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格劳秀斯生活在早期资产阶级革命胜利的荷兰,经历了1618—1648年之间的战争。战争的残酷促使格劳秀斯逐渐关注怎样用非暴力的法律约束规范国家战争。他提出:国家主权不受他人干涉,不受法律支配和外来意志影响。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交往的法律,是维护各个国家共同利益和权利的法律,国家主权是国际法存在的前提。在实际国际政治变动中,国家应受到国际社会制度及法规的限制约束,国家之间的争端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当不能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时,必须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下努力协调,尽量避免战争。
——摘编自吴建每《格劳秀斯国际法思想概述》
材料二 近现代国际法(重要条约、公约)
序号 | 时间 | 主要参与国及国际会议名称 | 法律及组织名称 |
① | 1625年 | — | 《战争与和平法》 |
② | 1648年 | “三十年战争”参战各国威斯特伐利亚公会 |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
③ | 1815年 | 欧洲国家维也纳会议 | 《维也纳和约》 |
④ | 1864年 | 欧洲16个国家日内瓦会议 | 《红十字公约》 |
⑤ | 1919年 | 英、法、美等27国巴黎和会 | 《国际联盟盟约》国际联盟 |
⑥ | 1928年 | 法、美、印、日、澳、南非等15国巴黎会议 | 《非战公约》 |
⑦ | 1945年 | 中、美、英、苏等50个国家旧金山会议 | 《联合国宪章》联合国 |
⑧ | 1982年 | 168个国家或组织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摘编自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
(1)结合所学,评析材料一中格劳秀斯的思想主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近现代国际法的发展演变趋势。从序号②—⑧中任选一项,对该法律或组织进行具体阐释。(要求:联系背景,结合内容,分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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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国际法也逐渐形成并成熟。
材料一 在佛得角群岛以西370里格处划定一条从北极点直到南极点的分界线……葡萄牙国王及其船只发现或未来发现之所有陆地及岛屿……若其位于分界线之东侧且未越过分界线,则永久归葡萄牙国王及其继承人所有。卡斯蒂利亚女王及阿拉贡国王(注:西班牙国家元首)及其所属船只探明或未来探明之所有陆地及岛屿……若其位于分界线之西侧且未越过分界线,则永久归……国王及其继承人所有。
——1494年《托德西利亚斯条约》
(1)材料一中“分界线”被称为什么?据材料归纳当时处理国家间纠纷的方式。
材料二
(2)结合所学,完善上面示意图内容。
(3)材料二较之材料一,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方式有了哪些新变化?
(4)综合上述材料,你如何看待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在他的《论永久和平》中提出了一个消除战争、保障各国人民永久和平的方案。这一方案包括六项预备条款和三项正式条款。
康德提出的永久和平的方案
预备条款 | 一 | 任何和平条约在签订时不应有引发战争的隐蔽的可能性,否则这一条约就不应被认为是和平条约 |
二 | 任何国家都不应以继承、交换、买卖或让与等手段侵吞一个独立国家,而不论这个独立国家是大还是小 | |
三 | 以自由公民自己组织的民兵取代常备军,以达到逐渐完全废止常备军的目的 | |
四 | 国债不得用于国家对外事务 | |
五 | 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府机构都不应受到他国的强行干预 | |
六 | 相互交战的国家不得采用诸如雇佣暗杀投毒者、违反投降条件、煽动敌国叛乱等敌对行为,这些行为会使在未来和平条件下建立相互信任成为泡影 | |
正式条款 | 一 | 每个国家都应该是共和政体 |
二 | 各自由国家的联盟是国际法的基础 | |
三 | 任何来到其他国土的陌生人都应受到尊重,这是世界公民法所保证的 |
——摘编自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康德的“永久和平”思想。(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康德倡导的“永久和平”思想。
材料一 在公元后的前两个世纪之中,富有的罗马人为自己重新塑造出和平的形象,并将这一时期称作“罗马和平”。良好的管理、独特的法律让国家变得高效、安全和富有,罗马完善的道路系统等公共设施建设让它的臣民过上了更舒适的生活,贸易蓬勃发展起来。罗马与各行省通过道路连接起来……市场和货币遍及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一些大城市吸引了很多人口涌入,热闹非凡,充满了盛大的场面和仪式。据估算,在公元1-2世纪,被并入罗马帝国的地区,其人均消费量通常会增加约50%。
——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
材料二 1820年—1949年,发生了大约300次伤亡惨重的战事,其中包括南北战争、欧洲人的殖民征服、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不同规模的致命冲突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约1.6%,也就是说,这一比例是依靠采集狩猎生存的石器时代人类暴力死亡率的1/10,且死亡人数并没有随着人口总数的增长而出现相同比例的增长,这就意味着,从19世纪初开始,人类变得不那么好战了。争吵不休的领袖们逐渐不再把杀戮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刘易斯·弗莱·理查德森《致命争吵的统计数据》
材料三 “只有当国家之间建立起复杂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不仅仅是在经济层面上,而是在各个层面上)时,……战争会自动终结,靠武力去取得进步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从今以后,将是靠思想进步的时代。”
——安吉尔《永久和平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罗马让臣民过上更舒适生活”的原因。结合所学,从“法治”角度,简析罗马的法律如何促成罗马的和平与发展。
(2)结合所学,指出材料二中“领袖们逐渐不再把杀戮作为解决争端的方法”的含义,并以19世纪相关史实加以说明。
(3)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概括冷战结束后“国家之间建立起复杂的、相互依存关系”的时代背景。21世纪,中国提出要构建怎样的新型国际关系?为此,开展了哪些“主场外交”活动?
材料 国际法的起源可追溯到16、17世纪,和民族国家的兴起同时产生.1648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认了国家主权、主权平等的根本原则,确立了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殖民扩张,国际法中所包括的思想和价值被欧洲列强带到世界的其他地方。但中国等亚非国家非但没有成为国际法体系中正常的平等一员,反而随着主权被侵害不断沦为殖民地或者半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20世纪,尤其是1945年以来,许多具有不同政治、文化、社会和法律背景的新兴国家进入国际法律制度领域。它们对一些以欧洲为核心的概念和国际法原则、规则的效力提出挑战。由于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同时国际法还出现了新的分支学科一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发展法,环境保护法、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层空间法等。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等资料
(1)根据材料,概括近现代国际法发展变化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中期以来国际法发的原因。
材料 1928年8月27日,德、美、比、法、英、意、日、波、捷等15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作为创始国签订了《关于废弃战争作为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即《非战公约》,主要内容是:缔结各方“斥责用战争来解决国际纠纷,并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上,废弃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缔约各方之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争端或冲突,不论其性质如何,只能用和平方法加以处理或解决”;任何国家只要同意本公约的内容都可加入。该公约于1929年7月25日生效,截至1933年,加入者共计63个国家。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近代史》上卷
(1)《非战公约》的签订有什么意义?其明显的局限性在哪里?
(2)此条约的签订有没有起到制止战争的作用?请以20世纪30年代为例加以说明。
材料一 1815年6月9日,英、奥、法、俄、普、西、葡及瑞典签署《最后议定书》,维也纳会议宣告结束,其主要内容有:在波兰约四分之三领土上建成波兰王国,由俄国沙皇兼任国王;普鲁士除获得波森、萨克森北部、威斯特伐利亚和瑞属波美拉尼亚外,还收复了此前割让的几个省份和领地;奥地利除得到加里西亚外,还收复了伊斯特里亚、达尔马提亚、提罗尔、威尼西亚和伦巴第等地;等等。《最后议定书》还附载17项条约、专约、宣言、规章等。据此,英国获得赫尔果兰岛、锡兰岛、好望角、圭亚那、圣卢西亚岛、多巴哥岛、塞舌尔群岛、毛里求斯岛、马耳他岛,并取得对伊奥尼亚群岛的保护权。
——摘编自方连庆等主编《国际关系史(近代卷)》
材料二 1919年6月28日,德国代表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根据和约规定,法国收回阿尔萨斯和洛林,萨尔煤矿由法国开采15年。普奥将在1864年对丹麦战争中夺得的石勒苏益格还给丹麦。和约承认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独立。波兰得到波兹南、西普鲁士以及东普鲁士和西里西亚的一部分,波兰还取得穿过西普鲁士的狭窄出海口。西里西亚南部地区划给捷克斯洛伐克。德国疆界经过上述变动,领土减少了八分之一、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和约规定德国放弃海外殖民地和当地所有德国公私财产,德国在非洲的殖民地主要由英国、法国、比利时获得;太平洋上的岛屿由日本等国获得;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特权和租借地转让给日本。
——摘编自唐贤兴主编《近现代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维也纳体系与凡尔赛体系的异同点。(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维也纳体系和凡尔赛体系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