这一突发事件打乱了阿菊原本的生活计划,也与文中公公晕倒、阿菊算命等情节形成呼应。 |
B.两个女儿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给两兄弟,逃避对老父亲的照顾,与阿菊的行为形成了对比。 |
C.小说取材于日常生活,场景设置真实,细节描写生动,语言质朴,如话家常,容易引发读者的共鸣。 |
D.小说展现了阿菊夫妇在传统价值观念和现代家庭观念冲突中的痛苦挣扎,彰显了底层的人性光芒。 |
(1)阿菊听了,一时语塞,掩面哭了起来。
(2)阿菊一笑,心想:“你不死,我死!”
3.小说结尾有关阿菊老母亲的叙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一个普通人
李娟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当时他赶着羊群路过我家商店,进来看了看,赊走了八十块钱的商品,在我家的账本上签了一个名字(几个不认识的阿拉伯字母)。后来我们一有空就翻开账本那一页反复研究,不知这笔钱该找谁要去。
在游牧地区放债比较困难,大家都赶着羊群到处跑,今天在这里扎下毡房子住几天,明天又在那里停一宿的,从南至北,绵绵千里逐水草而居,再加之语言不精通,环境不甚熟悉……我们居然还敢给人赊账!
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我们给人赊账,看起来风险很大,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划得来的。
春天上山之前,大家刚刚离开荒凉的冬牧场,羊群瘦弱,牧民手头都没有现钱,生活用品又急需,不欠债实在无法过日子。而到了秋天,羊群南下,膘肥体壮。大部队路过喀吾图一带时,便是我们收债的好日子。但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不容易才能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
可是,那个老账本上的所有名字都划去了,唯独这个人的名字还稳稳当当在那页纸上停留了好几年。
我们急了,开始想法子打听这家伙的下落。
冬日里的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一看他沉重扎实的缎面皮帽子就知道是牧人。我们正好想起那件事,就拿出账本请他辨认一下是否认识那个人——用我妈的原话说,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加蛮”(不好)的人。
谁知他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我妈更加吃惊,加之几秒钟之前刚骂了人家“不要脸”并且“加蛮”,便非常不好意思,便支支吾吾起来:“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
这个人揪着胡子想半天,也记不起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买了这八十块钱的东西,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
他抱歉地说:“实在想不起来啦!”却并没有一点点要赖账的意思。因为那字迹的确是他的。但字迹这个东西嘛,终究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又不知道他平时怎么写字的。反正他就是不赖账。
他回家以后,当天晚上立刻送来了二十元钱。后来,他在接下来的八个月时间里,分四次还完了剩下的六十元钱。看来他真的很穷。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牧民居无定所,放债比较困难,但我们还是敢给人赊账,主要是因为我们有赊账人签名的账本,无论他们到哪里我们都能找到债主。 |
B.第⑤段写牧民一定要亲眼看见我们用笔划去名字,才放心离去,这主要是为了突出他们非常诚实,信守承诺,极其看重信誉。 |
C.第⑥段是过渡段,主要是为了引出下文。其中用“好几年”写时间长,又为下文写“这个人”彻底忘了赊账的事埋下伏笔。 |
D.“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这几句话生动地表现了“我妈”的不好意思、尬尴,也有找到债主的释然。 |
3.请谈谈在塑造“普通人”这一形象时,文章主要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