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96 题号:1593134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法律制度上,明太祖强调以唐宋为榜样,力图重建唐宋时期的律令体系。应该说,不仅明代的《大明律》是“准唐之旧而增损之”,其令也是沿袭了唐宋一脉的令典和单行令。《大明律》为令典,在篇目上采取六部分类,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除此之外,明太祖还颁行了不少单行令,用于补充律典和令典规定制度的细节。

明太祖认为自己制定的常法可保子孙统治无忧,作出“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后由于例的数量膨胀,甚至出现了以例破律及令的情形,对例进行类编成为迫在眉睫之举。弘治朝(1488-1505年)的《问刑条例》和《大明会典》由此而生,确定了例与令实际等同的性质。自此之后,例成为明代法律的主体。

——摘编自李贵连、程晶《从令到例:论明代律例法律体系的生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初年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中后期法律体系的变化,并简析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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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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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代的法律形式是律、令、科、比。与后代相比,汉律还存在着律令不分、礼律杂糅的问题,这说明汉律是原始粗糙的。而魏晋法制实现了一个重大进步,魏明帝制成魏律18篇,尽量把刑法的条文纳入其中;晋武帝时又制订了《泰始律》20篇,由此使“律”的内容集中于刑律,行政制度的内容另行置于“令”中,即置于《晋令》40卷中。汉代律、令不分的问题,至此大为改观。晋朝还制定了《晋故事》三十卷,是各个官署的日常行政规程;还制定了“晋礼”,是王朝各种礼制的汇编、帝国所依赖的各种典章,其部类划分大为合理化。唐朝的法律分律、令、格、式四类,“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从汉代“律、令、科、比体制”到隋唐律令格式体制,魏晋、南朝的进步构成了中间环节之一。此外,晋代法学家张斐、杜预为律作注,使法律概念大为规范化。

——摘编自阁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

材料二   明太祖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为口号,推翻了元代的统治,建立了明朝。明代建立政权合法性的基础即在于宣称要恢复以唐宋为代表的正统文明,除了在正统王朝谱系的建构、传统礼制的重塑等方面加以着力之外,在法律制度上,明代也强调以唐宋为榜样,力图重建唐宋时期的律令体系。应该说不仅明代的《大明律》是“准唐之旧而增损之”,其令也是沿袭了唐宋一脉的令典和单行令的。《大明令》为令典,在篇目上采取六部分类,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除此之外,明太祖还颁行了不少单行令,用于补充律典和令典规定制度的细节。

——摘编自李贵连《从令到例:论明代律例法律体系的生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魏晋时期法律同明代法律的相同之处,并分析魏晋时期法律体系的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影响明太祖法律体系改革的因素。
2021-11-28更新 | 35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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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古代中国追求和睦友好,向往“无讼”社会。首次明确提出“无讼”的是孔子。老子“无为”在诉讼上即归于“使民不争”。法家重刑,根本是为“无刑”也即“无讼”。“秦汉以降,司法官多奉行调处息讼原则”。至两宋调处制度化,明清则臻于完备。“明德息讼”官吏才会赢得好口碑,得到统治者赞赏。教化不成的兴讼之人、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等均会被视为“待罪之身”。明代建构了双重调解程序:先民间调解,民间调解不能解决时再行诉讼,里老调处是民事诉讼的法定必经程序;即便进入诉讼程序,司法官也优先调解。清代州县诉讼内调解具强制性,当事双方需“遵命和息”。清代还存在委托调解制度,即州县接到诉状,认为事微不值或事关亲族关系不便公开传讯,则将诉状转达乡保、族长调处。又因民事纠纷多发于乡里,乡保易闻真实,这种“半官方”的乡保调解,不但极常见且十分有效于纠纷解决。当然官府也必然同时严密监控和管理。

——摘编自张嘉军《古代中国民事诉讼调解政策初探》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推动我国古代民事调解机制形成发展的原因。
(2)请从“古为今用”出发,评价我国古代民事调解机制的当代价值。
2021-07-12更新 | 5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任务。

材料一   汉人每有援经义以折狱的。现代的人,都以为奇谈。其实这不过是广泛的应用习惯。广义的习惯法,原可包括学说的。当时儒学盛行,儒家的学说,自然要被应用到法律上去了。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谴廷尉张汤至陋巷,问其得失。汉文帝废除肉刑,所引用的就是《书》说。此等儒家学说,一定较法家为宽仁的。

材料二   明代将刑法军政,并为一谈。五刑(笞、杖、徒、流、死)之外,又有所谓充军。分附近、沿海、边远、烟瘴、极边等。有终身、永远两种。永远者身死之后,又勾摄其子孙;子孙绝者及其亲属。太祖为求人民通晓法律起见,采辑官民过犯条文,颁行天下,谓之《大诰》。囚有《大诰》的,罪得减等。

——以上均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1)据材料一、概括汉代断案量刑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产生的原因。
(2)据材料二、概括明代刑法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影响。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教化的角度对比汉、明两朝的法治,你更赞成哪一种,请阐述理由。
2023-11-11更新 | 8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