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中国古代史 >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 赋税制度(汉-唐)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513 题号:15038713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复杂的过程。闷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即按户登录人口,强调基层人民通过户籍接受国家的统治与管理;“齐民”则意味着他们是受国君统治的平等人民。其内容涉及籍、军队、地方行政、族群聚落、土地、法律和身份七个方面。

——摘编白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

材料二   这是一种承认有财富差别的征征税新模式。唐代两税法使人民从束缚在土地上的制度中得到自由解放。两税法使官府、农民、豪强(大地主)三方都获益,首先是政府降低了运作成本,税收从个体转移到财产上,省时省力,而且增加了商业税,使税基更广泛了。其次是农民,他们可以卖掉土地,进城务工、做小生意,打工的收益远远大于种地,何乐而不为?最后是豪强(唐以后降格为大地主),他们资产雄厚,虽然要交更多的税了,但也被允许合法“兼并土地”,可以扩大规模,雇佣工人,在平均成本递减的经济规律下,大地主的利润提高了。

——摘编自鞠佳《变革之路——中国历朝改革得失》

材料三   中国古代人口增长图


——据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上卷》


(1)据材料一说明西汉社会治理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唐代“征税新模式”的理解。
(3)分析1700——1800年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谈谈你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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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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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武德七年(624年),(政府)所授田十分之二为世业(永业)田,(十分之)八为口分田。世业田身死得转授承户人,口分田由官收回,转给别人。同时,定租庸调法。租是每丁岁纳租粟二石或稻三斛。调是每户纳绢二匹,绫绝绸各二丈,绵三两。如纳布加五分之一,并输麻三斤。庸是每丁岁役二十日有闰加二日,不能应役,纳绫绢绝每日三尺。……虽说法律上规定买地人占地不得超越定制,但这显然只是一种虚文,开元时期(713~741年)朝官们广占良田。杜佑在《通典》中称,天宝(742~756年)以来,法令废坏,土地兼并,比汉朝更剧烈。

——摘编自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

材料二   安史之乱后,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唐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新的税收项目,使赋税制度越来越混乱,造成了“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的严重局面。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做出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是为两税法。

——摘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租庸调制实行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税法的特点并简析其实行的原因。
2021-11-10更新 | 19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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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江南……自义……熙十一年司马休之外奔,至于元嘉末,三十有九,兵车勿用,民不外劳,役宽务简,氓庶繁息,户不夜扄门上环钮),盖东西之极盛也。

——《宋书》

材料二   唐承隋制,前期赋役上实行租庸调。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它以民户授田为基础和前提。为确保租庸调的顺利实施,政府规定每户编造手实,再根据手实编成户籍;按每户丁男、中男数均田、定赋役。手实、户籍、均田、租庸调之间互为依据,便于监督管理,有效地组织赋役征调。国家职能有效实施,政权稳固,治理秩序良好。天宝十四年开始的“安史之乱”是唐朝财政朝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安史之乱后,中原经济残破,土地兼并严重,农户大半逃亡,管理乏力,国库空虚,但支出不减;征调不已,赋役失衡,农民负担严重。两税法是针对以上诸多社会问题而制定的,“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征税范围、税负相对公平,当然更主要是满足中央政府的财力需求;以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

——摘编自朱红琼《唐朝财政制度演变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影响》


(1)材料一描述的是哪一时期南方经济发展的盛况?这一时期江南得到开发的原因有哪些?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说明唐代赋税征收依据的变化,并阐释两税法产生的原因。
2023-09-27更新 | 12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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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制度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废止“田里不鬻”。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二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郡国的管理,把全国除了三辅、三河和弘农以外的地区分成了十三个州部、中央在每个州设立刺史一名,负责考察吏治、奖惩官吏、决断冤狱。

材料三: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十五岁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奴婢受田额与良民同。……所授之田,不准买卖。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将露田还官。此外,初授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子别,不许买卖。……新附民户,每三口加宅田一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授田后不准迁徙。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

材料四   由于土地兼并逐步发展,失去土地而逃亡的农民很多。农民逃亡,政府往往责成邻保代纳租庸调,结果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租庸调制的维持已经十分困难。……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同时不再按照丁、中以年龄分为黄、小、中、丁、老五类的原则征租庸调,而是按贫富等级征财产税及土地税。

——摘编自黄永年《唐史十二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商鞅变法是如何摧毁奴隶主贵族特权,维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均田令的主要内容,分析其历史意义?
(4)根据材料四,指出两税法取代租庸调制的原因。与租庸调的税制相比,分析两税法在征收标准和纳税对象上的新变化及其影响。
2021-10-14更新 | 11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