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356年,查理四世为了谋求德意志地区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确立了帝国的七个选帝侯。他们分别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维膝堡公爵、勃兰登堡伯爵、莱茵-普法尔茨伯爵以及波希米亚国王。最初,美因茨大主教是选侯召集人兼帝国摄政和首相,而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则长期担任德意志皇帝。1525年,来自勃兰登堡的选帝侯腓特烈当选为条顿骑士团总团长,他宣布改信路德宗教。随后,腓特烈宣布将条顿骑士团世俗化,改为普鲁士公国。此后,用腓特烈家族的国王,一直对内实行开明君主专制治国,不断进行农业、军事、法律和教育改革;对外则通过战争和联姻继承的方式不断增强普鲁士的实力。
——整理自《帝国的北斗——德意志七大选帝侯的故事》
材料二 1300年法王与教会为征税发生冲突,为争取支持,腓力四世召开了由高级教士、世俗贵族和富裕市民组成的三级会议。三级会议从14世纪起成为法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部分,往往是在国王需要征收新税或需要各等级代表的支持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时才召开,而各等级在同意国王要求的同时也常以司法、行政方面的改革作为交换条件。
——《中世纪欧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4—16世纪德意志选帝侯的特点,并概括腓特烈家族促使普鲁士实力不断增强的统治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等级君主制确立的历史意义,指出14—16世纪法德两国历史发展进程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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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自秦朝以来,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这与西方中世纪政治分裂、王权势微的状况截然不同。中央集权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秦汉以后,主权集中成为中国政治的一大趋势。到清代,主权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君主独裁成为清朝的“祖制”、“家法”,神圣不可侵犯,即所谓“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
——摘编自高翔《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
材料二 中世纪早期,君主实际上只能在自己直辖的领地行使主权,同时还受到教会的制约,而教皇既统驭世俗领袖,又管辖着教会的僧侣、“君权神授”和“政教合一”论是世俗国王必须服从教会和教皇的确凿的理论依据。进入中世纪后期,王权在与教权的合作与斗争的制度化进程中走向强大,而教权则日渐没落。从12世纪起,西欧城市发展迅速,商品经济繁荣。王权最终能取得胜利要归因于在王权与教皇的斗争中,西欧各国的民族意识开始了最初的萌动。12、13世纪开始的西欧王权的加强,以及民族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运动,到15、16世纪大体完成。这一漫长过程的结束,终结了教会在中古盛期所确立的“万流归宗”的地位,王权的加强、民族国家的胜利必然意味着教皇势力的衰落。
——摘编自蒋承勇《西方文学“人”的母题研究》《欧洲中世纪的双剑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西汉、明朝、清朝时期加强“王权”的措施。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欧中世纪王权地位变化的趋势,并指出变化原因。
材料 随着城市的重新兴起,市民阶级形成,他们提出了财产安全的要求。12世纪的英国国王为打击封建地方势力及同罗马教皇争夺统治权,发动了一系列战争。打仗就要用钱,而钱则来自于对贵族和市民的征税。国王漫无止境地征税引起各阶层的不满,于是,贵族、诸侯、骑士、市民联合起来,强迫国王签署“自由大宪章”,保护贵族、骑士、市民、自由民的利益。1265年英国正式召开议会,不仅贵族僧侣参加,而且从每个郡邀请两名骑士、每个大城市邀请两个市民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议定国王的一切措施需经过他们的同意,大臣、大法官、财政大臣等一切高级官吏需经他们同意才能任命。1295年召开的议会,安排贵族、主教在一起开会,而骑士、市民代表则在另一个地方开会。到1343年正式分为两院,上院贵族院由僧俗大封建主组成,下院众议院由骑士和市民代表组成。以后议会经常开会,相继取得了颁布法律、批准征税、处理政治案件的权力。在法国,国王一方面要同各地的封建主争夺地方控制权,另一方面要同罗马教廷争夺地方宗教控制权和财产支配权,战争频仍。国王在1302年召开第一次三级会议,第一等级是高级教士,第二等级是贵族,第三等级是市民。各等级分别开会,主要职能是批准国王征收新税,1614年以后再未召开。由于英国议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在革命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主要的领导机构,革命后作为一个整体保留下来,并有许多启蒙思想家像霍布斯和洛克、弥尔顿等人对国王与议会的权力关系结构进行思考,提出了社会契约和分权的思想。而法国三级会议对国王的依附性较强,在停开的一百多年间,市民力量获得很大发展,当1789年三级会议重新召开时,第三等级抛开前两个等级独立行动,革命爆发后形成一院制议会,而一院制议会容易出现一边倒的决策,没有制约和牵制,因而出现了革命恐怖,导致以后法国政局的长期动荡不安。
——张书林、杨理新:《英国议会与法国三级会议》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议会与法国三级会议的异同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造成英国议会与法国三级会议异同的原因。
材料一 早在11世纪,一些思想家提出了封建社会等级制的理论。他们将社会的全体成员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教士,其职责是为人类的拯救而祈祷;第二等级是贵族,其职责是用刀剑保护其他社会成员;第三等级是普通民众,其职责是劳动,从事物质生产及养活前面两个等级。这是封建社会初期政治格局的理论反映。然而,随着市民经济力量和政治影响的增长,随着领土的逐渐统一和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财政问题日益成为封建政权存亡悠关的大事,王权对市民的依赖日趋严重。社会现实需要赋予市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一定的席位。
——摘编自沈炼之主编《法国通史简编》
材料二 三级会议是腓力四世和教皇卜尼法斯八世为了争取法国各阶层的支持于1302 年首次召开的。会议召开时,国王的发言人首先解释了大会召开的目的,由各等级分别讨论,各自起草一份符合国王意愿的文件。一般没有大会讨论,会议一天就结束。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批准新税,对王权没有起多大的限制作用,国王往往利用第一、二等级和第三等级之间的矛盾分化三级会议,以到自己的目的。
——摘编自张芝联《法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国三级会议诞生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法国中世纪的三级会议。
材料一 北宋时,官府采用方田法进行较大规模的土地清查,以厘定田税,并写入户帖。南宋时,两浙地区开始推行经界法,规定由农户自行文量土地,依照固定格式绘出“田之形状及其亩步四至”的田形图,并载明土地来源情况,呈报官府检核。南宋政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砧基簿,构成了私有土地产权登记册。明清的鱼鳞图册,即源于此。
——据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11世纪中期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兰后,派专员对各级封臣和自由人的土地、财产、收入进行核查和登记。在教士、郡长、佃户等作证下,专员向当事人询问土地的归属、大小和庄园各类财产数额,并将调查结果登记造册。该登记册为国王提供了征税和下派封建义务的依据。12世纪起,英格兰封建庄园效仿威廉时期的做法,定期清查庄园土地和财产,并登记造册。这一做法为中世纪英格兰封建庄园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据郭守田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中国和中世纪英格兰以清查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对各自历史进程的影响。
材料一 中世纪早期的西欧,贵族居住的城堡和高耸入云的教堂成为典型建筑。贵族都有庄园法庭的司法权,这在西欧是普遍的状况。由地主贵族、俗人或僧侣,男爵或主教在一定的范围内,对那里的居民办理行政、征收赋税的制度,而国王被缩成一个阴影而已。
——马克垚《欧洲封建经济形态研究》
材料二 中古西欧大事年表(部分)
1020年,首次颁布城市自治特许状(对西班牙城市莱昂)
1303年,法王腓力四世因向神职人员征税问题绑架了教皇卜尼法斯八世
1367年,德国各大贸易城市正式成立汉萨同盟,最终包括了近200座城市和城镇
1487年,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通过斯托克之战镇压了贵族的叛乱
1497年,达·芬奇的名作《最后的晚餐》绘制完成
(1)材料一反映了中古前期西欧政治领域的什么状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归纳总结中世纪中后期西欧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领域发生的变化。
(3)根据你对材料一、二的理解,请选择一个词来概括西欧中世纪的特征,并简要说明理由。
材料一 进入封建社会后,法国王权一直衰微。法国历代国王都采取措施加强中央集权,但是收效甚微。面对封建割据的局面,卡佩王朝从路易六世开始,极力争取加强王权,实现国家统一。经过腓力二世、路易九世的改革,王权得到了加强,促进了法国的统一。到腓力四世统治时,运用战争、联姻、合并等手段,进一步扩大了王室领地。为筹集军费,法王开始向教会征税,导致其同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的冲突。腓力四世在封建主和富裕市民的支持下,对卜尼法斯八世进行人身侮辱和武力胁迫,强迫其退位,卜尼法斯八世气绝身亡。1302年,腓力四世召开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有教士、世俗贵族和市民参加的三级会议,形成了以王权为主的剥削阶级的联合统治。
——摘编自杨春华《中世纪王权与教权之争》
材料二 在国内层面,国家权力可以在极端情况下渗透至地域范围内的各个部分,国家权力具备非常强势的影响力、强制力、合法性、法律支配力。在国际维度,国家权力是国家所拥有的与他国相比较的相对力量,是现有的相对军事、经济力量。影响一国权力的因素是多样的,如自然资源、科技成就、民族性格、国民士气、外交等。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发展的速度和实力。
——摘编自肖传龙、张郑武文《国家能力的缘起、概念及影响因素探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促成中世纪后期法国王权崛起的主要因素。(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西方近现代史相关知识,就“国家权力及其社会影响”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加以论述。(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准确,论述充分,表达清晰,逻辑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