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人是生而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妨害了这种目的时,人民有权利去改变它,或者废除它。”在《独立宣言》的激励下,美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终于打败了英国殖民统治者。1787年制宪会议在临时首都费城召开。参加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都是有产者,其中奴隶主15人,没有劳动人民的代表。经过3个多月的激烈争论,北部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奴隶主达成妥协,共同制订出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而互相制约。但没有制订有关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的条款,宪法第六条也规定本宪法实施之前的债务,将继续有效。
在宪法制订前美国许多州法都明确规定人权条款。而美国1787年宪法却没有这样做,引起社会广泛不满,不少城市举行了一系列的集会和抗议活动。1789年7月法国爆发大革命,极大地震撼了美国,美国国会于1789年9月通过麦迪逊提出的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这个被称为“人权修正案”的法案规定了以下内容: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论、集会、出版、请愿等权利。还规定不得任意侵犯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摘编自张大华《美国人权状况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独立宣言》与1787年宪法在人权方面的不同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789年美国宪法修正案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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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洛克《政府论》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1)分别说明上述两个历史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
(2)比较上述两个文献,它们所体现的思想原则是否相同?请依据材料说明。
马克垚主编的《世界文明史》指出,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在现代世界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典范意义,“主要就是因为它从实质上贯彻了卢梭主义的人民主权观念,而这种民主实践最核心的部分,便是对‘平等’原则的落实。……以至于到后来连反民主的独裁者都不得不通过公民投票之类的程式来攫取权力……”。
(3)依据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法国民主政治实践与英国相比有什么特点?
【推荐2】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英国威廉·格莱斯顿
材料三 美国妇女为选举权上街请愿
材料四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指出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主要取得什么权力。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威廉·格莱斯顿高度赞赏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依据。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出现材料三中所示的现象?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1787年美国宪法的相同点。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制定宪法或法律的最重要依据应是什么?
材料一
“美国国民,为建设更完美之合众国,……并谋今后国民永久乐享自由之幸福起见,爰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如下:
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第二项: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第三项:合众国参议院由各州州议会选出参议员二人组成之。……
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
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约法特别规定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发布命令必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中国近现代史资料》
材料三
美国宪法不仅确立了一系列宪政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形成了一种妥协精神,达成了各阶层共享政权的约定。宪法不仅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而且在实施中也变成了一种妥协的机制。这种在确定原则框架内反复发生的妥协,构成了美国宪政的突出特点,也使它能够适应复杂多样、变化不定的社会形势。正因为如此,美国宪法具有了恒久的魅力。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指出两部宪法的主要相同点。
(2)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比较两部宪法制定的直接原因有何不同?在政体上有何差异?
(3)除上述不同之外,从材料一、二中你还可找出什么不同点?中国《临时约法》是以美国1787年宪法为模本而制订的,为何还会存在这些不同点?
(4)两部宪法的命运怎样?材料三认为美国宪法最突出的魅力是什么?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益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摘自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
材料三《人权宣言》封面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它们所体现的思想主张的共同之处。试从经济、政治、思想方面根据这两大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
(2)《独立宣言》中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对于美国成为现代国家具有怎样的意义?
(3)在《人权宣言》封面上方的中间有一只“理想的眼睛”,光芒四射。谈谈你对设计作者寓意的理解和认识。
材料一 人们既生来就享有完全自由的权利,并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或许多人相等,不受控制地享受自然法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他就自然享有一种权力,不但可以保有他的所有物——即他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不受其他人的损害和侵犯,而且可以就他认为其他人罪有应得的违法行为加以裁判和处罚,甚至在他认为罪行严重而有此需要时,处以死刑。
——(英国)约翰·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 只要当那些罪恶尚可容忍时,人类总是宁愿默然忍受,而不愿意废除他们所习惯了的那种政府形式以恢复他们自己的权利。然而,当一个政府恶贯满盈、倒行逆施、一贯地奉行着那一个目标,显然是企图把人民抑压在绝对专制主义的淫威之下时,人民就有这种权利,人民就有这种义务,来推翻那样的政府,而为他们未来的安全设立新的保障。
——《独立宣言》
材料三 我多么盼望得知:你已发布了一份独立文告(顺便说一句,在你必须拟定的新法条文中,请别忘记妇女们)……假如新法没有给予妇女特殊关照,我们决意煽动一场反叛,并将拒不服从任何一条不体现我们心声、或未经我们参与的法律。
——艾比吉尔·亚当斯写给丈夫约翰·亚当斯的信
(1)材料二与材料一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材料二的主张是如何实践的?又是如何避免出现材料二中所述的局面的?
(2)材料三对材料一、二有何发展?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之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遏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美国《独立宣言》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从英国《权利法案》到美国《独立宣言》,西方的政权理论和形式有哪些变化?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益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压迫。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摘自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
材料三《人权宣言》封面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它们所体现的思想主张的共同之处。试从经济、政治、思想方面根据这两大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
(2)《独立宣言》中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对于美国成为现代国家具有怎样的意义?
(3)在《人权宣言》封面上方的中间有一只“理想的眼睛”,光芒四射。谈谈你对设计作者寓意的理解和认识。
【推荐2】阅读下面摘自法国《人权宣言》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组成国民议会之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六条:“法律是公众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者都是一样的。”
第十一条:“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
第十七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根据材料,概括《人权宣言》关于人权和公民权的主张。这些主张在当时有何进步意义?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仿照示例续写内容。
【示例】颁布《独立宣言》的主要目的是为北美独立确立合法的理论依据,因此侧重于谴责英王侵害北美人民天赋权利的罪行。
【仿写】颁布《人权宣言》
【推荐3】法律是政治生活中亘古永存的议题之一。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罗马共和国特设一种审理公职人员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等重大刑事案件的法院,实质上就是陪审法院。罗马实行一种“保护人制度”。保护人可以替被告发言,反驳控告人提出指控。
(1)材料一所叙述的罗马法的相关内容演变为今天的哪些法律制度?
材料二
法国《1791年宪法》将《人权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政权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法国《1791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19世纪30年代林则徐主编的《四洲志》和魏源的《海国图志》最早着墨于西方的议会制度,其中对美国国会的介绍最为详细。与议会思想率先传入形成反差的是,宪法思想的传入却略晚。国人对宪政思想的理解首先从议会制度起步,而不是宪法,大概是因为议院为具象,较易认识,而宪法抽象,较难认识;更因为宪法较之议会对君权具有一种根本大法的约束,更强调“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至上”、“制宪”、“违宪”等内容的法律化、制度化、神圣化,在专制政体板结的时代很难传播。据考,在1895年之前,还绝少有人提出宪法问题。
材料二1895年,郑观应在诗中鼓吹:议院固宜设,宪法亦须编,宪法不行专制严,官吏权重民太贱,妄谈国政罪重科,上下隔阂人心涣。1898年,康有为在上光绪帝第五书中,明确提出:“自兹国事付国会议行……采择万国律例,定宪法公私之分。”
材料三1902年出版的《世界地理学》一书,不仅介绍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学说,还专门介绍了日本的责任内阁制:“行政部,内阁总理为首,其下外务、内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文部、农商务、递信凡九省,皆有大臣。”“所谓责任内阁者,此责任二字,非对于君主而言,对于议会而言
——以上均摘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1)依据材料一,指出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了解相对滞后的原因。
(2)阅读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郑观应、康有为等人先后强调宪法重要性的意图是什么?
(3)综合上述材料,概述近代以来中国人接受西方宪政思想的演变过程。在此思想影响下,20世纪初期,中国进行了哪些宪政建设的有益探索?
材料一 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作“违法”……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重要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4)阅读材料四,针对当时“法”出现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结合所学,简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成就。
(5)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推荐3】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曾出现过各种政治模式。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12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共和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这种共和政体悲惨的结束了,即悲惨的失败了。然而,失败的并不是共和政体,而是一代人。
——N.佩弗《远东》
材料二 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
请回答:
(1)材料一中的“仿制品”指的是什么政府?为什么说“美国共和政体的仿制品”是“悲惨的失败了”?
(2)材料二体现了新中国的哪项政治制度?这一时期还确立哪些主要政治制度?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政治模式选择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