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英国设置了衡平法院,大法官以“国王良心的监督者”的身份审理不属于普通法诉讼范围的民事纠纷,主要依据的是古罗马最高裁判官的“公平”、“正义”原则。由此可见,衡平法院的设置( )
A.将英国法律纳入了民法系 | B.遏止了王权扩张的趋势 |
C.使古罗马习惯法得以复兴 | D.利于保护臣民个人权利 |
更新时间:2024-03-13 1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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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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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按照罗马市民法的规定,外国人是没有任何权利的,为此外事裁判官在处理外国人与罗马人之间的案件时,创立了“拟制”方法,即先拟制该外国人属于罗马市民,然后再按照市民法的规定对其授予诉讼权,进而审理案件。这说明,“拟制”方法的创立( )
A.扩大了罗马的公民权 | B.强化了法律形式主义 |
C.反映了罗马法的成熟 | D.助推了万民法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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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1867年一位德国人在《自由的法律职业:对普鲁士司法改革的首要要求》中提到:“英国的经验显示,律师就像是有效制约政府权力的看门狗,他们在代理当事人的同时,也代理了所有阶层的利益。律师是为人们的福祉而努力。”正是在这种形势下,1878年,德国颁布《国家律师法》,奠定了德国近现代律师制度的基础。以下对德国律师制度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使所有人直接参与法律事务②单纯为被审判者的利益考虑
③有利于减少法官对法律误读④有利于维护人权和司法正义
①使所有人直接参与法律事务②单纯为被审判者的利益考虑
③有利于减少法官对法律误读④有利于维护人权和司法正义
A.①③ | B.②③ | C.②④ | D.③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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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下表是罗马法上的两种婚姻形式,在帝国时期,有夫权婚姻废止后,无夫权婚姻成为罗马流行的唯一婚姻形式。据此可知,其发展( )
出现 | 适用对象 | 利益基础 | 妻子权利 | 子女权利 | |
有夫权婚姻 | 共和国早期 | 罗马市民 | 以生子继嗣等家庭利益为重 | 妇女无财产,身份依丈夫而定 | 成年子女处于父权支配下 |
无夫权婚姻 | 《十二铜表法》 | 罗马市民及外来人 | 夫妻本人利益 | 夫妻平等,妻子财产归自己所有 | 成年子女有权利能力,父权受限制 |
A.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现代意识 | B.适应了万民法的发展要求 |
C.为妇女解放提供了法律基础 | D.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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