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法律是可以移植的,人类社会很早就开始通过移植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来建立自己的社会秩序,法律移植也一直被当作促进社会变革的最直接、最有效率的工具。立法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相关规则的考察是必不可少的。即使早在古罗马时代,罗马的立法者在立法之前也总是要派代表去其他城邦考察。从历史发展来看,欧洲国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对罗马法研究和移植的热潮。
材料二 从19世纪后半叶起,亚洲国家开始移植西方法律,比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更多地表现为接受外来规则和本土习惯法的融合,从而呈现出法律的现代化特色。1978年以来,中国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要节点上,由于法律资源的稀缺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规则的强烈要求,我国综合借鉴了很多国家相应的法律,比如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是中国人没有见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情况下出台的。
——均摘自信春鹰主编《全球化与多元法律文化》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简述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27年,罗马法体系发展的主要历程,概括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的重要地位。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例,说明“法律的现代化特色”,简要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出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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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英国率先创建了现代民族国家。一方面,民族国家产生了国家利益的概念,有着民族利己主义的特征,成为西方帝国主义的源头和帝国主义战争的策源地;另一方面,英国创建的民族国家又产生了一种与中世纪不同的现代民族意识;这种意识首要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作为一个独立个人的尊严。它破坏了各种各样的地方主义、习惯和部族的力量,帮助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政权。它统一了市场,以及行政、税收和教育的制度。它攻击封建主义的实践以及帝国暴君的压迫,并宣布人民的主权以及所有的人民有权决定其自身的命运。
——摘编自陈晓律《欧洲民族国家演进的历史趋势》
材料二 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是在与西方国家的交往冲突中发动产生,又在吸收西方民族主义精要与本土思想精华的基础上逐渐丰富完善的。特别是在义和团运动失败之后,排外主义的传统民族思想影响式微,而以民族国家观念和主权意识为基调的近代民族主义则逐渐流行,成为反抗西方入侵的新的思想资源。它推动中国人修正陈旧的国际观,使其一变原来的天下意识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意识,认为中国不过是世界普通的一员。它具有深刻的民族批判精神,把批判锋芒直指中国自身的问题,认为内部问题是危机加深的深层原因,把了解西方,向西方学习当作自强的出路。
——摘编自张鸿石《论近代民族主义与中国外交》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民族主义所产生的影响。
(2)据材料二,概括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产生的背景。
(3)据材料一、二,分析中英民族主义内涵的异同。
材料一 当我们考察19世纪末以来湖北出现的新的经济土壤、新的社会阶级和社会思潮,追溯湖北革命党人在长达十年的期间,遵循孙中山民族民主革命纲领,在乡邦所作的英勇而坚实的努力,便会发现:武昌首义决非一只从云端掉下来的幸运之果。
——据冯天瑜《辛亥武昌首义是现代文明所赐》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为什么说“武昌首义决非一只从云端掉下来的幸运之果”。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上述条款蕴含的政治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意义。
材料一 以南京临时国会为中心,南北通过谈判、妥协与法治程序,终于完成了清朝政权向民国的和平转移,有学者将此称为中国版的“光荣革命”,我看是恰如其分的。我们看到,辛亥革命政权转移等一切重大政治议题,都经过了国会,没有打大仗,减少了流血,这是值得高度评价的。
——摘编自袁刚《“国会”与辛亥革命》
材料二 民主没有精确值,只有近似值;民主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民主不是一个单选题,而是一个多选题;民主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命题,民主的实现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此而彼的过程。毋宁说,民主“是一个连续体,一段旅程,一个正在进行着的过程”。
——摘编自黄相怀、李向军《“中国式民主”的现实逻辑与内在理路》
(1)根据材料一、概述中国版“光荣革命”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列举中英两国“光荣革命”的法律成果。(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应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酎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请回答: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
材料一
第一表(传唤)如诉讼当事人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充任。
第二表(审理)诉讼标的在一千阿斯(As,罗马铜币名,约金衡制一磅)以上的,交誓金500阿斯。标的不满一千阿斯的,交誓金50阿斯,关于自由身份之诉,不论此人家产的多少,一律交50阿斯。
第三表(执行)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四表(家长权)家属终身在家长权的支配下。家长得监察之、殴打之、使作苦役,甚至出卖之或杀死之;纵使子孙担任了国家高级公职的亦同。
……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已经不能继续满足现实需要。外国人在罗马可能遭到关押,他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多次审理的结果使他们认识到,外来民族各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却只有少数几条。因此他们制订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他们认为这部法律对罗马人与非罗马人皆可适用。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查士丁尼法典》从528年开始,由一个以法学专家10人组成的委员会编纂。他们汇集当时有效的敕令,加以删除或修改,于529年完成,共12卷。后又加以修正,于534年再度颁布。《学说汇纂》从530年开始编纂,包括历代法学家的著述,533年编成,共50卷。《法学阶梯》是以公元2世纪著名法学家盖尤斯的同名著作为蓝本(见罗马法学),由法科教授三人编成,充作法科学生读本,533年完成。
材料四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出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三,归纳出罗马法起源与发展的过程。
(3)根据材料四,指出罗马法对近代欧洲国家法制建设有哪些影响。
材料一 汉初,以贾谊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几乎一致建议汉王朝约法省刑以安定民心。董仲舒认为,要克服汉承秦制的弊病,不在于法律制度的小修小补,而在于改变汉王朝的指导思想,换言之,就是以《春秋》作为汉王朝最高法典,以《春秋》决狱,以《春秋》作为现实生活的价值取向。有一个案子是这样的: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而误伤乙。按当时法律,杀人者死,甲殴父当枭首。董仲舒认为,按照《春秋》“原心”(根据动机)诛罪原则分析,甲的本意是保护自己的父亲,属于正当防卫,其本意也不是伤害自己的父亲,故只能属于误伤,而不能算犯罪。由于这种司法原则合乎以血缘、伦理、宗法、地缘关系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需要,因而在当时和后世都有很大影响。
——摘编自马勇《帝国设计师:董仲舒传》
材料二 西方法治是作为人治的对立面而产生的,中国古代法治是为了维护王权统治而产生,法只是君王治天下和强国的工具,而治天下和强国的最终目的是巩固君王统治,实现君王政治抱负。西方法治观中关于法治精神的诠释相对具体,不仅提出了自然法、永恒法等概念,最终还将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分权制衡等基本精神注入其中,使其成为良法的标准和法治的实质要件。中西法治观都具有法律可循、权威、公开、明确、稳定、平等等基本要件,区别在于西方自古希腊、古罗马至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严格实施了这些法治要件并基本实现了法治,而中国古代从来没认真实施过这些法治要件,皇权至高无上,法治在与人治的博弈中一直处于绝对劣势。
——摘编自李天昊《西方法治观与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梳理与比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董仲舒法治观的特点,并分析其法治观对后世法治建设的影响。(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西方与中国古代在法治观念上的差别。
材料一 对于中国各民族来说……如果没有一个现代的制度支撑,就无法改变落后挨打、蚕食瓜分的命运;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也就无法形成认同、结成一体,凝聚起亿万人民的力量。
——《人民日报》2009年11月30日
材料二 1967年,刘少奇在中南海一次批判大会后,回到办公室,怒不可遏地从怀里抽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王开岭《巍峨与卑微:太阳神坛下的祭牲》
材料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建国初形成的“现代的制度”有哪些?“坚强的领导”是什么?
(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为什么刘少奇当时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依据?刘少奇面临的这种问题何时开始出现重大转机?
(3)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举两例说明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
材料一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 《论语》 |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弟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遣匹夫。”“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 《韩非子》 |
材料二 董仲舒认为,汉朝建立后“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主要原因是政治指导思想不统一,“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因而因统一法度必先统一政治指导思想,只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能使“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这一主张的具体含意是要求汉武帝用儒术,特别是“公羊”家所阐释的“《春秋》之义”去改造法律,将儒家衡量是非之尺度纳入汉朝律令之中,从而将承秦而来的汉朝法律改造成推行道德教化的工具。
——摘自袁行霈等《中华文明史(第二卷》
材料三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独树一帜的灿烂文化,积累了丰富的治国理政经验,其中既包括升平之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功经验,也有衰乱之世社会动荡的深刻教训。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已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
——引自《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
(1)根据材料-,写出先秦时期两种不同的治国思想,其中被战国时期诸侯国君实际采用的是哪一治国思想,请结合所学简要分析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董仲舒的主要思想主张,并结合所学简要说明这些思想主张所产生的重要历史影响。
(3)根据材料三习近平讲话中“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的提示写出当下中国“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并结合所学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3个突出成就。
材料一 “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故法者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
——《管子》
材料二 北洋军阀专制独裁统治,公开践踏民主法律,使我国法治建设面临危机。此种情况下,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建立革命根据地广州国民政府,举兵北伐。在北伐过程中,蒋介石于武汉另立国民政府,制定法律制度颁布施行,在政治、军事、土地、人权等方面均颁布一系列法律条文,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华民国暂行新刑律》《陆军刑律》《商民运动决议案》《佃农保护法》《工人运动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等。在共产党作用下,法律制度建设倾向工农等下层人民,注意到人民的重要地位,使得社会身份得以重视,这在近代中国法制史上公开颁令是第一次。
——摘编自姚庆《论中国近代法治建设转型之路》
材料三 无论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所明确的“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还是抗日战争时期以便利人民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无论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新时代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无论是立法领域,还是执法、司法领域,维护和保障人民利益始终是法治建设的主旋律,都使得我国法治具有了不同于其他国家法治的鲜明特色。
——摘编自王春业《论百年来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与未来展望》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管子的主要法治思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国民政府法治建设的特点。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我国当代法治建设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