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历史发展分期的不同划分(部分)”
学者 | 观点 |
英国学者奥本海 | 分两阶段:格劳秀斯以前国际法的发展和格劳秀斯以后国际法的发展 |
奥地利学者菲德罗斯 | 分九部分:西亚(近东);地中海地区;欧洲的基督教国际社会;阿拉伯哈里发、伊斯兰国际社会和土耳其帝国;欧洲的列国体制和“古典国际法”;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和工业革命以后的国际法;印度的列国体制;东亚(中国和日本);世界的列国体制和普遍国际法 |
苏联学者费尔德曼、巴斯金 | 分四阶段:国际法的起源(古代世界)、国际法的形成、国际法的成熟和当代国际法 |
中国学者杨泽伟 | 分四阶段:一是国际法萌芽期(远古至1648年),它从古代国际法的遗迹开始一直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之前;二是近代国际法(1648﹣1914年),它始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止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三是现代国际法(1914﹣1945年),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四是当代国际法(1945年至今),它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起点,一直到现在 |
(2)结合所学,对材料中中国学者的观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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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战争所引起的国际关系体系的演变,不仅是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标志。
国际体系 | 主要内容 |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 确立了国家关系中国家主权的独立性、统一性、不可分割性;强调了国际条约的神圣性并规定对违约国可以实施集体制裁;开创了召开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恢复和平的先例。 |
维也纳体系 | 把欧洲所有的主权国家(除了土耳其)都包括在内;恢复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荷兰等封建王朝原来的地位;用小国和弱国的领土对战胜国进行补偿,再次重新划定了欧洲的政治版图。 |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 对战败国进行严惩;有限承认民族自决权;协调列强在亚太地区的关系并限制海军军备;以“门户开放”、“机会均等”作为它们共同侵略中国的基本原则等等。 |
雅尔塔体系 | 彻底铲除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重新绘制战后欧亚地区的政治版图,欧洲被一分为二,分别处于美苏的控制之下;建立联合国;对殖民地和国联委任统治地实现托管计划,提倡和平、民主、独立原则。 |
——摘编自徐蓝《战争、国际关系体系与人类文明的发展》
阅读材料,提取信息,结合时代背景,从以上四个阶段中任选两个连续的阶段,阐释近现代国际体系的发展演变。
材料一 大约1925年前后,法、德两国的关系有了改善,这主要是因为两国外交部长相互和解的态度。他们断定各自国家的安全可以通过直接谈判和达成协议来加强,结果产生了称为《洛迦诺公约》的一系列协定。法国外长白里安发表了有关“洛迦诺精神”的动人演说:“洛迦诺精神”禁止了战争,用“调解、仲裁与和平”代替了战争。1928年8月27日,《非战公约》被签订,它很快就得到60多个国家的签署。虽然公约只依靠世界舆论这种道义上的压力,但仅如此多的国家签署公约这一事实便足以促成国际紧张局势的进一步缓和。
材料二 在欧洲历史的长河中,共同市场的根源可追溯到很久以前。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创伤使人们对基于完全主权国家的国际秩序产生怀疑时,20世纪20年代后期,法国和德国的外交部长考虑了建立欧洲合众国的计划。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其对人力物力资源的空前破坏再次使人们充分注意到有必要找到某种方法来摆脱国际混乱局面。1950年5月9日,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当时,法国外长舒曼提出以煤钢联营作为发展欧洲一体化的小规模试验厂。
——上述材料均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洛迦诺公约》和《非战公约》的签署进行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欧洲一体化进程不断发展的主要原因及其影响。
材料一 十六世纪“正是近代社会真正的开端”。十六世纪初,全球化的进程开始加速。罗马天主教会操控的世界体系已被彻底粉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获得飞速发展。“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上,上帝已不再是合法的道德权威,君主才是最终的裁判者。”随着“国王”日渐强大并走向专制,罗马天主教会的世俗权力逐渐被剥夺,一统天下的基督教世界帝国观念日益受到世人的唾弃。从而,近代国家观念取得较为迅速的发展,近代国家的观念就是各国平等。许多以王权为中心的君主国已经强固地建立起来,而王权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可以断言,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也就谈不上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
——摘编自陶永新《从万民法到国际法——近代国际法概念演进考》
材料二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20世纪,尤其是1945年以来,许多具有不同政治、文化、社会和法律背景的新兴国家进入国际法律制度领域。它们进入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已经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它们对一些以欧洲为核心的概念和国际法原则、规则的效力提出挑战。由于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国际法的范围扩大了,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同时国际法还产生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分支学科——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发展法、环境保护法、海洋法等。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十六世纪“正是近代社会真正的开端”的表现,谈谈你对材料一最后一句话的理解。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的新发展,并分析这种新发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