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58 题号:1725478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查士丁尼统治时期(527-565年),拜占庭帝国经济昌盛、文化繁荣。查士丁尼命人组织了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搜集、整理罗马帝国所遗留下来的各种法律法令,并根据现实需要进行增删、修订,最终编纂成一部汇编式法典,被人们统称为《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法学阶梯》《新律》四部分)。人们一般以《查士丁尼法典》作为这部民法大全的代称。《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对后世影响巨大,近代西欧多数国家在制定法令时都将该法典作为参考。

——摘编自周晓菲《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法典》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又称《法国民法典》)的思想源头可以追溯至18世纪的理性主义哲学思想和启蒙思想运动,其中卢梭的政治学说和法律思想影响最大。法国大革命为《拿破仑法典》的制定清除了制度上的障碍。《人权宣言》宣扬的自由和民主,对于其后法国的每一部法典的制定几乎都有影响。《拿破仑法典》把《人权宣言》关于权利保障的部分移植到了民法领域。《人权宣言》提出的法律至上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民法典的制定进程。拿破仑·波拿巴凭借铁腕统治稳定了法国国内的不安定局面。他极力推动法典化的建设,尤其是民法典的建设,并亲自任命民法典起草委员、参加法典条文的审议讨论会。《拿破仑法典》试图将更多的法律原则写入法典,由此,这部民法典的多个法律规定具有宪法方面的指导性意义,还有一些法律原则至今仍适用于法律的各个领域。

——摘编自谢斌《论<拿破仑法典>的渊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编纂完成的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法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并综合以上材料,归纳查土丁尼《民法大全》和《法国民法典》得以编撰的相同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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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城邦公职人员由选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已任过公职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过一次之前,不得连续担任公职……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傅伟《西方文明的起源》

材料二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应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古代中国的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邹一南《浅谈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希腊、罗马与中国汉唐时期在制度、法律上的不同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东西方政治文明的理解。
2020-03-02更新 | 14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孟子》中记载了孟子与其学生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学生问:“舜做天子后,假如其父杀人,舜的法官该怎么办呢?”孟子回答:“抓起来就行了。”学生又问:“难道舜不阻止法官吗?”孟子说:“舜怎么能阻止呢?法官是按职责办事。”学生问:“那舜又该怎么办呢?”孟子说:“舜应当放弃天子之位,毫不顾惜。然后偷偷也背上父亲逃到海边住下,一辈子都很快乐,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情忘掉。”

——据《孟子》

材料二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以亵渎神明与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因为如果拒服从判决,就等于践踏法律,倘若人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而任意践踏法律,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城邦将无法存在。最终他选择在弟子面前饮下毒药,从容赴死。

——摘编自(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


(1)结合材料及所学知识,概括孟子和苏格拉底的法制观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种法制观念产生的不同的社会背景。
2023-05-15更新 | 113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议会于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将这种早已存在的立宪传统以成文法的形式确立起来,以消除对议会的干扰和破坏。从某种角度看,《权利法案》的意义并不在于使议会获得多少新的权力,而在于明确划分了议会和王权的权力界限,使双方此后得以避免再因权限模糊而发生严重的权力冲突,英国也因此获得了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治环境,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先决条件。

——摘编自张新宇《从<权利法案>看英国革命》

材料二 纵观美国宪法诞生前的世界政治形势,封建君主制尚居绝对优势。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建立的也仅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联合专政。1787宪法则创立了新的政体,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贵族爵位”。宪法规定由人民选举总统,人民代表机构有权罢免总统。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权利法案》颁布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分析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新的政体”的进步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并指出其制定原则。
2023-01-04更新 | 69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