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经济史(旧) > 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 殖民扩张与世界市场的拓展 > 荷兰的殖民扩张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559 题号:944166
材料一:全球化时代的国家财富的增长与国家海权而非陆权的扩张是同步上升的。这是因为,海洋是地球的“血脉”,因而也是将国家力量投送到世界各地并将世界财富送返资本母国的最快捷的载体。于是,控制大海就成了控制世界财富的关键。
——摘编自张文木《世界地缘政治中的中国国家安全利益分析》
材料二:长江深入中国内地,而且很大的轮船从海上可直接沿长江的主要河段上溯而行。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也依靠长江与外界便捷地来往。……谁拥有了长江流域这个中华帝国的中心地带,谁就具有了最可观的政治权威。出于这些原因,外部海上国家应积极、有效地对长江流域施加影响。
——摘编自马汉《海权论》(1890年出版)
问题:
(1)根据材料一举例说明“控制大海就成了控制世界财富的关键”。
(2)根据上述材料,分析马汉提出“应积极、有效地对长江流域施加影响”的理由。
(3)19世纪末,面对西方列强虎视眈眈,清政府有何对策?其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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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乾隆末年成书的《晋游日记》载:“汾(州)、平(阳)两郡,多以贸易为生。利之十倍者,无如放官债,富人携资入都,开设账局。”咸丰三年(1853年)御史王荫茂奏:“闻账局自来借贷,多以一年为期。五六月间,各路货物到京,借者尤多。每逢到期,将本利全数措齐,送到局中,谓之本利见面。账局看后,将利收起,令借者更换一券,仍将本银持归,每年如此。”

——摘编自黄鉴晖《山西票号史》

材料二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于1606年经市议会批准,1609年正式开始营业。这家银行接受存款、转账、开发汇票等业务,它还有权兑换货币、买进金银和外国铸币、铸造法定货币等。当时规定所有价值在600弗罗林以上的票据只有通过银行才能办理,所以几乎每个商人都在银行开立账户。但是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不向客户提供任何个人贷款,也不允许私人账户透支。存入该汇兑银行的存款由阿姆斯特丹公司担保,一直到1683年,该银行都为票据交换提供免费服务。尽管类似的银行迅速在汉堡、米德尔堡、纽伦堡等城市建立(据估计,到1697年欧洲已有25家公共银行),但是没有一家银行具有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这样的信用和实力。1721年,该行共有2918个账户,价值共达28886000弗罗林……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的汇票是万能的通行证,它几乎在世界各地都能承兑。

——摘编自高德步、王珏《世界经济史》

(1)根据材料一、二,比较账局和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2018-04-11更新 | 2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602年,荷兰共和国成立“东印度公司”,并授予该公司“特许状”:唯有它可以派遣船只前往东方、建立军事要塞、与亚洲香料产地的统治者签订贸易合同发展香料贸易。同年,荷兰船长海姆斯凯克率领一支船队前往东印度购买香料,途中打劫了葡萄牙船只“圣卡特里娜号”,将其装载的货物和俘虏全部运回荷兰拍卖,获利约350万荷兰盾,相当于公司总资本的3倍多。葡萄牙认为这是非法的海盗行为,要求荷兰及时归还“圣卡特里娜号”及其所有货物。为了平息风波,荷兰东印度公司请求法学博士格劳秀斯为此进行合法性辩护。格劳秀斯撰写了《论捕获法》提出以下观点证明海姆斯凯克的捕获商船行为是合法行为:

1)葡萄牙对土著的干扰和威胁从物质上损害荷兰在亚洲的香料贸易前景。

2)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国际政治中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当受到葡萄牙的损害和威胁时,它完全有权利武装自己以便捍卫它与亚洲各国的贸易。

3)海姆斯凯克是代表拥有主权和独立的荷兰国家而行动,所以他攻击葡萄牙商船的行为是荷兰共和国反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国王菲利普的公共战争的一部分,是“正义的”战争。

——摘编自施诚《香料贸易与现代国际法的起源》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荷兰进行香料贸易的背景和影响。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格劳秀斯的观点。
2023-04-29更新 | 292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初,晋商为明朝统治者在北方边镇等集军饷而崛起,入清后又充当皇商而获得商业特权,明清时期山西商人在北京、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广东等地贸易和经商。康熙中年,山西商人进入外蒙古草原贸易,从此,东北的松辽平原和内外蒙古草原,就成为山西商人贩运贸易的新市场。山西商人还开拓了国外市场,从陆路对俄贸易最早最多的是山西人,在莫斯科、彼得堡等十多个俄国城市,都有过山西人开办的商号或分号。在朝鲜、日本,山西商人的贸易也很活跃。在清朝统治期间,能够兴旺发达二百余年的商业世家,最有名的是:榆次的常家、聂家,太谷的曹家,祁县的乔家、梁家,平遥的李家,介休的侯家、冀家,临汾的亢家,万荣的潘家,阳城的杨家等等。他们既是大商人、大高利货者,又是大地主,购置土地者很是普遍。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   1621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荷属西印度公司,它先后从西班牙人手中夺得加勒比海上的小安的列斯群岛中的阿鲁巴岛、序腊索岛、博内尔岛、萨巴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法国人共占圣马丁岛。西印度公司占领这些岛后大肆屠杀土著居民,以后又成为这些地区的主要贩奴者。17世纪中叶,荷属西印度会司一度占领毛里求斯,作为在马达加斯加掠夺奴隶的根据地,英属弗吉尼亚的第一批奴隶和法属殖民地的奴隶全靠它供应。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

材料三   1957年春季,新中国创立广州交易会,简称广交会。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广交会是当时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采购商最多且分布国别地区最广、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被誉为“中国第一展”。

——摘编自苏星《新中国经济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清时期晋商经营活动的特点,并说明晋商经营活动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荷兰西印度公司成立的历史背景及其经营方式迥异于晋商之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创立广交会的意义
2019-04-24更新 | 24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