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是以古罗马的法律观念作为法律创制的基础;其中的成文法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官必须坚决保证执行。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法是主体,判例法是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创造的法律,也是欧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遵循前例”是英美法系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由此看出两大法系的不同点包括( )
①渊源不同 ②司法原则不同
③法官地位不同 ④判例法的地位不同
①渊源不同 ②司法原则不同
③法官地位不同 ④判例法的地位不同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④ |
更新时间:2022-11-12 19: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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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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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善,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下列法律文件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
A.《大宪章》 | B.《权利法案》 |
C.“1787 年联邦宪法” | D.《法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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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公元前5世纪前期,古代希腊戈田法典规定:只要父亲在世,儿子无权出卖父亲的财产,同样,父亲也不能出卖或抵押其子女的财产,丈夫不能出卖或抵押妻子的财产,儿子不能出卖或抵押母亲的财产。这一规定
A.反映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 B.消弭了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
C.体现了一定的人文精神 | D.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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