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自秦始皇建立君主专制制度后,历代王朝都设置宰相作为皇帝的助手,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处理全国政务。《新唐书》记载:“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
材料二 明太祖认为:“自秦以下,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
材料三 废丞相后与丞相地位近似官职的基本职权情况表
时间 | 职位 | 基本职权 |
明中叶后 | 内阁首辅 | 拥有票拟权,但不是合法宰相,地位经常受到挑战 |
清朝雍正年间以后 | 军机大臣 | 承旨拟写、传达皇帝旨意 |
(1)在君权与相权关系的处理上,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分别采取了怎样的措施?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的原因。
(3)当时也有人称内阁首辅和军机大臣为宰相,你认同吗?为什么?
材料一(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刺史,以品级较低(秩六百石)的廷臣充任。分天下为十三部州,每部州派刺史一人,巡行诸郡国,以六条诏书纠察不法。刺史虽然品级较低,却可以纠劾比自身品级较高的官员。汉朝规定,刺史只能纠察秩比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不允许刺史问难下级官吏。刺史所纠察的范围,也只能以六条诏书为限。可见,刺史之设完全是实施监察,虽然监察权力很大,但无任何行政权。刺史督察,是奉诏行事,刺史是中央的派出官员,而不是地方官,但刺史的督查对象在地方。
——引自《中国历代官制》
材料二清代学者顾炎武曰:“夫(刺史)秩卑而命尊,官小而权之重,此小大相制,内外相维之意也。”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刺史制度在当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