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章节选题 > 第10课 辽夏金元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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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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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古漕运所从之道有三:曰陆、曰河、曰海,河漕视陆运之费省十三四,海运视陆运之费省十七八。……按海运之法,自秦已有之,而唐人亦转东吴粳稻以给幽燕,然以给边方之用而已,用之以足国,始于元焉。 况海运无剥浅之费,无挨次之守,而国家亦有水战之备,可以制伏朝鲜、安南边海之人,诚万世之利也……海运视河漕之数,所得益多,故终元之世,海运不废。

——摘编自朱子彦《元代的南北海运》

材料二   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1950年,政务院规定了制定新税则的六项基本原则:1.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是将来有发展可能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在进口同样商品时,关税税率应当高于该项商品的成本与中国同样货品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以保护国家的民族生产。……3. 对于国内生产很少或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器材、工业原料、农业机械、粮食种籽、肥料等,实行低税率或者免征关税。……依据这些原则,1951年5月《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实施,这是我国近100年来第一次真正独立自主制定的关税法规。

——摘自黄天华《中国关税制度》

材料三   长期以来,海床洋底的法律地位是不明确的。进入20世纪60年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深海洋底被用于军事目的的威胁与日俱增。1970年,第2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并决定于1973年召开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在过程中,海底开发方式成为焦点问题。 海洋大国倾向于自由且独立地开发“区域”资源,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主张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进行管理,倾向于选择单一开发制。经过长达九年的协商,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就国际海底制度基本上达成协议,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设了介于单一开发制与自由且独立地开发之间的平行开发制。作为原则,区域内的活动应为全人类的利益进行,而且只能用于和平目的。

——摘编自鹿守本《海洋法律制度》等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列举元代漕运发展的交通条件,并简析“终元之世,海运不废”的动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关税政策制定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1年《海关进出口税则》实施的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的原因,指出该公约在海底开发方面达成的共识。
2023-11-11更新 | 304次组卷 | 5卷引用:黄金卷05-【赢在高考·黄金8卷】备战2024年高考历史模拟卷(福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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