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第7条:民事权利的行使不以按照宪法取得并保持的公民资格为条件。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摘自《拿破仑法典》
材料二 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的巴县衙门,始建于1667年,在平面布局上,20多间房围成3个四合院,形成了巴县衙门的大堂、二堂,大堂动刑罚,二堂理政事。大堂即正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的地方,内有原告石、被告石,又称下跪石,绅士以上身份的人候审时可以不跪。二堂是知县商议政事的地方,取名“琴治堂”,表示知县一面弹琴,一面理政,寓意为仁政教化以德治县。
——据《重庆府志全图》整理
夫中国刑狱皆以贵治贱。所谓法者,直刑而已,所以驱迫束缚其臣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近代西方)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
——严复《法意·按语》
材料三 1979年到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出现了新时期法治建设的第一个高峰,这个时期主要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宪法》《民事诉讼法》等适用于全社会的普遍性规则。第二个高峰是从1992年以后逐渐开始展开的,这个时期的法律按照国务院当时的规划一共有一百五十二部,如《审计法》《对外贸易法》《注册会计师法》《农业法》《仲裁法》《广告法》等。
——侯欣一《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治进程回顾与反思》
(1)材料一中的条款体现了《拿破仑法典》的哪些原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该法典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从巴县衙门的布局结构概括其反映了古代中国司法体制哪些特点?在严复看来,中西法律存在哪些差异?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严复比较这种差异的目的。
(3)根据材料三,概括新时期法治建设出现的两次高峰各有何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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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长时期以来,军政和绝大部分公民把意大利战争和埃及战争的英雄人物第一执政当作偶像来崇拜,都齐声祝愿他能有一个同他的名望和同法国的伟大相符的称号。……大家感到他有一个国家最高元首的称号是顺理成章的,因为他实际上已扮演了这样的角色。……要说是皇帝篡夺了金銮宝座,那么我们可以说,他身边的同谋比善于导演喜悲剧的所有暴君都多,因为之三的法国人都参与了他的阴谋。
——(法)康斯坦《回忆拿破仑》
材料二 这是一位同亚历山大和凯撒一样的天才人物,长于指挥军队……竟还有立法家们具有的才能……
——梯也尔《执政府和帝国的历史》
对德国来说,拿破仑并不像他的敌人所说的那样是一个专横跋扈的暴君。他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
——恩格斯《德国状况》
(1)根据材料一,概括拿破仑称帝的促成因素。结合所学知识,写出他称帝的年份。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论述拿破仑的功绩。
【推荐2】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具有时代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法学家区分了公法与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公共权力,私法则调整个人权利义务。罗马法给予私权完备的保护。而中国思想家则倡导家国一体、公权至上。这种对法律属性的分类和对公私权关系的认识,导致了中西法律进化之路开始循着不同方向发展,即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从氏族到家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公权始终优于私权;西方法律则走的是从氏族到个人再经上帝到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逐渐形成尊重私权的传统
——摘编自张锐智、田大川《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
(1)比较古代中国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差异。依据材料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和西方法律思想对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是欧洲第一部民法典,它体现了民法的若干原则:如第八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又如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该法典用一千多条文规定契约,如“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拿破仑法典》不仅影响欧洲的立法,而且影响了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许多国家的民法参考了《拿破仑法典》,一些国家全文照搬,一些国家略加修改。恩格斯指出《拿破仑法典》是“全世界法典编幕的基础”。
——摘编自宣善传《从拿破仑法典的实施所想到的》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概括《拿破仑法典》的原则,分析法典的历史地位。
材料三1907年4月,清民政部奏请厘定民法:“查东西各国法律,有公法私法之分……二者相因,不可偏废……中国律例,民刑不分,而民法之称,见与《尚书孔传》历代律文,户婚诸条,实近民法,然皆缺焉不完……拟请饬下修律大臣斟酌中土人情政俗,参照各国政法,厘定民律,会同臣部奏准颁行,实为图治之要。”1911年8月《大清民律草案》完成。法律涉及民众的财产、身份等私权关系,与社会个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包括总则、债权、特权、亲属、继承五编。前三编主要以日本《民法》为草本,同时也参考了德国、瑞士的《民法》,而后二编在采纳近代民法斟酌原则的同时,也较多地保留了中国的传统习惯。
——摘编自曹全来著《中国近代法制史教程》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角度,解读晚清时期中国民法的发展。(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与分析逻辑清晰)
材料一
图五 布达拉宫 图六 步辇图
图七 康熙像
材料二拿破仑尽管在政治上实行个人集权并恢复帝制,亲自当上了法国皇帝,但他试图完成革命…早在法国大革命之初,革命的领袖们曾宣布他们的理想是推翻全欧洲的专制政体,扫除额外特权,普及共和体制,然而这一想只是在拿破仑手中,严格地说,是在他的武力征服中,开始输出到欧洲其他国家。
一一徐新《西方文化史》
材料三如果没有铁路,英国是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统治印度的。铁路传播了腺鼠疫……铁路还导致了饥荒频频发生。由于交通工具的便利,人们把出售的谷物送往价格最昂贵的市场。他们变得目光短浅,因此饥荒的压力增加了。
——编自甘地《印度自治》
(1)拉萨布达拉宫不仅是藏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藏汉人民民族团结的有力佐证请选择阐述:①写出材料一中图六所示作的名称,并释其描绘的历史事件与图五唐式宫殿(布达拉宫)兴建的关系。或②用一句话概括康熙的贡献,并列举康帝处理与蒙藏关系的重大战和举措各一例,
(2)根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拿破仑最终“亲自当上了法国皇帝“的原因,并结合史实说明他是如何“完成革命”的。
(3)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指出甘地认为英国在印度修建铁路的影响及所持立场。
材料一 明太祖朱元璋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把法律看做“防民之具、辅治之术”。他命人制定《大明律》,按六部体制分成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条,无论形式与内容都较唐宋律有所改进;并宣布该法为祖宗成法,“一字不可改易”。作为补充,朱元璋根据“刑乱国用重典”的思想,亲自编订《大诰》四编,其中汇编了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的案例,以及各种峻令和训诫。此外,他还下令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里则由塾师教授《大诰》,每于乡村节日聚会之处,派专人讲授。
——摘编自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第7卷)》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 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 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 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明初的法律制度。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指出新中国民法典最终形成的条件?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明代到新中国法律的编纂给我们的启示。
材料一 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 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论曰:“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也, 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垢父也。……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太平御览·第六卷》
材料二 诸詈(骂)祖父母、父母者绞,殴者斩。
诸居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
因政教而施刑罚……刑罚不可弛于国……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
(1)分别指出材料一中案件判决的两种结果及依据,并据此概括西汉法律实施的特点。
(2)概括材料二中体现的唐律的立法特点。结合所学分析汉唐法律特点形成的原因。
材料一 历代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典的编纂,这些法典虽涉及民事关系,如:户、婚、钱、债、赔偿等,但均以刑为主,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本质上仍属刑法规范。中国古代的民法远没有刑法那样发达,民法中的平等、自由、权利等观念一直没有形成,没有成文的民法典。
——摘编自房绍坤《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材料二 清代民法直接来源于明代民法,继承了唐宋以来民事法律规范与民事诉讼中的若干制度,其内容散见于《大清律例》《户部则例》及其它法规。在地方法规《省例》《告示》中也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清代民法中,雇工、佃户、手工业者、商人都具有较完整的民事权利,即使改变身份的贱民也作为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这是清朝以前所不曾有的。清代民法一方面沿袭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又注意维护封建的家族主义,作为族内法的家法族规,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
——摘编自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论》
材料三 改革开放后,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1986年我国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为与世界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典”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民法的特点及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起草并制定民法典的历程,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社会保险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在“文化大革命”以后,中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恢复和重建……随着国民经济体制的变化,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已成必然。各地进行了大量的试点,获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近年来,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文件。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国务院颁发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近年来,随着对民生问题的热切关注,我国社会保障保险的覆盖人数在快速增加,参保人群由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企业职工,以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人员扩展。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积极探索制定既符合农民工特点,又能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面对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对二元经济形成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挑战……如何应对挑战,解决好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大量理论与实践问题,我们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水平的同时,还下大力气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摘编自周亮亮《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期中国为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而采取的措施。
材料一 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是最重要的变化,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唐高宗永徽年间修订颁布《永徽律》,之后又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摘编自选必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二 近代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作为基础编纂范式,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风起云涌,封建领主制经济正在严重阻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有制的发展,亟需一部民法典来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保护。……几任革命政府为铲除旧体制,都以制定统一民法典为政治追求。法学家康巴塞雷斯三次临危受命,提出民法典草案,均在议会审议中宣告流产。直至1799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执业律师雅克米诺发布了民法典草案,成为正式立法的先声。此后,由马尔维尔等法学精英组成“四人委员会”,经过四年的起草工作,终于完成了民法典的编纂。
——摘编自张亮《世界史中的民法典与新中国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等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年份 | 主要内容 |
20世纪五六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基的几个问题》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魏晋时期儒学入法的原因,并指出《唐律疏议》在中国古代法治史上的地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产生的历史背景,并指出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的名称。
(3)根据材料三,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基本的原则,根据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法制建设成就,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