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早在西周,统治者已认识到,谁拥有“德”,拥有“民心”,谁就拥有“天命”。儒家不仅以天作为威吓和限制君主的力量,而且还以“礼”限制君主的行为。尽管儒家“天命”“礼教”思想中存在着制约皇权的因素,但观念不是法律,缺乏具体的针对性。相比于思想观念,谏诤制度、宰相制度、廷议制度等制度层面对皇权的制约最有约束力。
——摘编自赵燕玲《论中国古代皇权制约理论与制约机制》
材料二 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关于“君上大权”,除了“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还规定:“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须交议院协议。”
——摘编自王洪涛《论清末新政中的制度变革》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制约皇权的因素。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清末新政中君主权力的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导致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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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洪武八年(1375年)正月,明太祖认为京师及府、州、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睹教化,所以诏谕全国,命有司仿古家塾、党痒(学校)之制,更立社学(学堂由乡社自行筹建),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正统元年(1436年),明英宗命各处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社学,不许废弛,其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成化元年(1465年),明宪宗令民间子弟愿入社学者听,其贫乏不愿者勿强。
——摘编自曹大为等主编《中国大通史》
材料二 19世纪末,在维新派创办的《时务报》《湘报》等报上,有不少提倡教育救国的文章。甚至一些趋新的封建官僚,如张之洞、陈宝箴等人,也在呼吁改革科举制度和兴办新式教育。20世纪初,不仅改良派、立宪派继续鼓吹,而且一些革命派也在积极呼吁。1901年,中国最早的教育专业杂志《教育世界》开宗明义地宣称:“无人才不成世界,无教育不得人才。”此类言论,在当时各种报刊上比比皆是,由此而使教育救国思潮得以勃发奔涌。
——摘编自张海鹏《中国近代通史》
材料三 邓小平复出主管科教事业后,以宽广的世界眼光注视着新科技革命的进展,指出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革命,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
——摘编自郭德宏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题史稿》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前期发展社学教育的措施与目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末教育救国思潮兴起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邓小平复出主管科教事业的意义。
【推荐2】材料一 科举非恶制也,所恶夫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1893年始改用此种试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之一大发明也。自此法行,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竞于学。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
——梁启超《官制与官规》(1910年)
材料二 科举制的废除,使得精英开始多元化了。不再往国家流动,而是流落到民间,国家与精英的关系在1905年后出现了疏离。在某种意义上,清政府是毁在废科举上。说得绝对一点,不废科举,何来“辛亥”?没有“(19)05”,何来“(19)11”?科举的废除还造成一个后果,民国找不到使得民族国家一体化的整合方式,某种意义上说,辛亥革命的胜利乃是地方士绅的胜利,中央不再能控制全国。此外,科举废除后,这套比较具有公平性的选官制度没有找到替代品,结果吏治大坏,任人唯亲、派系政治等泛滥成灾。所以科举的废除在某种程度上比辛亥革命更重要,它倒是一场真正革命,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2005年许纪霖在“科举废除百年”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科举制的利弊。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的废除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材料一 东晋南朝以来,世家大族把持朝政,皇权主要依靠士族支持,以致皇权极不稳定。隋朝建立后,为了防止“关陇集团”等士族势力过分强大,实行了“偃武修文”的政策,通过文学、才能等治理国家的专门文化知识,选拔青年才俊参与新政权的管理。唐初科举考试限制浊吏、商贾子弟应举,但中晚唐的这种限制逐渐被打破。唐代按照诸府州文化程度、人口数量等因素分配各府州的解额,以照顾边远落后地区举子参加科考。
——摘编自金滢坤《科举制度创建对选官制度变革的影响》
材料二 1905年,科举制废除后的传统文人群体,“他们不仅疏离了国家,也游离了社会,成为无所依附的自由漂浮者”,士绅阶层遇上了从未有过的无比严重的生存危机。他们逐渐开始认识到不需要依附统治阶级,开始自觉地、主动地参与社会。随着新式学堂和留学热潮的出现,大量新式知识分子崛起。同时,科举的废止,使一部分无钱无势的知识分子改而投笔从戎。进入20世纪初年后,中国社会掀起了一股秀才从军热,大批有文化的青年涌入新军。
——摘编自王莹莹《1905年清廷宣布废除科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隋唐科举制度的特点,并作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废除科举制产生的影响。
材料一 清朝前期的市场管理仍然是一种封建性质的粗放型、征税型、统制型的征税管理体系,与近代自由、法治的市场管理有显著差距。《钦定户部则例》涉及主要商品的禁榷制、榷关制商税的征收和对征税职官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一部比较完整的市场管理法。此外还颁布与《大清律例》相似的《大清会典》,并配以特色鲜明的地方法规,具体管理上,“例设牙行”成为“国家治市之典”,通过牙行“评物价”,以控制市场行情和交易,凡商品流通的枢纽地方设有榷关(有常关和洋关),明确规定征税货物种类及税率,严格限制官员侵犯商人。《唐律疏议》将市场管理的《杂律》列为七条律文之一,清代在明代《市廛(chán)》与刑法、土地法、民法、婚姻法等并列基础上,将市列为专节规定;明清以前市场法律中弹性条款较多,给矫情执法创造了条件,清代市场立法仅对外贸易市场部分,就有贸易品种、方式、管理、纳税标准、惩处标准等具体规定,《唐律疏议》规定“参市,谓人有所买卖,在傍高下比价,以相惑乱而规自入者,杖八十”,《大清律例》则规定“笞五十”;《唐律疏议》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笞六十”,《大清律例》则规定“笞五十”。宋元以前,对市场的经营场地、时间、市官的设立及职责、互市贸易等方面都有规定,清代集封建社会历代市场管理法之大成,在牙行、商税、禁榷制度、榷关制度、漕政、朝贡互市上大大丰富了市场管理法的内容,达到了封建社会市场管理法的最高水平。
——摘编自唐湘雨《清末民初市场管理法制建设研究》
材料二 清末规范市场的部分法律
类别 | 法规名称 | 时间 |
市场主体法规 | 公司注册试办章程 | 1904年 |
商船公会章程 | 1906年 | |
铁路简明章程 | 1903年 | |
市场客体法规 | 试办银行章程 | 1905年 |
改良茶业章程 | 1905年 | |
矿务铁路公共章程 | 1898年 | |
市场表现法规 |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 1903年 |
改定商标条例 | 1904年 | |
市场秩序管理法规 | 大清著作权律 | 1910年 |
印花税则 | 1907年 | |
试办全国预算暂行章程 | 1911年 |
材料三 自鸦片战争以来,国内外市场日益活跃,晚清政府为防范制度缺失给不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从商品交易环节到金融货币流通等多方面清理不法商人的违规行为,构建市场秩序;1903年,商部成立,地位仅次于外务部,商部内部,将农、工、商、工艺等分开具体负责,地方设立保商局、商政局等,中央与地方形成较完整的管理系统。商会在公司注册、监督各商都发挥了政府辅助机关的作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前期与唐朝相比,在规范市场的法律建设与管理方面有何显著特征,并做简要评述。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19世纪末20世纪初清末新政时期对市场的规范与管理方面突出的时代特征,并简要分析其时代背景。
材料一 1840年前,中国没有专门管理涉外事务的机构,理藩院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又管理涉外“朝贡”事务。中国外交体制演变,始于“五口通商大臣”设立,后来随通商口岸扩展,设置南洋通商大臣、北洋通商大臣,负责管理对外通商事务。1861年,咸丰帝迫于英法压力,成立总理衙门,它是专管洋务及外交事务的中央机构,中国外交体制重大变化。1877年,清政府在英国设立领事馆,它是中国在海外设立的第一个领事馆。中西交往中,清朝放弃了“谕”“批”等居高临下的回复夷书定例,改用“照会”样式。1901年,外务部设立,它厘定使节职制,制定外交规章,重视外交官培养,中国近代外交体制正式确立,这对促进中外经济文化交流有积极作用。
——摘编自《外交近代化》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列强在华特权,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屈辱外交,先后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等影响深远的外交理念,形成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格局,赢得国际社会高度赞誉。改革开放后,我国实行独立自主不结盟的和平外交政策,与世界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十八大后,党中央开创性提出全球治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外交新理念,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路,为人类社会应对共同挑战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软实力显著提升。70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外交始终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担当,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为我国发展营造了良好外部条件。
——摘编自《新中国外交70年:成就与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清朝外交的主要变化,分析其变化的重要原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新中国外交发展的基本历程,概括新中国外交的重大影响。
材料 庚子之变后,国人无论朝野咸知非变法不足以自存。到1903年,君主立宪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在国内知识界和留学生中勃兴起来。1905年,“上自勋戚大臣,下逮校舍学子,靡不曰立宪立宪,一唱百和,异口同声”。督抚和出使各国大臣的奏请也是立宪运动蓬勃的原因。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做出改革政体的姿态。
清廷预备立宪之措施梗概为:1906年7月,清廷下诏仿行宪政,以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入手。1907年8月,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察馆。9月,清廷成立制宪局,筹备资政院及各省咨议局,命令成立省、州、县各议会。1908年8月清廷颁布“宪法大纲”,定九年之后召开国会。只是议会可与商议,但不决定政府的决策。后清廷缩短预备立宪年限,改于1913年召开议院。
——摘编自王富聪《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内部对立宪政体的接受进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政府改革政体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廷预备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