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
契诃夫
“仁慈的老爷!行行好,请顾念一下我这个不幸的挨饿的人,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当了八年的乡村教师,现在失业了。请帮帮忙,行行好!”律师斯克沃尔佐夫打量着他,瞧瞧他那件灰蓝色的破大衣,混浊的醉眼和脸上的红斑。他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
“听着,在前天,我好像在花园街遇见过您,”他说,“不过那时您说您是被开除的大学生,还记得吗?这很下流,这是诈骗!”
斯克沃尔佐夫大发脾气,毫不留情地痛斥这个求告的人。这家伙一味说谎,利用别人的仁慈,恰恰亵渎了他出于纯洁的心灵喜欢周济穷人的一片好意。破衣人起先一再辩解,后来不作声了,羞愧得低下了头。
“先生!”他说,一手按住胸口,“确实,我……说了谎!我原来在俄罗斯合唱团里任职,由于酗酒,我被赶了出来。不说谎又有什么办法呢?”
“什么办法?”斯克沃尔佐夫大喝一声,逼近他,“工作呀,这就是办法!您应该工作!”
“这个我自己也明白,可是上哪儿去找工作呀?去当看门人吧,谁也不会要我,工厂也不会要我,工人要有手艺,我却什么也不会。”“胡说!您总能找到借口!那么,您愿意去劈柴吗?在我家里劈柴您愿意吗?”
“好吧,我可以劈……”
斯克沃尔佐夫高兴地搓着手,把厨娘叫了出来。对她说;“奥莉加,把这位先生领到板棚里去,让他劈木柴。”破衣人耸了耸肩,似乎感到纳闷。话已出口的他犹豫不决地跟着厨娘走了。斯克沃尔佐夫赶快走进餐室,那里的窗子正对着院子,斯克沃尔佐夫看到他们进了院子。奥莉加气呼呼地打量她的同伴,打开锁着的板棚,“砰”地一声恶狠狠地推开了门。那个冒牌教师和冒牌大学生坐到木墩子上,用拳头支着红腮帮,想起心事来。
厨娘把一把斧子扔到他脚旁,破衣人迟疑地拉过一块木柴,把它放在两腿中间,胆怯地用斧子砍下去,木柴摇晃起来,倒了,那人又把它拉过来,很小心地砍下去,木柴又倒下了。
斯克沃尔佐夫的气愤已经消散,他感到有点不安,有点惭愧。他回到书房里,“我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小时后,奥莉加来报告,木柴已经劈好。“拿着,把这半卢布交给他,”斯克沃尔住夫说,“要是他愿意,让他常来,活总是有的。”从此,他经常出现:有时把雪扫成堆,有时收拾板棚里的杂物。斯克沃尔佐夫搬家时,雇他来帮忙。破衣人没有喝酒,很少说话。搬运完之后,斯克沃尔佐夫吩咐人把他找来。
“噢,我看得出来,我的话对您起了作用,”他说着,递给他一个卢布,“这是给您的工钱。我看得出来,您没有喝酒,也不反对工作。您叫什么?”
“卢什科夫。”
“那么,卢什科夫,我现在介绍您去做另一份工作。您拿上这封信,明天去找我的一个同行,他会给您一份抄写的工作。好好工作,把酒戒了,别忘了我对您说过的话。再见吧!”
斯克沃尔佐夫很得意;自己总算把这个人拉到了正道上。两年过去了。有一天,斯克沃尔佐夫站在剧院的售票处付钱买票,看到身旁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翻着羊羔皮领子,戴一顶旧的海驹皮帽子。
“卢什科夫,是您呀?”斯克沃尔佐夫问,“喂,怎么样?现在做什么事?日子过得好吧?”
“还可以,现在我在一位公证人那里工作,每月拿三十五个卢布,先生。”
“哦,谢天谢地。太好了!我为您感到高兴,非常非常高兴,卢什科夫!要知道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我的教子。要知道这是我把您推上了正道。”卢什科夫说:“我既感激您,也感激您家的厨娘,求上帝保佑这个善良而高尚的女人身体健康!说实在的,真正救我的是您家的厨娘奥莉加。”
“这是怎么回事?”
“当初我去您家劈柴,我一到,她总是这样开始:‘噢,你这个酒鬼!你这个天地不容的人!’然后发起愁来,瞧着我的脸,哭着说:‘你是个不幸的人!你活在世上没有一点快活,就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这酒鬼,也要下地狱!你这苦命人啊!’您知道,尽是这类的话。但重要的是,她替我劈柴!先生,我在您家里连一根柴也没有劈过!为什么她要挽救我,为什么我瞧着她就决心痛改前非,这些我对您也解释不清。我只知道,她的那些话和高尚的行为使我的心灵起了变化,是她挽救了我,这件事我永世不忘。该入场了,里面正在打铃。”
卢什科夫鞠躬告辞,找他的楼座去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卢什科失先在谎称自己是失业的乡村教师等被截穿后羞愧低头的表情动作,说明卢什科夫并非顽固不化,毫无廉耻之心。 |
B.奥莉加“气呼呼打量”“恶狠狠地推门”“发愁”等细节描写写出了她对卢什科夫自暴自弃行为的痛心及担忧。 |
C.卢什科夫答应到斯克沃尔佐夫家劈材是因为他急需一份糊口的营生,解决失业问题,因此对斯克沃尔佐夫充满感激之情。 |
D.文章主要运用顺叙、插叙方式,情节富有波澜;运用多种描写方法塑造了一个立体有变化的乞丐形象,揭示深刻的社会主题。 |
3.小说叙述了卢什科夫“乞讨”“劳动”“释疑”等行为,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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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恼
契诃夫
我向谁去诉说我的悲伤?……
约纳和他的瘦马停在那个地方已经很久了。还没拉到一趟生意。
“赶车的,到维堡区去!”约纳听见了喊声,“赶车的!”约纳猛地哆嗦一下,从粘着雪花的睫毛里望出去,看见一个军人,穿一件带风帽的军大衣。
约纳抖动了一下缰绳,于是从马背上和他肩膀上就有大片的雪撒下来……军人坐上雪橇车。
约纳回过头去瞧着乘客,努动他的嘴唇……他分明想要说话,然而从他的喉咙里却没有吐出一个字来,只发出咝咝的声音。
“什么?”军人问。
约纳撇着嘴苦笑一下,嗓子眼用一下劲,这才沙哑地说出口:“老爷,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赶你的车吧……”乘客说,“照这样走下去,明天也到不了。快点走!”乘客闭上眼睛,分明不愿意再听了。
他把乘客拉到维堡区以后,就把雪橇赶到一家饭馆旁边停下来……雪又把他和他的瘦马涂得满身是白。一个钟头过去,又一个钟头过去了……
人行道上有三个年轻人路过,把套靴踩得很响,互相诟骂,其中两个人又高又瘦,第三个却矮而驼背。
“赶车的,到警察桥去!”那个驼子用破锣般的声音说,“一共三个人……二十戈比!”
价钱是不公道的,然而他顾不上讲价了……只要有乘客就行……
驼背用破锣般的嗓音说:“走吧,快点跑!嘿,老兄,瞧瞧你的这顶帽子!全彼得堡也找不出比这更糟的了……”
“嘻嘻,……嘻嘻……”约纳笑着说,“凑合着戴吧……”
“喂,你少废话,赶车!莫非你要照这样走一路?是吗?要给你一个脖儿拐吗?……”
“嘻嘻!”约纳笑道,“这些老爷真快活!”
“呸……”驼子愤慨地说,“老不死的?难道就这样赶车?你抽它一鞭子!使劲抽它!”
约纳感到他背后驼子扭动的身子和颤动的声音。他听见那些骂他的话,看到这几个人,孤单的感觉就逐渐从他的胸中消散了。约纳不住地回过头去看他们。正好他们的谈话短暂地停顿一下,他就嘟嘟哝哝说:“我的……那个……我的儿子这个星期死了!”
“大家都要死的……”驼子咳了一阵,叹口气说,“得了,你赶车吧!赶车吧!诸位先生,照这样的走法,他什么时候才会把我们拉到呢?”
约纳回转身,想讲一讲他儿子是怎样死的。可是这时候驼子轻松地呼出一口气,声明说,谢天谢地,他们终于到了。
约纳收下二十戈比以后,他又孤身一人,寂寞又向他侵袭过来……
他的苦恼刚淡忘了不久,如今重又出现,为什么成千上万的人当中有没有一个人愿意听他倾诉衷曲呢?然而人群奔走不停,谁都没有注意到他,更没有注意到他的苦恼……那种苦恼是广大无垠的。
约纳伛下腰,听凭苦恼来折磨他……他受不住了。
大约过了一个半钟头。约纳已经回到大车店,约纳后悔不该这么早就回来……
“连买燕麦的钱都还没挣到呢。”他想,这就是我会这么苦恼的缘故了。一个人要是会料理自己的事……让自己吃得饱饱的,自己的马也吃得饱饱的。那他就会永远心平气和……”
墙角上有一个年轻的车夫站起来,带着睡意嗽一嗽喉咙,往水桶那边走去。
“你是想喝水吧?”约纳问。
“是啊,想喝水。”
“那就痛痛快快地喝吧……我呢。老弟,我的儿子死了……”约纳看一下他的话产生了什么影响,可是一点影响也没看见。那个青年人已经盖好被子,连头蒙上,睡着了。如同那个青年人渴望喝水一样,他渴望说话。他的儿子去世快一个星期了,他却至今还没有跟任何人好好地谈一下这件事……
“去看一看马吧,”约纳想,“要睡觉,有的是时间……
他走到马房里。马就站在那儿。他想起燕麦、草料、天气……关于他的儿子,他独自一人的时候是不能想的……跟别人谈一谈倒还可以:至于想他,描摹他的模样,那太可怕,他受不了……
“你在吃草吗?”约纳问他的马说,“好,吃吧……既然买燕麦的钱没有挣到,那咱们就吃草好了……我已经太老,不能赶车了……该由我的儿子来赶车才对,我不行了……他才是个地道的马车夫……如果他活着就好了……”
约纳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就是这样嘛,我的小母马……比方说,你现在有个小驹子,你就是这个小驹子的亲娘……忽然,比方说,这个小驹子下世了……你不是要伤心吗?”
那匹瘦马嚼着草料,听着,向它主人的手上呵气。
约纳讲得入了迷,就把他心里的话统统对它讲了……
(小说发表于1886年沙皇专制时期,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约纳想和军人说话,却只发出咝咝的声音,体现出约纳内心积聚了丧子之痛,想倾诉却不知从何说起的巨大悲伤之情。 |
B.面对三个年轻人的辱骂,约纳没有感到痛苦愤怒,反而孤单的感觉逐渐消散,可见约纳迫于生计,甘愿被辱的人物心理。 |
C.约纳不光痛苦无处诉说,后来约纳说“连买燕麦的钱都还没挣到呢。”更体现出社会底层小人物生活艰难,读来让人心酸。 |
D.契诃夫描绘出约纳的生存状态,以及在对待约纳倾诉丧子之痛这件事上,人与马形成强烈反差,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冷漠。 |
3.面对儿子离世,鲁迅先生的《祝福》中,也有祥林嫂向众人倾诉丧子之事的片段,请就这一事件比较两者的异同。
查问
[俄]契诃夫
那天中午,地主沃尔迪烈夫,一个高大壮实、头发剪短、眼睛突出的男子,脱掉大衣,拿绸手绢擦一阵额头,胆怯地走进衙门里。那儿满是用钢笔写字的沙沙声。
“我想在这儿查问一点事情,不知该找谁接洽?”他对看门人说。那人正从办公室深处走出来,手里托着盆子,上面放着玻璃杯。“我要在这儿打听一点事情,并且要一份会议记录簿上决议的副本。”
“那您就往那边走,老爷!喏,找窗子旁边坐着的那一位。”看门人用托盘指着尽头的窗子。
沃尔迪烈夫嗽了嗽喉咙,往窗子那边走去。那边是一张绿色桌子,桌面上满是斑点,倒好像那桌子害了斑疹伤寒似的。桌子的边上放着两叠厚厚的蒙着一层灰尘的案卷。一本还算整洁的翻开的簿子放在醒目的桌子中央。一个青年靠桌子坐着,头上竖起四撮头发,鼻子很长而且生着粉刺,身上穿着褪色的制服。他把大鼻子戳到纸上,正在写字。他右边鼻孔旁边有一只苍蝇在散步,他就不时努出下嘴唇,往鼻子底下吹气,这就给他的脸添上极其操心的神情。
“我可不可以在这儿,……在您这儿,”沃尔迪烈夫小心地对他说,“查问一下我的案子?我姓沃尔迪烈夫。……顺便我要一份三月二日会议记录簿上决议的副本。”
文官把钢笔探进墨水瓶里蘸墨水,然后看一看:笔尖上蘸的墨水是不是太多了?他相信墨水不致滴下来,
于是沙沙响地写起来。他的嘴唇努出去,然而用不着再吹气:苍蝇飞到他耳朵上去了。
“我可不可以在这儿查问一下?”过了一分钟,沃尔迪烈夫又问道。“我姓沃尔迪烈夫,是地主……”
“伊凡·阿历克塞伊奇!”文官对空中喊了一声,仿佛没看见沃尔迪烈夫似的。“等商人亚里科夫来了,你就对他说,要他在给警察局的呈文副本上签个字!我已经跟他说过一千回了!”
“我想查问我同古古林娜公爵夫人的继承人的诉讼,”沃尔迪烈夫喃喃地说,“这个案子是大家都知道的。我恳切地请求您为我费一费神。”
文官仍然没看见沃尔迪烈夫,正捉住他嘴唇上一只苍蝇,仔细观察它,然后把它扔了。地主清一清喉咙,拿出方格手绢大声擤鼻子。然而这也无济于事。文官仍然不理他。他们沉默了两分钟光景。沃尔迪烈夫从衣袋里取出一张一卢布钞票,放在文官面前那本翻开的簿子上。文官皱起额头,带着操心的脸色把簿子拉过去,合上了。
“我要查问一点小事,……我只想弄清楚古古林娜公爵夫人的继承人是根据什么理由……。我可不可以打搅您一下?”
可是文官只顾想心思,站起来,搔着胳膊肘,不知什么缘故走到一个橱柜那儿去了。过了一分钟,他回到他的桌子这边来,又摆弄簿子:这回簿子上又放了一张一卢布钞票。
“我只打搅您一分钟。……我只要查问一点小事。……”
文官却没有听见。他动手抄写一个什么文件。
沃尔迪烈夫皱起眉毛,灰心地打量所有那些笔底下沙沙响的人。
“他们写个没完!”他暗想,叹气。“他们写个没完,叫他们都见鬼去吧!”
他离开桌子,在房子中央站住,绝望地垂下双手。看门人又端着玻璃杯穿过房间,大概留意到沃尔迪烈夫脸上的狼狈神情了,因此他走到沃尔迪烈夫面前,轻声问道:“哦,怎么样?问过了吗?”
“问过了,可是人家不愿意理我。”
“那您就给他三卢布好了,……”看门人小声说。
“我已经给过两卢布了。”
“那您就再给一卢布。”
沃尔迪烈夫回到桌子那边,在翻开的簿子上又放了一张绿色钞票。
文官又把簿子拉到跟前来,动手翻阅,随后,忽然间,仿佛出于无意似的,抬起眼睛瞧着沃尔迪烈夫。他的鼻子开始发亮,转红,由于微笑而起皱纹了。
“哦,……您有什么事要我效劳吗?”他问。
“我想查问一下我的案子。……我是沃尔迪烈夫。”
“很高兴,先生!是古古林一案吧?很好,先生。那么认真说来,您要查问的究竟是什么呢?”
沃尔迪烈夫就向他陈述他的要求。
文官活跃起来,仿佛一股旋风把他卷进去了似的。他查档案,吩咐人抄写副本,给申请人端椅子,所有这些事一刹那间全办完了。他甚至谈了谈天气,问了问收成。等到沃尔迪烈夫起身走出去,他就送他下楼,殷勤而恭敬地陪着笑脸,做出他随时愿意在申请人面前跪下去磕头的样子。不知什么缘故,沃尔迪烈夫倒觉得过意不去,就顺从某种内心的冲动,从衣袋里取出一张一卢布钞票来,递给文官。那一个不住鞠躬,陪着笑脸,把钞票接过去,而且用的是一种近乎魔术师的手法:钞票只在空中一闪,就无影无踪了。
“哎,这些人啊,……”地主暗自想着,走到外面街道上,站住,用手绢擦额头。
1.按照时间顺序概括“文官”与“地主”的表现。地主:开始小心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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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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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分析小说环境描写的作用。
①桌面上满是斑点,倒好像那桌子害了斑疹伤寒似的。(从修辞角度赏析句子)
②一本还算
3.有人认为作者对“看门人”描写太少,可以删去。你赞同这个观点吗?请说明理由。
4.契诃夫因常用讽制手法而使其作品具有“幽默冷冽”的风格,请借助小贴士,从讽刺手法的三个角度分析本文的“冷冽”风格。
醋 栗
俄国 契诃夫
我们弟兄两个,我伊万・伊万内奇和弟弟尼古拉・伊万内奇,他比我小两岁。
尼古拉从十九岁起就坐了省税务局的办公室。一年年过去了,他还是坐在同一个位子上,老在抄写那些公文,但是总想着一件事情:怎样回到乡下去。他的这种思念渐渐地成为一种明确的愿望,要在什么地方的河边或湖畔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他的脑子里经常描绘出花园小径、花丛、水果等画面,可是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画面上必定有醋栗。他不能想象一座庄园,一处富有诗情画意的地方,这居然会没有醋栗。
他是个温和善良的人,我喜欢他,可是这种把自己关在小庄园里过一辈子的愿望,我却素来不同情。盼望有个庄园,那是好事。可是要知道,这种庄园也就是三俄尺土地。离开城市,离开斗争,离开生活的喧嚣,隐居起来,躲在自己的庄园里,这算不得生活,这是自私自利、偷懒。人所需要的不是三俄尺土地,也不是一个庄园,而是整个地球、整个大自然,在那广大的天地中人才能够尽情发挥他自由精神的所有品质和特点。
几年过去,他被调到另一个省工作,当时己年过四十,但还在读报上的广告,还在攒钱。后来我听说他结婚了,目的还是买一座有醋栗的庄园,于是他娶了一个年老而难看的寡妇,只因为她手里有几个臭钱。他俩一起生活,他照样很吝啬,经常让她吃个半饱,把她的钱存进银行却写在自己名下。她原先的丈夫是邮政支局局长,她过惯了吃馅饼、喝果子露酒的生活,现在在第二个丈夫家里连黑面包也不多见。她变得憔悴不堪,三年不到干脆把灵魂交给了上天。当然,我的弟弟从来没有想过他对她的死负有责任。金钱如同伏特加,能把人变成怪物。
妻子死后,他通过代售人买了一个有一百一十二俄亩的田庄,有主人的正房,有仆人的下房,有花国,但没有果园,没有醋栗。可是我的尼古拉・伊万内奇毫不气馁,他立即订购了二十棵醋栗,动手栽下,过起地主的生活来了。
我去年去探望过他。那天天气很热。到处都是沟渠、围墙、篱笆、栽成一行行的杉树,弄得人不知道怎样才能走到院子里去,应该把马拴在哪儿。我朝一幢房子走去,迎面来了一条毛色红褐的狗,皮球似的。它想叫几声,可是又懒得张嘴。厨房里走出来一个厨娘,光着脚,很胖,像刚灌好的香肠。她告诉我,老爷吃过饭正在休息。我走进屋里,他坐在床上,膝头盖着被子。他苍老了,发胖了,皮肉松弛。他的脸频、鼻子和嘴唇都向前突出,看上去,就像一只肥鹅躺在被子里。
“哦,你在这儿过得怎么样?”我问他。
“还不错,感谢上天,我过得挺好。”
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胆小怕事的可怜的小职员了,而是真正的地主老爷。他已经习惯这里的生活,过得很有滋味。他吃得很多,在澡堂里洗澡,已经跟村社和两个工厂都打过官司。农民若不称呼他“老爷”,他就大为恼火。他做好事不是实心实意,而是装模作样。他当初在税务局里甚至害怕持有个人的见解,现在呢,说的都是至理名言,而且用的是大臣的口气。
“我了解老百姓,善于对付他们,”他说,“老百姓也喜欢我。我只消动一动手指头,他们就会替我办好我想要办的所有事情。”这些话,都是面带精明而善良的微笑说出来的。他不下ニ十遍反反复复地说:“我们这些贵族,我,作为一名贵族……”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们的祖父是个农民。
傍晩,我们喝茶的时候,厨娘端来满满一盘醋栗,放在桌子上。这不是买来的,而是自家种的,自从栽下这种灌木以后,这还是头回收摘果子。尼古拉・伊万内奇眉开眼笑,足有一分钟默默地、泪汪汪地看着醋栗,他激动得说不出话来。随后他把一枚果子放进嘴里,得意地瞧着我,那副神态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自己心爱的玩具。
“真好吃!”他贪婪地吃着,不断地重复道:“嘿,真好吃!你也尝一尝。”
醋栗又硬又酸,不过正如普希金所说:“对我们来说,使我们变得高尚的谎言较之无数真理更为珍贵。”我看到了一个幸福的人,他梦寐以求的理想无疑已经实现,他已经达到生活中的目标,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对自己的命运和他本人都感到满意。每当我想起人的幸福,不知为什么思想里常常夹杂着伤感的成分,现在,面对着这个幸福的人,我的内心充满了近乎绝望的沉重感觉。
(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精选》,有删改)
[注]《醋栗》写于1898年,当时沙皇俄国正值民主解放运动高潮时期,很多知识分子处于探索阶段。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塑造了一个沉湎于个人幸福的庸人形象。他人生的全部理想就是买下一座庄园,为了这种欲望,他抛弃了善良,变得自私吝啬,冷酷无情。 |
B.尼古拉年过四十依然生活吝啬,他娶了和自己毫无感情、又老又丑的寡妇做妻子,而且不善待妻子,甚至失去人性,这无疑都源于其对金钱的追求。 |
C.小说选取了看似平淡却寓意深刻的生活素材,文本以社会下层的小人物为故事主角,深刻地剖析了当时那个时代的社会弊病,见微知著,褒贬鲜明。 |
D.小说通过伊万・伊万内奇的视角来叙述,讲述了尼古拉・伊万内奇精神堕落的过程,成功揭示了庸俗、安逸对人的灵魂腐蚀和精神伤害的社会现实。 |
3.小说的结尾,尼古拉住进了庄园,吃上了“醋栗”,“我”内心为什么“充满了近乎绝望的沉重感觉”?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土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人类社会中,地缘基于血缘,并与血缘密不可分。“生死于斯”的地域固定了人和地的因缘。 |
B.以血缘关系构建的群体,人口到一定程度,就不能集居,因为养活群体的土地需要不断扩大。 |
C.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由此可见,我们的籍贯和姓来自我们的父亲,这就是“血缘”。 |
D.离乡漂泊的人只能费尽心思插进其他已经存在的社群,而一般不能独立自主地成长为新的社群。 |
A.乡土社会血缘上的亲疏表现为地域上的靠近,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可见“地”的关联派生了社会关系。 |
B.土地报酬递减律限制了人口繁殖引起的向内的精耕,并进而逼迫社群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
C.乡土社会中地缘缺乏独立性,无法自主构建形成合力的社群。基于血缘的地缘构成现象在乡土社会非常显著。 |
D.乡土社会中地缘脱离血缘、从而形成两者分离的情况相当少见。在乡土社会,居住年限并不十分重要。 |
A.中国分封制时期的诸侯国是基于血缘的稳定社会,血缘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而当时的地缘则是血缘关系的投影,且两者密不可分。 |
B.当代中国的特色乡村中,新时代农民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诗意田园生活,农民工开始返乡安居,达到了血缘和地缘的合一。 |
C.加拿大有很多地名与欧洲有关联,可见人们在离开欧洲来到北美后,仍然保持与原来乡村的血缘的联系,从而否定空间的分离。 |
D.自秦征岭南融百越时期至宋朝逐渐南迁的汉人,因当时中国乡土社会血缘关系的强大,无法有效融入,从而形成了繁衍至今的客家人。 |
慧紫鹃情辞试莽玉
曹雪芹
无奈宝玉发热事犹小可,更觉两个眼珠儿直直的起来,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给他个枕头,他便睡下;扶他起来,他便坐着;倒了茶来,他便吃茶。众人见了这样,一时忙乱起来,又不敢造次去回贾母,先要差人去请李嬷嬷来。
一时,李嬷嬷来了。看了半天,问他几句话,也无回答;用手向他脉上摸了摸,嘴唇人中上着力掐了两下,掐得指印如许来深,竟也不觉疼。李嬷嬷只说了一声:“可了不得了!”“呀”的一声,便搂头放声大哭起来。袭人因他年老多知,所以请他来看。如今见他这般一说,都信以为实,也哭起来了。晴雯便告诉袭人方才如此这般。袭人听了,便忙到潇湘馆来。
见紫鹃正伏侍黛玉吃药,也顾不得什么,便走上来问紫鹃道:“你才和我们宝玉说了些什么话?你瞧瞧他去!你回老太太去,我也不管了!”说着,便坐在椅上,黛玉忽见袭人满面急怒,又有泪痕,举止大变,更不免也着了忙,因问:“怎么了?”袭人定了一回,哭道:“不知‘紫鹃姑奶奶’说了些什么话,那个呆子眼也直了,手脚也冷了,话也不说了!李嬷嬷掐着也不疼了,已死了大半个了!连嬷嬷都说不中用了,那里放声大哭,只怕这会子都死了!”黛玉听此言,李嬷嬷乃久经老妪,说不中用了,可知必不中用,哇的一声,将所服之药,一口呕出,抖肠搜肺,炙胃扇肝的,哑声大嗽了几阵。一时面红发乱,目肿筋浮,喘的抬不起头来。紫鹃忙上来挞背。黛玉伏枕喘息了半晌,推紫鹃道:“你不用槌,你竟然拿绳子来勒死我是正经!”紫鹃说道:“我并没说什么!不过是说了几句玩话,他就认真了。”袭人道:“你还不知道他那傻子,每每玩话认了真?”黛玉道:“你说了什么话;趁早儿去解说,他只怕就醒过来了。”紫鹃听说,忙下床,同袭人到怡红院。谁知贾母王夫人等已都在那里了。
贾母一见了紫鹃,便眼内出火,骂道:“你这小蹄子和他说了什么?”紫鹃忙道:“并没敢说什么,不过说几句玩话。”谁知宝玉见了紫鹃,方“嗳呀——了一声,哭出来了。众人一见,都放下心来。贾母便拉住紫鹃,只当他得罪了宝玉,所以拉紫鹃,命他赔罪。谁知宝玉一把拉住紫鹃,死也不放,说:“要去连我带了去!”众人不解,细问起来,方知紫鹃说要回苏州去一句玩话,引出来的。贾母流泪道:“我当有什么要紧大事,原来是这句玩话!”又向紫鹃道:“你这孩子,素日是个伶俐聪敏的,你又知道他有个呆根子,平白的哄他做什么?”薛姨妈劝道:“宝玉本来心实,可巧林姑娘又是从小儿来的,他姊妹两个,一处长得这么大,比别的姊妹更不同。这会子热剌剌的说一个去,别说他是个实心的傻孩子,便是冷心肠的大人,也要伤心。这并不是什么大病,老太太和姨太太只管万安,吃一两剂药就好了。”
正说着,人回:“林之孝家的赖大家的都来瞧哥儿来了。”贾母道:“难为他们想着,叫他们来瞧瞧。”宝玉听了一个“林”字,便满床闹起来说:“——了不得了!林家的人接他们来了,快打出去罢!”贾母听了,也忙说:“打出去罢!”又忙安慰说:“那不是林家的人,林家的人都死绝了。再没人来接他,你只管放心罢!”宝玉道:“凭他是谁!除了林妹妹,都不许姓林了!”贾母道:“没姓林的来,凡姓林的都打出去了。”一面吩咐众人:“以后别叫林之孝家的进园来,你们也别说‘林’字儿。——孩子们,你们听了我这句话罢?”众人忙答应,又不敢笑。一时。宝玉又一眼看见了十锦槅子上陈设的一只金西洋自行船,便指着乱说:“那不是接他们来的船来了?湾在那里呢!”贾母忙命拿下来。袭人忙拿下来,宝玉伸手要,袭人递过去,宝玉便掖在被中,笑道:“这可去不成了!”一面说,一面死拉着紫鹃不放。
一时,人回:“大夫来了。”按方煎药。药来服下,果觉比先安静。无奈宝玉只不肯放紫鹃,只说:“他去了就是要回苏州去了!”贾母王夫人无法,只得命紫鹃守着他,另将琥珀去服侍黛玉,黛玉不时遣雪雁来探消息。这晚间宝玉稍安,贾母王夫人等方回去了,一夜还遣人来问几次信,李奶母带领宋嬷嬷等几个年老人用心看守,紫鹃、袭人、晴雯等日夜相伴。有时宝玉睡去,必从梦中惊醒,不是哭了说黛玉已去,便是说有人来接,每一惊时,必得紫鹃安慰一番方罢。彼时贾母又命将祛邪守灵丹及开窍通神散、各样上方秘制诸药,按方饮服,次日又服了王太医药,渐次好了起来
(有删改)
注:袭人、晴雯都是贾宝玉的丫鬟,紫鹃、雪雁都是林黛玉的丫鬟,薛姨娘是薛宝钗之母。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黛玉听完袭人说宝玉的病情,将所服之药呕出后的情状与《林黛玉进贾府》中“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描述相似,说明黛玉体弱多病。 |
B.袭人叫紫鹃“姑奶奶”,是因为二人同是丫环,袭人便故意抬高对方身份表达不满;贾母叫紫鹃“小蹄子”,是主人对奴仆直接表达的强烈不满。 |
C.是为了保护宝玉,贾母不让众人说“林”字儿,可见她对宝玉的溺爱之心。众人“又不敢笑”属心理描写,侧面衬托了贾母爱孙心切的愚痴之处。 |
D.薛姨妈的一番话将宝玉和黛玉的感情定位在兄妹亲情上,虽没有说透宝玉的真正病因,但她这番话也是发自内心,并深得贾母和众人的赞同。 |
3.本文虽是节选,但情节具有完整性和巧妙性的特点。请加以说明。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遥
一九七五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濛濛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
县城的大街小巷比平时少了许多嘈杂。冬天残留的积雪和冰溜子正在蚀化,石板街上到处都漫流着肮脏的污水。风依然寒冷,空荡荡的街道上,有时会偶尔走过来一个乡下人。
只有在半山腰县立高中的大院坝里,此刻却自有一番热闹景象。午饭铃声刚刚响过,从一排排石窑洞里,就跑出来了一群一伙的男男女女。他们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踏泥带水、叫叫嚷嚷地跑过院坝,向南面总务处那一排窑洞的墙根下蜂拥而去。偌大一个院子,霎时就被这纷乱的人群踩踏成了一片烂泥滩。
在校园内的南墙根下,已经排起了队。各班的值日生正忙着给众人分饭菜。菜分甲、乙、丙三等。甲菜以土豆、白菜、粉条为主,里面有些叫人嘴馋的大肉片,每份三毛钱;乙菜其他内容和甲菜一样,只是没有肉,每份一毛五分钱。丙菜可就差远了,清水煮白萝卜——似乎只是为了掩饰这过分的清淡,才在里面象征性地漂了几点辣子油花。不过,这菜价钱倒也便宜,每份五分钱。主食也分三等:白面馍,玉米面馍,高粱面馍;白、黄、黑,颜色就表明了一种差别;学生们戏称欧洲、亚洲、非洲。
从排队的人群看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农村。贫困山区的农民尽管眼下大都少吃缺穿,但家长们就是咬着牙关省吃节用,也要给出门读书的孩子做几件见人衣裳。当然,这队伍里看来也有个把光景好的农家子弟,那穿戴已经和城里干部子弟没什么差别,而且胳膊腕上往往还撑一块明晃晃的手表。这样的“洋人”站在大众之间,如同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他们排在非凡的甲菜盆后面,虽然人数寥寥无几,但却特别惹眼。
在整个荒凉而贫瘠的黄土高原,一个县的县立高中,也无论如何不可能给学生们盖一座餐厅。天好天坏,大家都是露天就餐。好在这些青年都来自山乡圪崂,谁没在野山野地里吃过饭呢?可今天不行。所有打了饭菜的人,都用草帽或胳膊肘护着碗,趔趔趄趄穿过烂泥塘般的院坝,跑回自己的宿舍去了。不大一会儿工夫,饭场上就没有几个人了。那孤零零的三个菜盆里已经没有了菜,馍筐里也只剩了四个焦黑的高粱面馍。
这时,在空旷的院坝北头,走过来一个瘦高个的青年人。他胳膊窝里夹着一只碗,缩着脖子在泥地里蹒跚而行。小伙子脸色黄瘦,两颊有点塌陷。他那身衣服尽管式样裁剪得勉强还算是学生装,但分明是自家织出的老土粗布,而且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给人一种肮肮脏脏的感觉。脚上的一双旧黄胶鞋已经没有了鞋带,凑合着系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甚至还缀补着一块蓝布补丁。裤子显然是前两年缝的,人长布缩,现在已经短窄得吊在了半腿把上。
他径直向饭场的馍筐走来,此时饭场已无他人。他先怔了一下,然后便弯腰拾了两个高粱面馍。紧接着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碗里舀。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
他站起来,用手抹了一把脸,端着半碗剩菜汤,来到开水房前,给菜汤里掺了一些开水,然后把高粱面馍掰碎泡进去,就蹲在房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突然,他停止了咀嚼,然后看着一位女生来到馍筐前,把剩下的那两个黑面馍拿走了。他望着她离去的穿破衣裳的背影,怔了好一会儿。
他现在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郝红梅。她大概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孙少平吧?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语言整体朴实厚重,文中“把碗筷敲得震天价响”“山乡圪崂”等陕北方言词语的使用,使小说具有了浓郁的地方色彩。 |
B.孙少平连五分钱的菜都吃不起,等别人打过饭全都离开饭场后才去取黑馍,而且在舀别人打剩的菜汤时,慌得如同偷窃一般,这些都表现了他的敏感与自尊。 |
C.在大多数贫困学生与吃甲菜、戴手表的“洋人”学生的对比中,蕴含着对那些“鹤立鸡群”“毫不掩饰自己的优越感”的极少数学生的批评。 |
D.县立高中食堂的菜分为甲、乙、两三等,主食按颜色被学生戏称为欧洲、亚洲和非洲,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农村社会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 |
3.作为中国当代一部具有史诗特征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是如何做到艺术的真实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群山的心跳
王前
帕米尔高原的崇山峻岭之上,天空正缓缓褪去黯淡,露出青白晨光,积雪悬在山巅,天地像一个刚被翻转的沙漏,悬浮静止。
三位塔吉克族护边员牵着十五头牦牛在连队门口等待着。天气晴朗,是出发的好日子。
加尼丁从老式军大衣口袋里掏出手机,给我看他两个儿子的照片。大的十二岁,小的六岁。白皮肤,蓝眼睛,睫毛浓密。兄弟俩搂在一起大笑,露出四排整齐的小雪山,天色仿佛刹那被照亮。
手机屏右上角有一处不小的裂痕,加尼丁说是去年秋天去吾甫浪沟巡逻时摔的,还能用。
我让他讲讲巡逻的事情,他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表示,不知从哪说起。我指着摔裂的手机屏说,就从这儿吧。
“那是封山前的最后一次巡逻。”加尼丁望着远处的雪峰,开始了他的讲述。
这是全军陆地边防执勤点路途最远、路况最险的巡逻线之一。一路上有八座海拔五千米以上的冰达坂需要翻越,涉蹚冰河三十多次。此外,还有难以预料的山体滑坡、暴风雪、泥石流以及突袭的猛兽。这条巡逻线的那一头就是吾甫浪沟,塔吉克语意为“艰险的河谷”。全程往返九十六公里,天气好的话七天就能走一个来回,运气不好则要一个月。这是全军唯一一条只能骑牦牛执勤的巡逻线。
那天下午四点多,巡逻分队到达海拔五千二百五十米的吾甫浪达坂。山高路远,加尼丁舍不得骑牦牛,一直坚持步行巡逻。
“前面要穿过峡谷,大家注意了。”加尼丁的表哥、经验丰富的向导拉齐尼对着后面的人大声说。一阵大风卷来,两侧山坡砾石滚落。战士们学加尼丁的样子,拽着牦牛尾巴快速通过。有惊无险。
就在大家稍作放松的时候,一只旱獭从洞里蹿了出来,战士肖瑶骑的牦牛一惊,把肖瑶从背上晃了下来。肖瑶的眉骨一下子磕在石头上,流血了。旁边就是湍流,加尼丁一把抓住肖瑶,迅速用手护住他的枪,肖瑶和枪都没事。加尼丁的手机从口袋里滑出来摔裂了,手也受了伤。原地简单处理一下,下山后缝了五六针。
晚上十点左右,巡逻队在一个山坳处宿营。
天黑透了,夜色中几束蓝绿色的光点悄悄逼近,不易察觉。站哨的下士茹东洋立即向连长报告:发现狼群!牦牛群乱作一团,尖利的犄角相互顶撞了起来。
加尼丁和几个战士稳住牦牛,大家打开手电筒对着狼群晃动,两只狗也冲着狼群狂吠。
然而情势并不容乐观,他们此时的敌人是十匹穷凶极恶的狼。
就在不经意间,狼群钻了一个空档,一头牦牛被咬断了腿,喘着粗气,重重倒下。
战士们拉动枪栓,群山回荡着钢一般的号角。狼群稍稍后退。
一声尖利枪响,连长对天空射出一发子弹。头狼一声嚎叫,狼群四下溃散。
大家定了定神,即刻收拢牦牛,清点人员和物资。军医杨善文打开医药箱,加尼丁和茹东洋帮他一起给牦牛包扎。
天很快就亮了。物资有限,巡逻队不能多作停留。断腿的牦牛伤势过重,血流不止。它独自卧在草地上,低低地哀叫。嘴边,是留给它两天的口粮。加尼丁跪在牦牛身边,抱着它的脖子哭。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茹东洋插了一句话就沉默了,仿佛也深陷那天的生离死别。所有人都不忍离去,边走边回头。
乳白色的晨雾升起,那头牦牛像一位入定的僧侣,纹丝不动。身下的绿草变成暗红色,像一个厚厚的蒲团,托起轻盈身躯。
我问茹东洋,那次巡逻返程可算平安?“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暴风雪。”茹东洋倒吸一口气,心有余悸。
巡逻第十五天,队伍到达铁干里克。傍晚休整。支帐篷的时候,整个天突然黑了下来,大风起,开始飘雪。
不多一会儿,风雪交加,帐篷已经撑不住了。暴风雪来了。
大家冻得直打哆嗦。拉齐尼想起老向导、父亲巴亚克临行前的叮嘱,把剩下的牦牛聚集起来,使它们厚实的身躯排成一堵挡风的墙,大家靠着牦牛肚子取暖,这才勉强挨过暴风雪之夜。
“当时风急雪大,我都快冻傻了。幸好和大家在一起。”茹东洋摘下迷彩帽,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就在此时,一个圣洁的场景闪现在由近及远的天边:太阳快要照到雪山尖了,亮晶晶的雪线被一段一段点燃,泛着珠光。
上午十一点整,巡逻队再一次出发。我和茹东洋站在一旁,跟“编外士兵”加尼丁和战士们挥手告别。这支行进中的队伍看上去,分明是喀喇昆仑的群山在移动。
我离开了海拔四千四百七十三米的红其拉甫边防连。
踏上归途,再一次看到“冰山之父”慕士塔格峰,似乎与进山时所见不同。慕士塔格夕阳中的金顶拢着雪白的庄严和壮阔,前方是公格尔九别峰,后面是晚照下的墓地。
我看见一只鹰展开双翼,滑过慕士塔格的脊梁,穿越千年的尘烟,平息了一场远古的战事。
恍惚中,我竟分不清哪是归途,哪是来路。只知道,离开了喀喇昆仑,还能听得见它的心跳。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题目“群山的心跳”,既在内容上揭示了故事发生的环境——边界的群山之中;又作为线索,在结构上贯穿全文。 |
B.加尼丁保护肖瑶时抓住他后迅速用手护住枪,人和枪都没事;而自己的手受伤,手机屏幕也摔出裂痕,这表现了他重他人而轻自身的品质。 |
C.“我”是故事的聆听者,聆听了边防战士的巡逻经历;也是情节的推进者,由于“我”的提议,才有了加尼丁的讲述。 |
D.结尾处一只鹰滑过慕士塔格的脊梁,鹰的形象和边防战士互相映衬,鹰的敏锐、矫健、神勇正是战士们形象的象征。 |
3.文中有多处景物描写,请分析其作用。
【推荐2】鼻子
芥川龙之介
谈起禅智内供①的鼻子,池尾地方无人不晓。它足有五六寸长,从上唇上边一直垂到颚下。形状是上下一般粗细,酷似香肠那样一条细长的玩艺儿从脸中央耷拉下来。
内供已年过半百,打原先当沙弥子的时候起,直到升作内道场供奉的现在为止,他心坎上始终为这鼻子的事苦恼着。
内供腻烦鼻子的原因有二:一个是因为鼻子长确实不便当。连饭都不能自己吃。不然,鼻尖就杵到碗里的饭上去了。内供就吩咐一个徒弟坐在对面,吃饭的时候,让他用一寸宽两尺长的木条替自己掀着鼻子。一回,有个中童子②来替换这位徒弟,中童子打了个喷嚏,手一颤,那鼻子就扎到粥里去了。这件事当时连京都都传遍了。内供是由于鼻子使他伤害了自尊心才苦恼的。
池尾的老百姓替禅智内供着想,说幸亏他没有留在尘世间,因为照他们看来凭他那个鼻子,没有一个女人肯嫁给他。有人甚至议论道,他正是由于有那么个鼻子才出家的。
他最初想到的办法是让这鼻子比实际上显得短一些。他就找没人在场的时候,从不同的角度照镜子,专心致志地揣摩。他越是挖空心思,反而越觉得鼻子显得长了。
内供还不断地留心察看别人的鼻子。他总想找个鼻子跟自己一般长的人,总找又总也找不到,内供逐渐地就懊恼起来。
最后,内供竟想在内典外典里寻出一个鼻子跟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好排遣一下心头的愁闷。内供听人家讲到震旦③的事情,提及蜀汉的刘玄德耳朵是长的,他想,那要是鼻子的话,该多么能宽解自己的心啊。内供一方面这么消极地苦心自慰,另一方面又积极地想方设法要把鼻子弄短。可是不管怎么着,五六寸长的鼻子不是依然耷拉到嘴上吗?
一年秋天,内供的徒弟进京办事,从一个医生那里学到了把长鼻子缩短的绝技。
内供跟平日一样装出满不在乎,可心里是巴望徒弟劝说他来尝试这一办法。内供用这套心计的隐衷似乎赢得了徒弟的同情。于是,他苦口婆心地劝说内供来。内供终于依了这番热心的劝告。
办法极其简单,仅仅是先用热水烫烫鼻子,然后再让人用脚在鼻子上面踩。
徒弟用提桶从浴室打来了热得伸不进指头的滚水。在木纸托盘上钻了个窟窿,盖在提桶上,从窟窿里把鼻子伸进热水。
内供把鼻子从木纸托盘的窟窿里抽出来之后,徒弟就两脚用力踩起那只还热气腾腾的鼻子来了。
踩了一通之后,徒弟才舒了一口气,说:“再烫一回就成啦。”他把烫过两次的鼻子伸出来一看,果然比原先短多了,跟一般的鹰勾鼻子差不离。内供边抚摸着变短了的鼻子,边腼腆地悄悄照着徒弟替他拿出来的镜子。
那只耷拉到颚下的鼻子,如今只窝窝囊囊地残留在上唇上边。上面满是红斑,兴许是踩过的痕迹吧。这样管保再也没有人嘲笑他了。镜子里面的内供的脸,对着镜子外面的内供的脸,满意地眨了眨眼睛。
可是那一整天内供都担心鼻子又会长了起来。第二天清早一醒来,内供首先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鼻子依然是短的。内供恰似积了抄写《法华经》的功行,心情已经多年不曾感到这么舒畅了。
然而过了两三天,有个武士到池尾寺来办事儿,脸上摆出一副比以前更觉得好笑的神色,死死地盯着内供的鼻子。过去曾失手让内供的鼻子杵到粥里去的那个中童子,在和内供擦身而过的时候,起先还低着头憋着笑;后来大概是终于憋不住了,就噗哧一声笑了起来。他派活儿给杂役僧徒的时候,他们当着面还毕恭毕敬地听着,但只要他一掉过身去,就偷偷笑起来,这样已不止一两回了。
内供最初认为这是因为自己的相貌变了。同样是笑,跟过去他的鼻子还长的时候相比,笑得可不大一样。倘若说,没有见惯的短鼻子比见惯了的长鼻子更可笑,倒也罢了。但是似乎还有别的原因。
内供诵经的时候,经常停下来,歪着秃脑袋喃喃地说:“以前怎么还没笑得这么露骨呢?”
人们的心里有两种互相矛盾的感情。没有人对旁人的不幸不寄予同情的。但是当那个人设法摆脱了不幸之后,这方面却又觉得若有所失了,甚至想让那个人再度陷入以往的不幸。内供感到不快,这无非是因为他从池尾的僧俗的态度中觉察到了旁观者的利己主义。
内供的脾气日益乖张起来了。不管对什么人,没说上两句话就恶狠狠地责骂。最后,连替他治鼻子的那个徒弟,也背地里说:“内供会由于犯了暴戾罪而受惩罚的。”有一天,内供听见狗在狂吠不止,就踱出屋门一望,中童子正抡起一根两尺来长的木条,在追赶一只长毛狮子狗。他边追边嚷着:“别打着鼻子,喂,可别打着鼻子!”内供从中童子手里一把夺过那根木条,痛打他的脸。原来那就是早先用来托鼻子的木条。鼻子短了反倒叫内供后悔不迭。
一天晚上,年迈的内供睡不着在被窝里翻腾,忽然觉得鼻子异乎寻常地痒,用手一摸,有些浮肿,那儿甚至似乎还发热呢。
内供以在佛前供花那种虔诚的姿势按着鼻子,嘟囔道:“也许是因为硬把它弄短,出了什么毛病吧。”
第二天,内供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醒了。
就在这当儿,内供又恢复了某种几乎忘却了的感觉。
他赶紧伸手去摸鼻子。摸到的不是昨天晚上的短鼻子了,而是以前那只长鼻子,从上唇一直垂到颚下,足有五六寸长。内供知道自己的鼻子一夜之间又跟过去一样长了。同时他感到,正如鼻子缩短了的时候那样,不知怎地心情又爽朗起来。
内供在黎明的秋风中晃荡着长鼻子,心里喃喃自语道:“这样一来,准没有人再笑我了。”
一九一六年一月
(有删节)
【注】①内供是内供奉的简称,也叫内供奉僧,侍奉主佛的僧侣。②中童子是寺院里供使唤的十二三岁的童子。③震旦是古代印度对中国的称呼。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芥川在《鼻子》中,塑造了一个为了保护自己的自尊心而被周围的人所左右的受伤的人,刻画了由于太在意别人目光而费尽心思的胆小者的心理活动。 |
B.内供本应是超脱世俗烦恼专心往生净土世界的和尚,却始终无法克服这种自卑感,被最为世俗的执念——长相的美丑所束缚而迷失了自我。 |
C.内供“找没人在场的时候,从不同的角度照镜子,专心致志地揣摩”,希望鼻子能够比实际上“显得短一些”,——这两处用夸张的手法描写出内供的微妙心理。 |
D.作为日本近代文学史的“鬼才”作家,芥川龙之介的这篇《鼻子》构思奇绝,以超现实主义的手法和出色的心理描写深刻揭示了人性的某些本质。 |
3.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道:“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请结合文章内容,比较鲁迅小说《祝福》中的“看客”和本文中的“旁观者”形象的异同。
【推荐3】女人提着大嘴茶壶上山的时候,夕阳正准备收拾行李下山,黄昏的余威烘烤着男人汗流如雨的后背,女人上前疼惜地用袖子去揩男人背上的汗水,男人惊觉回头,见是女人,憨憨地笑了一下。
“李长河,咋还这么发狠呢,刨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你在土里刨出金子来。”女人给男人倒了一碗茶,递到男人手上,刻意地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李长河感到很羞愧,这句话是他在恋爱时对女人讲过的,那时,他领她来看自家的自留地,望着这片宽广的红土,手一挥,很有信心地对她说:“你别看现在光秃秃的,我会在土里刨出金子来的。”
女人大约是相信了男人的承诺,成了红土地上的一个新娘。
这是一片孤绝的红土,耀眼的红色让人忧伤,种啥灭啥,只有顽强的巴茅草可以在这里扎根,东一丛西一丛的。靠山村的村民祖祖辈辈在这块红土地上耕作,播下希望的同时也播下了失望。
李长河以为他能改变这一切,读完农大后竟然回了家,说了句他要改变家乡的红土。爹娘气得当场吐血,等到红土地里能长出稀稀拉拉的玉米秆子时,村民却都进城务工去了,李长河只是把自己改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红土依然,穷困依然。为了根治靠山村的贫困,政府决定移民,听到这个消息,李长河愣了,靠山村的人却欢天喜地,一个个都搬新家去了,李长河却一拖再拖,终于等来了一辆大铲车,李长河看着大铲车猛虎般地瞬间吞没了一幢幢空房,这才死了心,不得不对这片坚强的红土俯首称臣。
“回家吧,行李我都收拾好了。”女人说,“听说那边什么都安排好了,就等着我们进去住呢。”
“你先回吧,我再待一会。”李长河说。他望着女人提着大嘴茶壶一摇一晃地下了山。
新家果然很漂亮,他们分到了一小片黑土地,李长河一眼看出土地的肥沃,蹲下来伸手握了一把,在手心里揉了揉,“这土地贼肥,一脚能踩出油来。”李长河兴奋得说话都颠三倒四。
李长河将种子撒下,几天后就长出绿油油的秧苗,他感慨地对女人说:“这土地真好,种什么长什么。”李长河在种什么长什么的土地里撒着欢,就像一匹马闯进了草原。
穷日子就这样翻过去了,那片红土地再也没有入过他们的梦境。入冬的时候女人得了一种怪病,浑身奇痒,而且溃烂。李长河说:“想家了吧,我就知道你会想家。”他们还习惯把已经不存在的靠山村称为家,女人说鬼才想,李长河说不想你咋得这病,这是思乡病知道不?女人慌慌地问有治吗,李长河笑了,说吃几付药就好了。
李长河拣了几帖中药回家来熬,熬成药汤叫女人喝下,女人看着药汤泛红,说中药咋是这颜色呢,李长河说我加了药引了,中药没有药引子是没药效的。女人问药引子是什么,李长河笑而不答。女人喝了几天这种泛红的药汤,身上果然不痒了,溃烂的地方也在结疤,女人的心情因此愉快起来。
过了不久,李长河也觉得浑身奇痒,身上开始溃烂,他知道自己也害思乡病了,其实他认为他早应该害相思病,他望着满身的溃烂,居然很激动。
李长河吩咐女人给自己抓几帖中药来,女人依照他给的药方,从集市上抓了来细细地熬好端到李长河面前,李长河说:“还要放药引子呢,你忘了?”女人就问药引子在哪,李长河说在最高的那层柜子里,女人不知道一副药引子男人会看得这么金贵,这柜子经常锁着,家里最有“身份”的物品才有幸进入。女人开了锁,没有看见药引子,只看见一小瓶子红土,女人告诉男人说没有药引子,柜子里什么也没有。“怎么可能什么也没有呢?”李长河生气了。“是没有嘛,”女人委屈地说,“只有一瓶子土。”李长河说:“去拿吧,就是它了。”
女人吃惊地看着李长河将一撮红土放进药汤里,看着他捧起那碗漾着红色的药汤,呆呆地望了好久,女人恍然看见有什么东西滴落在药汤里,李长河已经牛一般地低下头,将那碗药汤一点不剩地喝下了。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8年第5期,作者:周攀堂,有删改)
1.小说写李长河离开红土地时,“李长河扑倒在红土地上,放声大哭”,“装了一瓶子红土”等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2.纵观全文,红土地对于李长河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3.把小说的标题改为“药引”是否恰当?请探究分析。
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李长河老家贫瘠的红土地和新家肥沃的黑土地形成对比,说明真正的脱贫只有靠政府的政策。 |
B.作者说“那片红土地再也没有入过他们的梦境”,这是先抑后扬的写法,为下文写李长河思乡成疾张本。 |
C.开头对夕阳的环境描写,不仅点明主人公活动的时间,也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李长河不得不离开这片土地。 |
D.本文语言朴实自然,通俗易懂,尤其是文中主人公的语言透着浓郁的生活气息,具有生活的真实性。 |
E.本文感情含蓄浑厚,构思精巧,作者用红土地做药引这一神来之笔为此文增添了不少魅力。 |
文本一:
诗人
毛姆
(1)我对名人并没有那么大的兴趣,有太多人都被一种强烈的冲动所困扰,就是想要亲近这个星球上的伟大人物,这每每让我不以为然。当别人提议,我可以见一见某些地位或成就高人一等之辈,这样的机会我总会寻觅得体的借口避开。所以当我的朋友迭戈·托雷表示可以将我引见给卡利斯托·德·圣阿纳时,我婉拒了。但难得一次我的理由是真诚的:圣阿纳不但是个了不起的诗人,还是个被人们寄托了很多想象的人物,他的各种历险已经是传奇了,能在他的衰朽之年看一看这个人,会很有意思;但他年岁已经太大,这时候接见一个陌生人、外国人,对他来说只能是种烦扰。
(2)记得我第一次读他的诗是二十三岁,当时迷恋得手不释卷:他诗句中有种激情,有种英雄的孤傲和斑斓的生命力,一下让我神魂颠倒。因为那些掷地有声的诗句和绕梁不止的韵律已经和我美好的青春记忆交缠在一起,所以一直到今天,我读起它们来依然会心跳加速。我一向认为卡利斯托先生在读者中的声望是他应得的。当年每个年轻人都能脱口而出他的诗句,而我的朋友会无休无止地跟我讨论他疯狂的举动、狂热的演说(诗人之外他也是个政治家)、锐利的妙语和他的恋人们。但这些都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卡利斯托先生一直隐居在他的家乡埃西哈,不屑和这个再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兴趣的世界为伍。
(3)“他现在看上去怎么样?”我问。
(4)“神采不凡。”
(5)“你有他的照片吗?”
(6)“有就好了。他三十五岁之后就拒绝面对镜头。他说他只想让后世见到他年轻时的样子。”
(7)我知道他年轻时极为俊美,当他意识到青春一去不返时创作了一首感人的十四行诗,从中你可以清楚读到曾经被如此爱慕的容颜终于逝去,他所领受的那阵刺痛是多么苦涩,多么冷酷。
(8)但我还是拒绝了朋友的好意;再读一遍那些耳熟能详的诗句,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而我也更喜欢在埃西哈那些阳光扫过的安静街巷自顾自漫行。所以,当我到达埃西哈的当晚就拿到那位大人物留给我的字条时,我是大为惊异的。他说,如果我能在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登门一见,会让他非常高兴。事已至此,除了第二天在指定时间登门造访,我好像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9)埃西哈是教堂之镇,随便走几步便能看到断壁残垣,或者是有鹳乌筑巢的石塔。埃西哈也曾有过辉煌,很多这些白色的房子,石头大门上都有气势雄伟的纹章,卡利斯托先生就住在这样一栋房子里,拉了门铃之后我站在栏杆外,虽然我听见铃声穿透了屋子,但无人应答,我摇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一个髭须浓密的老妇来到了门口。
(10)“你要干吗?”她问。
(11)她的黑眼睛倒好看,但情绪不佳,我猜她是在这里照顾老诗人的。我把名片递给她。
(12)“我跟你们主人有约。”
(13)她把大门打开,让我进去。告诉我在那里等着之后,她便丢下我上楼去了。这个建筑的各种比例都很大气,但油漆已经黯淡,地上的瓷砖多有碎裂,还可见到多处灰泥大块大块地剥落。这里每样东西都散发着贫寒的气息,却见不出邋遢。我知道卡利斯托先生很穷。对他来说,有不少时候钱其实来得很容易,只是他从来不觉得这是件要紧的东西,总花钱如流水。现在你也很容易看出来他对自己生活的拮据根本不屑一顾。院子中间有张桌子,两侧各放一张摇椅,桌上的报纸已经是半个月之前的了。我开始猜想在温暖的夏夜,坐在这里抽烟时,是怎样的梦幻充斥着他的思绪。柱廊之下,墙上挂着一些西班牙的绘画,颜色暗沉,画艺也拙劣。这个场景,再加上我朦胧勾勒的种种联想,和这位浪漫诗人的形象太过相称,我几乎要被这个地方的气魄所压倒。我之前对于这次会面一直很冷淡,甚至不知为何略觉得无聊,但现在开始有些局促起来,点了一支烟。我是照着时间来的,不知老先生是给什么耽搁了。这种寂静让人有些不安。
(14)我听见有声响,心跳快了起来。我现在有些激动了,等到看见他走下楼梯时,我屏住了呼吸。他一只手里有我的名片。这是位个子很高的老人,花白的头发依然很茂密,而浓密的眉毛依然是乌黑的,这让他的黑眼珠里闪过的火焰更添了一分严峻的气势。在他的年纪,眼神里依然保有那样的光芒让人赞叹。他不带笑意的眼神落在我的身上,冷静地审视着我。他的衣服从上到下是黑色的,一只手中拿着一只宽边帽。在他的仪态中有种自在和高贵。他完全是我希望的样子,他身上没有一寸不像个诗人。
(15)他进了院子,缓缓向我走来。他的眼睛也绝对像是鹰的眼睛。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个重大的时刻,因为他就站在那里。莫名地在我心里,唱起了卡利斯托先生最有名的情诗,轻柔而动人。
(16)我很不好意思。还好我之前准备了该如何跟他打招呼。
(17)“大师,我这样一个外国人能和您结识真是万分荣幸。”
(18)他犀利的眼神中突然有笑意摇曳了一下,严厉的嘴唇也有那么一瞬被微笑弯成弧线。
(19)“我不是诗人,先生,我是卖猪鬃刷子的。你弄错了,卡利斯托先生在隔壁。”
(20)我找错了一幢房子。
文本二:
在我的一生中,为了自我提高而阅读了很多谈论小说的著作。总体说来,这些著作的作者一致认同,故事并不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部分。事实上,在他们看来,故事是小说阅读过程中的一种障碍,读者的注意力在阅读故事时会被分散开,那些他们认为的小说中的重要因素便被忽视了。他们并不明白,实际上故事是小说家为了抓住读者的兴趣而扔出的一根救生绳索。在人类身上,听故事的欲望是根深蒂固的,正如对财富的欲望一样。如今,注重刻画人物而非讲述故事已成为小说的一种倾向。诚然,塑造人物是很重要的。只有小说中的人物受到渐渐熟悉他们的读者的同情之后,发生在他们之间的事情才会得到读者的关心。然而,弱化人物之间发生的事件而倾尽全力塑造人物,只是小说的一种写法。另一种写法的存在同样是合理的,在这种写法中,小说家只是单纯地讲故事,它的故事合情合理而且有条有理,对人物的塑造却简单、粗略。
《毛姆读书随笔》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及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不愿给年岁已高的诗人带来生活烦扰,这是“我”拒绝朋友将我引见给伟大诗人卡利斯托先生的根本原因。 |
B.在“我”的想象中,诗人的样子最好是穿着黑色的衣服,手中拿着宽边帽,具有自在和高贵的仪态。 |
C.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讲述“我”拜访诗人卡利斯托先生,却找错房子、认错人的经过,增强了文章真实性和感染力。 |
D.“不带笑意的眼神”“冷静的审视”等细节描写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写出了“我”心目中诗人桀鹫冷峻的气质。 |
3.文本二中,毛姆谈到了小说的两种写法,你认为《诗人》这篇小说属于哪一种写法?请结合文本,简述理由。
夜归人
[美国]爱伦•坡
年轻的妇人静静站在窗台前面,她像是盼望着什么似的,倾听着屋外的动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窗外在下着大雪,这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喜雪,大雪覆盖了窗外那荒寂的大草原。妇人隔着窗户痴痴地向外望去,但她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单身孤影投在那锃亮的窗破璃上。此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感到孤寂和害怕。她丈夫常常出门远走,一去就是好几天,只留下她一个人守在家里。但是,这次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现在她已确知自己怀孕了。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把这件喜事早点告诉丈夫。
他已经对工作产生厌烦的情绪了,如果知道她已有了身孕,一定不会再出远门的,然而她却不愿意让他为自己而焦灼。她回想起几小时前的一个插曲:他告诉她关于那一包钱的时候,正是站在这个窗台前,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膀上。她丈夫是一个边区的税务员,把一大包税款拿回了家,放到一个饼干箱里,藏到厨房的地板底下。
“为什么呢?”
唉,倒大霉了!小两口自己的那一点存款,存在老远的一家农村银行里了,现在银行就要倒闭了,他只好赶快去取回他们的钱。然而他不敢随身带着公款跑这么远,所以把它藏在家里了。
“你得答应我,我不在家你千万别离开屋子,”他说,“不许让任何人进房子,无论说什么都不能让人进来”。
“好的,我答应。”她说。
现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了,天色已昏沉下来,夜幕降临了。大雪和黑暗笼罩着孤寂的木屋。她听到了声音——这不是风声,风吹门窗的声音虽然像有人想偷偷地进来,可是她能分辨得出,她听到的是一阵敲门声——声音很低,但很急促。妇人把脸紧贴在窗户边,只见有一个人靠在门前。她连忙走开,从壁炉边取下了丈夫的手枪,真倒霉,这是一支没有用的手枪,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她只好拿着空枪,快步走到紧紧地锁着的大门边。“是谁在外边?”她喝道。
“我是伤兵,迷了路,走不动了,请你做件好事,让我进来。”
“丈夫吩咐我,他不在家,谁也不让进来。”年轻的妇人实实在在地告诉他。
“那么,我就只好死在你们家门口了。”
再过了一会儿,他又恳求说:“你打开门看看我,就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丈夫是不会饶恕我的……”她哭诉着,开门让他进来了。这伤兵的确已筋疲力尽,似乎就要垮了。他高个子,步履踉跄;苍白粗糙的脸,手臂上包扎着绷带,浑身是雪花。妇人让他到火炉边,坐在她丈夫的椅子上,替他清洗伤口,换绷带;又把准备自己吃的晚餐给他吃,等他吃完,她已经在后房里用地毯为他铺了一张床,他往床上倒,似乎马上就睡了。
真睡着了还是假的?是在骗她,等她去睡觉吗?妇人在自己卧室里走来走去,心里忐忑不安,像是要出什么乱子。深夜里,万籁俱寂,只有炉火劈劈啪啪地低声作响。忽然有一阵非常低的声音,很轻,显然是有人在干什么,鬼鬼祟祟地,比老鼠偷啃东西的声音还要轻。这到底是哪儿来的声音呢?难道是隔壁房里的那个男人?想到这,她拿起灯,轻轻地走到狭窄的通道,站着静听。伤兵的呼吸声音不会那样响,准是故意装的。她把门推开,走进后房,俯身去看伤兵,只见他睡得很甜。她走出房间,立刻又听到了那个声音。这次她知道了。有人在撬前门的锁。妇人立刻从工具箱里拿出丈夫的一把折登式洋刀,然后轻轻摸到那伤兵床边,推醒他。他哼了一声,睁开了眠睛,“你快听!”她低声地说,“有人要偷进屋里来,你来帮我一下忙!”
“谁要偷进来呵? ”他困倦不堪地说,“这又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
“有的,有很多钱,藏在那厨房地板底下。”
“那么,你拿我的手枪,我右手伤了,拿不了枪,你把刀给我。”他说。妇人迟疑了片刻。这时,又听到前门被撬的声音。她立刻把刀递给伤兵,自己拿了他的手枪。
“你来对付头一个进来的人”,他说,“靠近门边站着,门一开就开枪,枪里有六发子弹,一定要打到他倒下来动不了为止。我拿着刀,在你后边,应付第二个进来的人。我们站好位置就把灯吹灭。”
顿时,屋子里一片漆黑。撬锁的声音停止了,传来了扳扭东西的声音,门锁被打掉了,门开了,溜进了一个人来,刹那间,白雪衬托着那人的身影,她看清楚了,立刻一枪打去,那人倒下了,但马上又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妇人再开了一枪,他这才慢慢地倒下。脸碰着墙脚,再也不能动弹了。伤兵俯着身子,咒骂了一声,然后叫道:“原来只有一个人!好枪法呵,太太!”接着,他把尸体翻过身来仰天躺着,这才看到这强盗还蒙着一个面革。伤兵把面罩揭开,妇人凑近去看。“认识这个人吗?”伤兵问。
“从没见过。”她说。这时妇人比任何时候都有勇气,盯着死者的脸,看着这个回来抢劫自己的人——她的丈夫。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A.少妇为了不让丈夫担心,而不愿将自己怀孕之事告诉即将出远门的丈夫,而丈夫临行时对妻子的千叮万嘱和温柔爱抚的举动,都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他们夫妻之间的恩爱情深。 |
B.文中少妇不顾丈夫的叮嘱,毅然开门让伤兵进屋并悉心照料伤兵,表现出少妇心地善良,充满同情心和人情美的光辉人性。但她后来开枪打死了自己的丈夫且拒不相认,可见她人性中也不乏冷酷无情的因子。 |
C.第七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渲染了紧张恐怖的气氛,烘托了少妇孤独惶恐的心情,同时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为后文伤兵雪夜求助的情节作铺垫。 |
D.本文工于细节描写,主要借助大量的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特征和推动情节发展,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
3.本文对比鲜明,请找出文中的三处对比并分析其艺术效果。
爱时而脆弱
〔美国〕罗伯特·M·罗斯
再怎么伤心的人,也不得不吃东西。咒骂了女人、食物及其他人们追之不倦的事物之后十六个小时,丹顿来到街角的一家杂货店,吞了一份凤梨圣代,两份花生酱三明治,一块掺了麦芽糖的双层巧克力,外加一袋饼干。店里有个女孩。女孩坐下时,他瞥了一眼,站起来时,他瞥了一眼;离开时,他瞥了两眼。付过账离开了杂货店,他朝北走去。这可是与他原来打算走的方向一百八十度的不同。他希望那女孩的步伐别迈得那么大,要从一街之遥一下子赶上去,他办不到。
“嗨!你也走这条路?”他说。她只是把头转过来,长长的睫毛对着他眨了眨,然后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假如你迷了路,”他又试了一次,“我可以告诉你你在哪里,这个地方我住了好多年了。”
女孩仍然不为所动。他开始觉得困窘,不过还不到足以教他打退堂鼓的地步。
“左边是菲尔德宅子,”他说。
“自从菲尔德先生买下它以后,它就一直叫做菲尔德宅子。他们的女儿是一丝不苟型的,但儿子们却油里油气。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在这种地方停留的。”
女孩是没有停留。她有着清晰的侧轮廓,尖端微翘的俏皮的鼻子。虽然吃了闭门羹,丹顿的耳朵却痒了起来。每当有爱的钟声响起时,他的耳朵一定觉得酥痒。
“我的‘五点钟忧郁症’已经痊愈了,我敢打赌——”这完全是一次一厢情愿的打赌。女孩倏地向左转,丹顿的话凝在半空中。眼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一幢既长且广的房子里,他叹了口气。不过至少知道她是谁。她八成姓弗烈格,这片老格利斯渥德区是给弗烈格家租去的。
那天晚餐的时候,他母亲说:“丹顿,我很高兴你自己觉得好点了,但是你看起来不像。人不可能没有吃饭而不将饥饿的神情显示在神色上的。”
“也许他又恋爱了。”他父亲猜测着。
“你和玛格莉特重修旧好了?”母亲问。
“玛格莉特!”丹顿哼着说。“那个蠢货!”
“丹顿!”母亲惊呼起来。
“青春易逝啊!”老温特渥斯下了这样一句评语。
“我现在交了一个新的女朋友。”丹顿鲁莽地宣布。
“真的?”温特渥斯太太问?“这次是谁?”
“弗烈格小姐。”
“还好是位小姐,”温特渥斯先生说。
“她叫什么名字?”
“她自我介绍时说她是弗烈格小姐。”
“喔?那你就称自己是温特渥斯先生?”父亲说。
“你反正不知道她的名字,”母亲说。“是不是?”
丹顿郑重地站了起来。
“当你们在我这个年纪时,大概不会随便跟刚认识的人深交吧!”他不悦地说。
次日,丹顿向父亲借了一套白色法兰绒装,从阁楼里挖出一把用旧了的网球拍,然后上街闲逛。他步伐踱得慢极了,慢得前后让五个家伙对着他大鸣喇叭,其中有三个还鸣了两次,因为他们不得不绕道而行。
终于,他的耐心有了代价。他猛练反手拍,直到她走近。然后丹顿开口:“你好!我相信我们以前见过面。”
那次邂逅,显然并没有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快地她又走了。丹顿一下子坐在消防栓上,一下子坐在街旁镶路石上,一下子又坐到地上。到那女孩回来为止,他一共等了四十分钟。
“抱歉,”他谦卑地说。
“我真的很呆,但我只是想见一见你。我的名字是丹顿——丹顿·温特渥斯。你姓弗烈格,至于其他的我就不晓得了。”
有那么一刻美妙的时光,他觉得全身浸润在她湛蓝冷漠的眼神里。但很快地,这眼神随着她的后退移开了。
丹顿有好几个礼拜没跟韦伯·哈斯汀说话,因为他们为了一个女孩子正闹得不愉快。丹顿收起了自尊,打了电话给韦伯。
“好吗?”他说。“出来喝杯可乐吧!”直到扯到正题前,韦伯已经喝掉他三杯可乐。
“你认识住在你家后面的女孩吗?”他问得漫不经心。
“哪一个?”
“搬到格利斯渥德区那个。”
“认识又怎样?”
丹顿涨红了脸,双手紧抓着椅子的扶手,黏下一团口香糖。他努力保持平稳的声调。
“假如你认识的话,也许可以帮我引见一下。”
“你要见她?”韦伯挑衅着说。“你是本镇的大情圣啊?”
这个占了地理位置便宜的人,竟然如此不可理喻。然而丹顿并不太愤怒,因为韦伯也曾受过他这种气。丹顿思索着其他可能帮得上忙的人。于是,他满心不情愿地找上了珍妮·弗瑞斯特——一个有着一口暴牙,动不动就咯咯笑的女孩。
“珍妮,”他说。“我一直满喜欢你的。”
珍妮咯咯地笑了。
“下一次我们开车去兜风时,希望你也来。事实上到时候我们需要有人担任烹调的工作,所以希望能再找一个女孩来。你有没有什么新朋友可以带来?”
珍妮摇了摇头。丹顿毫不在意她给了一个否定的答案。他接着问:“住在格利斯渥德区的那个女孩怎样?”
“梅琳·弗烈格吗?她不会去的。”
“为什么?”
“她不喜欢你,”珍妮又咯咯地笑了起来,“她觉得你乳臭未干。”
“听好,珍妮!”他一脸严肃地说。
“我才不是乳臭未干。要是在学期期间,我就有办法证明我不是。她会在足球队、篮球队,还有学生集会中看到我。然后她会明白我的生活有多么严谨。”
这一次,令他宽心的是,珍妮并没有那样笑。她反而皱起眉头,以充满智慧的口吻说:“人们一旦对他人有了错误的印象,想要改变他们的成见是很难的。梅琳觉得你没有深度,你应该主动有所表示,让她明白你的诚意和目标。”
丹顿生平第一次由衷地欣赏珍妮的智慧。
步行回家的途中,他不断忖度着各种表明自己的方法。假如他能够在危急的情况中救出一个婴儿,或是一条狗也好,梅琳一定会因此对他有进一步的认识。只不过,经验告诉他,婴儿与小狗很少处于危险的情况中。想着想着,他来到费兹花店门前。橱窗上贴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花是一切爱人的语言。”
这段文字点醒了他。
“爸,”在晚餐桌旁他说。
“你可不可以先预支一点钱给我,作为整理草地以及其他杂物之用。我算了一下,大概要十八块。”
“等等,儿子,一个月草地只需要整理两次就行了。”
“你拿钱到底做什么?”他母亲问。
“喔,我得买一份礼物。”
“给女孩子?”
“嗯,差不多。”
“我不答应!”他母亲说。“再说,这个月以来,你已经拿了不止十八块了。”
温特渥斯先生抿一抿嘴唇。
“想一想,这个月也许不好过。”
在结束他银行的账户前,丹顿还有十一块钱。有了十八块,还有那十一块,他威武地朝费兹花店前进。一个新面孔的女孩,站在柜台里。她有一双弯弯的眉毛,和甜美温馨的笑容。他心里想着梅琳。
“买廿九块钱兰花!”他喊着。
那个女孩不相信地盯着他看。最后,她说:“天哪!”一个充满意义的字眼。丹顿感觉得出她的惊羡。
“把花送给多佛路的梅琳·弗烈格小姐。”他冷峻地说。
“天哪!”同样的话,不同的含意。这一次像是一个爱怜的抚弄。
“廿九块!”当钱只是一串冰冷、无人性的数目时,并不怎么讨人喜欢;一旦它经由轻柔的嗓音转译出来,听来仿佛是祝祷之声。他将一堆钞票搁在柜台上,望着那个女孩,就像望着北天的星星一般,她变得如梦如幻,清澈闪烁。
“你叫什么名字?”他哑着声音问。
“黛安娜。”她回答。
丹顿搔了搔耳朵,它又开始痒了。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因失恋而伤心的丹顿在杂货铺里大吃一顿后,终于顺利地遇上了自己的真爱——梅琳·弗烈格。 |
B.得知儿子又重新恋爱后,丹顿的父亲说“青春易逝啊”,是在揶揄自己的儿子不好好珍惜自己的感情。 |
C.为了接近梅琳·弗烈格,丹顿不惜和正在闹矛盾的韦伯和好,但韦伯并不想帮他,只是喝他的可乐。 |
D.珍妮·弗瑞斯特和梅琳·弗烈格认识,在两人的交流中珍妮·弗瑞斯特察觉到梅琳·弗烈格并不喜欢丹顿。 |
(1)店里有个女孩。女孩坐下时,他瞥了一眼,站起来时他瞥了一眼;离开时,他瞥了两眼。付过账离开了杂货店,他朝北走去。这可是与他原来打算走的方向一百八十度的不同。
(2)“廿九块!”当钱只是一串冰冷、无人性的数目时,并不怎么讨人喜欢;一旦它经由轻柔的嗓音转译出来,听来仿佛是祝祷之声。
3.小说标题为“爱时而脆弱”,请根据文意探究作者以此为题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