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 梅
马卫
⑴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
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⑵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 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⑶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⑷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⑸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⑹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⑺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⑻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⑼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⑽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⑾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⑿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⒀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⒁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囔出来。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⒂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⒃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⒄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⒅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A.苦梅是一味良药,苦梅把它送给需要的人,给人帮助,也可以招徕更多客户。 |
B.苦梅家只种苦梅树,是因为这树能给苦梅心理上带来一种亲近感。 |
C.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
D.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乌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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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 火 萧萧
乌黑油污的煤油灯,一经火柴点燃.便有了亮晃晃的“生命”。
“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会让你想起与它共处的那段时光。生命的最简单意义可以是一个字:“动”!那昏黄的煤油灯的火舌,就那样闪动着,那样引逗着你的眼,那样闪着古老的昏黄。
在朝兴村,这样的煤油灯不知与我们共处了多少年。小的时候,我们叫它“番仔油灯”。番仔油和番仔火(火柴)一样,都是由洋人传来的。番仔油的味道呛鼻难闻,打来的油通常都放在墙角不显眼的地方,煤油灯缺油的时候才提出来添加,小心翼翼的,一方面怕弄脏了衣物、桌子;一方面怕易燃的煤油引来祝融肆虐,回禄嚣张①。
家用的煤油灯主体是太约十公分高的玻璃瓶,外围有铝片为套,瓶口是一个铅皮的盖子 中间钻一个小洞,棉纱捻成的灯芯就插在这个洞里,灯芯可以一直伸向瓶底,将煤油汲吸上来,油润的灯芯,火柴一点就燃着了,昏黄摇曳的光芒,就这样温暖着我们的童年。
夜深的时候,面对这样一盏摇曳的灯火,仿佛可以跟古人促膝而谈,读一点诗词,雅兴随之而起,如果能翻阅几则“聊斋”,或许更增加一些古奥之趣.可惜,当时年纪小,只认识李白的铁杵、王冕的荷花!
最温暖的当然不是这摇曳昏黄的灯光,而是灯光下两个相对的人影,一老一少,祖孙两人从“人初静”,守到夜更深,守著永夜,守著灯火,守著长长的一段祖孙相牵系的深情记忆,那是祖母无怨的爱,无尽的心,所有的怀念都从这样温馨的画面进入、泛起……
当灯芯烧黑了,我们用个小竹片剔亮它,挑灯夜战原来就是这样的啊!那情景仿佛剪烛西窗一般,灯芯越烧越长,就要用小剪刀剪除碳化的那小小一截,光,就更亮了!
煤油灯的火焰很容易将墙壁、屋梁熏黑,因此悬挂的地方一直是固定一处,不随便改换,以免房子到处留下乌黑的油烟。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过去。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那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②?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临深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在那样的灯火下,一切都荡漾着温馨。
虽然,煤油灯有效的亮度不过是一两尺而已,那样的光晕却是不灭的永恒之火.一直亮在童年的心中。
多少风与云吹送过去了,我们长大了,家里安装电灯了。刚开始.我们只有烛光的灯泡。烛光的亮度刚好模拟煤油灯的古意,却免除了油烟的熏染、风动的闪烁。那样笃定而拘谨的烛光灯泡,是我们使用“电火”的第一步。
此后,四十烛光、六十烛光的灯泡陪件着我们成长,日光灯一到.黄光从此成为白光,那又更向前跨过了一步。这时,伴读的祖母早已回到天上去了,惨白的日光灯下总觉得缺少了昔日那份盈满的温馨,总觉得身边嘘寒问暖的声音就这样沉寂了下去。我怅然在良好的灯光下写作。
继之而采的美术灯、霓虹灯,将我们的家、我们的城装扮得更美,耀眼、闪烁的灯增添了一些妖媚。每个家、每个众人进出的地方,都安装了无数的、千奇百怪的灯,入夜以后的都市和乡村,比白天更多了一些新奇和眩惑。
有一次,我从华闪上望向台北.万享灯火里哪一盏是为我而开的?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四十年了,从摇曳昏黄的煤油灯下,我们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坐在讲求爱眼照明的桌前,如果祖母还在,那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境?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一个万灯闪亮的夜晚。陪祖母静静欣赏这一些光影缤纷!
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有删节)
【注】①祝融、回禄:传说中的火神,借指火灾。②土角厝:台湾的一种民居。
1.文章细致地描写了煤油灯的外形和使用方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2)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3.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文章最后一段说:“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综观全文,灯火在作者心中有什么样的意义?
狗与乡土
李汉荣
狗是大地上的古典主义者,骨子里最喜欢古老的乡土。喜欢白墙青瓦、桃红柳绿、鸡鸣鸟叫的村庄,喜欢传统农业,喜欢四季分明的农事,它虽然不解农事,但它一直试图理解并想加入农事,我们经常看到农人后面跟着一只或数只狗,它们或走在田埂,或卧于地畔,总是用尊敬、羡慕、求教的目光观察农人的耕作,虽然它的研究自古迄今似乎没有多少进展,但这至少透露了狗对土地、农业和农人的宗教般的崇拜。被一些浅薄人、势利眼一向瞧不起的朴素勤劳的农人,在狗的眼里却是真正的唯一值得崇拜的神灵:他们为什么就那样千年如一日地不辞劳苦呢? 他们为什么就那样能干呢? 硬是无中生有地在土地里发明出那么多好看的好闻的好吃的好喝的?它怎么花了千万年时间也看不懂学不会一点点呢? 农人不是神谁还能是神呢? 可以想象,狗的内心里一定汹涌着对农人的原教旨主义般的狂热崇拜。
狗不仅是坚定、虔诚的乡村古典主义者,也是热情、积极的浪漫主义者。它喜欢率性散漫、自由自在,喜欢通俗的狂欢,只要发现哪里有什么动静,它都会赶去凑凑热闹,并发表几句未必准确却也并非全然凌空蹈虚、不着边际的议论,在乡村的任何一个节日、聚会,以及婚嫁丧娶的仪式上,都少不了狗的身影,狗其实早已是乡土文化的一部分,是民俗风情里的一个鲜活诙谐意象和经典符号,天然地带着哲学和喜剧色彩。在许多场合,若没有狗的参加,就少了许多情趣、气氛和意味。
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件往事,值得一说。多年前深秋的一天,我和亲人住故乡坡地上安葬故去的父亲,当时云暗天低,我悲凄的心里也笼罩着无边的灰暗与虚无,觉得人活一世真是徒然,父亲埋了祖父,我埋了父亲,我的孩子以后又理我。世世代代就这样活下去也埋下去,最终把地球埋成一座万古大坟包,这就叫生命的意义? 这么想着,心就坠到一个深不见底的黑窟窿里了,那个叫作“死”的东西正在将我平日里用文字和诗句极力捕捉和显现的所谓生的意义全部捉拿走了,只剩下了存在的虚无和生存的徒劳……在这时,我看见了跟随出殡人群赶上山来的邻居家的那只名叫“黑黑”的黑狗,它从附近苞谷地里奔跑出来,在我们身边刚成型的坟头转了一圈,低着头好像记起了什么,不时瞅瞅我们显然比往日阴沉得多的脸,然后,走到离坟不远的坡梁,蹲下来,很沉默的样子,忽然,它汪汪叫了几声,又似乎意识到有什么不妥而很快静下来。我于是开始留意它,心绪也渐渐从那个无底黑窟窿里往上浮出。我首先看见了它那同情的目光,我同时看见了它身后那层层叠叠的大巴山的峰峦,而在峰峦的上方,是云雾散去后渐渐亮开的无尽苍穹。苍穹之上,有一些鸟飞过去,又有一些鸟飞过来,像在天上开运动会,或举办以云彩为主题的诗歌朗诵会,而在乌影的右上空,一弯白昼的月亮现出淡银色的括弧状轮廓。月亮此时仍在为天空值班,那么,月的后面,毫无疑问还排列着无数的星星和星河,等待着出场,或者它们无须出场,它们一直都在现场,在它们的车间、田野、广场和书房里,一直都在那里注视和沉思,一直在分担着什么,分担宇宙安排给它们的工作,也分享在分担中所体验的一切快乐和不快乐,以及生荣死哀。想到这里,我竟然泪流满面了,啊,此时,我面对的这一切,这忧伤的狗、无言的远山、月儿出示的括弧(括弧暗示着什么? 或等待填进去什么?),以及那暂时隐逸于白昼后面的无尽星群、无穷时间和无限空间,这一切,都在分担着它们自身命运的同时,也在分担着我的命运,分担着属于我的生的压力和死的哀伤。 是的,此时呈现的天地万物和苍穹宇宙,都在笼罩和帮助着小小的人间,都在帮助我减轻灵魂的负袒! 想到这里,我流着泪的心里,竟有了一种细微然而却来得很深的温暖,有了一种比死的背景更广阔的生的慰藉,有了一种比所谓的诗意更广阔深邃的难以名状的宇宙意识和生命况味。
是那只忧伤的狗,及时向我提醒了,在父亲新坟不远的地方,在我们头顶,还存在着值得感念的这一切,这辽阔、永恒的一切……
(摘自《散文》2017年第6期)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视角独特,从狗与乡土联系的角度形象地展现了狗与乡土、与农人的密切联系。 |
B.作者笔下的狗率性散漫、自由自在,但它通人性,对农人允满了狂热崇拜和深切同情。 |
C.文章的讲言清新、灵动、鲜活,很有张力,语句背后闪烁着迷离丰饶的情思、理趣和意境。 |
D.写给父亲上坟时“黑黑”的表现,目的足形象地反映狗已成为乡士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3.本文主题深刻,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分析题
老师年纪不大,但是位好老师,不光盯着分数不放,还强调素质教育。经常在课堂上开展讨论、猜谜语、讲笑话、出一些脑筋急转弯什么的。用老师自己的话说,既活跃了课堂气氛,还能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
老师在书上看到一道分析题,觉得很适合训练学生的发散思维,就把题出给了同学们。分析题下面写着“答案见封底”,但老师自己也没看答案。他也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发散思维,暗中和同学们比一比,老师还是有些童心的。另外,不看答案,游戏做着会更有意思些。
分析题是这样的:大雨天,一个走在路上的男人,看见前面有一个女人没带雨具,怀里抱着孩子,胳膊上挎着包,就主动把自己的雨伞借给女人,接过孩子抱在怀里。请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先站起来回答的是班长,他是公认的好学生,成绩好,口才好,模样好,没啥不好的地方。班长说:“因为这个男人是人贩子,用这种方法抢孩子,他接过孩子,马上就会拔腿而逃。”老师笑笑,点点头。
第二个站起来的是班里的调皮鬼,他成绩不错,但经常搞些恶作剧。他不直接回答,反问老师:“那个女人长得漂亮吗?”老师愣了愣,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含糊其辞地说:“你就当她漂亮吧!”调皮鬼摇头晃脑地说:“答案很简单,因为那个女人长得漂亮,那个男人早就看上了她,却一直找不到机会,故意用这个办法套近乎。”
教室里一阵大笑。
数学课代表站起来说:“因为这是那个男人的职业,他借伞、帮女人抱孩子都要收费。前几天下大雨,铁路桥下一片汪洋,就有一个男人靠来回背人挣钱,一次收十块,不讲价。我计算了一下,如果天天下那样的雨,他很快就能成为万元户。”
老师点点头:“同学们回答得都不错,还有没有其他的答案?”
话音刚落,又有一个同学站起来,有些得意地说:“你们可能都忽略了女人胳膊上挎着的那个包,我想,那个男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为了取得女人的信任后,抢东西。”
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怯生生地说:“老师,那个男人会不会是搞推销的?”老师疑惑不解,用眼神鼓励她说下去。女生接着说:“那个男人是卖伞的,女人用了他的伞,就不得不买了。”
老师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再站起来,笑笑说:“我也有一个答案,那个男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是那个女人的丈夫。你们想想有没有道理?”
同学们哄堂大笑,纷纷说老师的答案最巧妙。但也有几个同学不服气,要求老师公布书上给出的答案。老师不想公布答案,同学们回答得都很踊跃,锻炼思维能力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类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正确答案。
这时候,老校长走进了教室,他是被教室里的讨论声引来的。校长先对同学们说:“大家的发言都很好。”然后又对老师说:“不妨公布一下答案,我也想听听书上是怎么说的。”老师找到答案,大声地念道:“不为什么,因为那个男人的名字叫雷锋。他不仅把伞借给女人,最后还把她送回了家。”
教室里一片大乱,同学们纷纷说这不可能,这不现实。调皮鬼喊得最响,他大声说:“那个女人的丈夫呢?如果一个陌生男人送自己的老婆回家,他会怎么想?”
校长听到答案后一直沉着脸,最后他抬起手示意同学们静一静,问身边的老师觉得这个答案怎么样。老师低下头,想了想说:“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个答案不太现实,于情于理都说不太通。”校长点点头说:“你们大概都不相信,二十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不仅仅是我,那时候,很多人都做过如今我们看来不现实的事情。”
教室里一片寂静,同学们都没有再说话,因为大家看到校长的脸上已经流下了两行泪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主要围绕着一道分析题展开情节,突出了当今社会的教育、道德及社会风气等存在的问题。 |
B.五位学生对“分析题”的分析回答反映他们都是一些善于思考、细心观察生活、热爱生活的人。 |
C.小说中出现了两次学生的“大笑”,既反映了同学们对两次回答的认可,又表现了同学们潜意识中的功利;结构上前后照应。 |
D.年轻老师与他的学生对分析题的解答与标准答案相去甚远,令同学们沮丧、气愤,因此教室一片大乱。 |
E.文中“年轻教师”从出题、答题到告诉答案,起着串联情节、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
3.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谈谈你对“分析题”这个题目含义的理解。
4.试分析小说中学生、教师的答案与参考答案出现较大偏差的原因。结尾,写到老校长流泪,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校长流泪”的认识。
炖马靴(节选)
迟子建
马靴又被炖了一段时间后,终于嚼得动了,父亲吃了两块,体力恢复了,他将剩下的牛皮捞出来。父亲说几乎是打个哈欠的工夫,它们就在寒风中凉透了,再打个哈欠的工夫,就冻硬了。父亲将它们当点心,分别揣进裤兜,然后取下篝火上的铁锅。热锅落在雪地时,雪发出“吱吱——”的叫声,父亲说锅底下的雪被烫得不轻,破了很大一片,流出汩汩雪水,但热锅烫伤的雪,很快结痂,寒风也让热锅成了冷锅。父亲抬头望望天,雪停了,但夜空还没晴朗,望不见北斗星,父亲不知置身何方。夜晚的山岭,看上去都一个模样,按照父亲的比喻,它们就像一把把钢刀插在那里,阴森恐怖,让人觉得是在屠宰场。
父亲本不想天亮前出发,他不知该走向哪里。天明后,他能从太阳判断方向。可狼逼得他必须走,因它们窸窸窣窣冲出灌木丛,走向篝火。父亲说当它们离自己仅有五六米远时,在它们斜对面,借着残余篝火,望见一生难忘的情景:两条狼一前一后,呈一条直线,前面的高大威猛,后面的矮小瘦削。前狼挣扎向前,后狼拼死咬住前狼尾巴,试图阻止它的步伐。父亲认出后狼就是瞎眼狼,说从未见过狼眼会泛出红光,前狼试图奔向篝火旁边的人时,眼睛漫溢的就是这种光,也不知是不是篝火映的。父亲“嗨——嗨——”叫了两声,这是以往瞎眼狼尾随支队,他抛给它食物时,惯常的招呼声。瞎眼狼显然熟悉父亲的呼唤,它更加用力往回拽前狼,前狼尾巴绷得直直的,像一支在弦之箭,就要绷不住了,它尾巴随时有被扯掉的危险,痛到极点,叫声格外瘆人。最终前狼让步,瞎眼狼将它生生拖回灌木丛。父亲长舒一口气,感恩似的分出两块牛皮,投给它们。
父亲说他根据西北风吹来的方向判断,要撤退到队伍的密营,得与风向逆向而行。结果他走了一两里路,风竟然休克,没了,他等于丧失唯一的路标,又不知所向。按照父亲的说法,当时森林整个冻僵,树枝动也不动,连一声野生动物的叫声都没有,他感觉自己在地狱中。天渐渐亮了,可它亮在阴云里,父亲期待的太阳没有现身。就在他走投无路之际,他听见背后有走兽的声音,回身一望,距他五米多远,又是那两条狼!瞎眼狼还是在后面,叼着前狼的尾巴。前狼见着父亲,停下来,目光柔和多了。瞎眼狼低低叫着,安慰着陷入绝境的父亲。父亲仔细打量前狼,发现它是条年轻的公狼,它对瞎眼狼不敢违命,原来是瞎眼狼的儿子啊!父亲是怎么看出的呢?前狼追上父亲,停下的一瞬,它身后的瞎眼狼,马上松口,放下前狼尾巴,上前两步,用嘴温柔触着前狼的脸,似在亲吻,前狼发出撒娇和委屈的叫声。父亲说只有母亲对孩子才表现出如此怜惜和爱抚,也只有孝顺孩子才会对母亲发出的哪怕它不喜欢的指令俯首帖耳。直到这时,父亲才明白瞎眼狼当年为什么怀孕,它是为自己未来生活寻找一双眼睛啊!不知瞎眼狼一窝生了几个崽,存活几只,它丈夫和它另外的骨肉,也许都因嫌弃而背弃它,但至少父亲看到了有一只忠勇小狼,把自己的尾巴当作母亲的生命线,在荒无人烟的深山,不离不弃地牵引着它。父亲说瞎眼狼所叼着的尾巴是它生命的脐带,也是一道藏在心底的光啊。
后来的故事,我和母亲差不多都能背诵了,天连阴了三天,不见日月,瞎眼狼和它孩子在前引路,把父亲领出迷途。他们靠着所剩的煮熟的马靴皮和深埋在雪下的红豆浆果,以及山洞里的骨头,渡过难关。母子狼最终带着他,靠近一个村庄。父亲说闻到炊烟气息后,瞎眼狼觉得告别时刻到了,它松开嘴,用两只前爪激动地刨着地,洗尘似的,快乐躺倒,在雪地打几个滚,然后起身抖抖毛,沾在它身上的雪粉飞溅出来,飞进父亲眼睛,与他泪水相逢。瞎眼狼看不见父亲的泪,无比骄傲地仰天嗷嗷叫几声,仿佛宣告它的使命完成了。小狼卸下父亲这个沉重包袱,得到解放,它比母狼还要欢欣鼓舞,父亲说它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像在跳舞,然后站定看着父亲,身体后倾,调皮地做出进攻姿态,长嗥一声,最后吓唬一下父亲。
母子狼转身走了,依然是小狼在前,瞎眼狼叼着孩子尾巴在后。父亲说它们转身前,他给两条狼作了个揖,瞎眼狼无法看见,小狼并不领情,对着他又是一声长嗥,好像在说,少来这套,没吃掉你,算你走运!父亲说他夜晚歇息在山洞的那三天,瞎眼狼守候在洞口外,也不忘叼着小狼尾巴,怕它万一不听话,会对父亲下口吧。
我有时怀疑,父亲的这个故事,是不是编造的。但有一点肯定的是,父亲中弹的棉绒秋衣,弹孔还在,边缘处烧灼的痕迹清晰可见,不过它没有传到我们下一代手里,而是在抗联博物馆陈列室的橱窗里。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父亲依据太阳和风向来辨别方向,而“风竟然休克”,天亮后“太阳没有现身”,父亲处于十分困难且绝望的处境。 |
B.从文中“父亲才明白瞎眼狼当年为什么怀孕”等语句可以看出,这并不是父亲第一次遇到这两只狼,他对它们母子并不陌生。 |
C.小说将狼和父亲的对峙写得十分精彩,对两狼的动作描写形象具体,营造了紧张的气氛,与后文的温馨气氛形成鲜明对比。 |
D.小说最后引入第一人称,点明这是父亲讲给“我”的故事,又写抗联博物馆中陈列着父亲的衣服,都体现了故事的真实性。 |
3.小说中有多处景物描写,请整体分析其作用。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理解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的她是个害怕老去的女人,这一点从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的行为以及“保持整体的青春感”的心理可见。 |
B.小说标题“暮鼓”既指暮色中的鼓声,临近结束而又坚强有力;又象征着打工母亲,人已暮年却不屈服现实。 |
C.小说语言凝练,一句“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就交代了人物的身份和境遇。 |
D.小说善用比喻塑造人物,“木刻一般”的脸,“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般的咳痰,形象地写出她对老人的厌恶。 |
3.有人评价铁凝的小说多用“出其不意”显示她非同一般的胆识和才情,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这一评价的理解。
卖书
刘立勤
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县中门口遛遛。那里有一个书摊,我喜欢看书摊上有没有我喜欢的书,也喜欢和卖书的老李拉呱几句闲话。
老李好像是陕北人,亦或是山东人,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老李是邮电局的职工,说着一口外地话。几十年都没有改变他的乡音,几十年也没有改变他的行当。几十年里,他都用那外地话卖着从外地进来的花花绿绿的书。
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从他书摊杂志的多寡,能够看出书籍的流行。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文学书籍一统天下,间杂着一些娱乐杂志;世纪交替前后,文学屈居第二,《家庭》《读者》等占据了主要的位置;故事类的杂志书籍又占领了大部分的地方,娱乐类书籍又靠了边。
认识老李的时候,我刚刚在一个乡村小学当代课教师。那时候穷呀,记得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可我却喜欢读书。一年总有几个周末,我会骑着自行车专门到县城买书。
那时候县城不大,却有十多家卖书的。有的是书报亭,有的是店铺,只有老李在县中门口摆了一个书摊。别人家的书大多高高的挂在墙上让人仰望,只有他的书摆在那里让人挑选阅读。不过,老李很忙,在他那里买书的人很多。
老李进的图书很多,杂志也很全,我在翻阅那些图书时,忍不住圪蹴在他的书摊前看起来,忙碌的他也不催促,偶尔还会把自己的小凳子让我坐着看。坐着看书的感觉真好,就像饥饿的汉子走进了免费的餐厅,大快朵颐而不知羞惭。
太阳终归要西下,我也终归要回家。专程进城为了买书,而我又没有多少钱,每次只能买上三五本书。常常是把书拿在手上,才发现钱不够。正在尴尬之际,老李操着重重外地腔说,你先拿走吧,下次来了再补上。其实,老李并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看看他信任的目光,我不敢辜负他的好意,还是把把书拿走了。路上,我听说老李卖书挣了不少钱,还买了单元楼。我默默的期盼老李挣更多的钱,卖更多的书,我有读更多好书的机会。
然而好景不长。不几年,我也来到县城工作,县城繁华了许多,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可城里的书摊已经所剩无几了。书店萎缩了,原来的报刊亭全部拆除,原来卖书的门市部要么改行卖烟酒,要么卖时装,有的甚至改作了发廊,有的改卖教辅资料,专门卖杂志和文艺书籍的书摊只有老李一家。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
我以为老李的生意会好起来,可老李说生意越发的难了。老李本来的书摊有两张钢丝床,现在只有一张床了,文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娱乐杂志也江河日下,只有《读者》《故事会》还在勉力维持。熟悉的成人越来越少,主要客户是一些上学的孩子。老李显得很清闲,常常是茫然地看着街上忙忙碌碌的行人。
我也很少掏钱买书了。上班下班的时候,习惯性喜欢到老李的书摊看看,喜欢和老李说说闲话。遇上喜欢的杂志也买一本两本,老李善解人意地说,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寄卖,又给了我一个看白书的机会。
生意真的很清淡。有时候一连几天还不见老李的书摊。问及原因,老李说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城管让他把书摊收起来。老李的书摊没有占道,他不明白领导为什么不准他摆书摊,我也说不明白。领导来了,他把书摊搬走了;领导走了,城管又默许他把书摊摆了出来。他们互相理解着各自的不易。
老李日渐的老了,老李的老伴儿也去世了,老李的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老李乌黑的头发变白了,挺直的腰板也佝偻了下来。老李的书摊还在坚守,他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书看。偶尔谈起上世纪八十年书摊的兴盛,老李一边喘一边说,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读书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老李进的书越来越少,有些很好的杂志干脆也不订了。老李吃饭的时候,书摊放心的摆在那里,也没有人去拿他的书。
记不得多久没有读书了,也忘记了老李和他的书摊。忽然想起去看看老李,老李的书摊也不见了。问及熟悉的朋友,说是老李病了。期盼着老李的病能好起来,期盼着老李的书摊再摆起了。期盼了一个冬天,期盼了一个春天,也不见老李好起来,心中就有了不安。
后来,听说老李死了。听说老李死前把他的房子卖了一大笔钱,为县中捐献了一间图书室。我不知道老李的图书室里有多少读者,却看见老李摆书摊的地方变成卖撸串的摊子了,小摊前等待吃撸串的客人站成长长的队伍。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A.第二段特别强调“几十年”既交代了整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周期,也强调了老李卖书坚持了几十年。 |
B.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说明卖书是老李的职业,赚钱是老李的主要目的。 |
C.我当代课教师时,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却常买书。来县城工作后却很少买了,说明我不爱读书了。 |
D.“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这句说明:县城人都认可了老李和他的书摊,都喜欢来这买书或来看看。 |
3.老李冷清的书摊变成了撸串的摊子后客人站成长长的队,请结合文章与现实,试着对这种现象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