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商鞅所建立的军功爵制,虽然并非全属新作,但商鞅为军功爵制所确定的一些原则,却改变了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面貌。商鞅颁布了四条与军功爵制有直接关系的法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三、“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四、“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四条法令对秦国的历史可以说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朱绍侯《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
材料二 “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明主者,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明主之为官职爵禄也,所以进贤才,劝有功也。故曰;…官贤者量其能。”
——《韩非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军功爵制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韩非对商鞅的军功爵制的看法及理由,并评价韩非的人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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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官奴婢)。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
——摘自《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二 琅邪刻石记载: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昭明宗庙,体道行德,尊号大成。
(1)据材料一指出商鞅变法的措施,并简评商鞅变法最重要的历史作用。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巩固统一,秦始皇主要采取了哪些军事措施?
(3)你如何看待材料二中所说秦“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对中国历史发展的积极影响?
材料一 进入战国后,诸侯国君逐渐演变为集权专制君主,实行官僚制度。这套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其一,在官吏任免方面,突破“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旧制。选拔官吏,或因军功,或由荐举、游说,或择自侍从养士。被任命的官吏多非贵族,“官无常任”,不得世袭。其二,以玺印符节作为官吏权力的象征和凭据。国君任命官吏时授予玺印,免职辞官时回收玺印。将帅统兵发兵,也须持有兵符。派遣使臣,则用国君授予的“节”,国君颁赐给官吏玺印符节,赋予官吏行使行政、军事、司法诸权以合法性。其三,严格实行官吏岁终“上计”。每年地方官须向国君呈报财政预算。国君采用合券制,年终稽查两片符券所载数目的盈亏。盈者升官受赏,亏者降职问罪,以督促官吏尽责尽力。其四,推广俸禄制。发放数额,依官职高低而有等差。俸禄取代封色,国君可随时任免或调动官吏。
——李治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
(1)概括战国时期官僚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官僚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材料二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是“掌监郡”的“监御史”。它隶属于御史大夫,代表皇帝监察地方官吏,使地方官不敢欺骗和违抗中央。汉初,郡国并行,各郡没有设置监御史这个官职,但中央派人监察地方的作法继承下来。到汉武帝时,在全国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刺史对上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对下主要监察郡守和强宗豪右,从其“周行郡国”可以看出,诸侯王也在督察之列。刺史以六条问事,形成“秩卑”“任重”的局面。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官,虽不是地方官,由于能控制地方长官,因而极易越权。随着东汉后期阶级矛盾尖锐,刺史(州牧)的秩位提高、权限扩大,刺史可以督察辖区内一切朝廷命官,有选举、劾奏之权,有权干预地方行政,又拥有领兵之权,事实上演变为地方的高级行政长官。有的州牧、刺史甚至权位父子相袭,实际上成了割据一方的军阀。
——摘编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秦汉地方治理体系的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影响。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物质生产、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观,这得益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的进步。当时流行“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公元前685年齐国“相地而表征”,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围绕“争霸”战争的需要,诸侯国们都在不停地进行着改革。经过改革,公室宗族逐渐表亡,卿族甚或平民贵族势力增强,这些都为文化的理性主义和人本思潮的兴起奠定了社会物质基础。
——摘编潘俊杰、魏婧《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转型》
材料二 今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得富而得贫,不得众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乱,是其故何也?曰: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
——《墨子》
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今夫上贤,任智、无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为治……是废常上贤则乱,舍法任智则危,故日:上法不上贤……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
——《韩非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公作”、“分地”的含义。概括指出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的表现。
(2)根据材料二,用一句话概括两位学者在用人之道上认识的相同点及各自代表的利益方。结合所学,指出当时各学派争鸣产生的影响。
材料一 公元前770年,也就是西周灭亡的次年,周平王在东都洛邑即位,此后进入东周。东周前半期称为春秋,公元前475年以后即战国时期。东迁后的周王室仅能控制洛邑梁周围几百里的土地,诸侯定期纳贡的制度也已无法保证。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较西周发生了很大变化。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动,同样也表现在学术文化领域。各国君主出于政治需要,对各家学派基本上能采取较为公允的态度,由此形成了“百家争鸣”局面。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陆玉林曾探讨“先秦学术的主题”,其结论是“诸子学术实有共同之主题,即重建现实政治、社会、道德与思想的秩序”。陆玉林还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是外在客观原因,礼乐崩坏之际,秩序重建是当务之急;二是内在主观原因,知识阶层自觉承担历史使命。笔者认为,“儒道墨法”社会思想具有共同的出发点和价值目标,也可以说是终极关怀,那就是重建有序社会,救民于乱世,不同的仅仅是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
——摘自王兴周《重建社会秩序的先秦思想》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发生的变化。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春秋战国时期“为重建社会秩序”,儒家、法家提出的主张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一 由于夏、商、西周朝代的共主与各诸侯国都是作为相对独立的国家政治行为体并列存在,使得该时期的大一统主要体现在土地、民心层面,而秦统一六国则最终实现了制度层面的天下大一统。在此过程中,尽管历次朝代更迭都会出现土地及民心层面的天下分裂,但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碰撞与融合,也使得土地范围从中原地区不断向四方扩展,民心也更加凝聚到对共主的认同上,并在最终经历过春秋战国的重重洗礼之后实现了制度层面上从统一礼仪向建立秦朝中央集权体制的飞跃。
——王宣华《先秦中原文化区域“大一统”秩序观及当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 元朔五年,武帝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政府给予名号。划分全国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人,直接代表皇帝监察十三州的二千石禄的高官乃至诸侯王。采用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的方法,一切文书、奏章、政令一概由内廷官吏执掌。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均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
——《试论汉武帝的治国为政之道》
材料三 中国古代社会的变迁始终没有脱离氏族—部族一宗族—家族的发展脉络,“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在家为孝,在朝为忠”已经成为几千年社会关系的真实写照,形成了“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治于法者,民也”的社会现象。
——曾小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独特类型及其特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先秦至秦朝时期“大一统”内涵的变化,并说明导致此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国家治理的主要措施,并分析这些措施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并对其进行简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