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春秋时期,贵族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郑国子产根据已有刑法重新编订了三种刑法,在公元前536年“铸刑鼎”,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社会公布;让百姓明白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法会得到怎样的处罚。结果,社会治理透明度增加,犯罪案件减少了。
公元前452~前450年,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要求下,古罗马先后编订出十二个法表,镌刻在青铜牌上,公布于罗马广场,即《十二铜表法》。该法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未成文的习惯法的汇编。在后世的岁月中,它虽经多次修订,但始终是古罗马的基本法。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材料三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1982年宪法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郑国子产“铸刑鼎”与古代罗马编订《十二铜表法》共同的历史价值。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根据材料三概括指出“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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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唯一摆脱困境(人们彼此妨害)的方式则是互相妥协。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国家,制定法律,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
一一古希腊思想家伊壁鸠鲁
整个现代民主政治都是妥协的产物。因此也可以说,一个民族不善于妥协,就不可能走向真正的民主。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1949年,阿登纳就任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第一任总理,在接受美国《时代》周刊采访时,发表了著名的“破冰解冻”讲话:“我决心要以法德关系作为我的政策的一个基点……和法国的友谊将成为我们政策的一个基点,因为它是我们政策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他的推动下,欧洲煤钢联营、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先后形成。
——摘编自新华网《史海回眸:阿登纳戴高乐实现法德和解》
材料三
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政治斗争中强势的一方从来不懂得妥协退让,即便是对内部的改良力量也压制打压,直到那些疥癣之疾发展成为心腹之患,逼得在朝与在野的双方兵戎相见。以至于有人说我们的历史上只有成功的改朝换代,却鲜有成功的改良鼎新,国人可以向暴力屈服,却拙于制度创新。
一一卢伟《懂得妥协很重要》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希腊与古罗马是如何实践伊壁鸠鲁的主张的。近代欧美国 家政治生活中继承了妥协传统,请以17世纪晚期的英国和18世纪晚期的美国为例加以说明。
(2)材料二反映的历史趋势是什么?这种趋势产生了什么影响?请结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史实论证材料三的观点。
材料一: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图二 图三
(1)材料一的出现,在当时起到了什么积极作用、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2)图二体现了什么政治特点?对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有何影响?
(3)图三先进性表现在哪里?它的颁布有什么积极作用?
(4)上述三幅图片所体现法律制度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趋势?
材料一 《法经》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典。据《晋书·刑法志》载:“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法经》共分六篇:(一)盗(侵犯财产),(二)贼(伤人身体、犯上作乱),(三)网(审判),(四)捕(追捕),(五)杂(其他犯罪行为),(六)具(量刑规定)。法典视盗、贼独重,其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还规定“窥宫者膑(挖膝盖骨),拾遗者刖(砍脚),日为盗心焉。”《法经》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体现,其精神延续于北魏,又为唐宋明清律之太祖也。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二 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其内容如下:
项目 | 主要内容 | 备注 |
表一:传唤 | 诉讼规定 | |
表二:审理 | 司法审理 | |
表三:执行 | 判决执行 | |
表四:家长权 | 身份 | |
表五:继承与监护 | 遗产和债务继承 | 出现“借贷”、“买卖”等契约 |
表六:所有权 | 所有权转移 | |
表七:房屋和土地 | 邻里关系 | |
表八;私犯 | 伤害、盗窃、诈骗等 | 刑法制裁仅10条,余皆民事处罚;公然唱侮辱他人的歌,处死刑 |
表九:公犯 | 犯罪 | |
表十:宗教 | 宗教仪式与习俗 | |
表十一:婚姻 | 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 | |
表十二:补充 | 祭品和债权占有 |
——摘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法经》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立法理念的相同之处,说明不同之处及其主要原因。
材料一 《唐律疏议》中有十恶重惩原则,如谋反:“谓谋危社稷”。然王者…奉上天 之宝命……为子为臣……将起逆心故曰“谋反”。如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 母……”。如大不敬,指对帝王不尊敬的言行,为帝王配制药物有错误,为帝王做饭菜误犯食禁,无礼对待帝王派遣的使者。如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居父母丧时嫁娶作乐,脱去丧服,改着吉服。如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此外还有八议原则: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这八种人犯罪“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及老幼废疾减免刑法原则(七十以上老人,十五 以下儿童),死刑复议原则等。
材料二 1905年的“洛克纳诉纽约州案”是一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劳工权益案。当时,经过工人阶级的艰苦斗争,纽约州议会终于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面包房老板让雇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一个叫洛克纳的老板第二次违反这一法律时,法院对他处以50美元的罚金。洛克纳不服,最终把这个案件上诉到了最高法院。洛克纳的辩护律师声称: 纽约州的这项立法偏袒工人,损害老板,因此违反了宪法修正案第14条中“平等保护条 款”。而且,宪法第5条修正案,也禁止各州不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权,而“程序”就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而建立。19世纪末的美国,资本权力几乎决定了一切。这期间,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例确立并发展了这一原则。因此,经过激烈的辩论,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判洛克纳胜诉。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对《唐律疏议》的原则进行简要说明。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
材料一 礼起源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仪式,进入阶级社会后改造成体现等级秩序的行为规范。西周初,实行礼制,礼成为国家运转的大法。按照儒家思想,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以道德规范为基础,并按照伦理道德原则来评价立法、司法和执法的优劣。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儒家学者以经义注释和施用法律之后,儒法会通合流加速,礼与法的关系形成“本”与“用”的关系。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礼有治国、理家、律己的功能,礼刑结合、儒法会通,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长治久安、国家治理的关键。
——摘编自冯玉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形成与特点》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资产阶级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规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的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正公开,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
——摘编自《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先秦至汉代“礼”的功能的变化,并简析汉代礼法关系变化的时代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近代西方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其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律和教化关系的认识。
材料一 废除19世纪与西方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成为日本国明治政府上台后的头等大事。在与西方交涉中,西方要求日本以西方的法律制度为楷模,制定各种法典,日本民法典随即诞生。作为亚洲第一部民法典,一方面,在制定之初就贯彻了资本主义民法传统的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等近代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家族制度在日本的根深蒂固,所以颁布之初日本民法典的身份法部分就只得向现实社会做出了某种程度的妥协,该法典亲属编基本上沿用了德川幕府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家”的制度。担保物权的规定则是将法国担保制度与当时日本社会通用担保形态相结合。日本民法典为整个民法乃至整个私法规定了一些根本性的总的原则,以应对没有具体规范的尴尬,又通过判例法和特别法对法典漏洞进行必要的补充,使法典具有生命力。
——摘编自焦富民《论日本民法典的基本特点》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日本民法典的特点。
材料二 20世纪初面临内忧外患的清政府,一方面要借修律之机废除领事裁判权,另一方面也需要变革法制,以求“皇位永固”。由此,清末修律掀起了中国近代立法的第一次高潮。民国成立后,掀起了中国近代第二次立法高潮。1928到1930年,国民政府完成了民法制定。该民法既继承了《德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民法制度和原则,又继承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如民法限制了主婚权人的亲权,而将婚姻大事的决定权交由当事人自己来行使;关于继承权采取了男女机会均等主义,遗嘱自由原则的同时,又规定法定比例,要求被继承人应以其财产的一半,留给其直系卑亲属及配偶,被继承人所遗留于其直系卑亲属及配偶的财产,只要每一个人平均达到万元,就可自由处分其所剩余的财产,而不受此二分之一的限制,目的在引导拥有巨额资产的被继承人,将其财产的大部分都用于社会。可以说,民国民法是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中的一部过渡性法典。
——摘编自李显东《从大清律例到民国民法典的转型》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民国民法典体现的民法精神,并概括中日近代民法产生的相似背景。
材料一 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大凡府州八百五十六,号为羁縻云。
——欧阳修《新唐书》卷四三
材料二 民族的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的,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遵循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依据这个总原则和大前提,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利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建立自治区和自治机关,按照本民族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这就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乌兰夫《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报告》
材料三 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香港基本法。……《基本法》共160条,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体现,其原则精神是:主权原则;一国两制原则;保持香港稳定的原则;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
——汤应武《1976年以来的中国》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唐太宗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政策特点
(2)写出“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得到正式确认的标志。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二中所述制度在主要目的上的共同之处。
(3)根据材料三,说明“一国两制”是怎样协调国家与地方利益的?
(4)综合上述材料,指出这三项制度的创新具有怎样的特点?
【制度探索】
材料一宋朝的中央政府是“三权分立”的,行政,军政、财政分别由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构管理。中书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宰相府。但是,跟传统宰相府包揽一切、无所不统不同,宋朝的中书不管军政,也不管财政,枢密院的级别比中书略低,三司更低,但是,这两个机构的长官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框响院负责军队的调度等。三哥负责国库里究竟还有多少钱等。
——摘编自越冬梅《北宋精致的分权制街》
材料二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三《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官员选拔与法律教化】
材料四1853年《诺斯科特——屈威廉报告》确定了招收文官一律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英国文官守则总纲规定:文官必须效忠国家,不得将个人利益置于职责之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必须诚实正直。文官考试及第并开始工作后,对其日常工作随时都予以监察和考核。对成绩卓越者越一级提升,对成绩欠佳者,给予指导和告诫,无法胜任者,则通过一定程序予以降级。英国有完善的法制,文官犯罪与一般公民同罪如犯伤人、强奸、放火、严重读职等罪,不仅将被开除公职,而且在出狱以后也很难再找到工作。由于文官被视为一崇高而光彩的职业,享有公正清廉的声誉,英国的文官也以此而自豪,这种高度的荣誉感使他们自尊、自重、自律,不愿抛弃个人的前程而去以身试法。
——摘编自杨联华《英国廉政制度评价》
材料五1903年,清政府特设修订法律馆,力图“参酌各国法律”,订立“务期中外通行”之法律。此时的民法学以翻译外国民商法及论著为主,少有中国学者独立研究的论著。民国时期。中国学者民法学研究论著日渐增多,成为这一时期民法学的主体。同时,由于借签了德、日瑞士等国立法,此时领行的民法典是当时世界是较为先进的民商法律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对源于西方的法学理论尤其是私法理论采取了排斥和否定的态度,全盘接受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民法学理论,使清末以来的民法学理念中止。20世纪5年代中期以后,政治运动不断,社会法制修道破坏。改革开放后,中国法学界对源自西方的公私法理论的志度退渐变得理性起来。人们开始有意识介绍西方国家公法和私法划分的理论。1992年来,民法是私法的观念渐渐得到法学界的认可,身份平等、权利神圣等私法理念备受推崇。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去学在重新构建私法理论体系的过程中,顺应了现代民法及民法学的发展趋势也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人大常委会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摘编自《改革开放以来民法学的理论转型》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宋代中央政府机构设计表现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建立宪政制度的有利条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开始确立的标志。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辛亥革命未能在中国实现宪政的原因。
(4)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英国文官廉政建设主要特点并说明其历史背景
(5)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现代中国民法建设演变的特点,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意义。
材料一 公元1500年,伦敦的人口不过5万,1600年人口增至20万,1700年增至70万。1800年英国本土人口加上移民约为2000万,人口快速增长。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的时代保证家庭稳定生育导致生育率居高不下,英国由于人口增长加快每年增加大量年轻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满足工业革命的需求。英国的工业发明者大多是一线年轻工人,要是这些人仍然在土地上谋生,是不可能有机会做出发明的。有大量的脱离土地的劳动力是英国工业革命的关键,而这又是人口压力遏出来的。人口压力遏出了英国工业革命。
——摘编自《大国崛起与现代化》
材料二 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无计划生育促成第一次人口生育高潮的到来,面对生育高潮,政府逐步转向节制生育。后来,由于对马寅初控制人口理论的错误批判使得全国人口迅速增长,出现了新的生育高峰,从而导致国家正式把计划生育作为国策提出并全面阐述。1964年,国务院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公开提出了“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由此在全国掀起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高潮,计划生育由地方城市全面铺开到城乡全体。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中国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1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育基本国策有了国家基本法律的保障。
——摘编自《中国计划生育活动史》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6世纪以来英国人口发展的特点并分析其对英国产生的重要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到21世纪初我国人口政策的主要变化。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对中国未来人口政策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