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结束了北方分裂割据局面 | B.为统一黄河流域奠定了基础 |
C.利于强化中央对地方控制 | D.保障了北魏社会秩序的稳定 |
A.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打下基础 | B.建立了大一统国家 |
C.促进了士族制度的发展完善 | D.调和了各民族矛盾 |
A.抵制土地兼并 | B.促进人口增长 |
C.增加财税收入 | D.稳定个体小农 |
A.解决平城粮食供应问题 | B.加强对中原地区的统治 |
C.防止少数民族柔然骚扰 | D.肃清阻碍改革的保守势力 |
材料 拓跋鲜卑本是游牧民族,北魏建国后开始发展农业,到孝文帝时期,确立了以农耕为主的经济模式。随着经济转型,法律制度也发生相应变化。北魏太武帝修改律令,规定:“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女子没县官。害其亲者,轘之。”太和十一年(487),孝文帝下诏:“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而律不逊父母,罪止髡刑,于理未衷,可更详改。”北魏前期游牧经济下,官吏依靠班赐获得生产生活所需物资,班赐的最大来源是掠夺战争。为了约束官吏,整治秩序,北魏设置赃罪,但贪污仍屡禁不止。孝文帝时期,实行班禄制,为官吏发放俸禄。盗罪在历史上由来已久,至迟在西晋时“盗”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概括。拓跋氏隆兴之时,规定:“盗官物,一备五,私则备十。”太武帝以降,对于盗取官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盗劫官私财物者流放至边地,甚至处以死刑。太和十六年(492),孝文帝亲自勘定流刑:“诏群臣于皇信堂更定律条,流徒限制,帝亲临决之。”流刑自此入律成为正刑。这一系列措施,适应了经济转型带来的一系列变化,为北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摘编自姚周霞《转型前后北魏经济变迁对立法的影响》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法制改革的特点。(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法制改革的背景。
A.出现儒佛合流的趋向 | B.北魏政权完成封建化 |
C.北朝社会经济的繁荣 | D.民族交融的进程加快 |
A.解决了土地兼并问题 | B.瓦解了地主庄园经济 |
C.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 | D.促进了北方民族交融 |
A.加剧了民族之间的矛盾 | B.推动了北方政权的统一 |
C.导致了门阀政治的灭亡 | D.为隋唐盛世奠定了基础 |
A.中央集权制度存在地方差异 | B.土地私有化的发展程度不同 |
C.授田政策受到汉人普遍抵制 | D.因俗而治的多民族治理政策 |
材料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由于战乱频繁,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但江南、辽西和河西凉州地区,经济却有很大发展,其中江南尤其突出。江南气候温暖湿润,土壤肥沃,农作物可以一年两熟或三熟,基础条件很优越。孙吴出于立国、争霸的需要,大力推进军屯、民屯,兴修水利,使江南经济得到开发。西晋“永嘉之乱”后,中原人民多次大规模地迁移至江南,给江南带来了充足的劳动力和先进的技术,加上东晋、南朝相对安定的政治环境,使这里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
—摘编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教程》(上)
材料二 少数民族在中原地区建立割据政权后,使用“以汉制汉、以夷制夷”之策略进行统治。“以汉制汉”之方:一是仿侨置州郡县之制。 西晋亡,东晋建立后,为安抚中原南迁之世家大族,曾有“侨置州郡县”之制。建立前燕的慕容廆在辽东崛起,正值西晋八王之乱,有许多中原士大夫世家豪族率乡里、部曲、佃客投奔慕容廆,他承认来归汉人原来的地望,在辽东另设相同地名以安置他们,这与“侨置州郡县”的方法相类似,使来归者有宾至如归之感。二是重用汉族文人,提倡儒学等。“胡化”主要指本身虽为汉族,但接受胡族文化。如北魏时的高欢,已彻底鲜卑化,其后人所建的北齐,也为鲜卑化王朝。
—摘编自吴楚克、王浩《魏晋南北朝: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历史关键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地区得到开发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交融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