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以来中国的官员选拔与管理制度 > 民国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
题型:论述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108 题号:1731738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希望在中国实施的共和政治,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的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考选权和纠察权本是我中国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但考选制度被恶劣政府所滥用,纠察制度又被长期埋没而不为所用,这是极可痛惜的。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建破天荒的政体,以使各机关能充分发挥它们的效能。

——19061115日孙中山与鲁学尼等人的谈话

材料二   所以将来中华民国宪法,必要设独立机关,专掌考选权。大小官吏必须考试,定了他的资格,无论那官吏是由选举的抑或由委任的,必须合格之人,方得有效。这法可以除却盲从滥举及任用私人的流弊。中国向来不铨选,最重资格,这本是美意,但是在君主专制国中,黜陟人才悉凭君主一人的喜怒,所以虽讲资格,因为是虚文。至于社会共和的政体,这资格的法子正是合用。因为那官吏不是君主的私人,是国民的公仆,必须十分称职,方可任用。但是这考选权如果属于行政部,那权限未免太广,流弊反多,所以必须成了独立机关才得妥当。

——摘自1906122日孙中山《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

材料三   查国家建官分职,惟任贤选能,乃懋厥职,古今中外,周越斯旨。第考选之法,各有不同,尚公去私,庶无情弊。今当民国建立伊始,计非参酌中外,询事考言,不足以网罗天下英才而裨治理。该部所请,诚为当今急务,应候令行法制局,将文官试验编纂草案咨交参议院议决后,即日颁布施行可也。

——1912214日孙中山批复“内务部呈请令法制局迅速编纂文官试验草案”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孙中山现代文官制度的构想进行评述。(要求: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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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第一届高等文官考试在南京举行;1933年,第二届高等文官考试在南京与北平两处举办。从这两年的高等文官考试报考与录取人数来看,全国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江苏、浙江、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第二梯队为山西、河南、四川、山东、辽宁、吉林,第三梯队为余下省份。如果将这种梯队的划分与清代科举大、中、小省的分层相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基本一致。广东省值得特别注意,它在清代科举考试只属于中等省份,但在当时的文官考试中占据了十分显眼的位置。第一届、第二届高等文官考试之后,边疆省份开始呼吁设立专门保障名额,呼吁在边疆省份设立考试地点、取消外语科目、降低录取标准以及切合边疆省份的实际需求。1937年,张继等人在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议,高等文官考试应分区定额录取,并分处举行。

——摘鳊自刘希伟《从自由竞争到分区定额:中国近代高等文官考试制度的演进脉络》


根据材料,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所拟论题进行阐释。(要求:论题明确,逻辑合理,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2022-11-19更新 | 104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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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它(科举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其流弊日深。特别是道光、咸丰以后,一方面列强的入侵,通过科举选拔的人才,不足以应付“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一方面西方文化的输入、师夷长技思想的影响,促使一批忧国之士认识到八股取士导致士子只知诗文而不通中外……摘编自李世愉、胡平《中国科举制度通史·清代卷》
清末朝廷对传统文官制度进行变革,在形式上是为了配合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实质上则是为了走向近代世界和实行开明专制,这也是清末预备立宪何以从官制改革“入手”的根本原因。为能选拔出符合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清廷开始着手对传统科举制度进行变革。摘编自刘为勇《清末文官制度变革研究》
19051213日,《大公报》称:“科举停止后,考试学堂者毂击肩摩。”该报于1906713日又记:“(京师)有某官立学堂之某学生,得父死之电而不奔丧”,因为“回乡里往返须三月之久,恐旷课而扣分数”。摘编自张亚群《从考“官”到考“学”—废科举后考试文化的变革与传承》
19122月,内务部总长呈文说,各省独立以来,唯军政一节全归我有,而地方官吏如府县各缺,皆仍清政府之旧人……伏乞速颁文官考验之令。孙中山接文后,批令法制局,仿照中外考试制度,速即拟定文官考试章程,咨参议院议决施行。摘编自谢青、汤德用主编《中国考试制度史》
上表围绕“清末民初选官制度的变革”自拟论题,并运用表2中材料观点加以阐释。(论点明确,逻辑清晰,归纳概括)。
2024-02-06更新 | 17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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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9298通过第一部《考试法》:“一、以国立或经立案之公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二、教育部承认之国外大学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三、有大学或专科学校毕业之同等学历,经检定考试及格者;四、确有专门学术技能或著作,经审查及格者;……。”“以国文及党义为第一试,分科考试为第二试,及成绩审查为第三试”。
19301最高考试机关——考试院正式成立。“所有公务员均需依法律,经考试院考选、铨叙,方得任用。”
193012颁布《考试法施行细则》
19317民国首届高等文官考试:依据《考试法》资格审查,应考人数2070人,其中女性20人。第一试的国文,不得用白话答题,党义不合格者不录取;第二试的分科考试有统计学、社会政策、国际公法、市政论、经济政策、外国文等12门。最终录用101人。
19368何廉(时任行政院政务处处长)“尽管在考试院的督导下,实行着一种考试制度,但大小官职都不是通过这种制度来替补的,要有也只限于那些比较低微的职衔。”

——摘编自《国民政府公报》李里峰《民国文官考试制度的运作成效》等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请简要评价南京国民政府第一届高等文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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