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美国1787年宪法条文: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进行复议。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1)上述材料体现了哪些政治思想原则?
(2)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两国产生不同效果的原因。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不能见诸实行。
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材料一所述统治权力依据的是什么思想?
(2)材料二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材料二中哪些内容旨在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3)材料一与材料二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什么不同?
材料一商鞅强调“轻罪重罚”,主张“以刑去刑”,对此,韩非评论道:“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
材料二“连坐”也称相坐、随坐、缘坐,是一种存在已久的株连政策。商鞅变法使该政策更加确定化,并将其与什伍制度相结合,以后代代相传。秦始皇时,百姓不堪统治的残暴,在陨石上刻“始皇死而地分”等字。秦始皇抓不到案犯,便将在陨石附近居住的百姓全部诛杀,这也是一种“连坐”。
材料三商鞅认为以诗书礼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是于国有害的寄生虫。他把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统称为“六虱”,认为应统统毁灭。
请完成:
(1)韩非对商鞅“轻罪重罚”持何种态度?
(2)材料二所反映的“连坐法”有何特点?其直接目的是什么?
(3)材料三中商鞅认为“六虱”应该统统毁灭的原因是什么?其实质是什么?
(4)以上三则材料所反映的商鞅变法的措施对秦国以后的历史发展造成了怎样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