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题型:单选题-单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101 题号:17294525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材料反映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A.权力制衡、三权分立B.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C.程序公正、无罪推定D.强调契约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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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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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民法为其法律制度的核心,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官审判案件必须援引制定法,不能以判例作为依据,从而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以禁止法官的‘造法’行为,故有‘法官是制定法仆从’一说。”下列法律文件符合这一特点的是(     
A.《法国民法典》B.《权利法案》C.《查士丁尼民法大全》D.《日耳曼法》
2024-01-24更新 | 44次组卷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推荐2】“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正当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正当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 正的审判则把水源败坏了。所以,所罗门说,义人在恶人面前败讼,好象浊浑之泉,弄浊之井”。弗兰西斯・培根在《谈司法》中的这一观点
A.是对一个国家司法独立意义的理性考量B.强调应重视培养专业水平高的法官队伍
C.司法审判的结果必须实现正义战胜邪恶D.认为维护司法公正审判是社会的稳定阀
2020-10-22更新 | 52次组卷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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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在英美政治和法律生活中,司法体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英美法官的职业化程度更高,更少行政惯例气质;判例法体系下的英美法院具有创制法律的广阔空间。由此可知英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
A.程序优先于权利B.法官造法C.权力制衡D.遵循先例
2021-12-29更新 | 7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