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中提到:“由于战争是为和平而发动的,没有争端就不会引起战争,所以,应当把通常发生在国家间的所有这些纠纷看作是战争法的调整对象,这样,战争本身就会把我们引向和平,这才是战争的真正目的。”据此可知,格劳秀斯认为( )
A.国家间战争的目的是征服 | B.战争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唯一方式 |
C.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 | D.法律制度可用于处理国家间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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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2-20 0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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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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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下列关于近代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发展对应正确的选项是
A | 《战争与和平法》 | 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
B |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 是近代外交制度建立的基础 |
C | 维也纳体系 | 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 |
D | 《非战公约》 | 开创了用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 |
A.A | B.B | C.C | 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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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有位法学家认为,即使在战争的剧烈震荡和风暴的时候,人类也必须遵循和服从它所拥有的自然法规范。他为战争创造了一部法典,为和平确立了一个纲领,后世给予他极高的荣誉,将其称为“国际法之父”。他创造的这部“法典 ”是( )
A.《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 B.《查士丁尼法典》 |
C.《拿破仑法典》 | D.《战争与和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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