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选修(旧) >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4 引用次数:277 题号:1988084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布:“人是生而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妨害了这种目的时,人民有权利去改变它,或者废除它。”在《独立宣言》的激励下,美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终于打败了英国殖民统治者。1787年制宪会议在临时首都费城召开。参加制宪会议的55名代表都是有产者,其中奴隶主15人,没有劳动人民的代表。经过3个多月的激烈争论,北部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奴隶主达成妥协,共同制订出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而互相制约。但没有制订有关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的条款,宪法第六条也规定本宪法实施之前的债务,将继续有效。

在宪法制订前美国许多州法都明确规定人权条款。而美国1787年宪法却没有这样做,引起社会广泛不满,不少城市举行了一系列的集会和抗议活动。1789年7月法国爆发大革命,极大地震撼了美国,美国国会于1789年9月通过麦迪逊提出的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这个被称为“人权修正案”的法案规定了以下内容: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言论、集会、出版、请愿等权利。还规定不得任意侵犯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摘编自张大华《美国人权状况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美国《独立宣言》与1787年宪法在人权方面的不同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789年美国宪法修正案产生的历史背景及意义。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近代以来,民主思想和以民主为目标的政治实践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回答问题。
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
──洛克《政府论》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1)分别说明上述两个历史文献产生的历史背景。
(2)比较上述两个文献,它们所体现的思想原则是否相同?请依据材料说明。
马克垚主编的《世界文明史》指出,法国大革命之所以在现代世界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典范意义,“主要就是因为它从实质上贯彻了卢梭主义的人民主权观念,而这种民主实践最核心的部分,便是对‘平等’原则的落实。……以至于到后来连反民主的独裁者都不得不通过公民投票之类的程式来攫取权力……”。
(3)依据上述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法国民主政治实践与英国相比有什么特点?
2016-11-18更新 | 910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二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英国威廉·格莱斯顿

材料三   美国妇女为选举权上街请愿

材料四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指出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主要取得什么权力。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二中威廉·格莱斯顿高度赞赏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依据。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出现材料三中所示的现象?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1787年美国宪法的相同点。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制定宪法或法律的最重要依据应是什么?

2018-11-29更新 | 12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美国国民,为建设更完美之合众国,……并谋今后国民永久乐享自由之幸福起见,爰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如下:
第一条第一项: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第二项: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各州选举人应具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第三项:合众国参议院由各州州议会选出参议员二人组成之。……
第二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大总统。……
第三条第一项:合众国之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之低级法院。”
——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得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约法特别规定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发布命令必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中国近现代史资料》
材料三
美国宪法不仅确立了一系列宪政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形成了一种妥协精神,达成了各阶层共享政权的约定。宪法不仅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而且在实施中也变成了一种妥协的机制。这种在确定原则框架内反复发生的妥协,构成了美国宪政的突出特点,也使它能够适应复杂多样、变化不定的社会形势。正因为如此,美国宪法具有了恒久的魅力。
请回答:
(1)据材料一、二指出两部宪法的主要相同点。
(2)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比较两部宪法制定的直接原因有何不同?在政体上有何差异?   
(3)除上述不同之外,从材料一、二中你还可找出什么不同点?中国《临时约法》是以美国1787年宪法为模本而制订的,为何还会存在这些不同点?
(4)两部宪法的命运怎样?材料三认为美国宪法最突出的魅力是什么?
2010-05-06更新 | 41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