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秦以后两千多年发生的多次“革命”(从陈胜、项羽、刘邦到朱元璋、李自成),导致改朝换代、政策调整,却未能改变宗法社会、专制帝制的基本面。……辛亥革命足可垂之青史的,从破坏一面言之,是推翻延续两千余年、近古以降已成为社会进步严重障碍的专制帝制,……从建设一面言之,则是创建宪政共和。
——冯天瑜《辛亥革命与中国宪政渊源》
材料二 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时间统计简表
战场名称 | 开始时间 | 标志 | 终止时间 |
欧洲战场 | 1939年9月1日 | 德国突袭波兰 | 1945年5月8日 |
苏德战场 | 1941年6月22日 | 德国入侵苏联 | 1945年5月8日 |
太平洋战场 | 1941年12月7日 | 珍珠港事件 | 1945年9月2日 |
中国战场 | 1931年9月18日 | 九·一八事变 | 1945年9月2日 |
苏联对日作战 | 1945年8月8日 | 苏军出兵中国东北 | 1945年9月2日 |
材料三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告诫我们:“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艰苦摸索和曲折实践,我们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迈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长征之路。
——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指出“秦以后两千多年发生的多次‘革命’”的局限,简要概括辛亥革命“垂之青史”的原因。
(2)据材料二概括中国抗日战争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抗战时期中国人民承担的历史使命。
(3)“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建国以来,中国人民“长征”的目标有何发展?综上所述,指出近代以来“长征路”的本质含义。
材料一 英国深知鸦片是毒品,如将其明确载入条约而使之合法化,在国际舆上会于己不利。英方提出“用实物买卖的形式使鸦片贸易合法化”的要求,虽然受到清朝代表拒绝,但在得到“各国商船是否携带鸦片,中国不必过问,亦毋庸绳之以法”的说法后,清政府同意在条约中对其避而不谈,其实际效果就是默许了鸦片贸易合法化。这在1858年订立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中再次予以确认,双方甚至就鸦片进口税率问题达成了协议。在该条约的中文本中,鸦片一词变成了合法进口的“洋药”,英文本中则仍然用的是“Opium”。按照清朝的新条例,“洋药一项,除系官员、兵丁、太监等照例治罪,又私售藏奸聚集者,照聚赌例治罪外,其余民人概准买用。凡外洋及内地客商在各省关口贸易者,均照酌定税则;上海一口,议定每百斤税银三十两,所有各海口及津关,均系一水可通,在内江河面凡船只能到各税关口者,均请照上海一律输税。”鸦片烟毒又重新在中国大肆泛滥。
材料二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并发出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9月,发布《关于贯彻严禁烟毒工作的指示》,重申严厉禁止运烟、售烟,违者严予治罪。同年还发布关于“由民政部牵头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的指令,随后全国各地纷纷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查禁工作。1951年发布“吸食烟毒的人限期登记,并定期戒除。隐不登记者,逾期而犹未戒除者,查出后予以处罚”的52通令,并在此基础上各地本着“教育改造,治病救人”的原则,展开了发动群众改造烟民、系统戒烟戒毒的工作。1952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5月政务院发布《严禁鸦片烟毒的禁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通过群众性的反毒运动,粉碎制毒、贩毒的犯罪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禁毒运动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共召开宣传工作会议76万余次,直接受到教育的群众达7459万人。10月,政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草案)》18条后,各大行政区也相继出台地方性禁毒禁烟法规。1950年到1952年的禁烟禁毒运动,基本肃清了祸害中国人民100多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世界烟毒治理的奇迹。
——摘编自冯冰《新中国初期中共对烟毒问题的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政府这一时期禁烟运动失败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新中国成立初期禁烟运动的特点并指出影响。
材料一 都察院为清代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其所属执行监察任务的机构有六种给事中、十五道监察御史等,科道官可“纠动百司,辫明冤枉及一应不公不法事”。弹劾的对象有“皇子、诸王及一内外大臣官员”。
——摘编自刘战、谢茉莉《试论清代的监察制度》
材料二 孙中山在《民报》创刊一周年大会上指出,“纠察权,专管监察弹劾的事。这个机关定要独立……监察院仅对国民大会负责,总统无权干预监察院行使职权。……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决议,率先建立党的监察机构及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从而在党内组成了条块结合的党员监察网。1925年8月,在广州国民政府成立不久,即宣告监察院成立。
——摘编自余信红《民国时期的监察制度评析》
材料三 中国政务院人民监察姜员会在1950年工作任务中提出要“收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工作的理论与法规……以作监察人员学习的资料”,决定在中央一些部门内聘请工作人员担任该委监察通讯员。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了《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设置人民监察通讯员通则》,其中规定“人民监察通讯员应每3个月至半年向其原推选单位的群众报告工作一次”。监察通讯员监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贪污腐化等行为。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和地方的各级监察委员会,领导行政监察机构开展工作。
——摘编自《论新中国初期人民监察通讯员制度及其实践》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从清朝到民国前期监察制度发生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从清朝到民国前期监察制度出现这些变化的社会背景。
(2)根据材料三,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监察制度的特点。
(3)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意义。