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人在宣讲太祖圣谕时,经常呼吁人们依“高皇帝六言”,成就“极好的风俗”。为此高攀龙等士人宣讲时说:“人人有父母,人人随分孝顺他;人人有长上,人人随分尊敬他:人人有乡里,大家要和气些,人人做自家该做的事。”由此可知,明代士人的圣谕宣讲( )
A.强化了等级观念 | B.旨在加强中央集权 |
C.倾注了儒家理想 | D.注重结合法律法规 |
更新时间:2024-01-24 1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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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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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在清朝前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因时所需,皇帝的谕旨、内外的奏准均可定为条例。依照规定,定期修例,旧例不断删改,新例不断增加。这反映出当时
A.法律具有至高权威 | B.律例体系缺乏实用性 |
C.皇权专制色彩浓厚 | D.封建律例具有随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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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弟子规》写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说;道人善,即是善”,它被清朝誉为“开蒙养正最上乘”的读物。康熙《圣谕十六条》强调:“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据此可知,清代( )
A.乡约教化功能弱化 | B.注重幼童的蒙养教育 |
C.治国思想儒法结合 | D.倡导德孝的伦理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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