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08 题号:6308763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17世纪的欧洲上空,弥漫着战争乌云。海上有三次英荷战争,陆上有旷日持久并席卷欧洲各国的“三十年战争”。各交战国在战争中不仅采用欺诈、偷袭等卑劣手法随意发动战争,而且疯狂屠杀平民,抢掠财产,欧洲大地处处是尸骨遍野,断壁残垣。出于对上述状况的忧虑,荷兰学者格劳秀斯提出了国际法的设想。格劳秀斯指出:国际法是支配国与国交往的法律,其目的在于保障国际社会的集体安全,限制掠夺战争的发生,减轻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国际法应通过召开国际会议,由与会各国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各国不论强弱大小,都必须服从国际法的约束,不得以国内法为借口违反国际法的规定;国际法的前提是国家主权,任何国家的主权不受别国的意志或法律的支配。格劳秀斯还拟定了国际法的一些具体条文,如:参加战争应以正当理由宣战;交战双方均不得杀害平民、儿童等非作战人员,也不准抢掠他们的财产,不准杀害、虐待停止抵抗的战俘,保护交战双方外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等。格劳秀斯被西方各国奉为近代国际法的奠基人,他提出的国际法主张逐渐为欧美各国认可,并成为18世纪以后确立以欧美为主导的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摘引自《国际法的渊源》

(1)根据材料一,归纳概括格劳秀斯国际法主张体现的先进的价值观念。

(2)指出格劳秀斯提出上述先进价值观念的历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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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民族主义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三十年战争重新塑造了欧洲的形象,教皇的权力和大一统局面不再……在民族国家崛起的过程中,一批以民族为基础的近代意义上的国家相继巩固了自己在欧洲的地位,他们不再崇拜神权,而是更为实际地追求本国的领土、资源、财富等现实利益……由此形成的国际体系也顺应了工商时代的要求,是近代国际政治体系的开端。

——整理自黄宇蓝《论三十年战争中欧洲各国国家利益意识的觉醒》

材料二

19世纪历史事件
1822年1822年巴西摆脱葡萄牙的统治获得了独立。独立之后的巴西仍面临着继续民族民主革命的艰巨任务。
1882年埃及在反对英国的侵略中,出现了非洲第一个政党——祖国党,提出“埃及是埃及人的埃及”的口号,后抵抗失败,英国占领埃及。
1896年1894年,埃塞俄比亚皇帝孟尼利克领导人民抗意斗争,1896年取得独立。

材料三   由于日本侵略战争的刺激,战时中国的民族战争宣传和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开展。南京国民政府在开放民众宣传方面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和中共在敌后开展根据地的过程相应,抗战教育在各个地区、各个层面展开,根据地的发展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国民族生存和民族意识不断推展的过程。……浴血奋战让中国拥有了自1840年以来前所未有的国际地位,战争开始的时候,中国还受制于治外法权和帝国主义。如今,中国第一次重获全面的独立。另外,中国现在还是“四巨头”之一,是新成立的联合国组织永久且核心的角色。

——摘编自《一寸河山一寸血》解说词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三十年战争后欧洲形象的变化。结合所学指出由此形成的国际体系的名称,并说明它成为“近代国际政治体系的开端”的理由。
(2)“小事件大历史”,请参照示例任选两例补充表格,并用一句话指出材料二所反映的进步潮流。
(3)根据材料三,指出抗日战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并结合所学简述中国“拥有前所未有的国际地位”的表现。
2023-09-26更新 | 14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民族主义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一种现象。中世纪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首先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区如勃艮第或康沃尔的居民,只是最后——才是法兰西人或英吉利人。三个发展逐渐更改了忠诚的这一尺度。一个发展是各种方言的兴起和这些方言在文学表达方面的运用。另一发展是若干国家教会脱离了天主教会。最后一个发展是西欧的一些王朝建立并巩固了几个性质相同的、独立的大国——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丹麦。这些发展为民族主义的兴起打下了基础。

——摘编自【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

材料二   路易十四(16381715)宣称“朕即国家”,一人独揽全部国家大权,并且把王权神圣化,给自己冠以“太阳王”的称号。

——齐世荣《世界史》近代卷

人们在一位有道明君治理下才有一个祖国,在一个昏君统治下就根本谈不上什么祖国了。——伏尔泰。

在法国大革命中,人们认为法兰西民族的成员不仅居住在同一地域、使用相同的语言,而且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全体法国人组成了法兰西民族。

——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

材料三   国际法是近代欧洲的产物,它是以独立主权的国家为基础的。在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订立之后,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主权国家。和约确立了几个重要的国际法准则:主权原则(国家观念取代神权观念,各国以平等地位坐到谈判桌前,不再听从教皇意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各当事方商定适当的和平方法,包括谈判,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解决),保障人权原则,信守公约原则(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使国际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据王艳丽《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国际法原则的发展》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推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因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近代以来法国人的“国家”发生了哪些变化?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国际法对欧洲近代外交体制的影响。
2022-11-27更新 | 17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864年,《万国公法》汉译本面世,国际法开始系统、正式地传入中国。此后在丁韪良等传教士的引领下,江南制造总局、湖北官书局等机构翻译了大批西方国际法著作。尽管意识到“强则可享国际法上的利益,弱则国际法并不可恃”,清政府依然有意识地将国际法规范运用到中外关系的处理中。1874年,台湾琉球漂民案中,以总理衙门为代表的权力中枢保守地要求日本遵守修好条约,而不少知识分子和闽台官员却明确提出要以国际法处理中日在台湾问题上的冲突,申明中国在台湾全境的主权,要求日本退兵。此后的马嘉理案、曾纪泽伊犁谈判、中法战争等涉外交涉中,均援用了国际法。这些公法外交实践涉及领海、最惠国待遇、使领制度、局外中立、宣战等,大都取得一定的效果。

——摘编自张卫民《晚清中国对国际法的运用》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国际法传入中国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清政府对国际法的运用。
2021-04-01更新 | 57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