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余华
有一天,我挑着担子从桥上走过,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脸上的汗水,他们笑得哗啦哗啦地问我:“你在脸上擦什么?”
我说:“擦汗水呀。”
他们哇哇笑了一会儿后,有一个人喘着气问我:“你是谁?”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喂!
我就试探地对他们说:“我是……喂!”
他们问我:“我是不是你的爹?”
我点点头说:“嗯。”
我爹死掉后,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
陈先生还活着的时候,看到别人问我什么,我都答应,陈先生就说:“你们是在作孽。只要是人,都有一个名字,他也有,他叫来发……”
陈先生又对我说:“来发,从今往后,别人不叫你来发,你就不要答应,听懂了没有?”我点点头说“嗯。”
这些天,我常想起从前的那条狗来,他们也叫它傻子,我知道他们叫它傻子是在骂它,我不叫它傻子,我叫它喂。
那个时候我挑着煤一户一户人家送,时常看到那条狗,所以翘鼻子许阿三把它提过来时,我一眼就认出它来了。许阿三说:“喂,你想不想娶个女人?”他们在一边哈哈笑着,一边对我说:“傻子,接过来,这就是你的女人!”
我说:“它是一条狗,是小狗。”
他们哈哈笑起来说:“这傻子还知道狗……还知道是小狗……”
我再看到那条狗时,轻声叫了它一下,我说:“喂。”它听到了我的声音后,对我汪汪叫了好几声,我就给了它半个吃剩下的馒头,它叼起馒头后转身就跑。后来,这条狗就天天跟着我了。
后来,这狗就在我家里住了。我出去给它找了一堆稻草回来,铺在屋角。
我坐到稻草上,和我的伴坐在一起。我的伴对我汪汪叫了两声,我对它笑了笑,我笑出了声音,它听到后又汪汪叫了两声,我又笑了笑,还是笑出了声音,它就又叫上了。
我的狗大了,也肥肥壮壮了,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见了我就说:“喂,傻子,什么时候把这狗宰了?”
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要吃我的狗了,他们拿着一根骨头,把我的狗骗到许阿三家里,关上门窗,拿起棍子打我的狗。
我的狗也知道他们要打死它,它钻到许阿三床下后就不出来了,许阿三他们用棍子捅它,它汪汪乱叫。
他们把一个绳套塞到我手里,他们说:“勒死它。”
我摇摇头,我把绳套推开,他们说:“拿着绳套……去把狗勒死……不去?不去把你勒死……”
我看到陈先生的两只手插在袖管里,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
陈先生在一边说话了:
“你们要他帮忙,得叫他真的名字,这么乱叫乱骂的,他肯定不会帮忙,说他是傻子,他有时候还真不傻。”
许阿三他们便围住了陈先生,陈先生说:“他叫来发。”
许阿三搂着我往他家里走,他边走边说:
“来发,你我是老朋友了……来发,去把狗叫出来……来发,你只要走到床边上……来发,你只要喂的叫上一声……来发,就看你了。”
我走到许阿三的屋子里,蹲下来,看到我的狗趴在床底下,身上有很多血,我就轻轻地叫了它一声:
“喂。”
它一听到我的声音,呼地一下蹿了出来,扑到我身上来,用头用身体来撞我,它身上的血都擦到我脸上了,它鸣鸣地叫着,我还从来没有听到它这样鸣鸣地叫过,叫得我心里很难受。我伸手抱住它,我刚抱住它,他们就把绳套套到它脖子上了,我还没觉察到,我抱着狗的手就空了。
他们回头看看我,哈哈哈哈笑着走出屋去了。
这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狗睡觉的稻草上,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表明镇上的男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在来发面前称“爹”,以此欺侮来发。 |
B.小说中既写了许阿三他们一帮人的笑,也写了来发的笑。这些笑声里既有许阿三他们的嘲弄,也有来发心中的悲苦和他与小狗交流时的一丝温情。 |
C.来发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处于劣势,得不到应有的同情,作为参照物的狗出现后,来发将它由小狗养成了肥壮的狗,这是来发身上人性的光辉的反映。 |
D.在承蒙别人把自己当人看的一连串亲切的“来发”声中,在自己一直没有名字而现在别人喊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来发竟一时冲动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
3.小说结尾的“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这句话有什么深刻的意蕴?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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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余华
到了中午,里面有医生出来说:“生啦,是儿子。”
二喜一听急了。跳起来叫道:“我没要小的。”
医生说:“大的也没事。”
凤霞也没事,我眼前就晕晕乎乎了,年纪一大,身体折腾不起啊。二喜高兴坏了。他坐在我旁边身体直抖,那是笑得太厉害了。我对二喜说:“现在心放下了,能睡觉了,过会再来替你。”谁料到我一走凤霞就出事了,我走了才几分钟,好几个医生跑进了产房.还拖着氧气瓶。凤霞生下孩子后大出血,天黑前断了气。我的一双儿女都是生孩子上死的,有庆死是别人生孩子,凤霞死在自己生孩子。
那天雪下得特别大,凤霞死后躺到了那间小屋里。我去看她,一见到那间屋子就走不进去了,十多年前有庆也是死在这里的。我站在雪里听着二喜在里面一遍遍叫着凤霞,心里疼得蹲在了地上。雪花飘着落下来,我看不清那屋子的门,只听到二喜在里面又哭又喊,我就叫二喜,叫了好几声.二喜才在里面答应一声,他走到门口,对我说:“我要大的,他们给了我小的。”我说:“我们回家吧,这家医院和我们前世有仇,有庆死在这里,凤霞也死在这里。
二喜,我们回家吧。”
二喜听了我的话,把凤霞背在身后,我们三个人往家走。
那时候天黑了。街上全是雪,人都见不到,西北风呼呼吹来,雪花打在我们脸上,像是沙子一样。二喜哭得声音都哑了,走一段他说:“爹,我走不动了。”我让他把凤霞给我,他不肯,又走了几步他蹲了下来,说:“爹,我腰疼得不行了。”
那是哭的,把腰哭疼了。回到了家里,二喜把凤霞放在床上,自己坐在床沿上盯着凤霞看,二喜的身体都缩成一团了。我不用看他,就是去看他和风霞在墙上的影子,也让我难受得看不下去。那两个影子又黑又大,一个躺着,一个像是跪着,都是一动不动,只有二喜的眼泪在动,让我看到一颗一颗大黑点在两个人影中间滑着。我就跑到灶间,去烧些水,让二喜喝了暖暖身体,等我烧开了水端过去时,灯熄了,二喜和凤霞睡了。
那晚上我在二喜他们灶间坐到天亮,外面的风呼呼地响着,有一阵子下起了雪珠子,打在门窗上沙沙乱响。二喜和凤霞睡在里屋子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寒风从门缝冷飕飕地钻进来,吹得我两个膝盖又冷又疼,我心里就跟结了冰似的一阵阵发麻,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那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我想想家珍那时还睁着眼睛等我回去报信,我出来时她一遍一遍嘱咐我,等凤霞一生下来赶紧回去告诉她是男还是女。凤霞一死,让我怎么回去对她说?
有庆死时,家珍差点也一起去了。如今凤霞又死在她前面,做娘的心里怎么受得住。第二天,二喜背着凤霞,跟着我回到家里。那时还下着雪,凤霞身上像是盖了棉花似的差不多全白了。一进屋,看到家珍坐在床上,头发乱糟糟的,脑袋靠在墙上,我就知道她心里明白凤霞出事了,我已经连着两天两夜没回家了。我的眼泪喇喇地流了出来,二喜本来已经不哭了,一看到家珍又呜呜地哭起来,他嘴里叫着:“娘,娘……”
家珍的脑袋动了动,离开了墙壁。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二喜脊背上的凤霞。我帮着二喜把凤霞放到床上,家珍的脑袋就低下去看凤霞.那双眼睛定定的,像是快从眼眶里突出来了。我是怎么也想不到家珍会是这么一副样子.她一颗泪水都没掉下来,只是看着凤霞。手在凤霞脸上和头发上摸着。二喜哭得蹲了下去.脑袋靠在床沿上。我站在一旁看着家珍,心里不知道她接下去会怎么样。那天家珍没有哭也没有喊,只是偶尔地摇了摇头。凤霞身上的雪慢慢融化了以后,整张床上都湿淋淋了。
凤霞和有庆埋在了一起。那时雪停住了,阳光从天上照下来,西北风刮得更凶了,呼呼直响,差不多盖住了树叶的响声。埋了凤霞,我和二喜抱着锄头铲子站在那里,风把我们两个吹得都快站不住了。满地都是雪,在阳光下面白晃晃刺得眼睛疼,只有凤霞的坟上没有雪,看着这湿漉漉的泥土,我和二喜谁也抬不动脚走开。
1.下列对小说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A.这篇小说向人们展示了在极度苦难环境下的生命状态,让读者体味“活着”的多种滋味。 |
B.“我”不能走进那间小屋,是因为“我”的一双儿女都死在同一间屋里,“我”感到恐惧。 |
C.“我要大的,他们给了我小的。”从这句简短的话语中,可见二喜感到不幸中的一点幸运。 |
D.“二喜的身体都缩成一团了”,运用比喻手法写出了二喜的肉体和心灵都遭受了重大的打击。 |
3.这篇小说多次写到“雪”,请探究其艺术效果。
永远的威廉·福克纳
余华
这十一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变化,很多事物都已经不是当初。当然也有不变的,比如这两册《喧哗与骚动》都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都是出色的学者兼翻译家李文俊的译文。这没有变化的事实似乎暗示了我们,一个过去的时代其实并没有过去,它和我们的今天重叠起来了,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让我们这些拥有着过去的人在回忆往事时增加一些甜蜜,或者勾起一些心酸,而是继续影响我们,就像它在过去岁月里所做的那样,影响着我们的理解和判断。也是同样的道理,威廉·福克纳是永存的。
这是一位奇妙的作家,他是为数不多的能够教会别人写作的作家,他的叙述里充满了技巧,同时又隐藏不见,尤其是他的一些中短篇小说,外表马虎,似乎叙述者对自己的工作随心所欲,就像他叼着烟斗的著名照片,一脸的满不在乎。然而在骨子里,却是一位威廉·福克纳,他在给兰登书屋的罗伯特·哈斯的信中这样写道:“……需要精心地写,得反复修改才能写好……”这就是威廉·福克纳,他精心地写作,反复修改地写作,而他写出来的作品却像是从来就没有过修改,仿佛他一气呵成地写完了十八部长篇小说,还有一堆中短篇小说,接下去他就游手好闲地在奥克斯福,或者在孟菲斯走来走去,而且还经常打着赤脚。
就像我们见过的那些手艺高超的木工,他们干活时的神态都是一样的漫不经心,他们从不把自己的认真显示出来,只有那些学徒才会将自己的兢兢业业流露在冒汗的额头和紧张的手上。威廉·福克纳就是这样,叙述上的训练有素已经不再是写作的技巧,而是出神入化地成为了他的血管、肌肉和目光,他的感受、想象和激情,他有足够的警觉和智慧来维持着叙述上的秩序,他是一个从来没有在叙述时犯下低级错误的作家,他不会被那些突然来到的漂亮句式,还有艳丽的词语所迷惑,他用不着眨眼睛就会明白这些句式和词语都是披着羊皮的狼,它们的来到只会使他的叙述变得似是而非和滑稽可笑。他深知自己正在进行中的叙述需要什么,需要的是准确和力量,就像战斗中子弹要去的地方是心脏,而不是插在帽子上摇晃的羽毛饰物。
这就是威廉·福克纳的作品,像生活一样质朴,如同山上的石头和水边的草坡,还有尘土飞扬的道路和密西西比河泛滥的洪水,傍晚的餐桌和酒贩子的威士忌……他的作品里什么都有,美好的和丑陋的,以及既不美好也不丑陋的,就是没有香水,没有那些多余的化妆和打扮,就像他打着赤脚游手好闲的样子。他的《我弥留之际》里那一段语言精彩的结尾:“‘这是卡什、朱厄尔、瓦达曼,还有杜威·德尔。’爹说,一副小人得志、趾高气扬的样子,假牙什么一应俱全,虽说他还不敢正眼看我们。‘来见过本德仑太太吧,’ 他说。”他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下的精彩篇章让我们着迷,让我们感叹,同时也让我们发现这些精彩的篇章并不比生活高明,因为它们就是生活。他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始终和生活平起平坐的作家,也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证明文学不可能高于生活的作家。
(有删改)
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A.相隔 11 年出版的两册《喧哗与骚动》,表明了这本书还在影响着我们的理解和判断。 |
B.很多擅长创作的作家可以写出优秀的文学作品,但却未必同样擅长教别人如何写作。 |
C.福克纳如同手艺高超的木工,写作时神态漫不经心,从不把自己的认真显示出来。 |
D.凡是优秀作家,都不喜欢漂亮的句式和艳丽的词语,因为它们会影响表达的准确性。 |
A.福克纳为了能获得更多的创作灵感,经常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而且还经常打赤脚。 |
B.福克纳有足够的警觉和智慧来维持着叙述上的秩序,从没有在叙述上犯下低级错误。 |
C.漂亮的句式和词语,在福克纳看来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使叙述似是而非和滑稽可笑。 |
D.引用《我弥留之际》结尾部分,证明福克纳是一名文学创作不可能高于生活的作家。 |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十八岁出门远行(节选)
余华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这年我十八岁,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可是我一点也不累。黄昏就要来了,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这一次我看到了,看到的不是旅店而是汽车。汽车是朝我这个方向停着的,停在公路的低处。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车箱里高高堆着箩筐,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
我兴致勃勃地跑了过去,向司机打招呼:“老乡,你好。” 司机好像没有听到,仍在弄着什么。
“老乡,抽烟。”
这时他才使了使劲,将头从里面拔出来,并伸过来一只黑乎乎的手,夹住我递过去的烟。我赶紧给他点火。他将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进去。
于是我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不一会他修好了车,就盖上车盖跳了下来。我赶紧走上去说:“老乡,我想搭车。”不料他用黑乎乎的手推了我一把,粗暴地说:“滚开。”
我气得无话可说,他却慢悠悠地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然后发动机响了起来。我知道要是错过这次机会,将不再有机会。于是我跑到另一侧,也拉开车门钻了进去。我准备与他在驾驶室里大打一场。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
我舒服地坐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和司机聊着天。现在我和他已经成为朋友了。我已经知道他是在个体贩运。这汽车是他自己的,箩筐里的苹果也是他的。
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旅店,这汽车这司机这座椅让我心安而理得。
可是这汽车抛锚了。于是他又爬到车头上去了,脑袋又塞了进去。过了一会他把脑袋拔了出来,把车盖盖上。
“修好了?”我问。
“完了,没法修了。”他说。
我想完了,“那怎么办呢?”我问。“等着瞧吧。”他漫不经心地说。
我仍在汽车里坐着,不知该怎么办。眼下我又想起什么旅店来了。
司机这时在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他从第一节做到最后一节,做得很认真。我在里面也坐不住,于是,打开车门也跳了下去。我在想着旅店和旅店。
这个时候我看到坡上有五个人骑着自行车下来,每辆自行车后座上都用一根扁担绑着两只很大的箩筐。那五个人骑到我跟前时跳下了车,我很高兴地迎了上去,问:“附近有旅店吗?”他们没有回答,而是问我:“车上装的是什么?”
我说:“是苹果。”
他们五人推着自行车走到汽车旁,有两个人爬到了汽车上,接着就翻下来十筐苹果,下面三个人把筐盖掀开往他们自己的筐里倒。我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情景让我目瞪口呆。我明白过来就冲了上去,责问:“你们要干什么?”
他们谁也没理睬我,继续倒苹果。我上去抓住其中一个人的手喊道:“有人抢苹果啦!”这时有一只拳头朝我鼻子上狠狠地揍来了,我被打出几米远。爬起来用手一摸,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了,鲜血像是伤心的眼泪一样流。
司机此刻正在慢慢地散步,我朝他喊:“你的苹果被抢走了!”可他根本没注意我在喊什么,仍在慢慢地散步。
这时候,坡上又有很多人骑着自行车下来了,每辆车后都有两只大筐,骑车的人里面有一些孩子。他们蜂拥而来,又立刻将汽车包围。他们都发疯般往自己筐中装苹果。才一瞬间工夫,车上的苹果全到了地下。那时有几辆手扶拖拉机从坡上隆隆而下,跳下一帮大汉开始往拖拉机上装苹果,那些空了的箩筐一只一只被扔了出去,所有人都像蛤蟆似地蹲着捡苹果。
我大声骂着:“强盗!”扑了上去。于是有无数拳脚前来迎接,我全身每个地方几乎同时挨了揍。我想叫唤一声,可嘴巴一张却没有声音。我开始用眼睛去寻找那司机,这家伙此刻正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
那个时候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我只能用眼睛看着这些使我愤怒极顶的一切。我最愤怒的是那个司机。
坡上又下来了一些手扶拖拉机和自行车,他们也投入到这场浩劫中去。我看着他们将车窗玻璃卸了下来,将轮胎卸了下来,又将木板橇了下来。轮胎被卸去后的汽车显得特别垂头丧气,它趴在地上。我看着地上越来越干净,人也越来越少。
现在只有一辆手扶拖拉机还停在趴着的汽车旁。有几个人在汽车旁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走。看了一阵后才一个一个爬到拖拉机上,于是拖拉机开动了。
这时我看到那个司机也跳到拖拉机上去了,他在车斗里坐下来后还在朝我哈哈大笑。我看到他手里抱着的是我那个红色的背包。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背包里有我的衣服和我的钱,还有食品和书。可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我看着拖拉机爬上了坡,然后就消失了,我这时又饥又冷,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我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座椅没被他们撬去,这让我心里稍稍有了安慰。我就在驾驶室里躺了下来。我闻到了一股漏出来的汽油味,那气味像是我身内流出的血液的气味。外面风越来越大,但我躺在座椅上开始感到暖和一点了。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我躺在汽车的心窝里,想起了那么一个晴朗温和的中午,那时的阳光非常美丽。我记得自己在外面高高兴兴地玩了半天,然后我回家了,在窗外看到父亲正在屋内整理一个红色的背包,我扑在窗口问:“爸爸,你要出门?”
父亲转过身来温和地说:“不,是让你出门。”
“让我出门?”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
后来我就背起了那个漂亮的红背包,父亲在我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于是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A.十八岁的“我”初次出门远行,面对新鲜复杂的世界,我只是一个在年龄上迈入成年而在心理上却还是充满童真的少年。 |
B.“汽车朝我来时的方向驰着,我舒服地坐在座椅上”,说明“我”对于此次的远行并未预设目的地,这是一场没有方向的远行。 |
C.在经历一系列不合情理的“糟心事”后,“我”坐回汽车,孤独而又痛苦,十分想念家中的温暖,这是一段彻底失败的旅程。 |
D.当“我”奋不顾身阻止抢劫苹果的山民时,司机却看笑话似的袖手旁观;因为他明白面对暴力群体,弱小的抗争是徒劳无力的。 |
A.小说以出门远行的所见所感为线索,用倒叙手法,把故事的起因放在了结尾,与前文形成对比,也给小说增加了一抹亮色。 |
B.小说在叙事手法上充分体现重复的特点,不仅中心事件如“寻找旅店”和“遇到汽车”贯穿始终,而且还有细节上的重复。 |
C.小说中青春初旅的兴奋欢快与荒诞人生的阴暗丑陋构成鲜明的反差和剧烈的碰撞,使小说具有很强的审美张力,引人深思。 |
D.语言的陌生化是本文的一大特点,如写刚长出的胡须“迎风飘飘”,超乎寻常的夸张表达,让人感受到少年即将远行的快乐。 |
4.“突发事件”往往是小说情节运行的动力,比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里的“火烧草料场”、《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漫画事件”等,这篇小说里的“抢苹果”也是一个“突发事件”,结合全文,探讨它在小说中的作用。
隐匿的光芒
胡玲
多年前,村里突然来了一位神秘的老头。
老头头发花白,腰杆笔直,脸上细密蜿蜒的皱纹里,仿佛写满了沧桑的故事。最显眼的是他的右手臂,光秃秃的,只剩一只空袖管在冷风中轻轻晃荡。人们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到这里,更不知道他曾经历过什么。有人好奇,问起他,他淡然一笑,什么也不说。时间久了,大家也懒得再问了。
老头把村头一间废弃的破房子简单修整一番后,住了进去。他虽然没有右臂,但左手干起活来灵活自如。他在这里开荒种地、养鸡养鸭,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换来了鸡鸭成群,庄稼茂盛。
我和小伙伴喜欢去老头家玩,因为无论我们在他家里怎么疯闹,他都不会责骂我们。有时候,他还会塞给我们一些零食,时而是一把香脆的炒瓜子,时而是几块甘甜的红薯干。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那些零食让我们感到幸福和满足。
老头喜欢给我们讲故事。他讲的是清一色的打仗的故事,如八路军打日本鬼子,解放军打国民党反动派,等等。
夜色如水,我们坐在袖子树下,听他绘声绘色地讲着故事。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调时而欢快时而悲伤。他的故事讲得生动精彩,仿佛亲身经历一样;我们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仿佛亲眼目睹一般。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故事?我们问。从书上看到的。孩子们,你们要好好念书,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啊,他说。
有一次,老头熬夜给我和小伙伴每人做了一把木头小手枪,那小手枪做得生动逼真,让我们爱不释手。我们握着小手枪,奔跑在绿油油的田埂上,饶有兴致地玩起打仗的游戏。他静静地坐在田埂上,出神地看着我们,若有所思,沧桑的眼里闪烁着亮晶晶的柔光。
日子久了,我们都成了老头的小尾巴,他去哪儿,我们都紧跟着,他干活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旁玩。
那时,村里办了个酒厂,村民们家里有多余的玉米,会卖给酒厂换些零钱。老头家的玉米吃不完,也会卖一些给酒厂。村里人一般都是把玉米晒干后,直接装进袋子送进酒厂。老头和大家不一样,他每次晒玉米,会把晒玉米的空地用水冲洗得一尘不染,玉米晒干后,他还用筛子仔细筛去灰尘、杂物和小粒的劣质玉米,再装进袋子里送去酒厂,这样,玉米称重自然会少很多。村民笑话他多此一举,他不恼,憨厚一笑说,这样出来的玉米干净,酿出的酒也干净。
20世纪90年代,村里集资修路建桥,发动村民捐款,老头毫不犹豫地捐出五百块钱。在那个年代,五百块钱是个大数目。村干部说,你捐这么多,日子不过了?老头露出质朴的笑容,我就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用不了几个钱!
老头在村里生活了四十多年。一个寒冬,老头几天没出现。大家推开他的房门时,发现他躺在床上,神色安然,脸上挂着一抹淡淡的微笑,已经离世。
村民们把老头葬在了后山,时间久了,大家都快将他遗忘了。
去年,在某电视台的一档寻人节目里,一位年近百岁的老八路向节目组寻求帮助,想要找到自己失散多年的老战友小春子。老八路在节目中讲述了小春子的故事。
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小春子的家乡沦陷。14岁那年,小春子的父母和许多乡亲被日本鬼子杀害,他因为在山上砍柴,才幸免于难。为了生活,他四处流浪。流浪到省城时,他听说附近有一个专门打日本鬼子和反动派的八路军队伍,就到处打听。找了半个多月,他终于找到了八路军部队。部队的首长见他可怜,把他留在了部队。于是,他成了部队里最小的“小鬼兵”。他从小就喜欢玩弹弓,到了部队,他没事便缠着老战士学习射击。每次部队和敌军交战,他都不怕危险,总爱往前沿阵地钻,看战友们如何开枪打敌人,时间长了,他练就了一手好枪法。
后来,小春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漫长的战争年代,他跟随部队身经百战,屡建战功,被战友们称为“神枪手”。在一次战斗中,为了掩护战友撒离,他的右臂被敌人的子弹打中截了肢。
战争结束后,失去右臂的小春子知道自己不能再握枪打敌人了,就主动离开了部队。之后的岁月里,战友们到处打听小春子的消息,可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看着电视屏幕上那张被放大了的小春子的照片,大家突然想起尘封在记忆里的那位独臂老头,实在太像了。
村干部和节目组取得了联系。几天后,老八路来到了我们村。村干部领着老八路来到独臂老头生前住的房子前。老头去世后不久,这间房子就锁上了,再没人进去过。
打开尘封已久的屋子,裂了缝的泥土墙壁上,独臂老头在遗像里朝大家微笑。老八路颤巍巍地站在那张遗像前,老泪纵横。他轻轻拭去照片上的灰尘,抚摩着照片里那张笑脸,喃喃地说,小春子,好久不见……
村干部从床底下取出一个上了锁的大木箱,对老八路说,这是老人唯一的遗物,我们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现在交给您保管吧。
老八路撬开箱子,箱子里放着一套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叠得整整齐齐。军装胸前位置,别着几枚经过岁月洗礼的旧勋章,阳光照在上面,闪烁着耀眼的金光……
(选自2021年08月27日《羊城晚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老人给“我”和小伙伴零食、做木手枪,看孩子们做游戏等情节,侧面表现了他孤独的生活境况。 |
B.老人给孩子们讲故事的同时教育孩子们要好好读书,说明老人很重视农村孩子们的教育问题。 |
C.老人卖玉米给酒厂时的“较真”,捐钱修路建桥时的毫不犹豫,体现了老人的善良无私与不凡。 |
D.老人住在一间废弃的破房子里,唯一的遗物是一个上了锁的大木箱,暗示了英雄晚年的凄凉。 |
A.小说采用儿童视角和补叙手法叙述老人的故事,结构严谨,避免了平铺直叙,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
B.小说在刻画老人时,多次写到他的笑,如“淡然一笑”“淡淡的微笑”等,展现了老人平和的内心世界。 |
C.小说除了老人外,其他人物都没有名字,这种次要人物模糊化处理的方式,使叙事简洁,利于突出老人的形象。 |
D.小说中老人讲的故事都是打仗的故事这一细节,暗示了老人的真实身份,推动了故事情节发展,深化了主题。 |
4.文章富有传奇色彩,请从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两个方面作简要分析。
文本一:
黄河
周立波
二十一日,部队陆续到了黄河边上。这就是历代诗人最爱歌颂的黄河,这就是音乐家冼星海同志在《黄河大合唱》里谱出了澎湃之声的黄河。
万道灿烂的阳光之下,黄河里面的无数冰雪的团块射出明亮的反光。这些冰雪的大块,浮泛在黄浊的水浪里,迅急地奔流。它们互相冲击着,发出嚓嚓的声音。
等待渡河的时候,我到镇上去找开水喝,和老百姓聊天。他们说,原先这里的房子要多些。日本兵几次打到了河东,毁了这里好多民房。依靠八路军英勇的守卫,日本兵从来没有渡过河来。我们和日本兵只隔一条水,但是陕甘宁边区始终是一块干净的土地,从来没有被日寇践踏。今天正在渡河东去的王震将军的部队里,就有好多保卫黄河的英雄。
我们挨次下了船。每船水手十一人,船一解缆,水手使劲地荡桨,大声地呼喊。那是一种粗犷的吼声,声音那么大,竟至超越了风声和波浪冲激船头的声音。到了中流,船不停地起落,并且一直往下流。水手们使尽力量摇桨,使尽一切力量呼吼。这是人和自然斗争的雄伟的场面。河风吹着,我们穿着大衣,还冷得发颤,水手们只穿着单衣,脸上的汗竟像雨点一样滴落。
到了河东的沙滩上,王首道同志站在那里遥望着河西,有一刻钟之久,不肯走开。我们已经离开陕甘宁边区了。王震同志还没有过来。他正在西岸指挥队伍,分拨船只。
我们沿着黄河走了十里路,才转入东边的山路。在河边看见的第一间房子的砖墙上,写着“时刻准备反扫荡,坚决保卫抗日民主根据地”。我记起了早晨在螅蜊峪看见有一堵墙上写着:“展开赵占魁运动,发展手工业。”隔一条黄河,一边是生产运动,一边是对敌斗争。
在河边,我们碰见了两个农民。他们都穿着蓝布棉衣和白布棉裤,头上挽着干净的白毛巾。其中一位提着一个大型手榴弹,另外一位腰间插着一支土造的手枪。这是民兵。提着大手榴弹的小伙子,仔细打量了我们的制服和武器,小声地对同伴说:“咱们的人。”我们要他们带路,他们十分高兴地走在前面,并且告诉我们,这里是临南县界。这里的民兵都会使用地雷,每个村庄的大路和小路都挖了雷坑。敌人一出来,地雷就埋好。我们经过的村庄,果然到处有雷坑。民兵送了我们十来里路,我们怕走得远了,耽误了他们自己的事情,请他们回去。但不料他们回去以后,我们碰到了一点麻烦。
我们经过一个名叫马塔的山村时,突然被一群孩子包围了。他们手执红缨枪,不让我们走,索看路条。我们说:“咱们是八路军,从河西来的,没有带路条。”一个为首的孩子说:“你们是八路军,咱们欢迎,可是八路军也得有路条。”我们又告诉他:“你们的民兵哥儿还送了我们一程,刚走。”他说:“咱不管,只要路条看一看。”我们被阻拦着,幸亏村里出来一个人,问什么事,知道我们是从河西来的八路军以后,他叫孩子们赶快让开路,让我们前进。
一路上,我们赞赏着村民组织的严密,有着这样的人民组织的地方,敌人是不容易逞凶的。
我们走了五十五里路,到了临南县府所在地刘家会。县政府把镇上最好的房子腾出来,让给我们住。晚上,睡在炕上,我们谈起了今天在黄河岸上发生的一件事情——
张米贵是一大队的战士,参加八路军已经有七年。他母亲听说儿子要经过家门,就拄着一根拐杖,来到黄河边上,等了三天,真就看见儿子了。她流眼泪,说不出话来。张米贵抱着枪伴着她坐了一会儿,要她好好地保重,并且说,自己会很快地回家。最后,他站起来说:“打日本兵,打那些反动派,是大事。娘,你回去吧。”于是,他赶快走开,怕她看见自己的眼睛。
就是这样,他别了母亲,赶上队伍,把一切经过报告了班长。从家门经过,他没有回家。
(摘编自《南下记》,有删改)
文本二:
小品文很小,人家或以为它只配供人消遣,不能载道。我则以为除供人消遣外,还须载道,其寿命才能长久。不过道也有一个分别。假如我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未免太艰深了。小品文所载之道,应该是众人易于明白的道理。世间有不少长篇大论,因其太长太大,只有以读文章为职业的人才有工夫去读它。又因其说理复杂曲折,也只有以读文章为职业的人才能读得懂。很好的小品文,就形式说,第一个原则,当为短小。近来常见一些小品文,其开张白往往占一两百字,太不经济。不过经济之极,也足以使小品文丧失其文章之“文”。小品文毕竟是“文”章。虽极短小,内部仍可以有严密的组织,仍可以有起承转合。一句抽象之道理,可以写三两句具体之说明,正面说了,还可以说反面。总而言之,小品虽经济,然而是“文”章。
(摘编自周谷城《泛说小品文》)
1.下列与文本有关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周谷城在文中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等抽象艰深的句子为例,来说明小品文不应该晦涩而应该明白易懂,很有说服力。 |
B.张米贵是一名普通战士,为了抗战,他从家门口经过都没有回家,文本记述他,是要表现这位战士超出其他士兵的家国情怀。 |
C.《黄河大合唱》是由光未然作词、冼星海作曲的音乐作品,文本提到它,旨在引出对渡河时人和自然斗争的雄伟场面的描写。 |
D.陕甘宁边区是以陕北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王首道遥望河西,透露出思念党中央、保卫党中央、不甘心放弃根据地的心理。 |
A.文章以“黄河”为题目,一方面是因为故事确实发生在黄河边,另一方面是把黄河作为一种象征,寄寓刚毅、勇敢等民族精神。 |
B.“我们”穿着大衣还冷得发颤,但船上的水手们“脸上的汗竟像雨点一样滴落”,对比中生动地表现出水手们奋力划船时的艰难与不屈。 |
C.提大手榴弹的民兵说:“咱们的人。”这简短而又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显示出充分的信任,反映了八路军与农民的亲密关系。 |
D.文章开头写水浪奔流、阳光灿烂、冰雪团块明亮,这些景物烘托了作者看到黄河的激动心情,表现出人定胜天的坚定信心。 |
4.周谷城认为优秀的小品文在内容与形式上各有怎样的特点?请结合上述特点赏析文本一。
鸡毛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是一个住在西南联大里的校外人,她又的确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
②昆明大西门外有片荒地,联大盖新校舍,出几个钱,零星的几户人家便搬迁了。文嫂也是这里的住户,她不搬。可她的两间破草屋戳在宿舍旁,不成样子。联大主事的以为人家不愿搬,不能逼人家走,跟她商量,把两间草房拆了,就近给她盖一间,质料比原来的好。她同意了,只要求再给她盖个鸡窝。
③宿舍旁住着这样一户人家,学生们没觉得奇怪,都叫她文嫂。她管这些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老实,没文化,却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④她的屋门是敞开着的。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人人可以看到。她靠给学生洗衣物、缝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两棵半大的榆树之间栓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好的衣服夹紧在两绳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大太阳的天气,常见她坐在草地上缝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为避嫌疑,她从不送衣物到学生宿舍里去,让女儿隔着窗户喊。“张先生,取衣服!”“李先生,取被窝!”
⑤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青草里有虫儿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去集市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也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小块肉。
⑥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她觉得这女婿人好。他跑贵州、重庆,每趟回来看老丈母,会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⑦文嫂生活在大学环境里,她不知道大学是什么,却隐约知道,这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尽管先生们现在并没有赚大钱、做大事,好像还越来越穷。
⑧有个先生叫金昌焕,经济系的,算是例外。他独占宿舍北边一个凹字形单元。他不欢迎别人来住,别人也不想和他搭伙。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些木板,把双层床的一边都钉了木板,就成了一间屋中之屋,成了他的一统天下。他怪异处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块肉。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铁丝上,领带、鞋袜、墨水瓶……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东西的下面。再穷的学生也得买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边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这些通告、启事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也不顾文告是否过期。他每晚都开夜班,这伤神,需要补一补,就如期买了肉,切成大小相等的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用过鼎罐,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炉上炖熟,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功,打开坛盖,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⑨到了四年级,他在聚兴诚银行里兼了职。晚上仍是开夜班,搜罗纸片,吃肉。自从当上了会计,他添了一样毛病,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同屋的人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金先生不在乎,他要毕业了,在重庆找好了差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隔一个星期丢一只。文嫂到处找过,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大学里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⑩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她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⑪女儿走了,文嫂有点傻了。但她和女儿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毕业,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就多了。有的先生临走收拾好行李,总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叫来文嫂,随她挑拣。然后她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⑫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同屋的朱先生叫文嫂过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点值得一拣的东西。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⑬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⑭“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⑮“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⑯“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⑰“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⑱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好像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苦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选自《汪曾祺经典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头说文嫂是西南联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不仅因为她住在学校宿舍楼边,也因为她的日常生活与联大息息相关。 |
B.金昌焕每晚剪布告栏的空白处,并且按纸质大小、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可见其勤俭节约,做事十分细致。 |
C.文嫂的女婿在文章中着墨不多,虽然生活艰难,但他仍然经常给文嫂带各种特产,并“答应养她一辈子”,体现了女婿的善良、孝顺。 |
D.金昌焕走后“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空空如也”,但“文嫂照样替金先生打扫”。“照样”一词体现了文嫂的普良,做事认真。 |
A.文嫂屋门敞开,“她的所作所为,都在天日之下,从可以看到”,与金昌焕在宿舍中打造“屋中之屋”“一统天下”对照鲜明。 |
B.小说擅长以细节刻画人物,如写金昌焕“用一支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细腻传神,如在眼前。 |
C.文章结尾文嫂大哭一场,与前文养鸡、嫁女等温非情节对比,衬托出动荡时期小人物的不幸命运,表现了作家对战争的批判。 |
D.小说在叙事上多用短句,简洁灵动,在某些地方却又不避繁复,如写金昌焕“每天穿好衬衫,打好领带;又加一件衬衫,再打一条领带”。 |
4.契诃夫曾说:“态度越是客观,所产生的印象越有力。”汪曾祺作为短篇小说巨匠,其作品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特点,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