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28 题号:1441377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共和时期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公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宋刑统》的律文,除新增“折杖法”外,基本上承袭《唐律》,并于律之后附录了敕令,在宋朝立法史上就出现了“敕律并行”乃至“以敕代律”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把促进开展对外贸易之各项规定,发敕著律。……据《宋文鉴》载:宋朝对于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人“皆肢解脔割,截断手足。”

——潘德深《宋律的编纂及其特点和作用》

材料三   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主要体现在实体法之中,贯彻于司法裁判的结论上面,构成一种对法官的实体性道德限制。而程序正义的法律价值体现于法律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裁判的过程之中,具有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道德标准,属于“看得见的正义”。

——摘编自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的名称及制定的原因,并概括这一时期罗马政体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宋律的主要特点。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请选择阐述:①学者认为“民法在实体法中最能体现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说明其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②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司法“程序正义”上做过有益探索,请指出相关的制度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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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末战乱,刘邦初入关中,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拾取)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当孝惠、吕后时,“萧、曹为相,镇以无为,刑罚以稀”。汉文帝任命张释之为廷尉,疑案由民众议决;汉景帝怜悯受笞刑者非死即残,诏令减轻笞刑。汉武帝重用张汤、赵禹之流的酷吏,连造新法,规定:司法官员如果犯下执法苛刻的罪责,则从宽处置;司法官员如果对罪犯开释不疑,则视为故纵而诛之。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

——摘编自东汉班固撰《汉书》卷二十三,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卷四十八

材料二 1649年1月,英国有史以来最重大的审判即将举行。克伦威尔等下议院议员之所以选择公开审判国王查理一世,不仅仅是为了遵守普通法律传统、防止未来的暴政,更是为了让全世界见证他们进行的是正义的事业。初级律师约翰·库克被任命为副总检察长,肩负起主导起诉的重任。在标题为“关于严重叛国罪及其他严重罪行的公诉词”的公诉书中,库克开门见山地宣告查理·斯图亚特“受托行使的有限统治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此外并无其他来源。从他接受托付时起,他就应实践为人民谋利益的誓言、履行维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职责”。随后,控诉书列举了国王的暴政,指出被告“是导致这个国家的无数自由人民被杀的罪魁祸首”。在公诉词的最后一段,检察官宣告:“本人约翰·库克代表英国人民控告查理·斯图亚特的叛国阴谋和其他罪行构成暴君、叛国贼、杀人犯和英国人民公敌,并且请求法庭责令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对上述各点一一进行回答。由此所引发的一切程序、检验、审讯、刑罚以及判决都应当是符合正义的。”1月27日,特别法庭做出判决:本法庭宣判查理·斯图亚特,作为暴君、叛国者、杀人犯和本国善良人民之公敌,应被处于身首异处的死刑。

——摘编自【英】杰弗里·罗伯逊《弑君者: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前期法制思想的演变,并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审判查理一世的背景,指出该公诉书在思想史和法制史上的重大价值。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代中国和近代英国司法实践的影响有何不同。
2021-01-23更新 | 86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宋刑统》,它是宋初宋太祖鉴于五代法纪紊乱而命窦仪等人仿《唐律》而制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宋刑统》越来越不能满足统治者的需要,也不能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故在宋太祖时,就不断颁布敕令以满足新的需要。以后历朝历代均有大量的敕、令、格、式颁布。它和以往法律一样重视刑法和实体法,诉讼、民法的只占极少部分。随着租佃制的推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迁移、田宅易主等民事关系的增多,有关调整这类关系的立法也相继出台,其中主要涉及到断案准则、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诸方面的规定

——摘编自《试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材料二: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过程既是古典罗马法现代化的过程,也是法律现代化的过程,更是现代法律制度与理念形成的过程。通过罗马法,大陆法系国家实现了法律制度的重溯和建构,实现了法律理念、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转换和再生,实现了法律文化和法律实践的涵化和变革。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1-16世纪“罗马法复兴”的条件。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法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共同的历史价值。
2018-07-17更新 | 15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在历史进程中,法制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成文法传统源远流长,从《法经》到《唐律疏议》,再至《大清律例》,一脉相承,沿革清晰。除律外令,格、式、典、敕等也是国家制定法的重要形式,这些法律形式虽名称不一,但在法的效力训练上基本相同。都是由皇帝和中央最高权力机构发布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至上的皇权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统治者采用各种手段强化政治控制,侵犯皇权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因而以想患为目的的刑法被特别强调,刑法体系既发达又严密。对维护封建统治作用不大白民事行为。统治者则不够重视,因此国家制定的法律中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较少。

——摘编自王谋寅《论中国古代法律秩序的特征》

材料二   在西方社会,“法”这个东西是个很庄严神圣的东西,甚至经常会与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白法则密切相关。这种法则对人的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勇法系,传统上都是注重审判轻视调解,这和他们“追求精确、不怕对抗”的思维习惯是一致的。凡是纠纷就一定要弄出个准准确确的“对”和“错”来!只是到了最近30年,诉前调解也开始逐渐增多。西方文明作为微观文明,首先把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自然界,完全约束人类的规则,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确,因此设计了大量的精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就形成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说,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确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摘编自《文明的差异之道德与法律》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别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和近代西方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和近代西方法律不同特点的形成原因。
2024-02-15更新 | 5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