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75 题号:2147486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代以后,以礼为主的儒家经典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因此,“礼”作为人们取得功名利禄的必学内容,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北宋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范围继续扩大,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借着科举考试选拔范围的扩大,“礼”到宋代已基本完成了向民间的渗透,为乡规民约的产生奠定了民间基础。王安石推行保甲法之后,乡里领袖已由原来的乡官沦为州县官任意驱使的差役,其在乡里社会中承担的教化功能也日渐丧失,这使得一些士大夫们试图重新以儒家的礼治观念重整乡里社会的秩序。吕大钧创建《吕氏乡约》,并将其在家乡推行,目的就是将自己的儒家思想付诸实践,且以此来弥补国家权力在乡村缺失的空白,并号召乡绅们自觉地以儒家的礼治思想来组织和治理乡里社会。

——摘编自翟秀娟《宋代乡约制度研究——兼与中古英国乡村共同体比较》

材料二   明清时期,乡规民约受到统治阶层的高度关注。明成祖朱棣时期一度以国法的形式颁布乡规条例,赋予乡规民约以法律地位。清代高度集权的政治下,乡约完全沦为国家控制农村基层的工具,失去了原有的乡民自治内涵……历史上的乡规民约表面上源于乡土,在实际制定过程中却并无底层农民的实质参与,都是在地方精英(地主士绅)的主持下,以儒家伦理为基础,以维护封建宗法礼教的伦理纲常为目的所制定。尽管如此,乡规民约的内容仍然以淳朴民风、发展生产、维护治安、稳固秩序为主体,是古代农村社会管理的基本规范。

——摘编自周铁涛《村规民约的历史嬗变与现代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乡约产生的背景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概括明清时期乡规民约的特点。

相似题推荐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民主与法治)
(一)

材料一 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朝法律被称为“禹刑”,西周周公制礼,礼刑互补。秦朝制定《秦律》,以“轻罪重刑”为指导思想,刑罚名目繁多。唐朝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规定了严惩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成为中国古代法成熟的标志和中华法系的代表。……自此,“法自君出,权尊于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家族国家本位,息讼无讼,实现社会和谐等成为古代中国基本的立法思想和价值取向,影响后世。……而古罗马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有关所有权、债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发展异常充分,以个人权利为本位,权力服从于法律,公开审判,追求正义,法治精神贯穿于罗马法律体系之中。

——改编自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

材料二   在评价古希腊时不应该挑剔它哪些没做到,而应肯定它做到了什么。如果运用这条标准,那么古代希腊的贡献及其历史意义也就极其显著而突出。民主政体的理论与实践,丰富多彩的艺术,对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心的强调——所有这些都是古代希腊留给人类的光辉遗产。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的差异
(2)根据材料二概括雅典民主政治作用
(二)

材料一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和平时期招募或维持常备军;

材料二   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战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美国人建立了软弱无力中央政府(国家结构的错误 ),新的宪法则建议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院权力相当的参议院。……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要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一个虽然疆域和人口扩大十倍,但依旧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一个其人民不是作为互相对垒的公民,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

材料三    第二条 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条 帝国议会由秘密投票的普遍和直接选举产生。

——蒋相泽《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下册》


(3)材料一标志什么政体的确立?
(4)材料二美国国家结构的错误指什么?如何解决?
(5)材料三划线部分体现该宪法的什么特点?
2020-07-29更新 | 1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刘邦一入关中就宣布废除秦朝苛政,与民约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令》。高后五年,“弛商贾之律”。文帝五年,“除盗铸钱令”,十三年,“除肉刑法”“除田之租赋”。

汉初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增删修订成《九章律》。另外汉朝的法律有律、令、科、比等各种形式,律是已经成文的东西,如《九章律》以及汉武帝时期的六十篇等。而令则主要是皇帝的诏令,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律。汉宣帝时,廷尉杜周办案,“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别人指责他时,他理直气壮地回答:“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之是,何古之法乎?”

——摘编自车佐贤《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材料二   朱元璋惩元末法制松弛之弊,对立法十分重视。《大明律》分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在对待谋反、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的行刑上,以及秘密宗教活动的处治,比以前严厉而且残酷。《大明律》增设“奸党”一条:“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明律专列“钞法”,保障货币秩序,并且还增订了《市廛》《田宅》《钱债》《邮驿》《营造》等编。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初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并分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主要特点。
(3)谈谈对明代立法与汉代立法区别的看法
2022-04-25更新 | 7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唐律疏议》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即礼是本,而刑不过是礼的辅助。礼的核心——三纲五常便成为唐律的立法根据。凡是违背礼仪规定的,都要严加惩处。如《唐律·名例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者”,列为“十恶”的“不孝”重罪,加以严惩。长孙无忌等人注疏唐律,往往直接引证于礼。如《名例律》疏解“大不敬”罪曰:“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摘编自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政治、经济、法律特权,迫使中国匆匆迈入到近代,这种被动的社会转型导致社会结构发生巨大断裂,社会现实和法律制度严重脱节。1902年,两湖总督张之洞以兼办通商大臣身份,与各国修订商约。在此期间,英、日、美、葡四国提出在清政府改良司法现状“皆臻完善”以后,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随后下诏:“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开启了清末司法改革,以因应形势变化,挽救权力危机。但在引进西方法律原则、制度的过程中,遭到传统礼教派的强烈反对,清廷秉持“旧律义关伦常诸条,不可率行变革……惟是刑法之源,本乎礼教”的修律宗旨,在移植和妥协中,艰难推进。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并分析其出现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晚清司法改革的历史背景,并作简要评价。
2022-03-26更新 | 8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