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一些诸侯国开始打破“临事制刑,不预设法”的传统,如郑国子产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与此现象出现无关的是( )
A.生产力发展推动 | B.法家思想的出现 |
C.消除了社会矛盾 | D.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特权 |
更新时间:2024-06-06 19:39:31
|
【知识点】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解读
相似题推荐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商鞅徙木立信,张居正强调“悬法于众”,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这反映了两者
A.成就霸业的理想 | B.依法立信的思想 |
C.富国强兵的理念 | D.救亡图存的信念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
单选题-单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先秦时刑法被贵族统治者掌控而不对民众公布,他们担心一旦公布刑法,就丧失了任意生杀予夺的权力。公元前536年,郑人铸刑书,将法律条文公布于众,使用刑有依据和准则。随后,其他诸侯国也不得不公布刑典。这反映了( )
A.郑国法律条文相对成熟 | B.治国方式变革势在必行 |
C.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 | D.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 |
您最近一年使用: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